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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情敌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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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当曹景辉饿了一天多,快饿晕的时候,终于被他找到了下一个村子。他忍痛脱下了身上的棉服,顶着刺骨寒风,把囚服前后写着大大“囚”字的地方用石头弄烂,再穿回身上。

    那囚服,说起来除了难看,其实很保暖。现在前后两个大窟窿,寒风一个劲往里钻,曹景辉终于受不住冻,晕倒过去。

    外出干活的人看到晕倒在自己村子里的乞丐,不忍他冻死,几人合力把他抬到屋里,又是给他煮姜汤又是喂米汤水,总算把人救活了。

    曹景辉肚子得到安抚,在这算不上温暖的民房内,舒服的睡着了。他做梦梦见他又回到了一年前,他还是景王的时候,在自己的书房内,靠在榻上,惬意的打盹。

    “怎么能让他这么舒服!”冤魂急死了,一个劲的催促罗成仁,“他才受了这么一点罪!”

    罗成仁可不想亲自去面对曹景辉,那样多糟心,他可是有洁癖的人,最受不了邋遢。洁癖的毛病一起,脑筋转动开,主意立马出来。他回头对詹卓易嘿嘿笑道:“小易你在这守着一会,我这就去皇宫找皇帝。”

    詹卓易跟他心有灵犀,立刻知道了他的主意,拍了下他的肩膀:“去吧,这有我。”

    罗成仁舍不得离开詹卓易,可这又不能没人守着,几个鬼也不能离开他们两人太远,他只好不舍的握住詹卓易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用力捏了捏,忍住亲一口的冲动,转身离去。

    要不是八个鬼在,他一定要抱着小易亲一口再分开。

    皇帝本来在批奏章,罗成仁突然冒出来吓了他一跳。幸好他已经被神出鬼没的两位道长弄得神经粗大,没失态到喊侍卫。

    “道长才离开了一天,就回来,可是有什么意外发生?”皇帝眼睛看着罗成仁,眼珠子却在转,偷偷观察周围有没有那群冤鬼。

    罗成仁愧疚的抱拳行礼:“陛下看在兄弟情分,和丹书铁劵的份上,饶过景王性命,只剥夺了他的爵位,把他流放千里。但那人果然不懂没有礼义廉耻,不尊王法,在半路上偷马跑了。贫道特地回来跟皇上要些告示,悬赏捉拿朝廷要犯。”

    皇帝一听,岂有此理!立刻招了翰林院一干文人给他写告示,并且画上了曹景辉画像。

    短短一盏茶功夫,罗成仁就拿到了几百张告示,满载而归。

    罗成仁走了,皇帝还在让他们画,他是下定了决心要全国通缉要犯。曹景辉对皇帝来说,是只惹人厌的苍蝇,但是他怕给了这苍蝇温床,到时候弄出一大群苍蝇来恶心他。

    这个世道总是这样,总少不了做梦都想加官进爵位极人臣的妄想者,当现在皇帝这条路子走不通,他们就会想自己扶植一个皇帝。皇帝担心的就是那些有野心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为了他的江山社稷,他必须要把这一切扼杀在摇篮。

    罗成仁回到小村子,第一件事就是趁着四下无人,把告示贴在了平时放公告的地方。

    于是等曹景辉好不容易吃饱睡足起身,还没来得及装模作样表示对主人家的感谢,就被吓得魂不附体。

    “听说那景王跑了?”

    “可不是,现在都改名叫王崔了,穿着囚服跑的呢。”

    “那王崔看着也是人模人样,怎么下得了手杀王崔两家,她们还给他接生了两个儿子呢。”

    “不把我们当人的官老爷多了,幸好陛下圣明,没有放过那个草菅人命的黑心鬼。我们这离皇城不远,那逃犯就是在路上跑的,看到陌生人仔细盯着点,也许他就从我们这过了呢。”

    “说得有理。对了,在我们家睡着的那个乞丐,你们看过他长相没?可不要收留了朝廷钦犯。”

    “浑身那么脏那么臭,谁看他啦!不就丢在厨房草垛子上吗,那里暖和,冻不死他。我们赶紧去看看,说不定真的是逃犯呢。”

    曹景辉趁着他们还没过来,打开门出去,悄悄躲到了房子的另一侧,和他们避开了照面。如此躲躲藏藏,离开了这个小村子。还顺手顺走了厨房热着的一点吃食,和盖在他身上的破棉被。

