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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黑袍人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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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试试。”黑袍人对我说。

    我按他说的那样,运转jing元,然后右手成剑指在虚空中挥动,我原本想一气呵成,可是刚没画出几道线条,就如水蒸气一般蒸发了。

    而我用jing元画出的符文是淡黄se的,而黑袍人画出的是金se的,一看就知道我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就像**丝与土豪金。

    “太慢了。”黑袍人说:“对于雷符,你只知道它的符文是这样的,但却不了解它的结构,你只是按着死方法去画,这样永远达不到像我这样出神入化的境界。”

    黑袍人说完,我看他伸出右手,手上多了两本书递给我,我仔细一看,正是大胡子给我那两本书籍,我记得当时出门的时候,觉得这两本书携带不方便,就暂时丢在了林雅家里,怎么又到了他的手中?

    黑袍人说:“很多符箓的页面,我都写上了我的经验与注解,你拿回去好好看看。”

    “哦。”我接了过来,也就随便翻了翻,到时候再好好看看吧。

    “还有你的这件衣服。”黑袍人又说道。

    听了他的话,我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我穿得这件黑袍。

    “当年我闯入一处险地,历经千劫万难险些丢了xing命,才从那险地中抢出一个宝箱,宝箱里面的物品就是你我现在身上穿着的这两件黑袍。”他说。

    “差点丢了xing命才弄了这么两件衣服?不好看啊!”我看看他的,又仔细看看我穿的,其实一模一样。

    “你别小看它。”黑袍人说道:“它除了防御力惊人,还自有一片空间世界,你现在灵魂还不够敏锐,感觉不到,但你也可以使用这个空间,用来储物,在你昏迷的时候,诛邪剑我已经帮你放进去了,你脑中只要想象着诛邪剑出来,它就会出现在你的手中。”

    “哦?这么神奇?”我有点不相信地说道,脑中想象着那把桃木诛邪剑,接着那个打火机大小的诛邪剑真的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手中。

    “想着把它放回去吧。”他又说,接着我把诛邪剑,还有那两本书与黑袍一接触,想着把它们放入黑袍人说得那个空间里,接着书跟桃木剑都消失了。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大胡子。为什么他从衣领口可以掏出那么多的东西,连个大水桶都能掏出来,想必他那件莽龙袍也有那功能。

    “喜欢吧?喜欢的话这件黑袍就送给你了。”黑袍人说道。

    “这……这也太珍贵了吧?我怎么能要?”我想假意的先拒绝一下,然后在黑袍人的大方劝说下才不好意思的,把它收下。

    没想到黑袍人却轻描淡写地说了三个字:“那好吧!”

    我……我听了他的话后,后悔的一脸尴尬的对他说道:“那个……那个你反正也有一件了,多一件放着也是浪费,我现在也刚好没衣服穿,这件就暂时让我先穿着好了。”

    “哦,你自己看吧,喜欢,想要的话就拿去吧,不要假惺惺的了。”

    我被他说得小脸一红。“那个……我先进去修炼了,一寸光yin一寸金,不能浪费修炼时光啊。”我笑着说,说完后头也不回的往山洞里走去。

    到了山洞,又沦为了一片黑暗,我随便在一个地方坐下,双腿盘膝,脚心手心朝上,开始了吸收天地间的灵力。

    夜静悄悄的过去,在我睁开眼的时候,眼前已经有了光亮,不过在山洞里的关系,还是挺yin暗的。

    “呼……”我吐出一口浊气,微微动了动身,全身上下不断响起“噼里啪啦”如炒豆般的脆响,“嗯……好爽。”我忍不住发出一声**。

    “咦?这是?”我看到了身前放了一口瓷碗,瓷碗中的东西是……是猪蹄!tmd,真的是猪蹄!我拿起了瓷碗,只有点余温。看来黑袍人放着有些时间了。

    咦?瓷砖下面压着张白纸?还有字:“我有要事在身,先走了!这只猪蹄是我那晚欠你的。”

    看到他留得最后一行字,我一声苦笑,其实他哪有欠我,那只猪蹄本来就是他自己买的。

    他走了,虽然我与他认识的时间不久,相处的时间也不多,但他确实是个不错的人。

    像他这样无所不能,神仙般的存在,也有什么重要的事做吗?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我以为到了他们这种境界,什么事都可以挥挥手搞定,然后游历世间,看人生百态。

    走了就走了吧,以后应该还会有机会再见。等啃完了猪蹄,我也该下山了。

    我刚美美的咬上了一口,突然听到洞外响起轻微的喊声:“清风少爷……清风少爷……”听这声音好像是个老人。

    原来这荒山野岭也是有人来的啊,清风少爷?清风?呵呵……好土的名字啊,不知道是哪个土傻老帽,取了这么个破叼名字。清风,我还明月呢。

    我没多管闲事,还是美美地啃着我的猪蹄,“清风少爷……”山洞外又响起那老头的喊声。

    清风,怎么越听越觉得耳熟了呢?清风,清风,我x!tmd,我总算想起来了,这土傻老帽的名字,是大胡子给我取的!难道外面的人是大胡子派来的?

    “进来吧!”我冲着洞口没好气的喊了一声,当然我不是冲着那个人来气,主要是因为这个傻老帽的名字。

    没过多久,我看到一个老头走进了山洞,哟!还是个外国佬,金发碧眼,一米八的身高,面目略有些皱纹,看上去大概六十岁左右,穿着一套西装,油光华亮的皮鞋。

    这……是不是搞错人了,正好这个外国佬找一个叫清风的外国傻帽?可是这好像是中文名吧?

    “你是来找我的?”我问。

    没想到这个外国佬肯定的点了点头,“是啊清风少爷,我叫费兰克,彼得?费兰克,是主人叫我来找你的。”这外国佬的中文还真流利。

    “你主人?那是谁?胡子很长,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的那个?”我用手比划了下大胡子胡子的长度,不确定地问道。没想到这个叫费兰克的外国老头点了点头。

    ps:今天有点事,所以更新的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