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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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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的年成不错,手里的余粮多了,换豆腐吃的人也多起来了。渐渐地,贾志春每天一板豆腐都不够卖了。等到快入冬的时候,贾志春每天拿两板豆腐回来卖,剩下的留在自家吃。家里的豆子也渐渐多起来,除了去豆腐坊换豆腐,要么就是去粮行换了米面,剩下的都在豆腐坊换了大钱。

    天气渐凉,桃林边的水井,人渐渐多起来,也热闹多了。

    二奶奶抱了曾孙子,整个人精神气好了许多,入冬以后也没有像往年那样病痛,每天能陪着狗蛋玩一会儿。

    香秀大早上给狗蛋换了尿布,把他塞到二奶奶的被窝里,背着背篓跟砍刀上山去。贾志春要给汪管事修补黄老爷的院子,下半晌就没时间去山上打柴了。香秀要早早的上山砍好柴,堆到一起拖下来,等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贾志春拉到镇上豆腐坊去。

    香秀穿过竹林,回头看看鸡鸭没有撵上来,才放心的往山上去。

    到了冬日,除了松柏之类的常青树,早就已经是光秃秃的了,灌木丛都没了什么生气。偶尔能看到一两只野兔子,冻得颤巍巍的,但是村里的规矩,冬日是不能在村里打兔子的,香秀只能咽咽口水,接着往上赶。

    果树早就被村里的孩子们扫荡过,偶尔有一两个漏网的橘子,香秀拿砍刀摘下来,丢到竹筐里。其实,香秀的主要任务除了砍柴,就是到山上摘毛栗子。

    毛栗子不易储存,吃起来麻烦,村里的人只会给孩子做做零嘴,所以山上的毛栗子一般熟了都不会有人去摘,只有孩子们会上山摘了烤着吃。但是年成不好的时候,村里的人都会争相上山摘毛栗子,毛栗子能当饭吃,虽然存不住,好歹能顶一段时间的口粮。

    毛栗子的口味偏甜,糯糯的,煮粥的时候可以混着进去煮,做杂粮馍馍的时候,也可以把栗子磨成粉,放进去一起揉面团。所以,栗子不仅能顶粮食,吃起来的口感也不错。往年,香秀就常带着弟弟妹妹上山摘毛栗子。

    香秀先找了枯树砍了柴拉下去,才背着背篓往毛栗子树丛走。毛栗子比较沉,香秀一会儿就摘满了半筐子,背了往家走去。

    先放在太阳底下稍微晾一晾,然后搬到屋里,直接一刀下去,两粒毛栗子就滚出来。开了小口子,二奶奶帮着烧水,开过口子的毛栗子下锅,直接烫过捞起来,放到一边晾凉,然后拨开,栗子滚出来,香秀再另一个锅里放了蒸笼,栗子堆到蒸笼里蒸熟。

    “又蒸栗子了?”贾志春撩起竹帘子进厨房,搓了搓手,掀开蒸笼盖儿,直接捻了一颗,嚼了嚼,“别麻烦了,以后咱们该吃面的时候还是得吃面。这一笼一笼蒸出来,顶不住两天吃的。”

    “蒸一笼也能省个一两斤的米面,杂粮馍馍甜丝丝的也好吃。反正也不怎么费事儿,我在家除了挑豆子,针线活儿做的也不多。”香秀当然会算账,比起来纳鞋底,摘毛栗子算是熟练工种。一斤米面要二十几个大钱,可比纳鞋底划算多了。纳鞋底还费手劲儿,费针线呢。

    香秀手脚麻利的把馍馍蒸上,一口锅炖上汤。贾志春吃了午饭就去了汪管事那里,香秀把蒸好的栗子晒干,碾成了栗子粉,留着蒸馍馍用。

    卖豆腐挣得不少,可是家里没粮没田,总归心里是不安生的。瓦罐里的大钱越来越多,但是二奶奶的年纪也越来越大,现在能帮着做些活计,以后说不得还得有人伺候。狗蛋还没断奶,但是现在已经能喝面糊糊了,小孩子嗓子细,只能喝白面馍馍。

    贾志春的意思,明年给狗蛋添个弟弟妹妹就更好了。

    家里的草房子有些漏雨了,找个晴天,让贾志春修补一下,要去买糯米回来熬汤。香秀心里记着事儿,一边扎鞋底。贾志春的鞋子特别费,夏天的时候可以给他穿草鞋,入了冬,只能穿厚厚的棉鞋。香秀扎了双层的鞋底,这样能耐磨一点。

    正思量着,林氏撩了竹帘子进来,“香秀,家里还有豆腐么?”

