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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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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马的时候,要目视前方,不要望着下面的马,先要保证自己能够在马上像在平地上一样,稳住身体,不能动,你可以听到马的呼吸,可以感受到马的气息,感觉自己和马融为一体,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好了平衡,才可能在马上使用武器。”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在杀人港上空飘响。

    听起来很滑稽,感受马的气息?让这些壮小伙子们想笑,可是,他们不敢,上一次,有一个大胆的士兵多说了一句话,惹得在场的士兵大笑。

    结果,这个士兵被眼前的人无情地罚绕着杀人港的训练场跑了一百圈,跑到一半的时候,就昏阙了过去,用凉水浇醒,接着跑。

    而凡是笑了的士兵,也被罚一天没饭吃,既然好笑,那就笑吧,笑到饱了为止!

    从此,再也没有人敢违抗命令,背地里,他们却给那个可恶的人起了一个可怕的名字:常阎王。

    常阎王的名声最终传到了常遇春的耳朵里,他却没有任何反对,甚至在一次训练中公开说道:“既然叫老子常阎王,那你们就等着做小鬼吧!”

    他再次加大了训练强度。

    被分到常遇春训练的战士们,无不在心里问候常遇春的直系女姓亲属。

    他们都是在张士诚的感召下入伍的,尤其是高邮府保卫战,让他们看清了朝廷原来也是外强中干,百万大军,围攻一个小小的高邮府,结果,却被打得大败而归,朝廷颜面尽失,张士诚却赢得了百姓们的拥戴。

    有张将军保护我们,非常安全!

    许多青年,都在高邮府大捷的胜利宣泄声中,参军入伍,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劳动果实!

    一个面色善良的人(李善长)细心地给他们做各种思想工作,他们都以能够参加纪律严明,作风硬朗,待遇也很高的军队而感觉到自豪。

    待遇是很好,不过,不只是饷银优厚,家中可以多分五亩地,那方面的待遇,也是非常优厚的。

    这个方面,就是进入军队之后的生活。

    一百个百姓,进了军队,不等于就是一百个兵,一百个兵,如果没有严格的训练,那就是一盘散沙。

    在这个信条的支撑下,负责训练的汤和,花大力气对他们进行“改造”。

    每天早晨起来之后,出早艹,接着吃早饭,训练,吃午饭,再训练,吃晚饭,即使是天天在家起早贪黑干活,也没有这么累过。

    不过,为了保卫胜利的果实,他们也就认了。

    经过半个月的训练,他们掌握了基本的队列,阵型之类的训练,也有了严格的纪律,适应了部队的生活。他们没想到,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后来,恶魔常阎王就到了,不知他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也不知他是怎么获得了张士诚大哥的信任,总之,他就突然出现在了军营中,开始对入伍的新兵,展开了史无前例的惨无人道的训练。

    早晨,起床号吹响之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起来,先绕着杀人港跑两圈,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开开胃。起晚了的,那对不起,一直跑到早饭结束,想吃早饭?那就明天起早点吧!

    吃了饭之后,上午进行长矛的刺杀训练,精钢制成的长矛,已经被发给了他们每人一支,他们不仅仅是喊着“杀,杀”对着空气挥出就行了,常阎王还经常让他们用布包着长矛头,进行一对一的训练,从训练到现在,已经伤了十几个人,可是,谁也不敢提出意见。

    常阎王的话:“如果能够用精钢长矛胜得过我手里这杆蜡杆长矛,那就可以上午不用训练了。”

    谁敢去和常阎王比试?和常阎王比试,用不了两个回合,就会被他用蜡杆敲得头破血流。

    吃过午饭,下午进行的是马术训练。

    马没有骑过,驴和牛大部分人还是骑过的,不就是骑马吗?但是,骑军马,和乡下的畜生是不同的,军马很难驾驭,更麻烦的是,军马不能四平八稳地骑,得用力夹马腹,让战马冲锋起来。

    从飞驰的战马上摔下去,可不是件好玩的事,被马蹄子踩一脚,恐怕就阵亡了。

    他们小心翼翼地驾驭着战马,终于可以飞奔了,这时,新的要求又来了:单手拉马缰,另一只手,拿长矛。

    “让你们骑马不是出去串门,是打仗的,手里没武器,会骑马,会骑快马顶什么用?”常阎王训斥道。

    训练也有意外发生的时候,一个小伙子不幸被踩断了腿,常阎王突然变了个脸色,亲自跑到帐篷里面,看望了几次。哼,猫哭耗子,假惺惺,知道这么危险,那还搞这么危险干吗?当然,这席话谁可都不敢说出来。

    一天的训练,按说也够累了吧,连晚上睡觉也不让安生,时不时就会搞出个敌袭的演练来,睡意惺忪之中,还得按照事先的预演,有的呆在帐篷里面不动,有的担负巡逻任务的,得立刻前去支援。

    让他们梦寐以求的那个威力巨大的火铳,他们到现在,还没有摸到。

    常遇春默默地数着曰子,自己回到这里,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了,这半个月,自己就将部队训练到了现在的这个地步,这在原来,自己是想都不敢想的,三个月,绝对能把他们训练成精兵!

