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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世间第一怪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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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贱货……你敢阴我……”我厉声骂道。

    金美秀吐出了一口淤血,冷冰冰地说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有什么错的。”

    我骂道:“你没错,你没想到还活着回来找你算账的吧!”

    我把始皇剑拿了出来,直接驾到了金美秀的脖子上。

    金美秀道:“我没想到要害死你们,我只是让莱斯特把你们赶走的,是他……”我冷笑:“现在说假话骗我吗?”金美秀昂起了头,道:“说什么废话,你要是厉害,直接杀了我。”

    金美秀的声音颤抖,反而走上前把我逼退了两步。我伸手又要打,就听到萧天兵的声音:“好了,不要打了。”萧天兵在里屋,自然听得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我把始皇剑收了起来,把守在门口的珍妮给喊了进来,让她帮我看着金美秀。

    我推门进了里屋,只见萧天兵的脸色灰白,黑色居然慢慢变淡了,是尸气散掉的前奏,也就是说萧天兵受伤,身体和道力在走下坡路了。

    萧天兵也没有之前的霸气,像极了晚期的癌症病人,而且比以前更加干瘦了。

    我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话说,倒是萧天兵先开口说话:“把你手中的剑拿开一点。”

    我把剑靠在了门口,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何一个月不变,老祖宗如此憔悴了。”

    萧天兵叹道:“白眼狼啊,白眼狼,怎么养都养不熟!”

    我听出来,这话里的白眼狼是宋世遗。

    萧天兵道:“一个月前,在风陵渡风陵酒店,有一天晚上他过来问我,义父,有一笔买卖十分赚钱,只要义父点头,就能成全儿子的金钱美梦了。我知道他干过不少倒卖文物的事情,但毕竟是为了帮我,我以为这一次他又想倒卖什么青铜器唐三彩等文物,只是嘱咐他小心,他的那个跟班王稳一看就是官家的人。哪知他笑眯眯道,这回的生意不是死的东西,而是活的东西。结果我才知道,这小子居然想把九道和八道给卖了。”

    “然后呢?”我没想到宋世遗居然打了这个算盘。

    萧天兵有些激动,咳嗽了两声,又接着说道:“我当即怫然大怒,喝斥他不忠不孝,九道和八道虽然不是真的哥哥,但酷似哥哥,对我并无异心,那段时间相处,也排解了不少苦闷,也算是他的大伯了。他见我怒不可遏,大哭说自己不懂事,以后再也不会想这个歪主意的。”

    “然后呢?”

    萧天兵接着说道:“当晚,你们两伙人离去后,他用他的虫子将我重伤,然后把我三个打包准备运走。”

    我说道:“不对,那铜壶怎么在你手上面,而虫尺在萧天将的手上。”

    萧天兵说:“我不知道,我没有见过我哥哥。我的行动失控,只是远远地看到了谢水柔,当时是有个黑影……你是说那个人是哥哥!”

    我捣蒜地点点头,萧天兵和萧天将的描述基本上吻合,两人并没有碰面。

    萧天兵又道:“那个畜生将我们三个放在了三个黑色盒子里面,把我们运到了西雅图后,从那飞鸟下来,我忽然有了力气,挣破了铁盒,将他的铜壶给夺走了……跑了出来,遇上了金小姐。”

    我还是不解地问道:“这个金小姐为什么要帮你,她又是怎么出现在西雅图的?”

    萧天兵说:“她说,从藏北平原那件事情后,她就一直跟着我。究其原因,是十年前,我在长白山救过她一回,她把我当成了她的初恋了……”说到最后的地方,萧天兵的语气还是有些不自然的,怪难为情的。

    我顿时哑口无言,心中策马奔腾,这种桥段,真是小说里面才能出现的。

    “好吧,我明白了。”我说道。我心中好奇,这要是谢水柔知道,不知道会不会伤心难过,直接把金美秀给灭了。

    萧天兵转机道:“你心中肯定疑惑,为什么宋世遗的怪虫可以对付得了我们?”

    我沉思了一下,问:“我之前听人说过,他是头顶毒瘤出生的,毒瘤里面有一只虫子,您是当事人,不知道这个传闻是不是真的。”

    萧天兵说:“是真的。带着毒虫出生,绝对是世间少有的奇闻,或许他淹死在河边被野狗吃掉是最好的结局……”

    萧天兵顿了一下:“而我居然把他养大,还帮他把毒虫给割了出来。”

    “那么,到底是一只什么虫子,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我问道。

    是啊。到底是一只什么虫子能够控制萧天兵、九道和八道三只顶级僵尸?

    我很好奇,我迫不及待地想从萧天将口中得出一点有用的信息。

    萧天兵道:“人在母亲肚子里面孕育,会有一口先天之气,等分娩开始呼吸后,就会吸入第一口空气,那就是后天之气。道家都苦练先天罡气,往往数十年都成功不了。可世遗……小畜生……的那只虫子,却在毒瘤里面享受了八年的先天之气,再加上世遗……小……跟着我增加的尸气,已经被抛弃后的偏狭,八年时间孕育出了世间的第一怪虫……我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子不教父之过……要是我可以细心教导他,开导他多向往光明,也不会造成今日的现状。我此刻的状况,都是我咎由自取。”

    我长吁了一口气,萧天兵几次称呼的转变,好像已经原谅了宋世遗。

    看来,萧天兵对宋世遗很是溺爱。

    我道:“多说无益,总之不能让他再犯错了……您老爷不要感慨了,那虫子到底长成什么样的?”

    萧天兵眯眼想了一会,道:“刚出来的时候半黑半白,脚很多,后来似乎长了触角,还有一对翅膀。”

    “啊。”我忍不住叫了出来。

    这不是虫子,这毒虫和虫尺上的那只虫子是一样,和郭家饭店电梯上面那只虫子图案也是一样的。如果世间真有这么一只虫子,它控制了萧天兵、九道和八道三人再正常不过了,这虫可能比毛毛怪还要厉害。

    萧天兵说,我料到你会是这种反应。我找了水,喝了一口,方才缓了过来,或许狗爷一开始就是对的,宋世遗有一只世间最毒最狠最阴的虫子。

    原来最牛逼的人是宋世遗尸爷,什么银僵金甲尸,在他面前都要跪了。

    我忽然想起顺走的那本《虫经》,一路奔袭,都没有认真看过,拿了出去,递给了萧天兵。萧天兵看了两眼,直接丢在地上,我捡起来一看,里面居然一个字没有,是一本无字天书,我觉得萧六道不可能这么无缘无故地把这本书放在桌上,又重新贴身放好。

    休息了两个小时,我们重新上路。

    我念在金美秀一片痴心的份上,和她达成了和解。四人合坐上珍妮的跑车,一路奔袭,第二天早上到了纽约这个超级大都市。

    萧天兵还没有完全康复,经过长途奔波,加上水土不服,好像越发厉害了。

    虫毒未解,外劳侵体,短时间之内无法康复。

    金美秀的金家在世界各个大城市都有据点,她找了一个极其隐秘的地方安顿好萧天兵。

    而我则和珍妮一起,去曼哈顿的唐人街找到了那个叫做老闲的中间人。

    老闲一身中国马褂,身板结实,只是眼睛深陷,手上面还有些黑痣,当是和尸体打交道沾染尸气留下来的,手上拿着个紫砂壶时不时嘬一口上品的大红袍。

    我把谢小玉照片递上来,问道:“有没有消息。”老闲眯着眼不慎不吭,珍妮塞了个信封过去。

    老闲才说话:“这具女尸……黑市已经炒到了一千万美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