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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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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叶梅的不解,陆珊并没有详细地解释,她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搪塞了过去:“大姐,我和叶钢已经结婚了,这念不念书其实我也不怎么在意了。叶钢现在这个年纪,等我上个几年大学回来,到时候……”

    她的话并未说完,但叶梅瞬间就明白了过来,毕竟是叶钢的亲姐,她对陆珊再友好,也不可能越过自己的亲弟弟。换句话说,人总是会有点儿私心,这本来就无可厚非。

    陆珊的意思,叶梅再明白不过,叶钢今年已经二十六岁,按照农村的说法,他已经二十八了!再过几年,他都三十好几,这个年纪在农村要是还没有孩子,那肯定是要被说闲话的。

    所以,尽管叶梅非常希望陆珊能考上大学,但是在“大学生”和“孩子他妈”这两个选择上,叶梅还是偏向了后者。这是一个传统朴实的农村妇女最真实的想法。

    等叶梅替叶德正夫妇弄好了秧田,连午饭都没吃,便急匆匆地赶了回去。来的时候只抱着个二丫,拎着一袋自家种的花生,回去的时候则扛着个大口袋,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肉,还有陆珊给她家大娃买的衣服鞋子。

    也许是陆珊的糖果和漂亮裙子诱惑太大了,二丫死活不肯跟她妈回去,就要挨着美女舅妈。张惠看着叶梅肩膀上的大口袋,心想着这么多东西,再带个二丫也不好走,大手一挥,干脆让外孙女留在叶家。

    叶德正和张惠只得叶梅和叶钢俩孩子,不像其他家里,动则四五六个兄弟姐妹,虽说人多力量大,但糟心事儿也多。

    在叶家,叶梅作为出嫁的大姐,有大部分家庭里大姐的特性,那就是护短。严格的说,是护弟弟。再加上叶梅跟叶德正夫妇一样,心眼好,为人也实在,因此作为叶家媳妇的陆珊,嫁进这个家,还真没什么负担。

    叶家五口人吃完晚饭,坐在院子里聊了会天,当然聊天的重点内容还是叶钢,陆珊把这段时间她在L市的经历,事无巨细地讲给了二老听。

    在听到陆珊说她利用早晨买菜的时间,还帮人卖家禽挣钱,张惠倒是没说什么,倒是叶德正脸上明显露出不赞同之色。

    他倒不是觉得陆珊这么做有多丢人,而是认为陆珊没必要这么拼。

    “珊珊,你年纪还小,赚钱的事还是先放一放,把身体养好。”叶德正说得比较隐晦,但意思很明显,那就是赶紧调理好身体,给他们叶家生个大胖小子,那才是正经事。

    张惠抱着二丫,正喂她吃苹果,听到这顿时眉开眼笑道:“是啊珊珊,你就是太瘦,这女人啊不能太瘦的,要不然以后生产的时候容易吃亏。”

    陆珊:“……”虽然她也很期待有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宝宝,但这种事也得看缘分吧。再说了,现在她跟叶钢还纯洁得很,两人又离得远,要生孩子也没机会。

    看两人满脸深意地看着她的肚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现在都怀上了呢!

    “嗯,我会注意的,爸,妈。”陆珊低下头,作羞涩状。

    没看出陆珊的不好意思,张惠兴头上来,干脆拉过板凳坐到陆珊旁边,跟她讲了许多生产之道,以及怀孕了要注意些什么。陆珊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叶梅和叶钢并非叶德正夫妇亲生,所以她还听得津津有味,吸收经验。

    毕竟陆珊是自己的儿媳妇,叶德正也不好在这里听这种话题,他从衣服兜里拿出陆珊从城里给他买回来的香烟,抽出一根点燃,慢慢悠悠地转回了屋子里。

    而张惠这一讲,直讲到二丫困得睁不开眼,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抱着二丫回了屋里。

    陆珊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鼻息间似乎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她微微闭上眼睛,脑子里回放着这一段时间和叶钢相处的日子,不知怎地,眼睛忽然有点儿泛酸。

    “你运气也真好,偏偏遇上了我,要不然你可真没机会再回到部队了。”陆珊睁着眼睛看着房顶,像一个毫无觉悟的普通女孩那样,有着自己的私心。

    其实,她更希望,叶钢的腿并没有好。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自嘲地笑了笑,觉得自己上辈子真是白活了,愧对国家二十多年的精心栽培。但那时候她并没有恋爱,也没有成家,她并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这样一种情感,它来得悄无声息,却像注定了一般,一旦遇上,便可义无反顾。

    闻着熟悉而又安宁的味道,陆珊一觉睡到天亮,直到陆珏到叶家来还牛车,她才刚刚起床不久。

    “哥,你带自行车了吧?”招呼陆珏吃完早饭,陆珊便问道。

    她想起自己和叶钢拍的照片还没带,打算让陆珏陪自己去一趟县城,顺便逛一逛县城,看看情况。

    陆珏点了点头,笑道:“肯定不能让你走着回去吧,你这懒丫头!”

