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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俞小春也不知道昨天趴在墙头上窥视自己的人是谁,今天方一睹其真容,不由得心中暗笑:“原來就是这个白痴,人模狗样的,看了就不爽!”
然后,俞小春招了招手,让人把杨克架住送到王宫让猛哥处置,他现在也需要去找找猛哥,商量下去银月城谈话的事宜。
也许是上天帮助俞小春,真正的沙尘暴在今天早晨才正式地降临到血枭城上空,绿洲区的沙尘暴经过植被的阻挡,已经沒有了在戈壁滩里的那种威势。
但是,沙尘依旧是遮天蔽日的,迷的人睁不开眼,有时候,不得不说话时,人们方才张嘴,但是,一张嘴,就有黄沙倒灌而入,让人说话都说不利索。
“呸呸……”俞小春皱着鼻子,吐出了几口沙子:“尼马啊!还好是沙暴是今天來的啊!不然的话,老子的热气球小队可就杯具了!”
嘟囔了几声后,俞小春带着杨克和明达上了马车,当然,杨克是明达花了死力气拽上马车的,在拽杨克上马的时候,杨克还在蹂躏着那只可怜的小狗。
“哎……”不知道你前世造了什么孽啊!可怜的小狗……“俞小春叹了口气,确实,被一个疯子碰上了,肯定是沒有好下场的。
昨天俞小春那一击真的是有些不巧,正好将杨克的天灵盖给命中了,人的天灵盖上穴位比较多,所以,俞小春那一敲能敲死杨克还是很正常的。
在漫天风沙的血枭城颠簸了20多分钟,俞小春到了王宫,现在血枭城的王宫已经建设的非常宏伟壮丽了。
以前,这个王宫是血枭城总督楼,因为这个总督楼颇高的缘故而且处于血枭城中心,所以,城主猛哥就决定在这里重建血枭城的王宫。
王宫的中心就是血枭城最高的建筑,是前总督楼改建而成的,俞小春下了马车,干脆用绳子把明达绑了起來,然后拖着杨克就往王宫主楼里面走。
“猛哥早啊……”俞小春像拖麻袋一样地拖着杨克往血枭城里面走:“有样礼物要给你!”
猛哥此刻正在喝茶,他也沒有计较俞小春沒有礼貌的举动,看见俞小春丢了个人过來,他略略有些好奇。
“这是怎么回事,小春公爵!”猛哥放下茶杯后,才发现俞小春扔过來的人是杨克:“这个家伙,有什么不对劲么!”
沒想到杨克突然跳了起來:“昨天是不是你打我的,是不是你打我的!”杨克这个时候双手被俞小春给绑住了,所以只能扑通扑通地在原地乱跳,此刻,他冲着猛哥嚷道。
“为什么会这样!”猛哥道:“看起來这个家伙是疯了。虽然这个家伙人品不是很好,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将才啊!如今是用人之际,居然疯了一个团长!”
“呵呵……猛哥大人啊!跟你说句实话吧……二品训练区的士兵都不能用了!”俞小春淡笑着。
“何出此言呢?公爵大人!”猛哥道:“他们的素质也不低,不用的话,对我们血枭城來说是一大损失啊!”
对于俞小春这个提议,猛哥并沒有一票否决,他知道,俞小春是不会随随便便地提出这种意见的,俞小春这么想,里面肯定大有文章啊!
“呵呵……很简单,昨天,杨克趴在我的公爵府的墙上在偷看我和我的队伍庆祝胜利,然后,我就一酒瓶子丢过去,把他给砸昏了!”
猛哥很震惊,俞小春竟然一酒瓶子就能够把杨克给砸晕了,更让猛哥吃惊的是,他居然能察觉得到杨克的存在,杨克的隐匿能力是出了名的,猛哥一开始是想让杨克去执行秘密任务的。
当然,猛哥根本就不知道,就是因为杨克的隐匿能力强,所以,司丽希丝才把他派到了血枭城來当所谓的间谍,不过今天这个间谍也已经废掉了。
“但是这也不能证明,杨克就是所谓的间谍啊!”猛哥说道,他自然明白俞小春这话的意思。
“所以,我的意见是,把杨克收监,然后全面搜查他的住处,还有他的军营!”俞小春说道:“如果他沒有问題的话,那我只能对猛哥城主说声抱歉了,让你平白无故地丢失一个将才!”
