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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二子和传东

作者:桃子卖没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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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铁葫芦,单从外表看的话,就是一个‘模子’,实心的葫芦形铁疙瘩,入手非常沉,外表也没有华丽的雕刻和花纹,打眼一看之下,并没有吸引人的地方最新章节。

    但是,唐林军那透视的眼睛看过去时,却发现这个瓶子绝不象表面上那么简单。

    因为瓶子里面内有乾坤,实心的铁壁之内竟然还有一个小葫芦。如两枚樱桃般大小的小葫芦被层层铁桨裹在正中。

    然而,当唐林军看到那小葫芦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无法看穿那小葫芦里面有什么!

    没错,他无法看穿那小葫芦里面到底是空心的还是实心的!

    “不可能,我的眼睛怎么可能看不穿?”唐林军就大吃一惊,要知道,他的眼睛在儿时变异后,就没有看不透的东西,包括半米厚的墙壁他都能看穿的,但是现在这个铁葫芦中间竟然无法看透?

    “那小葫芦到底是什么材质的?绝对不是铁,也不是金银或瓷器!”唐林军大感好奇,也万万没想到这王镇雄家还真有奇货。

    正在唐林军大惑不解之时,王镇雄的媳妇走进了屋子,对着唐林军笑道:“唐总,您吃粘豆包吗?我们家自已包的,红豆馅,您要是吃,我就给您蒸一锅。”

    唐林军笑着点头:“吃,谢谢嫂子啦。”

    “不客气,不客气,那我去蒸。”

    “嫂子,等下。”看到王嫂子转身要走,唐林军立即叫住了她,道:“嫂子,这铁葫芦是什么啊?”

    “这个呀,嗨,也是老王在那黄土包挖出来的,不是金也不是银,就是一块大废铁,当时老王费了好大的劲都砸不碎也破不开,所以就一直扔在那,你要喜欢就拿去,拿去...”

    “哦,我看着形状挺好玩的,等下老王回来我再问问他。”唐林军把铁葫芦放在一边,并没有直接揣进兜里,虽然这玩意儿不是金也不是银,但他本能的感觉那个连他都看不透的小葫芦有古怪,所以他得先和王镇雄商量一下,总不能白拿人家的收藏。

    王嫂子笑眯眯的出去蒸豆包了,对于她来说,王镇雄收藏的那一堆破烂货扔在大街上她都不拣的,也就王镇雄把那些瓶子罐子当成宝了。

    唐林军又翻了一遍其它的烂罐破碗后,再没找到什么稀奇的东西,所以只能又重新装回了麻袋。

    王镇雄杀完猪就回来了,弄一身的猪屎味,进屋后第一句话就问道:“咋啦?相中俺的宝葫芦啦?”原来他老婆刚才和他说了。

    唐林军点点头:“看着挺奇怪的,这东西有什么‘说道’没?”

    “有啥说道?是个实心的铁葫芦,你想要就拿去。”

    唐林军就笑了笑,他不可能把自已能看透铁葫芦的事情告诉老王的,这是他的秘密,除了苏剑知道外,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而且这个铁葫芦里面到底有什么他也不清楚,所以具体值不值钱他也不知道。

    现在老王说送给他,他也就借坡下驴了,等以后弄清楚里面到底是啥玩意儿之后再和他说也不迟,如果是宝石之类的小玉葫芦,到时候折合成人民币给老王钱就行了。

    既然把老王拉到了自已的战车,他就没想过占老王什么便宜的。

    朋友之间要交心,要真诚,虽然他不能告诉老王自已有透视眼,但一切弄清楚之后,他也不会让老王吃亏的。

    “对了,唐总,有件事儿想和你说说。”老王洗了手,有些不好意思的坐在了坑头,道:“刚才二子和传东跟我说也要去城里打工,两个孩子去了城里也是投奔我,可你知道我...嘿嘿。”王镇雄说到这里的时候老脸一红,他是一骗子,总不能带着侄子和外甥一起行骗,不可能把亲人也带下道,所以他想问问唐林军的侦探所还用不用人,如果用的话,正好和他一起干。

    “他们两个么?”唐林军嘀咕一声,他已经明白了老王的意思,不过这事儿来得太突然,虽然早就打算把侦探事业扩大,但现在可是刚起步,人手太多他怕养不过来。

    “是啊,他们两个你也看到了,二子力气大,孩子也实在。传东虽然腿脚不利索,但是这孩子高中毕业,也算有文化了,而且他小时候就聪明,所以我想问问咱们公司要不要人了。去了公司跑个腿打个杂,开个车之类的都行,他们两个都有驾照。”老王说完就眼巴巴的看向了唐林军,目光中也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唐林军就瞥了一眼王镇雄,说实话,二子那孩子他还真相中了,一米九十多的人形机器,再好好的调教一番后,这二子以后绝对是他的一大助力。

