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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美丽发达的城市都会有它破旧的一面,即便是帝都商业繁华的曼哈顿区,这片年龄不大的新城区在两百年的扩建过程当中也留下了很多暂时无法解决的弊端。
充满现代化气息的高大建筑大部分只是属于外来商户,而这片城区的很多运气不好的原住民仍然居住在破旧的街道中,他们生活在社会的下层,每天对于繁华街道处的高楼大厦也只能仰望,每天也只能乘坐最廉价的轨道式公用魔动机车上下班,晚上回到这片老旧的街道继续他们自己的生活。
卢修斯面前的这条窄巷子就是这么一条遗留在商业区旁边的老街道,小巷子只能容三四个人并排通过,魔动机车根本不能行驶进去,破旧的青石地砖已经长了些许苔藓,几个门市拥挤在小巷子的两旁。卢修斯把车停到巷口,奥德赛·骑士十一世安静的熄了火,他让安迪在魔动机车上等候,自己向着小巷子里走去。
“亚当斯的汤姆猫”
卢修斯面前是一个破了几个大洞的铜牌,“亚当斯的汤姆猫”是这个破旧酒馆的名称,从它的卖相能看出这可能是一个有年头的老酒馆,而它,也正是卢修斯此行的目的。他整了整衣领,掏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便踏步迈入酒馆。
这个时间,上午10点钟,酒馆里还没有什么客人,卢修斯环顾四周,整个酒馆不算太大,整体是一种灰色的格调,和老旧的街道风格倒是相符,破旧的木质地板上稀稀拉拉地摆着几张铁皮桌子,桌面油腻,灰色的墙皮脱落了一大半,露出里面青色的砖石,正对着门口有一个不太大的吧台,吧台后边的人大约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他卖相不佳,一双眼睛几乎挤成了一条缝,称得上是丑陋。
此时,他正擦拭着玻璃酒杯
在酒吧的老板看来,卢修斯这种人不应该会来这种地方喝酒。
他身形修长,衣着光鲜,一身看不出标识但肯定名贵的修身深灰色西装,西装马甲胸口处露出的银色怀表链发出的辉光彰显着它的低调风格与价值不菲,脚下是一双布洛克细花纹的锃亮皮鞋;而年轻男人更是有着一张经常出现在街头广告海报上迷倒万千女性的俊秀脸型,脸上的线条完美,却比多普通的米尼克人柔和许多,甚至比海报上的哪些明星更加英俊。
“先生,您有什么事情?”貌似是酒馆老板的中年丑陋男子开口问道,这个时间过来绝对不是为了喝酒。
“我向你打听一个人。”卢修斯注意着汤姆猫酒馆老板的表情,真理级骑士的敏锐感知让他注意到,听到这句话之后酒吧老板藏在吧台下的手触摸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就像触摸着一枚遥控炸弹的爆破按钮,显然是对于这种情况有所准备,只要听到命令,就会在最短时间内按下、引爆。
“您请说,我虽然只是一名破酒馆的老板,但是也能从很多醉酒的客人嘴里听到不少的消息。”但是酒吧老板还是很如常的说出这些话。
卢修斯对他的话不置可否,他敏锐地观察到酒馆老板的瞳孔在那一瞬间紧缩,嘴巴因为紧张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黄的牙齿。
“莱姆斯·皮特,昨天被抓的连环杀人犯,我要向你打听的就是他,老板。”
······
汤姆·亚当斯是曼哈顿区的原住居民,现年四十五岁,20年前加入了“鼠首”组织,并同时按照组织的安排在曼哈顿边区的乱倒巷买下了一家小酒馆,一直在这里经营。
“亚当斯的汤姆猫”酒馆与几百米开外的高端大气的酒吧咖啡屋不同,这里的酒水价钱便宜,一杯烈性黑麦啤酒只需要花掉客人兜里的半个加隆——加隆是多米尼克帝国的通用纸质货币,自从魔力工业革命以来帝国便大量的推行纸币,收回大量的用于制造金银铜币的大量贵金属,而把它们运用到工业革命的大生产之中。
所以,曼哈顿区的贵人们和那些工作在商业大楼中的白领人士是不会到这种破败的、脏兮兮的小酒馆来的,只有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外乡人,到这个城市打工者,建造或者清洁这些大楼的工人才会在结束一天劳累而繁重的工作之后来到这里放松,偶尔也会有一些街区的落魄巡警来这里喝酒聊天,他们在这个酒馆中夸张地吹嘘,愤慨地咒骂自己的老板,谈论着大人物们的八卦。
