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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各有各的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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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雷纳斯摇头说道:“我们现在只能确定在捕捉这醒林魔葵的时候,他们曾经出现过神力的波动。这个狗头人半神究竟做了什么事情,我们无法确定,更无法确定他制作的是什么东西,甚至我们还怀疑,他在制作这个道具的时候,使用了异晶壁系的技巧。”

    泰拉曼特闭上眼睛,默默的想了一会儿,说道:“好,很好,这样一来,事情就越来越有趣了。

    费林魔葵是当年害的我们大奈瑟瑞尔帝国毁灭的重要原因,也是我们国土化作荒漠的罪魁祸首,更是我们法师的天地,他们的破解魔法的能力,一直是我们的天敌,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大奥术师……无论多么伟大,也无法清除费林魔葵。如果能够将这些该死的臭虫全部都清除掉的话,那对我们来说的确是一件大好事啊,这件事的意义,要远大于其他任何事情……”

    布雷纳斯也说道:“的确是这样,我亲爱的父亲,现在就算是将我们脚下的沙漠变成大海,有这醒林魔葵不断的吸取生命力的话,我们也无法重建伟大的奈瑟瑞尔帝国的光辉。而且一旦这醒林魔葵一旦再次逃脱牢笼的话,又是我们法师的灾难了。

    不过现在狗头人和侏儒族才爆发过大规模的冲突,而我们也是侏儒的盟友,现在与狗头人接触,会让我们的位置显得,显得有些尴尬。”

    泰拉曼特仍旧没有张开眼睛,甚至还如同普通老人一般摇开了自己的椅子。而他的高背椅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经过魔法变成了一个摇椅。

    “我亲爱的孩子。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侏儒一族对我们的价值,不过是阴影女士的一个闲棋而已,至于后面怎么使用,还不是我们说的算。而且和侏儒的友谊,还走了精灵族的一个弯路,对于我们来说,这个盟友的存在并没有实质性的好处。实质性的。好处,你懂么?

    对于狗头人居然能够诞生出如此杰出的成员,令我感到十分的惊讶,能够在短短的二十年之内,将濒临灭绝的狗头人挽救回来,并在北部的荒地上建立起了自己的国度,甚至还能够封为一个真神。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这个狗头人神祇的背后,肯定站着提亚玛特的身影。甚至不排除某些太古龙的默默干预。

    既然狗头人和龙族都遮遮掩掩的,那我们也没必要非要揭穿他们,不是什么时候都扮演一个聪明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布雷纳斯,我委派你去和那狗头人神祇接洽。如果可以,把我们脚底下的那些该死的费林魔葵也全都清除掉。当然,学会他的手段,我们自己操作也可以,如果的确利益丰厚的话。”

    布雷纳斯点头道:“好的父亲。我一定会认真调查此事,并为我们阴魂城争取最大化的利益的!那么。父亲,还有其他什么吩咐么?”

    泰拉曼特眯着眼睛,好像已经睡着了。

    布雷纳斯看到这个场面,又等了片刻之后,便悄悄的走上去,将旁边的从通天王国买来的最高级的金丝呢绒毯子,小心翼翼的盖在了泰拉曼特的身上,然后又悄悄的退了出去。

    在布雷纳斯退出去之后,泰拉曼特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房顶上的一个黑点,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通天王国飞出来的谷瓜,选择飞行的方向是自西向东,准备逆时针方向绕着费伦大陆转一圈。因为在大陆的东边,是靠近无灸原的地方,那里河流稀疏,周围的智慧生命也不多,所能够提供的河神神力也非常有限。河流所能提供的神力,和河流流域之中所拥有的生灵的数量成正比关系,其中高级智慧生命的数量更是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所以人烟稀少的无灸原上的河流,对于谷瓜来说更显当于是鸡肋般的存在,重要性相对来说没有那么重要。

    而大陆的西边则不同,在大陆的西边,拥有着大量的智慧生命,其中尤其以人类居多,他们在河流的旁边建立村庄和城市,发展出大量的文明和城堡,和河流的依存度特别高,非常适合河神神职的发展。

    谷瓜先是按照地图,飞到了离瓦萨最近的一条大型河流上空。现在谷瓜已经没有时间去一条杏一条杏的去发展自己的河神神职了,他所计划的就是抓住主要河流,然后再慢慢的用水磨工夫将所有的河流全部都侵染到自己手里。

