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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欣并没有回寨子,因为她觉得没脸回去。可能再没有像她这样的傻子了,倾心的男人从头至尾不过是为了她体内的原家血,那些花言巧语不过是诱骗的手段。
而且重回寨子,就代表着她依然要走回老路,与根子结婚,生生世世呆在寨子里面。这不是她想要过的生活,可是决定容易下,实践起来却很难,尤其是她毫无在外生活的经验。
在寨子里,每家每户都是自给自足,可是到了外头却是没钱寸步难行。之前有白胜一路付着相关费用,那晚离开前白晴塞给了她两百块钱,这就是她全部的家当了。哪怕她再省吃俭用,也还是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没有办法只能开始打工挣钱。
因为怕白家人追来,所以不敢在一个地方多留,每次打工挣到够去下一个城市的费用就立即离开,过得十分艰苦,可算颠沛流离,可她一直紧咬着牙根坚持,这是她选的路,没有回头路可走。
辗转来到了柏城,一个还算比较大的城市。离那个知道真相的夜晚已经有将近一年时间了,这一年里基本没有发现白家人的可疑行迹,原欣也在心里稍稍放松下来。于是决定暂且就在这座城市安定住下,找个稳定一些的工作,因为她并未正式读过什么书,能力也有限,所以找的工作最多就是去店里端端盘子这些。
后来经人介绍说去夜场里面做服务员工资要比外面端盘子高很多,于是她就走进了一家叫“幻梦”的夜场。并非她运气好,在夜场里没碰上什么色狼,而是因为有心术异能,所以在遇到坏人时使出迷心术,一次次都化险为夷了。
对原欣来说,走进“幻梦”,最幸运的事,并不是工资确实要比以前赚得多,从而生活得到改善,而是认识了张谦睿。他是一个很清俊的青年,因为是吧台内的调酒师,每次她去端酒时就会与他接触,几次下来就熟悉了。
有一次她又碰上了毛手毛脚的客人,男人到夜场里寻欢,酒一喝多就上头了,也就会不管不顾起来。正想旧计重施时,忽然身旁伸来一只手握住了那醉酒男人的狼手,回头一看正是张谦睿。灯光在他脸上摇弋闪过,可见他微冷着脸色警告那名醉酒男人,很快保安过来处理了这处纷争。跟在他身后一起回到吧台前时,他就提议:“不如你跟着我学调酒吧,做我的助理如何?”
原欣惊讶莫名,真的可以吗?她只知道似乎老板很看重张谦睿,而他的调酒术据说也是远近闻名的,很多客人都是慕名而来,就为了喝他调配的酒。若是能做他的徒弟,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再不用跑去招呼客人还要担心被吃豆腐。
从那天开始,她就正式拜师学艺了,张谦睿在教课的时候十分认真,不仅是工作时间会带她,更会在业余时手把手教她如何运用腕力去甩那酒瓶子。他的性情也是温和好说话,从不会因为她没做到位就肆意指责,就是在这种氛围下,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微妙。
渐渐的,她开始越来越多的时间会去偷偷瞧他,而下班后又总是想起他。其实原本在经历过一次被欺骗的爱情后,她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很是畏惧这种感情的变化。可是张谦睿的好,是那种她想阻挡都阻挡不了的,根本就控制不住对他的心动。
直到有一天,他在下班时,忽然凑到她耳边轻声问:“我可以请你去吃碗面吗?”她有些不敢置信地侧头去看他,只见他脸颊有些微红,那红晕都染至他耳根处,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羞赧的样子。几乎没有迟疑的,她就点了头。
两人相携着走出夜场,往附近的一个面馆走去,热腾腾的面把他们的脸都给熏红了,却是浑身都暖融融的。等到吃完后,张谦睿送她回去,突然就拉了她的手,面上一热,却没有挣开,就那样两人等于是确定了关系,似乎一切尽在不言中。
热恋里的两人,永远都不会时间过得漫长,只觉太过短暂。他们工作时凑在一处,不工作时也凑在一处,很自然的她把她最宝贵的第一次献给了深爱的他,他们钻在被窝里山盟海誓,一起向往着美好的未来。
但偷吃禁果的后果很快来临,她怀孕了。当例假迟迟不来时,她就偷偷跑去医院检查,这一查把她给吓蒙了,更是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失魂落魄从医院里出来,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立即去找张谦睿商量这事。
可是在去往张谦睿租屋的路上,可能是出于某种感应吧,随意往街对面看了眼,就整个人凝固住了。那边听着一辆面包车,车上下来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就是化成灰她都认识,正是那骗她出原家寨子的白胜,另一个长相与他酷似,应该也是白家人。
身体比脑子先反应过来,已经躲进了墙后,正巧白胜转过脸来,险些被他给发现。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不是那种心动的加速,而是恐惧。白家人追来了!就像是一道惊雷突然劈下,把她从美梦里劈醒,所有一切与谦睿美好的愿望都不可能再实现。
白家蛊对原家血有着敏锐的嗅觉,只要她在这里,他们就可以凭借蛊的感应找到她。突然白胜和身旁的男人四处环视,似有所觉。原欣心中一颤,她不能再留下了,多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可是谦睿要怎么办?
