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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雄霸出世,猛虎峰魔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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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足一夜时间,般宿就没有休息。

    破晓之前,这把通红的巨剑被他用火钳夹着,伸到最新鲜的山泉水和淬火液体混合一块的冷水中。‘撕拉拉’声响不断,白烟弥漫。火热之气皆被冷水击散,待到冷水不冷巨剑不热之后,般宿使劲儿一甩火钳。

    一道寒光闪过,山洞外一声轻响,这把两米八长度的巨剑,势如破竹插入巨大岩石中,直没至柄。破开岩石发出的声音很,显然,锋利之极啊。太他妈锋利了,切割岩石犹如切豆腐。这锋利程度比之飞剑不差丝毫,般宿一声欢呼,咻的一声窜了出去,一伸手,握住粗大的剑柄,将巨剑拉了出来。

    寒光闪,巨剑出世!

    此剑剑身呈现银色,锋刃比纸还要薄,中间部位有两指厚,剑尖锋利耀眼,剑面阔大,足有一尺长。这东西竖立在般宿身前,直接将他大半个身子挡住了,实在太大了。

    可惜的是,剑身上没有复杂的纹路,更没有符文缭绕,般宿很想弄出一把可以激发烈火的巨剑,但是,杂学中没有啊,估计只有杂学第二阶第三阶之时或许会有天外世界封印元素能量的手法,目前,只能想想。

    般宿在过往岁月中虽然对炼器炼丹制符之类的事情感兴趣,但是做为青衫楼的杀手,他没有时间去研究学习这些东西,学的更多的是怎样执行刺杀任务。

    所以,他能够凭借杂学第一阶中简单的手法,打造出这样般出色的巨剑,已经很是不易。也明他有炼器方面的天赋,就看以后有没有机遇和时间,去完善这方面技巧了。

    巨剑剑柄是同样的银色,样式自然古朴,但这长度和重量,足以令其化腐朽为神奇。什么东西达到极致都有着震撼力。样式普通没有关系,别的方面完胜他人利剑。

    “好剑!”般宿伸指弹动此剑,剑身发出龙吟嗡鸣之声,宛似神龙出世。

    “剑名雄霸”。

    般宿随口给剑命名,既然给大熊使用,就要个谐音‘雄’吧,至于‘霸’这个字,只凭其重量和长度,剑中霸主当之无愧。

    这把剑不能像飞剑那么通灵,也斩不断飞剑,但是,般宿有信心,这把剑的强度绝不次于飞剑,也不会被飞剑斩断。这就行了,他很是满意。

    他永远想不到,这把‘雄霸’,在未来,会做出怎样惊天动地的大事。

    巨剑打造出来,且起好了霸气威猛的名字,后面的剑鞘就好打造了。随便用些金属和皮子,般宿于半个时辰之内将剑鞘打造好。

    棕色的剑鞘,和大笨的毛色相同,有浑然一体的感觉。在剑鞘上,般宿用地球的字体刻上‘雄霸’这两个字,下面还有一行字‘般宿赠与大笨’。这字别人不认识,不虞被认出来。

    剑鞘上有着宽宽的皮带,围住大笨的厚重身躯,两相一扣,就能将巨剑固定在大笨的背上。

    ‘雄霸’完工。

    般宿去山溪处痛快的洗了个凉水澡,回来就看见般美美在巨剑上窜过来窜过去,玩儿的不亦乐乎,不由开心一笑。

    日头升的老高,越来越热,般宿逐渐的没有了笑容,应该此时来取剑的大笨,迟迟不见踪影。

    冥冥中,般宿感到不妙了。

    一直懒洋洋的般美美忽然极为烦躁的吼叫一声,浑身金毛竖立炸开。

    般宿大惊,不再犹豫,将巨剑收进乾坤袋,让般美美钻进衣衫布兜中,施展轻功,向着棕熊群所在地飞掠而去。

    …………

    长孙千华拨开一只蜜桔,将桔子瓣儿一瓣一瓣的塞到殷红嘴中。右侧嘴角朱砂美人痣很是俏皮的随着其嘴巴一动一动的,且嗓子中不时发出腻人的娇笑声,放浪形骸的可以啊。

    身穿藏蓝色薄衫的俊俏男子嘴角上挑,极为下流的伸手摸进了坐在自己膝头的长孙千华怀中。

    “这**,又没穿内衣!”俊俏男子心中这样笑骂着,随手握住一枚浑圆饱满之物,极为熟稔的挑逗起来。

    长孙千华的呼吸骤然粗重起来,蛇一般扭动着娇躯。凑过去,将口中桔子瓣儿喂到俊俏男子的口中。

    看着俏郎君将自己的口水合着桔子瓣一道咽下,腹处火辣辣的,受不住的呻吟几声,妩媚到极,惹得男子心脏猛跳。其身后护卫的四人一个劲直摇头。

    这名俊俏的男子坐在一块形如猛虎的山石部,这里名为‘猛虎峰’,就是因为有着自然形成的猛虎形山石而得名。猛虎山石高有三丈,处于半山腰位置,他坐的地方就是虎头之处,向下望,一目了然极为清楚。

    此处早就不在樱桃城境内,而是来到樱桃城相邻的一座大城‘央莔城’管辖范围内。

    俊俏男子名为独孤重,明面身份是央莔城第一商贸集团‘远洋渔业’大老板独孤湾的三儿子,且这位是比超级天才还要牛的妖孽级天才,是今年殷墟学院内定的学员之一。

    这世界各种不公平,超级天才就可以不用接受地方考核,其实,暗中还有一套潜规则。超过超级级别的天才,只要不到二十岁,就是内定好的殷墟学院学员。总考核时即使发挥失常,也会被学院录取的。

    这是潜规则,不会明面公布,只有身居高位的人才能知晓。独孤湾身为整个沃遵行省最牛的渔业大老板,身家比白案那样的豪族要多出千倍不止,自然是极有身份的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独孤家族愣是凭借金钱攻势上下打,竟然还封了侯爵。虽是虚名,没有封地没有私兵,但毕竟是有身份的贵族了,不是白案那样的家族可以比肩的。

    坐在独孤重膝上的女子,二十多岁风流妖娆,可不正是是般宿的老相识‘采补少女’吗!那次她出去打猎,正要将目标‘采’死,般宿横空出世,坏了她的好事。后来,此女想要杀般宿不成,还被般宿用佛丝刺穿脚底板呢。

    这女人为毛坐到独孤重身上来了?自然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两位份属同门,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当然,这是绝密。独孤湾也是那里出来的,但绝不会让人知晓。

    透过松开的衣衫,独孤重看见了女人胸脯上熟悉的梅花形胎记,伸手抚摸那里数下,将师姐抱紧,不再挑逗。耳中听着下方传来野兽濒死前的惨叫声,很是快意的笑了起来。

    “少主,今天将这群棕熊都斩杀了,估计您的魔功就有望成了”。长孙千华收敛媚态,极为意的着。

    听称呼,这位可是什么少主的,看来,身份上长孙千华远远比不上这位师弟。这不,一个劲献殷勤,恨不就地和少主成就好事呢。

    可惜,这位少主修炼魔功,二十岁之前不可破身,长孙千华自然知道,也不敢玩火**。不然,门主会捏死蚊子一般捏死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