    “有呢!七婶,怎么下半晌要豆腐?”香秀忙丢了手上的针线活,赶紧去拿豆腐,幸亏贾志春中午的时候剩了两块,打算晚上炖豆腐鱼汤。

    “羽书中午的时候嫌没有菜吃,我就想着晚上给他炖豆腐把,正好家里还有新做的酸菜。”何羽书是林氏的小儿子,现在村里的学堂读书,听小中说是村里的孩子里面读书最好的一个。林氏跟何老七也是最疼这个小儿子,恨不得捧在手里,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林氏摸出来八个大钱,香秀推回去,“七婶,你忘啦,上次跟你买的针线,说好了下次用豆腐钱抵的!”

    “呀,我还在真是忘了。”林氏哂笑,“对啦,刚刚我来的时候,正巧遇到黄举人老爷带着小少爷进村了,住进了山脚下的别院。黄里正带着一家老小去了呢!啧啧,好家伙,两高头大马,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说是两人的行李,那气派!志春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要家来了,汪管事得忙着去照应他主子去了。”

    香秀讶异,举人老爷并不常回村,因为他要忙着春闱,好几年都没回来了。

    “怎么今年回来了呢?”

    “那就不知道啦!”林氏挥挥手出了门。

    贾志春果然不到晚上就回家了,还带了一贯钱回来,说是黄老爷赏的。

    黄老爷回村的事情,不到傍晚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当即不少人带着人去给黄老爷磕头——村里的地大多都是黄老爷的,大家都是租的黄老爷的地种,据说每个去的人都打赏。

    等到第二天一早,黄老爷就带着小儿子去了村里的学堂,听了秀才先生的讲课,还问了几个学生。在座的学生每人得了一套文房四宝,还有黄举人的敦敦教诲。

    隔天,黄举人带了黄初寒敲了何老三家的门。

    黄老爷的小儿子黄初寒十三岁之龄中了秀才,黄老爷已经三十多了,能够更进一步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黄初寒年少得志,倒是值得一拼。

    黄举人这次来村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黄初寒找个伴读,不一定要多聪明,但是一定要有眼色,懂事听话。相当于书童一样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跟着黄初寒去省城的书院。

    这次的伴读书童由黄初寒自己挑,所以黄举人带了小儿子一起来乡下。

    黄初寒挑中了林老七家的何羽书和何老三家的小中。

    何羽书学识扎实,小中跳脱,两人互补倒也不错。

    何老三丝毫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因为黄家管吃管喝,还给月钱零花,读书的地方是省城的书院。小中三辈子修来的,才有这样的福气。

    其实小中并不是很想去,主要是省城很远,也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小中长这么大,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连外祖家都没有去过。

    小中有一个冬天的时间可以考虑,黄初寒要过了正月十五才去省城读书。小中还要犹豫,被何老三一个巴掌呼脑袋上,何老三干脆的代为答应了。

    “慕忠,跟着我去书院,我会像照顾弟弟一样照顾你的!”黄初寒像个小大人一样摸了摸小中的头。黄初寒出生在黄家,压力也很大,从小被爹逼着要考功名,虽然年幼聪明,也吃了不少苦。难得看到这么快乐的小中,黄初寒觉得,有这么一个弟弟就好了。

    “在家的时候,我叫小中!”小中皱了皱眉,“我不想给你家当下人,我听我哥说了,就算是穷死,咱家的人不能给人家当下人的。”

    “不是下人,只是伴读。你又不用卖身给我们家,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是学堂里那样,比你早进学的叫师兄,你以后也叫我师兄。”

    “不当下人?”小中不太相信。

    “我的话你不信,我爹的话你还不信么?”黄初寒失笑,黄举人在何家村是等同于天一样的存在,没人会怀疑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