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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个刚过完三十岁生ri的无聊女人,虽有过闭月羞花的容貌,怎奈经不住岁月的摧残,到头来也变成了残花一朵败柳一枝。
很多人说我吸烟太多,才会这么容颜易老,烟雾把脸熏得潦倒、颓废。谁在乎呢?我没结婚、没有男朋友,不会有人在乎我的容颜,我自己更不在乎。
我的世界里只有工作,虽然我并不爱它,但是除了工作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除了工作,我是个一无所有的女人。后来我明白了,人活着总要给自己找点儿理由,让自己不停地忙碌、不停地工作就是我活着的理由。
我是一家外国市场公司亚洲区销售总监,每个星期出差至少两次,常常早晨在一个城市醒来,晚上在另外一个城市睡去。每年至少要搬一次家,从一个水泥森林搬去另一个水泥森林,周围都是匆匆忙忙地在买与卖无限循环中汲取养料的人。
我觉得自己是个灵魂已经灭亡的女人,很久没有感受过爱和痛。有时照照镜子,发现里面的自己很陌生,仿佛一架机器,永远活在复制昨天的今天里、奔向复制今天的明天中。
如果不是一个电话,我的灵魂会一直死去,不会流泪、不会苏醒……
今天,在我开会的时候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短信,短信里说我的一个朋友过世了,让我参加葬礼。
我读完短信后,整理了一下西装,三秒钟后就忘记了这条信息,继续开会。在我的世界里,老板和客户都是我的“朋友”,这些“朋友”生老病死对我来说太稀疏平常了,谁会在一个死去的人身上花多一些时间呢。死去就代表不再会创造经济价值,一个不会产生经济价值的活动我是不会参加的。
晚上八点,我在公司做项目提案,我的男助手给我送来了晚餐——油腻的炒饭和例汤。
我的助手叫孟坤,研究生毕业,长得一脸书卷气,干净、清爽。说话时他不太敢看我的眼睛,总是低着头。他讲话的声音很浑厚,但总带着不自信的颤抖声。每次看见他时,我都觉得他像某个人,可是却想不出他到底像谁。
现在公司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看着这个帅气男孩儿,我有种想亲近他的冲动,于是叫他坐下陪我吃饭。
他在我面前坐的很拘束,似乎很怕我吃了他。他像一面镜子,在他的脸上,我照到了自己平时专横跋扈的样子。什么时候我变成了电视里那种让人反胃的女老板,我自己都不知道。
为了缓和我们的气氛,我不得不找点儿话题。想到如果再谈工作,他一定会变成正襟危坐的样子,我就放弃了评价他工作的yu望,转而想问问他生活的事情。我问:“孟坤,你有女朋友吗?”
孟坤说:“有。”
我问:“她是做什么的?”
他说:“做记者的。”
我说:“挺好的工作,很有意思,以前我也想过做记者或者搞些文字工作,不过没做成。”
他听了没有搭话,我们又陷入了尴尬的沉默。突然,他像想起什么似的说:“陈总,您为什么总吃这么油腻的东西?对身体不好,还容易发胖。”
我说:“因为这种东西味道重,吃起来比较容易。其实原来我也不喜欢吃这种东西,什么时候口味变的我也记不得了。”
他说:“是不是女强人都喜欢吃口味重的东西呢?我女朋友也喜欢吃这种油腻的东西,她和您一样也是工作起来不要命的人。……我感觉她以后也是个女强人。”
我笑着摇摇头,说:“人的口味好像和工作没有关系。”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一串不认识的号码出现在我的手机上。我咽下了嘴里油腻的饭,接起电话,说:“喂,您好。”
电话那头一阵轻微的咳嗽声,然后一个男人沙哑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请问是陈卓小姐吗?”