“不用道歉的,小春公爵,我相信你的判断,现在回想一下,杨克这个人的性子确实可疑的!”猛哥摆摆手说。
然后,猛哥叫來了王宫近卫军,让近卫军把杨克给拖了下去,关到血枭城城北的监狱中去。
其实,就算杨克不是间谍,他昨天那行为也是活该,俞小春是帝国公爵,而杨克只是一个团长,团长去偷看公爵的活动,按照血枭城的法律,这个就叫做以下犯上,是要砍头的。
“嗯,公爵大人明白就好!”俞小春瞄了眼被拖下去的杨克,说道:“猛哥,我们说正事,明天我打算去银月城走上一遭!”
“嗯,我知道,我已经安排好人了,明天,埃雷会陪同你一起去的!”猛哥说道:“昨天,银月城又來了一封信,你自己看看!”
俞小春接过了信,小心翼翼地拆开,看完以后,他就笑了:“呵呵……猛哥城主,这不是司丽希丝的信啊!”
“确实不是……信尾的署名叫做莫菲儿,看信的口气非常之狂!”猛哥突然捏碎了他的茶杯。
信上是这么写的:“尊敬的血枭城城主,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这要打,你们血枭城沒有半点胜算,因为有我在,所以你们还是考虑跟我们合作吧!”
俞小春笑了:“这个莫菲儿真是吹牛不打草稿啊!两个月前,我或许真的打不过她,但是两个月后,就是现在,老子要让她哭着叫我大爷!”
“你们两个之前认识的,是吧!”猛哥也知道莫菲儿不是大荒洲的人,大荒洲不会有漂亮的美女,当然,司丽希丝除外,而且司丽希丝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大荒洲人。
“是的,不但认识,我就是被她逼到大荒洲來的!”俞小春说道:“猛哥,我有个请求,明天,不要让埃雷陪我去,其实明天我是去银月城捣乱的!”
俞小春压根就沒有去和谈的意思,他明天的目的就是想在银月城内部放点法阵,布置一点陷阱,到时候如果真的要跟银月城打,正面冲突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要早作打算。
去银月城里面放法阵确实是个非常有用的手段,到时候,俞小春就可以倚仗这些法阵來一次围魏救赵的行动。
“你一个人去的话……不怕危险!”猛哥说道:“而且,你真的不打算和谈,这是我们避免战争的机会!”
“猛哥城主,你真的准备和银月城和谈,告诉我你的真心话!”俞小春笑着说道:“反正我一开始就沒有打算跟他们和谈的!”
猛哥一怔,现在才反应过來,是啊!为什么要跟银月城和谈呢?银月城提出的条件,猛哥是不可能答应的,而他的要求,银月城更加不可能答应。
既然,两方都不可能做出让步,那还和谈个屁,直接打架就是了,猛哥这才斩钉截铁地说道:“好的,你说得对,明天就让你一个人去!”
就这样,俞小春明天单刀赴会的决议就这么通过了,接下來,俞小春又开始了三点一线的生活。
什么是三点一线的生活呢?就是去烙印法阵,然后去训练自己的士兵,今天俞小春把阳光烈焰拳的功法告诉了明达,让明达代替他把这个武技交给他的战士。
这个武技其实很好学,就是学的时候比较痛苦,好学嘛,自然得付出一点代价的,武技就是这样,好理解的东西,一般修炼起來比较痛苦,难理解的东西,一般修炼起來难以上手,但是上手以后,修炼起來很容易。
第二日,俞小春略略准备了一下就踏上了前往银月城的旅途,银月城这个地方离血枭城相当之近,大约就是三里來路。
俞小春带着一面血枭城的小旗子,一般來说,使节都是需要抗着这个旗子去别人的的地盘的。
天上的沙尘还沒有散去,在城外,沙尘明显要更加猛一点,俞小春此刻坐在马车里,也听到外面虎虎的风声,俞小春突然生出一种冲动,他让车夫进了马车,自己出去驱赶,他主要是要欣赏下现在外面沙漠中的美丽场景,沙漠中有一种特殊的野性之美,这种美丽让俞小春觉得豪气冲天。
男人嘛,就应该死在这种给力的地方。虽然一片荒凉,但是这里颇有古战场的气势。
浩浩乎,平沙无垠,俞小春突然想到了这句话,整个大荒洲在他的眼里就是要用來打架的。
银月城已经在俞小春的眼前了,银月城果然比血枭城要气派很多,本來,血枭城还未分离时,银月城就是司丽希丝掌管的商业中心了,现在,司丽希丝把军事中心放在了银月城,银月城的规模就更加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