    这条宽大的河流名叫泰斯河,最宽的地方有两百多米宽,最深的地方有七十多米深,实在是一条真正的大河。泰斯河位于苦难之地南方的戎马草原下方,顺着周围的山脉,蜿蜒流向了月之海,然后又流向了巨龙海湾。

    如果完整的占据了泰斯河的神职之后,又能够将神职延伸到月之海之中的话,那就更好不过了。因为谷瓜也发现了,这个世界,同样没有湖神的存在,如果自己能够占据这么大的湖泊的话,那就更好了。

    用了3天时间,谷瓜和咕叽飞到了泰斯河旁边,瞄准了一片不算是太繁华的小村庄,悄悄的落了下来。

    拥有了2阶神格之后,谷瓜便可以随时听到看到和掌握到2公里以内发生的任何事情了,这也是他选择这个直径不超过两公里的小村子的重要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小村子离其他的村庄和城镇有些远,是悄悄扩展自己信徒的不错基地。

    他让咕叽落到河水之中,到处种植海枣,然后又对自己施展了一个隐身术,悄悄的站在了小村子的中间,悄悄的到处闲逛着,很快将整个村子的情况都摸清楚了。

    在他巨细无遗的感知之中,在这个小村子的某个角落,正发生着一校见的事情。

    到了晚上,他拔脚向一个村子边缘的位置走去。

    在这个靠近泰斯河的小院子里,住的是当地的船夫和他的两个儿子。大儿子继承了他的职业,也成为了一个摆渡的船夫,正在睡觉,而他的小儿子达克斯,则在看到自己的父亲和大哥都睡觉了,偷偷的爬了起来,正在房子后面的河水中,拿着一块磨石,闷声磨着他的长剑。这是一把生锈的长剑,看起来应该是从铁匠铺里买回来的废品,看这把剑的造型来看,应该曾经是一把军队里的制式装备,也许是在某次战争之中遗落才尘土之中,后来被铁匠找到,并卖给了这个富有杀心的少年。

    而这个富有杀心的少年达克斯正在努力修整着这把锈蚀的看不出锋刃的长剑,想要再次使用这把吸取了许多人性命的凶器。

    在剑柄的位置缠着一圈烂布,浸湿之后紧紧的裹在那里,握在手上一点都不方便,不过也不会打滑。剑身使用的是上等的钢制,底子不错。但是上面充满了豁牙和裂缝,显然是一把身经百战的长剑。此刻正在达克斯的双手和磨刀石上,霍霍的磨动着。

    仍旧以隐身状态的谷瓜走了上去,仔细端详了达克斯一眼。

    只见这个咬着牙的少年不过17岁大小,样子还算是清秀,身上的肌肉也有些规模,显然是经常锻炼的缘故。不过脸上鼻青脸肿的,显然今天白天的时候,还是有些剧烈运动过的。

    达克斯父亲和大哥都是泰斯河上摆渡的船夫,可是他却不甘于也做一个摆渡的船夫,然后便在15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去外面闯荡江湖了。

    这样一个毛头小子,除了水性稍微好一些,身体素质还行,哪里还有什么好闯荡的呢?就在今年,他终于花费了两年的时间,千辛万苦的成为了一个见习战士,但是想要成为一名正式的战士,除了经验之外,还需要一套正规的装备才行。

    达克斯兴高采烈的回到家中,想要请自己的父亲和哥哥给自己资助些钱,买些装备。

    没有想到,他回到家里,发现家里都要饿死了。原来这一带虽然名义上是散林塔会的地盘,但是基本上没有什么人管。前一段时间有一伙流氓流窜到村子里,轮番的敲诈村子里的村民,尤其是达克斯老实忠厚的父亲,更是被敲诈的底朝天,就连渡船都被这伙流氓给抢走了。

    流氓和村名们说了,要每家每月都支付他们10个银币,否则的话,谁也别想过河!其他的村民不过河也就不过河了,自然没有太大问题,老实懦弱的村民可不会为了这事和他们拼命。可是依赖摆渡为生的父亲和大哥可就忍不了了,他们一天不摆渡,就要挨饿,但是势单力薄,又打不过那一伙流氓,正愁的一筹莫展。

    听到这个消息,达克斯气的火冒三丈,立刻去找那些流氓理论,结果好汉敌不过人多,双拳难敌四手,他被那群流氓戏耍了一番,然后被打的屁滚尿流,脸上鼻青脸肿的,灰溜溜的滚回了自己残破的家里。

    看到自己“惹祸”回来,自己的父亲不但没有安慰自己,反而讲自己臭骂了一顿,说自己没有本事还要惹祸上身,明天恐怕要更糟糕!(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