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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道:“不好,不好,我的脚被好多虫子咬了,动弹不得了。”
萧天将上前,撕开裤脚,说:“不是,是被细丝刺中的,不过,没有刺对穿,没什么事情,休息一晚,明天就能结痂了。”
我心中大骂,难怪会这么痛,感觉是一把针扎在身上,如何不痛呢。
我喊道:“大爷的,王凤姐不服输就算了吧,最后还给我来这么一下。”
萧天将说:“不叫了,咱先回你外公的宅子。”
萧天将将我背了外公龙游水的家中,傻蛋打了两桶干净的泉水,我自己简单地洗了一下,发现大腿内侧的地方密密麻麻全部是血眼,正往外面冒着血。
我半边身子都痛麻了,用泉水打湿毛巾之后,放在血眼才勉强镇住痛。
“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就叫。”谢连吉又在放冷箭。
我没有搭理谢连吉,这小子,绝对是吃火药了,看我不顺眼,已经到一定程度了,以后有机会再收拾他。
宅子许久没有住了,木屋里面没有疗伤用的东西,只是用水洗后,又烧了一壶热水,找了两步许久没有过的白布,放在水中浸泡简单消毒,然后再洗伤口,用白布包好,等天亮再说。
一个晚上我跟本没有睡着,天刚亮,我们就起来了,傻蛋倒也勤快,帮忙把外公家中收拾了一下,门窗锁好,又把地上的脚印拖干净,一切恢复原样,好像从来没有人来过。
我看了看屋子,心想,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来这里了,将门锁好之后,一瘸一拐围着木屋转了一圈,不由地想道:“当初就是在这里遇到谢灵玉的,时间过得可真是快啊,转眼又到秋天了。”
穿过村子的时候,遇到了村长白广德,白广德喊道:“龙家外孙,今天回去了啊?”
我笑道:“是啊,祝你老人家寿比南山,我以后再来看你们。”
白广德道:“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孩子。”
我的左腿受伤,不能开车下去,换上了谢连吉。
谢连吉自信满满地说:“山路容易,保准开得溜溜的。”下山的时候,有几次差点出了车祸,幸好被我及时喊住。
萧天将道:“没给王凤姐打死,还要出车祸摔死,这要是传出去,得多愿望啊。”
谢连吉脸色一白:“这个坡太陡了,弯又急,车子又不好,天气有不好,我昨晚没有说好觉……”
提心吊胆一个多小时,下山的路开成蜗牛爬动,终于开到了平地,众人悬着的心才落下来。
“这……比昨晚还要紧张……”傻蛋后怕地说道。
谢连吉白了一眼傻蛋。
傻蛋耸耸肩膀说:“我可是实话,你这车技还要再练。”
“好了,萧棋,事情已经办完了,我也走了,这个萧家村是我选的,希望以后还能回来。“谢水柔感叹地说道。
我问道:“你真的想再回来吗?”
谢水柔想了一会:“很多事情可以想但是不可以做。萧棋,你何必如此犀利呢,把话都说穿了。”
我问傻蛋:“以后去干什么?”
傻蛋道:“人总是要活着的,我去外面看看世面,这个地方,毕竟是我伤心之地,我不愿意再多呆了,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去找宋世遗,让他尝一尝我的痛苦。”
我叹了一口气:“傻蛋,你到底是谭昭,还是古家人?”
傻蛋想了一会,说道:“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傻蛋……”
谢水柔一行三人并没有到达再去萧家村,当即在镇上长途客运站搭车离开了。
萧天将和谢水柔只是对望了一眼,不再多说话。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或许对于他们二人,这是最好的结局了。
一个人忧伤一千年,那么还有什么好安慰的呢,所以我没有安慰萧天将,他这样的老男子,有的是胆气,但是在情感面前,却是一个胆小鬼。英雄气,长的话。那么儿女情,必然会短。这句话在萧天将身上得到了很到的比较。
送走他们三人,我让萧天将送我去诊所,大腿有些古怪的感觉。萧天将骂道:“就是点腿伤,去看啥啊?”我骂道:“要不要我们聊一聊谢水柔的事情!”
萧天将道:“我怕你了,我带你去。”镇上沿街有不少小诊所,不过大早开门的只有一家,医生四十多岁,头发毛茸茸炸起,衣服领子半边还没有翻起来,戴着眼镜正在看《参考消息》,偶尔还发出两句牢骚话。
我说:“医生,腿要坏了,给看一看。”
医生放下报纸:“瞎说,腿怎么会坏,我帮你看看。”走上前,套上一双手套,拿了个镊子,拿了剪刀,将昨晚简单的包扎给剪掉,眯眼看了一会,说道:“你这腿,要是晚来一点,得废。”
我说,医生你别骗我啊,咱都是穷苦出身,没多少钱没多少时间耽搁的,你快点帮我只好吧。
医生拿了个放大镜,在伤口上面照了一下:“能不能忍?”
“还行吧。”我说道。
医生说:“那就好。”端来一盆清水,用小刀在肉上面划开一个口子。萧天将上前,一把拉住我的饿身子。
很快,医生从大腿上面拔出了两根细丝,再检查了一下,确定无误,就把镊子放到了一边。
医生说,好像被铁丝刺穿了大腿,不少肌肉都受伤了,里面沾上不少细菌,要是不打消炎针,打青霉素,不然你这腿得烂。
我松了一口气,说,打。我猜测金丝拂尘在水塘里沾满了泥巴,刺中我大腿的时候,肯定有不少病菌的。
转念一想,幸好没有被拂尘贯穿,不然的话,腿骨和血管都会受到伤害,那就麻烦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出了一声冷汗。
王凤姐最后那一下子,如果真的完全打中了我,后果不肯设想,整条腿就怕要废掉了。
萧天将也是有些后怕:“好险啊,差点让你变成一个瘸子了。”
打了针后,医生帮我做了个膏药,让我过两天来换。我和萧天将坐了摩的回到萧家村,已经是中午时分了。休养了几天,就去镇上换药,再过几天,行动也基本恢复。
忽然之间轻松下来,我反而是不自在,每天早上起来,带着狗小贱散步,换了两回膏药之后,腿上慢慢地恢复了,只留下几个斑点,除此之外,看不出别的后遗症。
我带上狗小贱早上跑步,中午在家陪家人,下午到河边钓鱼,晚上炖鱼汤喝,有时候太阳不大,玉尸谢小玉也会跟着一起去,她静静无言,就坐在我旁边,一句话也不说,见我钓起了鱼,高兴极了。狗小贱最为无忧无虑,撒欢是它的强项。
而白月明跟着萧天将,出门去采虫子,十天半个月,带回一些离奇的东西,同时,萧天将开始教白月明认字写字,我希望白月明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但萧天将却是反对的,因为白月明成长速度很快,根本不适合在学校里面读书,他的智商很高,等认字之后,自己看就可以了。
其实,学校教育,还有个好处,就是让白月明多认识朋友,丰富他的人生,但这一切好像不太可能了……
家的生活平淡如水,却也知足。
郭七七渐渐有些发胖,也有产前忧郁症,对着镜子发呆,偶尔也不高兴,胃口不好,嘴巴变刁,有时候还会说梦话,还话乱叫。我只得好言相劝,攒了一辈子的冷笑话全部讲出来,一到这个时候,郭七七不爱和我说话,她总关上门,和谢灵玉聊天,一人一鬼不知道哪来那么多话讲……
不知不觉之中,第一片杨树叶落下来,秋天来了。
很快,郭七七就要分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