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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云看这阵势,己方的兵力不是很多,外面的军队还没有回来,这应天府,恐怕是守不住了,那唯一的选择,就是带着大哥,杀出一条血路,如今,大哥的安危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算是回了滁州,还可以接着再发展。
花云带着自己的卫队,冲到了府衙里,此时,已经到处是慌做一团。
“大哥在哪里?大哥在哪里?”花云找到一个惊慌失措的士兵,问道。
“在后院里,正在请郎中给大哥诊治。”士兵说道。
花云拔腿向后院跑去,进了门,就见到大哥躺在床上,一个郎中,正在给大哥把脉。
冯国胜,正在一边焦急地站立着。
“郎中,我大哥怎么样了?”花云问道。
郎中摇了摇头,“脉相平稳,而且,还很旺盛,按说,应该没有大碍,但是,偏偏又昏睡之中,这个,恕在下医术浅薄,实在是不知啊!”
说了半天,等于没说,花云焦急地和冯国胜说道:“冯将军,如今情况紧急,我们得赶紧撤退。”
“撤退?”冯国胜大吃一惊:“这么快?我们应天府应该能抵挡得住十天半个月吧?”
“不行,对方的火力太凶猛,我们的城墙已经被轰塌,恐怕难以抵挡,还是先撤吧。”花云说道。
“撤?不行!大哥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基业,怎么能说撤就撤,要是撤,也要等着大哥下令。”冯国胜说道。
“等大哥?你没看大哥都这样了吗?是这座破城重要,还是大哥的安危重要?”花云说道。
“杀啊,冲啊!”忽然,远处的街道上,响起了震天的喊声。
就在外面战斗如火如荼的时候,在这危机的关头,在府衙内,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花云知道,这里肯定是守不住了,就看那死神般的弹雨,有多少人,也不够对方的消灭,只有赶紧逃,才是生路,但是,冯国胜并没有看到,城内几万守军,他想据守。
今天是谢再兴最威武的一天。
后面有威猛的火器助阵,谢再兴卯足了劲,向城头冲去。
谢再兴知道,平时,如果靠近了城头一百步内,肯定是漫天的弹雨,自己这一万人,会全部倒在冲锋的道路上,但是,现在不同了。
城头,早已经是血流成河,己方,一个伤亡都没有,这根本就是一面倒的战斗,自己进去,绝对是胜利者的姿态。
果然,冲到了一百步的范围,没有遇到反抗。
冲到了五十步的范围,后方的火炮为了防止误射,停止了射击,直到这时,城头仅剩的守军,才开始了零零散散的反击,但是,早已经不足为惧。
城墙已经垮塌了一大截,剩下的也摇摇欲坠,护城河早已经被埋住,他们需要的,就是冲进去!
胳膊上绑着一块白毛巾,谢再兴老当益壮,冲在了最前面,因为他知道,后面张士诚正在看着自己。
远处飞了几支弓箭,都被他用大刀拨开,接着,冲上了垮塌的城墙。
有几个士兵,向他举起了长矛,将他围住。
谢再兴一侧身,让几柄长矛全部扑空,接着,大刀横扫,将他们的矛柄全部砍断。
朱元璋手下装备的长矛,除了矛尖是精铁之外,矛柄是木制的,再加上谢再兴大刀锋利,顿时“啪啦啪啦”,长矛断了半截。
谢再兴向前一步,用大刀横着转了一圈,几个脑袋,就全部离开了身体。
“好!谢将军真是威武!”在阵地的后方,张阳看到了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也不住地夸奖道。
能够跟着朱元璋打天下的,个个自然都身手不凡,历史上这个名不经传的谢再兴,也有勇武的一面。
后面的士兵跟着冲了上来,迅速扩大战果。
他们除了一少部分向城头上前进之外,其余的大部分,都猛扑城内的重要地点。
谢再兴非常急迫,他既然反了朱元璋,那只要朱元璋不死,他就时刻有危险,所以,这次打应天府,虽然他被派在了最前线,被张士诚利用了,但是,他也别无选择。
谢再兴的这一万人,对应天府非常熟悉,他们迅速分兵,占领军械库,兵营,府衙等重要地点。
徐义的军队,跟在了谢再兴的军队后面,他们迅速占领了城墙,居高临下,随时准备对付朱元璋军队的反扑。
他们谁都不知道,此时应天府最大的首领,胸怀天下的朱元璋,已经昏迷不醒,而几员大将,又在争吵之中,应天府,已经处于没人指挥的状态,那些抵抗的士兵,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罢了。
“你不同意,那我就带着大哥先走,你留在应天府抵抗。”花云说道。
“不行,你不能带走大哥!”冯国用也进来了,两兄弟一起说道。
花云勇猛无敌,真要打起来,冯氏兄弟根本抵挡不住,但是,在这危急情况,要是自己人再打起来,那就麻烦了。
“冯将军,目前情况危急,我们如果再不撤退,大哥很可能会有危险,你想置大哥于死地吗?”花云说道。
“杀,杀进去!”突然,在前院传来了喊杀声。
所有人,顿时变了脸色。
来得好快!这么短的时间,对方就打进了城内,可见,对方有多么强悍的势力,都说张士诚手下厉害,半个月内打下了江南大片土地,还真不是吹的,打鞑子凶悍,打自己同胞,也这么迅速。
冯国胜知道,可能花云是对的。
“一定要把朱元璋给我找出来。”一个声音喊道。
谢再兴!这个家伙,居然投靠了张士诚!直到现在,冯国胜都不敢相信,他居然投靠了张士诚,还带人杀回来了,真是卑鄙无耻!