    通过和汤和协调,常遇春最初的训练,还是从锻炼他们的身体素质和遵守纪律开始的,接着,又是各种战技的培养,再过几天,就会有一批火铳运到,就可以进行射击训练了。

    按照成绩,射击训练好的人,会被分配固定的火铳使用,其中马术又好的,会被编成骑兵队,交给常遇春训练,将他们训练成,能够在奔跑的马上,娴熟地射击的优秀士兵,是常遇春最终的目的,这也是大哥交代给他的任务。

    那些射击成绩不好的,会被去训练使用火炮,再差的,就只好老老实实当长矛兵了。

    既然大哥交给了自己这项任务,虽然自己更喜欢带兵打仗,但是,训练士兵的任务,自己也必须交给大哥一份满意的答卷。

    不知大哥的军队,现在打到哪里了?自己真想马上回去,将可恶的鞑子全部杀个干净!

    静谧的夜色里,微微露出点星光,大地,越发显得黑暗。

    杭州城内,府衙议事厅里,却是灯火通明。

    白天的战斗,出城一万军队,只逃回来六十八人,其余的,都已经躺在了外面的土地上,鲜血浸红了土地。

    杀敌的数目呢?

    零。

    这简直就是屠杀,赤裸裸的屠杀,在城头观战的达识贴睦迩等人,彻底放弃了最后一丝的幻想。

    “大人,外面的反贼张士诚所部,气焰嚣张,小人自不量力,愿意请战,再过一个时辰,趁着夜黑人静,率军偷袭张士诚的营地!一定要将他们碎尸万段,为兀哈托将军报仇!”

    说话的是另一名元将,阿尔斯朗。他也是主战派的,但是,他并不赞同兀哈托将军那样的行动,那是莽撞。

    对方既然能将太师的百万大军都打退,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的?白天的战斗也看到了,对方根本不会光明正大地出来和己方决斗,只会躲在壕沟里面放冷枪。

    对待这种卑鄙的敌人,就得同样使用卑鄙的战术:今夜趁着对方大胜,防守松懈之际,偷袭对方营地,可能会收到奇效。

    “我看不妥,对方乃是装备精良之师,如今,我军大败,军心不稳,再次出战,若是再战败了,那杭州城肯定不保。”刘参议说道。

    “那以刘参议的说法,我军就这样老老实实地呆着,一直等着对方前来进攻,将我们的人全部消灭得干干净净?”阿尔斯朗反驳道:“对方的火器如此厉害,我们的城墙,不一定能挡得住对方的进攻。”

    “城内防守的兵力本就不多,我们就是要反击,也要等援军来了再说。”刘参议说道。

    “援军?等了这么多天,哪里看到援军了?恐怕,没等援军来,杭州城就破了,我看,刘参议不会是等着投靠张士诚那个反贼吧?”

    “你,你血口喷人,同为朝廷命官,你怎么可以这样污蔑我?请左丞大人明察啊!”刘参议说道。

    “行了,你们不要说了。”达识贴睦迩感觉到头都大了。

    他心中也在犯疑,援军在哪里?怎么还没有到?

    坐以待毙,还是奋起一搏?可是,现在看起来,哪个方法都不稳妥。

    “大人,我们其实可以完全可以把守军打败!”突然,门外传来了一个声音。

    谁?里面的人都脸色一变,商量军机之地,岂能让人随便进来。

    两个卫士,已经快步上前,想将他拿下。

    谁知,刚碰到他的胳膊,就感觉到手上火辣辣的,他们一低头,就看到,两手已经变成了黑色。

    接着,手上开始如千万只蚂蚁咬过般的疼痛。

    “这是解药,下次记着,千万不要乱碰别人的身体啊!”蒙着头的人说道。

    “你是何人?”达识贴睦迩问道。

    “在下吕才,是杨大人手下的爱将,刚潜入杭州城内,就赶来和大人取得联系,我家大人,有退敌之策。”来人说道。

    吕才,杨大人?再看看中毒的两个手下,达识贴睦迩心头一惊,莫非是臭名昭著的杨完者带领的苗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