每当这时,汤姆·亚当斯便会故意感同身受地点头附和,有的时候假装慷慨地赠送几杯饮料,有的时候若有若无地问一些擦边的问题,每天酒馆打烊之后亚当斯便会细心地整理这些消息,他是一名天生的情报人员——他对消息有着敏锐地感知力,他能够把每天的所见听所感都如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回放,甚至包括每一个细节,包括他们的衣着服饰、他们的不同身形,他们的不同口音、他们细小的习惯性动作......这样异于常人的天赋让他从一名普通成员发展成“鼠首”如今的核心三号人物,虽然身在一个名为“鼠首”的组织,但那些老资历的人们戏称他为“汤姆猫”,因为每一次他都能像猫一样嗅到老鼠的气味,汤姆也为势力日益萎缩的“鼠首”组织避免了一个又一个的麻烦。如今,亚当斯的汤姆猫已经成为曼哈顿区黑帮势力“鼠首”的情报中心。
现如今,像“鼠首”这样的老牌帝都黑帮势力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自从300年前帝都圣路易斯扩建后,吞并了以前皇城外的大片郊区土地。他们这样以前属于郊区的黑帮势力也划入帝都的版图,而天子脚下是绝对容不得其他武装势力猖獗的。在强大冷酷的国家机器面前,以嗜血狠毒着称的黑帮势力就如土渣一般。
百年来,帝都治安警备署从未停止过对黑帮势力的围剿,他们只能夹起尾巴做人,以洗白、隐藏等各种方式融入市民当中,就像散布在曼哈顿区的“鼠首”一样,平日与帝都市民无异,偶尔做着走私越货杀人的勾当,但是又如老鼠一般闻到风吹草动便四散而逃。
所以,当面容丑陋的酒馆老板汤姆·亚当斯听到“莱姆斯·皮特”这个名字的时候心中巨震。他知道莱姆斯·皮特这个人,他曾经是“鼠首”的成员,以前召开黑帮扩大会议时候汤姆经常见到那个强壮的年轻人,并不出色的莱姆斯却理所应当地被过目不忘的汤姆记住,但是5年前莱姆斯叛逃出了组织。组织当然不会放过叛徒,连续几次派人清除叛徒,但是都被暗中反杀,据说莱姆斯投靠了一位神秘的大人物,逃到了圣路易斯安娜区——那里有着帝都最多的魔法塔和魔法学院,神秘而强大的魔法师最讨厌有人侵犯他们的权威,那里可不是“鼠首”可以随意伸手捣乱的地方。这样,帮会便放弃了对他的追杀。
直到昨天,汤姆·亚当斯看过帝都日报的第三版——这是汤姆作为一名情报人员最日常的习惯,才知道这名叛逃者因为这几年沸沸扬扬的连环杀人焚尸案被抓,直觉敏锐地他意识到莱姆斯·皮特可能在警察厅的审讯中透露“鼠首”的各种信息——没有多少人能够在警察厅那帮铜帽子警官的审讯室中藏住秘密。
实际上,他自从昨天看到报纸便急匆匆地向首领汇报情况,并建议全员撤离、铺设新的据点,但刚愎自用的首领并不同意,他认为莱姆斯当时并不是核心人员,只知道帮会的一些外围消息,并且以前很多据点都有了莱姆斯不知道的变化,最主要的是首领不愿意放弃发展了20年的消息情报站。汤姆见再三劝说无果,这才放弃,并安慰自己应该没有事情,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么快便有人问上门来。
“条子,一定是该死的条子,一定是莱姆斯在审问中交代了帮会的据点,该死的叛徒,如果是这样的话帮会很有可能面临着巨大的危机。”汤姆·亚当斯心中焦急地想到,他见眼前英俊优雅的年轻男子只身一人,看起来养尊处优,不像战力出众的样子,但是他的站姿笔挺端正,正是那些受过军姿训练的警察官的样子。“应该是刚从军官学校毕业到警察厅里镀金的公子哥,查到一丝线索便紧忙过来,想坐实自己的功劳。或许为了独吞功劳,他根本没有和警察厅说明,要不然不会是一个人过来,而且看上去毫无防备,这样的话,不如......”
思绪至此,汤姆·亚当斯眼中闪过一丝狠毒,“虽然他背景一定不凡,但是现在帮会安全岌岌可危。”敏感自信的汤姆直接将这种情况定义为帮会生死存亡的大关头,“虽然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但总是要好过现在的情况,总有办法解决的,大不了我们一走了之,改头换面,从新发展几个据点,这段时间就干脆停下帮会所有的活动......”
汤姆·亚当斯心中念头翻转着万千念头,最后他看着面前年轻英俊,优雅华贵的男人,因为竭力思考和极度紧张而紧绷的面容急剧地舒展,藏在吧台下的左手飞速地按在应急支援按钮上,紧咬在一起的茶黄色牙齿和瞪大的眼睛仿佛在歇斯底里地表达着一个疯狂的念头:
“做了他,杀了这个该死的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