“花将军,国用,你们带着大哥,从后门,出西城门,赶紧走!”冯国胜说道:“我去杀了谢再兴!”
说着,冯国胜举起自己的长枪,冲向了前门。
冯国用想跟着出去,被花云拉住:“救大哥脱离险境,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快点带大哥离开!”
花云大手一掰,将大哥的床腿掰断,正好成了一副担架,两名士兵抬起朱元璋,跟着向后门走去。
“你要是不怕死,就从前门走,要是想活命,就跟着我们从后门走。”花云和那个郎中说道。
郎中拿起自己的行医包,立刻跟着花云从后门走了。
“谢再兴,你这个无耻的叛徒!”冯国用越过走廊,来到前堂,举看到了谢再兴正在指挥着士兵四处寻找。
“叛徒?”谢再兴说道:“我是叛徒,也是朱元璋逼出来的!”
“放屁!你这家伙,分明就是贪图富贵,渴望权势,所以才会卖主求荣,还返回来杀自己人,简直卑鄙无耻到极点!”
“朱元璋有什么好,值得我们给他卖命?打下滁州,打下应天府,我老谢也没有少流血,他给了我什么好处?我的女儿,被他强行嫁给了他的侄子,还想把我的二女儿许配给徐达,他明知道我和徐达不合!我自己做点生意,发点小财,他还要追究我的责任,想治我的罪!我是不得已的!”
“废话少说,看我手中的花枪!”冯国胜两手一抖,一杆花枪就伸了过来。
谢再兴脚一踢,立在地上的长刀也握在了手中,两人在空地上斗了起来。
长枪迅速戳出,收回,一转眼,就攻击了谢再兴几十个要害所在,谢再兴长刀使得虎虎生威,一一拨开。
眼花缭乱的动作,不断传来的兵器碰撞的声音,这绝对是一场精彩的生死之战。
只可惜,张阳没在这里,如果张阳要是在,一定会给谢再兴两个字:蠢货!
这个年代的人,喜欢光明正大地比武,两军交战,也是先出来两员大将,相斗一阵,其中一个不济,被打败,甚至被砍死,然后,获胜的一方军心大振,掩杀过来,另一方就逃,大败。
这种作战方式,早已经被张阳所淘汰,战斗,绝不再是逞个人勇武的时候,自己本来人多,对方武艺再高强,一百枝长矛插过来,也能将他扎成刺猬。更不用提用天阙铳了,一颗小小的铅弹,就能解决问题。单打独斗?根本就是没头脑。
花云和冯国用带着朱元璋,在一队卫队的护卫下,从暂时还没有被占领的西城门,火速逃离。
先出了应天府,再找船回北岸,进了滁州,就好办了,滁州到处都是山,张士诚的军队,很难打进去。
和当初旗帜鲜明,衣衫亮甲地进入应天府相比,现在他们落荒而逃。
“快,快点。”花云一边骑马,一边看着后面马车上的朱元璋。
出了府衙,花云就找到一辆马车,载着朱元璋,自己的人都骑上了马,快速跑路。
一路上,马车在不停地颠簸着,大哥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刚出了城门,就看到,外面长江边上,那些巨大的战船,已经有两艘靠岸,上面,正蜂拥而下一些步军。
轰开了城墙之后,卞元亨的水军,就驶向了应天府西面,从西面登陆。
花云一看,只好命令,加紧向南面撤退,先脱离开对方再做打算。
当初徐达被常遇春追得像过街老鼠一样,如今,这个局面,又落到了花云身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