“是的,请问您是哪位?”我问。
“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张浩明,我是他的哥哥张浩然。”他说。
我突然在电话这头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段被我遗忘的生活、一个被我遗忘的人就这样被一通电话带回到了我的生活。
“喂,陈小姐,您能听见吗?”这个男人焦急的问。
“能,张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我问,一种不好的预感布满了全身,随时等待一句话把我的jing神彻底粉碎。
“我能约您喝杯咖啡吗?我现在就在您公司楼下。我想当面和您说些事情。”他说。
“好的,我马上下来。”我挂上了电话,对孟坤说:“下班吧,我今天晚上有事情先走了,一会儿帮我把办公室锁好。”
“知道了,陈总,您别着急。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随时给我打电话。”孟坤说。
我穿上了大衣,急匆匆地离开了办公室。
(二)
现在已经是bei jing的初冬了,晚上北风吹得猛烈。我远远看见一个男人在寒风中吸着烟,烟头的光亮成了这个夜se中唯一温暖的东西。
我走出大厦前裹紧了身上的大衣,然后向这个混身上下透着寒气的男人走去。
他看见我后急忙灭掉了香烟,向我摆摆手,朝我跑来。
我们礼貌地握了握手。当触碰到他的手时,我不禁地打了个寒战。我第一次遇见比我手还凉的男人的手。
我们在寒风中急匆匆地向不远处的星巴克跑去。路上我随口问了一句:“张先生,您怎么不到大厦里面等啊,外面那么冷。”
他说:“我想吸根烟,透透气,怕看到你紧张。”
我偷偷地笑了。
我们迎着北风终于顺利地钻进了星巴克温暖的昏黄中。
刚一落座,他就对我说:“大杯拿铁是吧?稍等,我这就买回来。”
我一脸诧异地看着他去排队买咖啡,仿佛见到了一个老版的张浩明。
过一会儿他把大杯拿铁递到了我面前,但是没有看我,似乎他在逃避什么。
我深吸了口气,轻轻酌了一下充满着nai香的拿铁,心里突然像被什么温暖了。
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不喝拿铁很久了,自从离开了浩明,我丢掉了所有旧习惯。我想忘掉一切,所以我改掉了一切能让我想起过去的习惯。拿铁就是当年我的一种带着nai香的习惯。现在,我只喝美式咖啡,我习惯了用大量的咖啡因和苦涩麻痹我的神经和回忆。
“那么,张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盯着他的眼睛问。
他躲开了我的目光,喝了一口咖啡,说:“我今天给您发过短信了,浩明他……过世了。我想请您参加他的葬礼。”
我盯着这个男人的脸,停止了呼吸。此刻,我脑子里面一片空白,仿佛刚才的话是天外语言,我并不能真正地理解。
我就这样用怀疑的目光一直盯着这个男人的脸,搂着咖啡杯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直到这个男人敢正视我的双眼,用一种坚定的眼神肯定刚刚他讲出的话时,我的眼泪开始顺着脸颊往下流,咸咸的,苦涩的……
“小卓,请你允许我用我弟弟的称呼来叫你,因为觉得我和你很熟悉。虽然我们并不认识,但是你却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不管你在上海、深圳、广州、西安,还是你换了工作、升了职,我们其实一直都在你身边……”他看着我的眼睛说,那种眼神传递出来老朋友的亲切。
“你到底是谁?”我问,虽然我明知道他是浩明的哥哥。但是我对他这种陌生的亲切实在是不习惯。
“我叫张浩然,这是我身份证。”他从衣服里拿出证件递给我,如果不是被这悲伤的氛围渲染,我一定会因他这种较真的行为而笑。
我接过他的身份证,对,的确是他,那个浩明嘴里大他十岁的哥哥张浩然。
他们长的也实在很像: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即使悲伤都带着笑意;还有那薄薄的嘴唇和微微上扬的嘴角,简直和浩明如出一辙。如果他的皮肤再白些,皱纹再少些,个子再高些,那么他就是另外一个浩明,一个活着的浩明。
“小卓,其实请你参加这个葬礼并不是我弟弟的意思,他一直叮嘱我不要告诉你他过世的消息,但是我没有听他的。我希望你不要带着对我弟弟的误解过下去,也不想我弟弟带着遗憾离开,所以我来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看见我没有讲话,继续说下去:“浩明他一直都爱着你,小卓,他用他的生命爱着你,他并没有骗你。他一直生活在你们一起生活过的房子,在那里生的病,在那里养病,最后他也是在那里死去的……”
“请您别说了。”我打断了他的话,我的心被这些话割成了碎片,太疼了,那种被我遗忘掉的疼又回到了我的生命中。该如何把这心再次拼凑完整,我真的不知道。
张浩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说:“这是那个房子的钥匙,我把这房子送给你。那里是另外的世界,只有你可以进到那个世界,那里充满着纯粹的爱和奉献,我们这种世俗的人不配拥有那里。”
我接过钥匙。
这是多么熟悉的一把钥匙,上面还绑着我送给他的那个功夫熊猫,虽然这熊猫也老了,疲惫了,但它依旧守护着这把钥匙,这个屋子。
