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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殿下不缺钙,大概也不缺爱,就是缺点军队。如果局势吃紧,安道尔人可能喊不动,但王子在瓦胡人心中的威望很高。
“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多些,情报上说荆棘玫瑰有至少三分之一是原瓦胡部落人,当中还有一个成为副首领,就是瓦胡本人,另两个长老担任高级管事。”
中年人的数据比较全面:“到目前为止,荆棘玫瑰收编了二十多个大小部落,总人数至少超过十万人,完全掌握了奎尔萨平原北方地区。”
“这样的话,荆棘玫瑰也许会延续对我方友好的传统……”小女孩支着下颚,目光看着窗外:“十几万人口,也能组建一只万人左右的武装了,至少弄一两千骑兵出来没问题。”
“是的主人,我们有机会争取他们,但目前还不好说,因为我们不知道荆棘玫瑰到底想要什么。”中年人回答说:“到目前为止,汤森并没去政事厅,也没有去元老院,更没有流露出要见王子的意思……他唯一去的地方是异能师公会,这几天正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特殊晋升。”
“不需要太过担心,他们待在奎尔萨这块地方,必须要有银涛城的支持才行,特别是我们这边的支持。”小女孩问:“参加特殊晋升?引导学徒里能安排人进去吗?”
“目前还不能,在他挑选的学徒中,至今还没人被淘汰。”中年人说:“不过我们可以接近副首领瓦胡,他被公会承认为高级学徒了,这几天正在城里四处逛。”
“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是玛西亚小姐,她在公会里义务讲学,我们也可以接近。”
“我们人手紧张,现在派不出身份相等的人。”小女孩有点皱眉:“他们这些天还干什么了?”
“荆棘玫瑰的下属商团,已经去异能师公会那边报备过了,他们的商队管事这几天正在各处市场上摸底,似乎有通商的意愿。”中年人说:“我个人感觉,他们已经知道了银涛城的局势,但没有考虑好对策,所以不敢贸然接触某一方。”
“现在这种情况,哪能允许这种小势力两边下注呢?”小女孩笑了笑:“不过我们事情太多,就让他们悠闲两天吧……跟他们的联系渠道要建立起来,别到时候找不到人。”
“是的主人,我会做好这件事。”中年人点头:“但是,关于王子殿下要找的人,我这边一点眉目都没有,所有被我关注的异能师,近期都没有异常。也没有任何黑纹夜枭情报。”
“菲斯特要的人不是那么好找,但他一定就在银涛城,而且他对我们非常重要。”小女孩的表情严肃起来:“即使不能把这个人拉到我们的阵营里,也绝对不能让他投入那边,他是一枚非常重要的砝码!”
“所有人都在找他。”她顿了顿,低声说:“为此,我已经把准备进帐篷区的人抽出来了,只留下个搅局的新人。”
“是,我明白了,我一定让手下都张大眼睛盯着。”中年人有点担忧:“但我们这么大的调整,他们那边会不会收到风声?万一被他们知道了……”
“风声肯定会漏出去,这事情不受我们控制,但他们近期绝不会清楚细节。”小女孩说:“正好,那些坏人不是喜欢猜吗?那就让他们猜去吧。一个真正的异能大师,呵呵……”
与此同时,宫殿区边缘的另一座高塔上,有个苍老的声音愕然响起,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一个真正的异能大师!?”阳光照在花白的胡须上,也照在苍白的、皱纹密布的肌肤上:“就在银涛城?”
“是的,议长大人。”匍匐在地板上的暗探说:“根据那边传回的消息,王子那边把准备进帐篷区去抢地盘的人手全都抽出来了,正在银涛城附近全力寻找这个人。”
“为什么会有一个异能大师突然出现?而我们居然没有得到消息?我们在异能师公会的人也没有传回消息?”老人的声音变得阴沉,还带着轻微的颤抖:“他的来意呢?谁清楚?”
“似乎……这个人并不是经由异能师公会过来的,而是偶然跟王子殿下遇上,但当时王子殿下并没有发现对方的身份,事后才醒悟过来。”暗探说:“根据这种推断,王子应该跟这个人有点交情,否则就算找到人,这个人也不可能帮他。”
“蠢货!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你应该知道他在异能师公会地位,要不是挂了个青年才俊的头衔,你以为他能把王子桂冠戴到现在?这样的身份,他很容易得到异能师的认同!”
