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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选兵

作者:浮光浅如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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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一行人来到了李大眼的营房,那守门的侍卫认出了曹昂,倒也不拦着,任由他们走了进去。

    李大眼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瞧见曹昂进来,亲切的打着招呼:“曹兄弟来了,你手上有伤,怎么不多休息两天啊?”

    “属下的伤并无大碍,劳大人费心了。”曹昂答道:“属下也是劳碌惯了,实在不适合过清闲的生活。”

    “也好,正巧我也有空,我先带你去军营里逛一逛,再从那新兵营里挑出五百人给你。”李大眼笑着站了起来,稍稍收拾了一下,领着曹昂出了营房。

    一座大营,最重要的就是布局,营房的排列要做到错落有致、井然有序,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大军。还要有一些比较大的道路,方便士卒快速的应变各种突发事件。

    比较关键的地方,鹿角、栅栏须一应备齐,把守的士兵也要多一点,真正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白波军虽然是流寇出身,将领没有学过什么系统的兵法,不过长年行军打仗,倒也摸索出一套安营扎寨的方法。整座大营有两条主道,连接东南西北四个正门,道路宽广,可以供两辆马车并行,士卒的营房都安排在道路的两侧,足可以确保出征时,士兵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

    穿过几个广场,沿路遇见不少正在操练的士兵,白波军军纪比较差,士兵操练大多做做样子,一看见曹昂过来,不少人都围了上来,纷纷用敬畏的眼神盯着他。

    原来曹昂昨日“下油锅”的事,已经被传的沸沸扬扬,军中壮士大多敬重有血性的汉子,不少士卒对这位新来的都尉心生敬仰。不停的对着他窃窃私语。

    路过一个土坡,曹昂听见传来一阵稀稀拉拉的叫好声,心生好奇,抬头望了过去。

    却看见那土坡之上,围着十几名士兵,中间一个年轻人正持着一条八尺的硬木长枪摆着架势,显然正准备演练枪法。

    此人正是李乐的侄子李虎,只见他提着长枪,飞速刺了出来,灵活的耍了几个枪花,看似迅猛却夹杂这几分轻巧。急刺几枪,如同游蛇探洞走,而后枪势一收,左右手齐动,使得却是一招“百鸟朝凤”。一时间抢影重重,如同道道星芒,阳光一照,闪烁银光,让人看的眼睛生疼。

    就在这时,几名士兵拿着一些盘子,猛的朝李虎甩去,李虎枪头一挑,呼啸而出的十几个盘子被一一挑落。待他收了枪,地上却只剩下一地的碎片。

    围着的士兵纷纷叫好,发出了一阵惊叹声。

    李虎收枪以后,立刻有手下跑了过来,接过他的枪,捧上一条湿漉漉的毛巾给他擦汗。李虎面露得意之色,眼神一闪,正好瞅见人群外的曹昂,面露鄙夷,一扫而过。

    “哼!花拳绣腿,脓包一个。”李大眼冷哼一声,显然与那舞枪的年轻人有点不和。

    “嗯?这人是谁,看样子也是一位军官,为何刚才对我这一扫眼,却隐含敌意?难道我无意之中得罪了什么人。”曹昂离了土坡,暗暗思考。“那人枪法虽然灵巧,却少了一份杀气,不像是军中的武艺,看来也是个走后门的公子哥。”

    一行人穿过重重营房,来到了新兵营的大寨。

    新兵营内多是些刚刚参军的年青汉子,大多是生活不易,来军中求口饭吃的,现在还没有分配到各个营中,全窝在这里。平时由一位都尉管着,做一些基本的训练。

    世道不太平,洛阳城边更是盗匪遍野,许多人孤苦无依,只要有口饭吃,也不管什么军队,都加入了进来。就光这一个月,白波军已经招收了三千多名士兵。

    李大眼与那看守的都尉谈了两句,带着曹昂来到院子里的一个空旷处,找人搬来了一张案子。案子上放了几卷竹卷和几只笔,一位年轻的书吏坐在案前,拿起笔,对着李大眼微微颔首。

    “好了,开始吧,让所有人都出来。”李大眼对这看管的都尉说道。

    那都尉立即派了手下,挨个营房的喊人,不一会儿,整个空旷的广场已经密密麻麻的站了上千人了。

    “曹昂,你就从这新兵里选出五百人吧,让文书登记一下,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人选完了后,你带着人回你那个大营就行了,若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问刘都尉。”李大眼见安排的差不多了,也不耽搁了,交代了两句,直接回去了。

    李大眼走后,曹昂上前一步,直接站到新兵的眼前。

    双目缓缓的从这些新兵身上扫过,这些人大多穿的粗布短裤,面有菜色,有气无力。

    新兵营的伙食并不算好,恐怕喂不饱这些精壮汉子。

    曹昂打量这些人的同时,这些人也在打量着曹昂。他们的目光各异,或是好奇,或是不屑,或是敬畏。

    曹昂毕竟还是太年轻了,虽然个子不低,脸上却露出一股稚嫩感,由不得别人不信任他,好奇的是好奇他小小年纪身居要职。不屑的是觉的他是倚仗长辈的权势才做到都尉这个位置的,是对他能力的一种不信服。而敬畏,仅仅是某些胆小鬼出于本能对当官的产生一种畏惧感罢了。

    “目光不屑者,必定高傲,难以驾驭,我现在实力并不强,选一堆刺头回去却是给自己平添麻烦。目光敬畏者,多是胆怯之人,带领一群胆小鬼上战场,真到厮杀的时候,又难保不会临阵脱逃,这两种人看来都不能选。”观察了许久,曹昂心中已是有了计较。

    “我今年十六岁,和你们想的一样,是搭上了李大帅的关系才做到都尉这个位置的。”迎着新兵疑惑的目光,曹昂提起胸中一口气,缓缓说道:“我本来可以托关系到大帅府里谋个闲差。现在却要军营里劳碌奔波,来日还要在战场上厮杀,各位可知我图的是什么?”

    图的什么?

    听见曹昂的高呼,一纵新兵顺着他的话议论起来。他一个十六岁的毛孩子,放着好好的清闲日子不过,偏偏要来军队里厮混,将来上战场,可是要死人的。

    看着人群里不少人露出了疑惑大表情,曹昂脸色一沉,又喊了起来:“因为我不想盗匪来的时候茫然无措,我不想亲人死在眼前而无能为力,我更不想随波逐流,身似浮尘。我放下笔拿起刀,只为自己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这是我想要的,我相信,这也是你们想要的。”

    曹昂的话说的很慢,一字一顿的,直白的想将他的想法说出来。

    不少人听了他的话,心头一震,纷纷思考起来。

    一辈子老实本分,做牛做马,难道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拼死博一个富贵到底值不值。

    渐渐的疑惑慢慢退去,不少人的眼神重归黯淡,却也有不少人的眼神愈加坚定。

    这是曹昂想要的,他并不指望一两句话就能改变一个人的观念,这两句话只是让他来看清人群中那些血还未冷,还有着勃勃野心的汉子。

    这些人正是他想要的兵。

    曹昂走下了台子,游荡在新兵群里,将那些跃跃欲试、眼神冒火的人给一个个的挑了出来。

    被挑出的士兵虽然同样的瘦骨伶仃,但是精气神却非常高昂,他们一个个有条不紊的走到了文案前,将自己的名字报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