“他是怎么死的。”我问。
“直肠癌转移。你离开他不久前他就发现了自己的病,但是没有告诉你。你走以后他一直和病魔做斗争,虽然后来他做了几次手术,但是病情总是反复,最后也难逃这结局。其实,大夫说他能活到今天已经是个奇迹了,我知道这都是为了你,为了多看你一天,为了多和你一起在这个世界上活一天。他常常说,即使我可以和小卓呼吸同一片天空的空气,我都觉得幸福。”
此时,我哭了,泣不成声。
我大口地喘着气,啜泣着,问:“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我已经顾忌不到周围客人看我的异样目光了。世界在我的心中已经消失,一切都化成了黑se的悲伤和无尽的泪水。我伏在桌子上尽情地哭泣,然后感受到一只熟悉的手,一种熟悉的温度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我抬起头从张浩然先生的脸上看到了浩明的关切,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个青葱的年代。
我记起了,记起了我的学生时代,记起了我爱的那个男人,记起了我那段最美好也最痛苦的岁月。
(三)
我和浩然的爱情也是从一场哭泣开始的,今天回想起来,也许冥冥中上天已经暗示了我们两个人的爱情注定充满了泪水。<天,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去学校的公告栏,那天是发布留校生名单的ri子。
这么多年我拼命努力地学习就是为了有一天能留校,能堂堂正正地成为一个bei jing人,能把我那个相依为命的母亲接到bei jing和我一起生活。
当我一遍一遍地读着留校名单上那寥寥无几的名字几遍后,我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没能留校。虽然我早已预期到了这个结果,但我仍旧哭了,我蹲在布告栏底下大哭,根本不在意旁边同学会怎样看我。
命运又给了我沉痛的一击,它并没因为我是一个残缺家庭中出来的孩子而对我手下留情,我心底委屈极了,默默地质问命运到底何时才会结束我的苦难。
就在这时,一只温暖的手轻轻地抚摸了我的头,很温柔的话语传到我耳朵里:“小卓,别哭了,留校也不一定好,干嘛这么委屈啊。”
我抬起头发现是我的同学张浩明,他温柔的望着我,我第一次被一种眼神感动了。
他用手轻轻地擦着我从眼角流下的泪水,说:“你如果不哭,我就带你去吃冰激凌。”
我真的不哭了,不是因为我喜欢吃冰激凌,而是我喜欢上了他对我说话的语气。这是我梦中父亲的语气,带着娇宠和溺爱,有着温暖人心的热度。
张浩明和我是一个年级不同专业的同学,我们是在大二学校联欢晚会上认识的,当时我是主持人,他是我们学校有名气的校园歌手。很多女孩儿称他为校草,因为他不仅长的有韩国男明星的范儿,还有一副好嗓子,人看起来也和善温柔。
我和他并不熟,最多也只能算认识,虽然我对他颇有好感,但我清楚自己的条件,对于我这种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只靠妈妈一个人养家的女生,恋爱只是种奢望。何况是他这样条件的男生。
那天,浩明请我吃了人生第一条香蕉船,请我喝了人生第一杯星巴克拿铁。也是从那天开始,我谈了人生的第一场恋爱。只是我没想到我的爱情是这样开始的……
那天,我坐在星巴克里捧着有着浓浓nai香的拿铁对浩明说:“我们恋爱吧。”
还记得他当时吃惊的表情,和突然涨红的脸。过了一会儿,他问我:“你真愿意和我交往吗?”
“好啊,我们今天开始恋爱,以拿铁为证。”我玩世不恭地说。
“你为什么想和我谈恋爱啊?”
“因为……因为你的味道像拿铁,有着浓浓的nai香,我最喜欢喝拿铁了。”我随口说。
因为这么随口一说,我同时拥有了浩明和拿铁。
“难道你不想和我谈恋爱?”我接着问。
他底下头说:“想……一直就很喜欢你。”
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反而像个女孩子,有点儿腼腆,让我有种想戏虐他的冲动。
“你为什么说话时总不看我的眼睛?”我问他。
“你的眼睛很美,像个吸铁石一样,我怕被你的眼神吸进去。”他说。
“你怎么说话像诗人一样,真逗。”
我笑了,他也笑了。
……
那天,我没有真的想和他恋爱。我只是因和自己生气才顺口戏弄了他,谁知道我们真的就yin差阳错地在一起了。
在我很小时候,妈妈就常告诉我不要去爱上男人,男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要做一个无爱的女人,无爱不伤。
我从没违背过妈妈的这个jing告,即使和浩明恋爱我也不打算真的爱上他。
恋爱之初,我总是对他很冷淡。我从不主动约他,约会的时候我也总是借口有事提早开溜。我害怕自己掉进爱情的陷阱,害怕受伤。
在我的计划里,一个月之内我要找到个借口和这个男孩儿说分手,让我们在产生真正感情之前好聚好散。
可是,这个借口很难找。
他是个细心体贴的男孩儿,说话的声音很温柔,那声音融到心里就变得很温暖。他会记得我的所有习惯——喜欢清淡的食物,喜欢拿铁,喜欢在安静的环境中jing神漂移。
在我的心里,他说不上好说不上坏,就是一个很舒服的男孩儿。和他在一起,我总是忘却自己需要一个分手的理由。
在我的记忆中,我只找到过一个“他不好”的理由……
