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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老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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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把汉白玉的石阶染成金红,飞檐上最后一只鸟也飞走了,夜晚即将来临。

    花雕穿着绯红的菊纹衫子,绢纱金丝绣花长裙,站在石阶上,衫子的领口开得很低,能看到月白的胸兜和那一片莹白的雪肤。

    她正值花信之年,比起那些十四五岁的小宫女更有风情,樱桃红的胭脂把她的俏脸点缀得美仑美奂。

    她站在石阶上,仰头看着对面二层小楼上,那个正在踱来踱去的身影。

    “你招虱子还是招跳蚤了,这半天就没见你停下来。”

    闻言,那个正在走动的身影停下来,看着楼下石阶上的丽人,笑道:“你这是跟哪个堂子里的姑娘借来的衣裳,可惜穿成这样也勾不住男人。”

    花雕气得咬牙切齿,低头脱了脚上的绣鞋就朝小楼上扔过去,楼上的闪辰一见,扬手接过,大笑着又把绣鞋扔回来:“你去问问,哪有你这么粗鲁的花姑娘,客人都让你给吓跑了。”

    花雕生气,接过绣鞋重又套到脚上,问道:“死猴儿,我问你,殿下怎么还不回来?”

    闪辰哼了一声,心道你问我我问谁去,我若是知道殿下去哪儿了,还用在这里转圈圈吗?

    殿下已经消失两天两夜,所以花雕准备亲自出去找找。

    殿下已经十八岁了,能让男人夜不归宿的地方,当然是青|楼啊,教坊啊,说不定还有那些暗门子一楼一凤什么的。

    所以花雕准备趁着夜色,深入敌营,把殿下找回来。

    这身衣裳就是她给自己准备的行头,可是打扮妥当了,她又嘀咕上了。

    并非她害羞,花雕姐姐从来不知道害羞怎么写。

    她是怕她不懂规矩,被人识破身份。

    身为御前带刀侍卫、皇子近身的三杯好酒之一的花雕姑娘,竟然沦落到那种地方,明眼人一眼就能知道,十二殿下肯定也在那里。

    别以为当皇子的就能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如果真的被人在那种地方发现十二皇子,这就是一件大事,一件很大很大的事。

    所以,准备妥当的花雕姑娘终于望而却步了。

    她就站在石阶上等待天黑,可是天色真的就要黑下来了,她却不想去了。

    若是这个时候,十二皇子忽然回来了,那该多好啊。

    殿下每次出去,去的哪里,去做什么,花雕全都不知道。但她以为闪辰是知道的,殿下不近女色,却整日和闪辰在一起,花雕如果没有往那方面去想,那她真是白活了。

    可现在来看,闪辰竟然也像是不知道的。

    她从小看着闪辰长大,他的样子不像是装的,虽说这只小猴儿不地道,谁也摸不清他的心思,可他刚才虽然在取笑她,可他眼里却是透着焦急。

    殿下不能出事,他真的不能出事。

    “死猴儿,我就是担心殿下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真若是遇到那些人,别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人家啊。”

    花雕仰头望天,天空已是灰黑,夜幕就要降临了。

    闪辰飞身一跃,如同一只大鸟轻轻飘落在花雕面前:“你换上这身衣裳站在殿下面前,殿下也不认识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毛病,如果那些人真的和他遇到,这事还真的不好说。”

    “你说实话,殿下平时去哪里,你真的不知道?”花雕不死心,男人的事可以不告诉女人,但不会瞒着身边的男人。

    当然,殿下怕是早就不把闪辰当男人看待了。

    闪辰摇头:“就凭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份,我能骗你吗?我跟过几次,都被殿下发现了,有一次还差点宰了我,后来我便再也没有跟过。”

    花雕鼓起腮帮子,用涂着千层红汁的纤纤玉指戮着闪辰的脑门子:“你说你个没用的东西,皇上派你过来盯着殿下,你这是盯得哪门子,连人去哪里都不知道,就该割了你的命根子,让你当太监去,也省得你一天到晚净是花花肠子,正事都不干。”

    闪辰被她戳得直往后退,这个泼妇说的都是些什么话,他啥时不干正事了,他啥时都是花花肠子了。

    活该她嫁不出去,只要有他闪辰在,就算真有人不怕死来娶她,他也要给她把亲事搅黄了。

    你让我去当太监,我就让你变成老酒,老姑婆的老。

    花雕骂完了,还是抚平身上的衣裳,准备牺牲色相去找殿下。一抬头,看到闪辰贼眉鼠眼正盯着她胸前露在外面的那一截子肌肤,连忙把衣领往上提了提,回手就是一记爆栗子打在闪辰脑门上:“你个死猴子不学好,看你老娘干嘛?”

    闪辰冷哼一声:“你别自我感觉良好,我看母猪也不看你。”

    花雕正要挥拳揍他,闪辰已经飞身掠起,抢在她前面往山庄外奔去。

    殿下啊殿下,您千万不要遇到熟人,不然你要倒霉,我们更要倒霉。

    你知道自己有那个治不好的病,最好就别往人堆里挤了,找个没人的地方,爱怎么玩就怎么玩,让人认出来那可如何是好啊。

    两个人一个心思,一前一后出了清觉山庄,向着几十里外的苏镇而去。

    好在殿下有一次回来时,心情很好,还带了一袋糖炒栗子,装栗子的纸袋子上印着苏镇栗子王几个字。

    别以为御前侍卫都是吃干饭的,就凭这袋糖炒栗子,他们也能猜到殿下去的地方,不是京城,而是苏镇。

    是啊,京城有什么好玩的,殿下早就玩腻了。

    苏镇是小地方,小地方多会有些小情调,还会有些小良家,殿下肯定会喜欢。

    可是这里离京城也不远,总会也有些人抱着和殿下同样的心思,真若是在苏镇遇到了,这要如何解释呢。

    殿下又不认识人家,别说那都是些个不相干的人,就是殿下的亲爹当今圣上,脱下龙袍站在他儿子面前,殿下也同样不认识。

    这事又不是没有过,有过很多次了。

    小时候殿下以为自己脑子有毛病,一度很伤心,长大以后慢慢也就习惯了,好在这个毛病除了身边人和圣上以外,别人并不知道。

    真若是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有些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