老人咳嗽起来,脸色涨得通红,好半天才缓过劲:“派人去找!多派人!一定要赶在他前面找到这个人……”
“可是,我们目前没有太多的人手了……”暗探有点为难:“刚刚还有王子护卫队的人跑到帐篷区闹事……是个新收的小队长,原本出身外城的破落户地痞。”
“这种扰人视线的小角色也需要跑来问我吗?他们自己不会处理?”老人拿出手帕擦了擦嘴:“他们抽了帐篷区的人,我们也可以抽。一个异能大师完全可以改变局势,这才是最重要的……你先去政事厅那边通通消息,然后赶紧布置下去,异能师公会那边也要做出安排。”
“是,属下明白了!”暗探退出门外,身体融入了墙边的阴影。
“大师?好吧,异能师公会的大师可不止一个……”老人紧握着双拳,他冷笑着,浑浊的双眼射出寒光:“来人!立即给腓特烈平原发信,我们需要大师的帮助!”
就在银涛城的高层势力为“不请自来的异能大师”而匆忙布置时,汤森正在兴致勃勃的挑选手下。
剑士营这边显然得到了指示,接待的军官直接把汤森带到了奴隶们居住的围栏里。
跟汤森想象的不一样,这里的奴隶并不是戴着镣铐风吹就倒那种,虽然里面有各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但都骨骼粗大,肌肉发达,一看就知道久经锻炼,孔武有力。
他们的穿戴跟初级剑士们差不多,只在脖子上带一条细链,上面有个树叶状的薄铜片。
“他们都是低级剑士的陪练,食物完全一样,顿顿有肉,毕竟要玩十多斤的双手剑。”军官在一边解释:“这边是进来一年的,年轻有冲劲;这边是进来三年的,步伐剑法都有模有样了;这边是临近淘汰的,还是顶用……随便选,没水货,普通人打三个绝对不成问题!”
“我要的是混街头的人,威慑力第一,不需要他们去打仗。”汤森道了声谢,却没有理会军官的推荐,而是自己出手挑选起来——他这是在选亲近的手下,决不能假手于人,让上司的暗探混进来可就不好了,谁知道自己会不会疏忽露出个马脚来?
混街头的黑道,战斗力不是唯一追求目标,凭外形气质就能唬住人才是关键,就是传说中的霸气外露!
秃头大汉走着螃蟹步、套着金链子、还留巴掌宽的护胸毛,别以为这是求战或者求偶……搞这些恶心别人还恶心自己的把戏,他们的真实目的是避战。
因为黑道干的是长久生意,讲究的也是规矩,每天都用刀子说话的那是屠夫。
走了两圈,汤森已经随机选了六个人,其中两个是四条手臂的,这个种族汤森已经很熟悉了,属于高山部族,力气大,耐姓好,是正面冲锋的精锐——双拳难敌四手嘛!
另外两个也是大个子,长着墨绿色的触须章鱼脸,他们来自一个罕见的外海部族,姓格忠诚纯朴,但脸上那些大大小小的肉须开始蠕动的时候,普通人看了怕是要晕……还有两个是头上有角、上半身闪动金属光泽的奴隶,普通刀剑砍在身上只能留下一道白印子,都不带破皮的。听他们说家乡在地底,打得一手好铁,所以他们不但当陪练,还可以帮剑士营修理装备……汤森要这两人的时候,陪同的军官还有点踌躇,但最后两个名额,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合适人选,转来转去,汤森已经走到老弱病残的栅栏里面去了。
放眼看去,满地坐着躺着的都是些上了年纪或者缺胳膊少腿的奴隶,大概也有三百多人,有些营养不良,但精神还好,几乎看不见颓废的神色。
“陪练也难免受伤,残废了就会被淘汰,这些人找不到下家,我们只能养着,十几年下来,人数是越来越多了。”军官跟汤森解释说:“剑士营的人都不肯吃白食,不能用武器了,但弄几条小船下海也能养活自己。”
“王子殿下仁慈。”汤森回了一句,这是他内心真实想法,淘汰但不抛弃残疾奴隶,这不是一般王室的做法。
“愿王子殿下一切如意!”军官严肃的回应一句,似乎有点不满汤森语气里的恭敬不够。
但汤森什么人?汤衙内还没名字时,就敢在红色帝国最高执政的怀里撒尿……恭敬?不好意思,他脑袋里没这概念。
他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