那天,他送了我一条带蕾丝的连衣裙,裙子的质地很好,剪裁也jing细,一看就是价格不菲的东西。
拿起那条裙子时,我生气地说:“你是不是嫌弃我穿的衣服不好,才买给我的。大少爷,要知道我不是公主,我穿不起那么华贵的裙子,我看你还是找个真正的公主好了。”
他脸上掠过一丝委屈,然后很快又化成笑脸,说“小卓,你不是公主,可是你是灰姑娘,而我是你的王子,遇见我之后你就是公主了。”
“你怎么这么自恋,真讨厌。你以为你是谁,家里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yu为?告诉你,我最瞧不起公子哥儿了。”
“我不是公子哥儿,我家里也没什么钱,这是我第一次给女孩子买裙子。因为当我看到这裙子时就想起了你,你穿上它会像……天使。”
听到这里,我脸上掩盖不住了笑意,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的甜言蜜语,我说:“你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就会说谎,没有钱怎么总花钱大手大脚的,还总说些恭维我的话。真是讨厌……”
“我是摆地摊儿赚的钱,下回我们可以一起去摆地摊儿啊。还有,我从来不会讲恭维的话,我只是讲自己心里想的。”他说。
我听完,拿起他送我的那条蕾丝裙子,笑着跑远了。
不久之后的一天傍晚,他真的扛着一塑料袋的饰品和小配件找到了我,然后拉着我一起去地铁口旁边摆地摊。
他是一个干净而腼腆的男孩儿,从我们小摊儿旁边路过的女学生总是会在我们跟前驻足,不知道她们是在看货品还是在看他。也是从这些女孩儿的眼睛里,我看出了他更多可爱的地方,也看出了我拥有一个这么可爱男孩儿的自豪。
他不但容易脸红,还特别怕女孩子和他开玩笑。如果女孩围着他多了,他就一定会把我拉到身边帮他解围。他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会摆地摊儿的油滑男生,我却是个天生会摆摊儿的女生。
我善于和别人搭讪,并且乐在其中。一晚上的东西几乎都是我卖出去的,为此他还戏称我是“地摊女王”。
我们在摆地摊的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就是遇见城管。城管一来,我们就背着小玩意儿拼命跑,像老鼠一样东奔西窜。我和他总是跑很远才停下来,然后气喘吁吁地对望,哈哈大笑。城管成了我们地摊生活的调味剂,我们在被驱赶的ri子里感受到了无限的新鲜和刺激。
那个夏天,我们因为一起摆地摊,时间过的特别快也特别快乐。也是因为一起过了这么一段同甘共苦的ri子,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两个人可以很容易地牵手,但是却不容易一起经历。我们因为经历了一起摆地摊儿的ri子,所以很难再松开轻易拉起的手。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不再去想和他分手的事情了。我不知道自己恋上了摆地摊的ri子还是恋上了和我一起摆地摊的男孩儿。
这个男孩儿干净、清爽、话语不多。他爱我,却没做过任何让我感到不舒服的事情。离开校园以前,我记得只有一次他试图吻我。
&nb的呼吸。
他说:“要是这一刻可以永恒多好,整个世界都这么干净,只剩下眼前这片天空。”
&天里的枯草。
他接着说:“我突然发现,其实人的一生不过是眼前的这片风景,如果我们可以对荒芜视而不见,那么我们的世界永远都是chun天。”
我说:“你的想法怎么这么奇怪,像诗人。”
他没有讲话,转过头来看着我,说:“现在我的世界里好像只剩下你了。”
我用手蒙住了他的眼睛,问:“现在呢?”
他说:“现在剩下你手上的温度了。”
我慢慢地拿开手,他盯着我的眼睛,然后他的脸轻轻地凑过来,我感到他的嘴唇要靠近我的嘴唇,我闻到了他呼吸的味道,感受到了他嘴唇的温度,然后我转开了脸。
我知道他一直在盯着我看,我感受到了他目光散发的she线。我的心跳的厉害,我也感觉到了他的心跳声。他就这样盯着我,不知过了多久,他转过了脸,继续看天空。
过了一会儿,我问他:“我一直想不懂为什么你会喜欢我,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说:“你能解释你为什么喜欢拿铁吗?因为看到你,我觉得很幸福,我喜欢你身上有的那种气味儿,所以我喜欢你。”
我没有讲话,想了很久……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我——一个普通的倔强女孩儿。但是我可以解释为什么喜欢拿铁,因为拿铁带有浓浓的香味让人感觉温暖,还带着让人迷恋的苦涩,就像他一样。可是我又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味道呢?又是个没有结局的问题。
那天过的很漫长,漫长到了充斥了我一生的幸福感,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一天,我一定不会拒绝那个带着nai香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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