    “我懒?”陆珊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她,心里有些不乐意,对于这种不实事求是的话,她可不想接受。

    “可不是懒么?以前上学,让你走路都不肯,非得坐车,这自行车还是因为你要坐咱家才买的。真不知道我去县城念书那三年你是咋过来的,没车坐也没见你闹啊!”陆珏明显打趣的话却让陆珊彻底沉默下来。

    对于不愿走路这段记忆,她还是有的,不仅有,还很深刻!

    因为陆珏在平乐县念高中的这三年,每天都是薛杭风雨无阻地骑自行车接以前那个陆珊上学,要不然那陆珊也不能那么快沦陷。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啊,陆珊暗想,就像她现在,已经习惯性地去想,叶钢今天早上吃什么,腿还疼吗?恢复得怎么样?

    “唉,上车了上车了,在想啥呐?”

    陆珊被陆珏的声音拉回了现实,看着踮着脚尖稳定自行车的陆珏,她赶紧坐上车,掩饰性地咳嗽了两声,说道:“走吧。”

    “哥,带我去一趟县城吧,我跟叶钢的照片还没去取呢,这都好多天了。”陆珊侧身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对前面的陆珏说道。

    “去县城呐?也行,我正好去书店买两本书。”陆珏爽快地答应道。

    陆珊疑惑地问:“买书?哥,你又决定要回学校啦?”

    “你这丫头,觉悟可真低!”陆珏头也不回地说道,“这人活到老就得学到老啊,时代在变,要不趁着年轻记性好,多学点儿东西,早晚被社会抛弃!”

    “啧啧,哥,真没看出来,你思想这么先进啊!不愧是念过大学的高材生,就你这脑袋瓜子,在哪都是……这个!”陆珊竖起了大拇指,也不管陆珏看不看得到。

    陆珏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接话。

    其实他想得很简单,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妹妹又已经嫁了人,陆家的未来就得看他了。虽然家里出个大学生固然有面子,大学毕业后,也能分配个工作,拿铁饭碗,前途不可谓不光明。

    但是在他辍学在家的这段时间里,他也零零散散地干过不少活计,卖过菜卖过家禽,也去城里搬过砖,甚至还去厂子里干过临时工。说实话,他观察了这么久,还真不觉得铁饭碗有多么了不起。当然,比现在的他肯定要好很多,至少人家有固定工资拿,隔三差五有肉吃。

    但陆珏的追求并不是这个,他所想要的并不止于此。所以,放弃继续念书,他心里虽然会有一点遗憾和难过,但这并不能阻止他想要拼搏的心思。

    他打算过段时间就跟着村子里的另一个小伙子去南方。到了县城,陆珏先把陆珊送到照相馆门口,自己则骑车去了不远处的书店。

    陆珊刚走进去,打扮依旧很潮的老板就把她给认出来了,他笑嘻嘻地打着招呼:“美女,哦不好意思,是同志,你是来取照片的吧,我认得你。”

    “对,我要取照片。”陆珊点了点头,并不在意老板在称呼上的口误。

    看这老板的打扮就知道,他应该是个追求潮流的人,并没有要冒犯陆珊的意思。

    照相馆老板态度十分热情,他走到工作台边,打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牛皮纸袋,嘴里还哼着当下最流行的歌曲。

    “呐,这就是你的照片,说实话,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到拍得这么好的照片,效果真是太棒了!”老板咳了两声,突然说道,“同志,我能不能把你的照片挂在门口,你放心,我不白要,这次拍照的钱,我全部退给你。”

    陆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伸手夺过他手里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照片,一张一张地看了起来。

    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突兀,照相馆老板赶紧解释道:“唉你千万别误会,我就是想这么好看的照片,要是放在我的门口,肯定能吸引很多顾客。这要是效果好,以后你来拍照,我都不收你钱!”

    陆珊粗略地浏览了一遍照片,将它们连着胶片一起全部放回去,然后才抬起头,神情不变地说道:“不好意思,不行。”

    “唉……同志,你再好好考虑考虑!”照相馆老板看着陆珊的背影,大叫道。

    但是陆珊这时候早都走远了,她不可能答应老板的要求,不说她没这个爱好,就说叶钢当天的打扮,也不允许陆珊这么做。在她的意识里,军人的制服照是绝对不能流传出去的。

    路过当初袁子杰请她和叶钢吃饭的地方时,陆珊下意识地往里面看了一眼,这一看不打紧,正好撞上精彩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