借着对地形的熟悉,绕了别的路跑离了那处,用最快的速度冲回了夜场宿舍,收拾能带走的东西,又悄无声息地潜出了夜场。按理她该立即跑去车站,乘坐最快的大巴车离开这里,可是她却躲在了夜场对面的小卖部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门口处。
她知道,谦睿如果见她迟迟不去他那边,就会来夜场宿舍找自己,因为每天都在一起,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通讯设备,一向就是这样你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你的方式。等过一个多小时,就远远见到谦睿往这边走来,他一如既往穿着那身白色衬衫黑裤子,英俊不凡。
痴痴地凝望着,直到他的身影走入了夜场,眼角的泪终于滑落。提了提手中的背包,她知道,此一别会是永远。她不能把危险带给谦睿,尤其是现在的她怀孕了,若怀的是女孩,那么极有可能带给他灭顶之灾。白家是没有人性的,为达目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只有远离他,才可以把危难带走,她走了,白家人自然也会在这座城市消失。
谦睿,把我忘了吧。这是我仅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从此不见。
巴士车缓缓而行,离柏城越来越远,也离她的谦睿越来越远,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擦也擦不去,她把头扭向车窗那边,不想失控的情绪被别的乘客发现,就是抽泣也都死死压在了喉咙里。两段爱恋都是无疾而终,可她从没后悔爱上张谦睿,是他教会了自己什么是爱。
因为柏城重遇白家人,原欣知道白家从没放弃过寻找她,他们一直都没有死心。从此她再不敢麻痹大意,也再不敢多与人相处,更加不敢长时间停留一座城市。四处漂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她有女儿在身边就不觉得苦了,每当巨痛侵袭而来时,她就抱着小玥回忆着那与谦睿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即便很短,却也足可以她回味一生了。
或许真的就是原家女人的宿命吧,几乎每一代原家女人产下的都是女儿,她也没有例外。生下小玥之后,她就感觉到自己的心术能力消失了,这对她来说是极不利的一件事,因为她没有了自保能力。孤儿寡母在外,难免会受人欺负,于是她学会了卑谦看人脸色,尽量不与人起冲突。
到得小玥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原欣找了个懂武功的师傅来教女儿,因为她们身份特殊的原因,她必须防范于未然。学习防身术,对小玥来说是必备的,女儿很听话懂事,并没有因为说生活困苦,性情变得扭曲,反而有着一股很强的韧性。
原欣并没有把原家与白家的恩怨告诉给女儿,她希望那些事可以慢慢湮灭在时间的洪流里,所以就连心术这回事,她也从未教过女儿。有时候身怀异能并非就是好事,还不如做个普通人,无忧无虑的好。
一年年过去,小玥长成了大姑娘,而她也老了。可能是她们行踪不定,这期间里再没有遇见过白家人,想着可能对方也放弃了吧,毕竟这一过就是二十年啊。
人随着年龄老去,想得就会越来越多,她时常会想远方的阿妈是否身体安康,而放在心底深处的那个人,她却不敢去深思,因为怕思念一起就会泛滥。其实她心里很明白,这么多年,张谦睿不可能一直活在过去,他应该是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与妻儿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样就好,远远思念着,只要他幸福。
刚给小玥学校那边挂了电话,她说这个长假会回来,确定了车的班次后,特意去菜场买了好多菜回来,精心准备了一桌,听到门铃声传来,心中一喜,小玥回来了。
女儿去学校就读,因为离得远,基本上得一学期才能回家一趟。兴匆匆地打开门,却惊愣在当场,犹如被人一桶冰水从头浇到脚。
门外的人朝她咧嘴一笑,透着阴森:“小欣,我们终于见面了。”
作者有话说:这两段故事都只在正文里通过片段的回忆与阐述来组织的,现在就把它完整的呈现在大家面前。有人可能觉得原欣很傻,可是从她所处的环境站在她的立场去想想,其实她并不傻,只是最初的她太过单纯了,根本不知道人性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