    至于那传东,腿脚有点瘸的,虽然是高中毕业,但现在满大街都大学毕业的呢,高中毕业实在是拿不出手。

    当然,他也不可能只要二子不要传东,而且王镇雄既然开了这口,那索性就一并要了也无妨。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林军就笑道:“老王,按理说公司刚刚发展,人太多我怕养不起,不过既然你开了这个口,那就试试吧,至于工资待遇方面,咱们回去再具体商量。”

    老王一听就乐了,感激的连忙点头道:“行,行,你给多少是多少,能包吃住就行,反正他们在家呆着也是呆着,出去见见世面也好。”

    二人又闲聊了几句之后,老王就继续忙了。

    唐林军把铁葫芦放进了包,这个东西还要回到市区,找个机床才能切割开,否则没办法弄开。

    中午十二点,开饭。

    东北杀猪吃的是热闹和喜庆,年底杀了一头猪,也代表这一年丰衣足食,日子过得好。而所谓的杀猪菜也是指东北腌制的酸菜炖猪肉,血肠、猪肝、大块五花肉等等。

    二子和传东知道唐林军已经答应他们加入其公司了,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公司,但有钱赚就行啊,而且还能在市里住,还能见世面,所以二人很高兴,一个劲的给唐林军敬酒。

    王镇雄的大哥也挺高兴的,他家二子不省心,在村里总喜欢打架斗殴,所以一听说能加入市里的什么大唐公司,早就乐得眉飞色舞了。

    这是唐林军第一次吃东北农村地道的杀猪菜,说实话,很香,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着实令他痛快不已,他就喜欢这种生活,这种可以放纵的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

    这顿酒,唐林军喝高了,被几个大老爷们儿的连翻轰炸之下,终于喝多了。

    王镇雄也喝多了,还有他大哥,还有传东,最后都喝得人事不醒了。

    不过二子没高,这厮和唐林军对着干杯,大嘴一张就是一杯三两酒,似乎他喝那三两酒就跟喝水似的。

    唐林军自认是个酒包,两三斤六十度小烧没问题,但是二子竟然比他还变态,直到唐林军都躺坑上呼呼大睡了,这厮还自已个儿在喝呢。

    第二天一大早四点多,唐林军就醒了,多年养成的习惯就是早睡早起。

    “妈的,竟然被那厮罐醉了?老子多久没醉过了?”唐林军揉了揉生疼的脑袋,苦笑了一声,他本以为自已是嗜酒如命的主儿,却没想到那二子更是个超级大酒包,能把他喝多,那二子该变态成什么样?

    唐林军起了床,喝了杯温水后就小心翼翼的出了门,老王和他媳妇在东屋睡的,两个孩子在县里上学,寄宿在学校,所以没回来。

    托古村不大,唐林军围着村外跑了两圈后就回到了院子打了一套拳,这个拳没有什么套路可言,他虽然也学过套路,但他感觉套路其实就是花花架子,表演可以,打架却不行,所以他自已钻研出一套拳法,这拳法中有八极拳的影子,也有南拳和洪拳,甚至是咏春拳的缩影,练气健身,打完一套拳后,浑身舒坦。

    早上六点半,天色蒙蒙亮,唐林军和王镇雄带着二子和传东就启程了。

    开车的是传东,坐在副驾驶的是二子,唐林军和老王则坐在后面。

    车子出了村子不久之后,唐林军便把大唐公司的性质说了一遍,即然收了他们两个,当然就要实话实说。

    而二子和传东听到竟然是侦探公司的时候,竟然很兴奋,毕竟是男孩子,一听有这么刺激的工作,怎能不乐?

    “你们也不用高兴太早,接下来你们还要学习,到时候我会调教你们,而且你们两个也要学一些把式,以后会用到。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入了公司,就要无条件听从我的话,是无条件,虽然杀人放火的事儿我不会让你们干,但比如说打个架了或者是抓个人什么的,你们必须要听!”

    “你们可以考虑考虑,如果不同意的话,到县城你们两个就下车,然后自已打车回家。”

    “唐大哥,我们同意!”二子和传东异口同声,连想都没想就直接说同意,而且他们也叫起了唐大哥,因为昨天晚上喝酒的时候就叫哥来着,显得亲近。

    “嗯,既然同意那就先去大同区吧。”唐林军笑着点了点头,他们既然同意,那也该考验一番才行。

    大同区那里,高大海高三哥的事情也该解决了,否则指不定哪天他就被高三哥给阴了呢,所以他打算先下手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