    如今曹景辉蓬头垢面,头发乱入杂草,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披着破烂的老旧棉被,十足的乞丐范儿。

    曹景辉在离开那个村庄后,又坚持了两天,这两天他徒步走了十多个村庄,却每到一个村口,都能看到贴在墙上的悬赏公告。这两天,他就是靠着顺来的那点吃食,每到极度饥饿了,才敢小心的咬一口,终于让自己走到了一个小山村。

    这个山村非常小,只有几户人家,这里总算没地方贴公告,估计官府也没有想到这里,才让他有了一处休息之地。

    此时已到傍晚,家家户户的烟囱上冒出袅袅炊烟,曹景辉深吸了口气,闻着空中弥漫的饭菜香,他肚子更饿了。

    揉了揉肚子,曹景辉舔舔唇,走到一家看起来房子最高大的上前敲门。

    屋里的人没让他久等,只几呼吸功夫,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开门的人,个头高大,曹景辉竟然要仰着头才能看到对方的脸。这个屋主是个高大的青年,浓眉大眼,看着就是个老实人,就是人很瘦,脸上的笑容带着苦涩。

    “大兄弟,能给点吃的吗?我两天没吃了。”

    曹景辉低下头,不敢再看对方,他总觉得这个人似乎有些面熟,也许以前认识自己。但他相信,他现在的模样,对方一定认不出来,因为告示上的画像,也只是他刚刚离开皇城时的模样,跟现在天差地别。

    大个子显然也是个心软的人,放了他进去,还给他端了满满的吃食。虽然都是黑面馍馍,但也曹景辉惊喜不已。一阵狼吞虎咽,桌上八个馍馍都进了他肚子,连掉落的一点碎屑都被他捡起来,珍惜的吃掉。

    大个子似乎被他吃相吓到了,吃惊的瞪着他。

    曹景辉吃饱了,终于记起来风度,还有平时的教养,尴尬的扯着袖子,努力让自己镇定:反正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还在意什么形象,跟原来越不像越好。

    ***

    曹景辉摇摇头,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刚刚怎么突然就睡着了呢?

    腿上怎么这么疼!

    他伸手摸了下腿,手才碰到腿,就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这种疼,疼入骨子里,在这严寒的天气下,更加让人无法忍受。

    “醒的还挺快。”

    来者嘲弄的口气,让曹景辉警觉起来,他忍住疼痛看向来者的方向。

    “是你?你为什么要害我!”

    来者就是之前给他食物的人,但是曹景辉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除了这次见面,总觉得在哪听过。

    曹景辉暗恨自己之前饿晕了头,明明觉得这人眼熟,竟然还把他给的食物水吃得一干二净。不过他知道,就算重来一次,他依然会选择吃完。当时他已经被饿的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是马上死也愿意。

    “呵呵,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认识我。也对,你曾经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又怎么会记得我这么一个山里的猎户。”大个子山民自嘲的笑笑。

    提到猎户,曹景辉就记起来了。那可是陈少云挂名的夫君,他怎么不记得。他唯一认识的猎户也就那么一个,难怪这个山村总有点眼熟的感觉,原来他真的曾经来过。按理他的记性也不该这么差,都是最近事情太多,明明才半年前的事,竟然让他恍如隔世。

    “大壮,你是大壮!”曹景辉掩藏起自己心里的情绪,一脸惊喜,似乎忘了被砸断腿的仇,“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面,相逢即是有缘,我们缘分不浅。”

    大壮撇着嘴,右手抚上自己的右腿,声音里充满了恨意和苦涩:“难为你这么辛苦记起我。你却不知道,你就算化成了灰,我都能一眼认出你!还记得不,它就是被你打断的,它可是天天都在想着你。”

    曹景辉自然不会忘记,要不是气大壮强娶了陈少云,他也不会一怒之下让人打断这山野贱民的狗腿。他忍着屈辱,惭愧道:“当初是我不好,不应该意气用事,实在对不住。”

    曹景辉只后悔当初没想到会碰到今天这一遭,早知道当初就应该直接灭口。只是谁能想到,风水轮流转,如今却是自己被对方打断了腿。

    大壮怒气升起,那木棍在曹景辉的断腿上又用力的打了一棍:“好个意气用事,就把打断腿的仇给揭过。景王的确能言善辩,鬼话连篇,难怪告示上都说要防着你耍诈。我今天也给你来几个意气用事。”

    曹景辉疼得冷汗直冒,之前他是被吓了药,昏迷中被打断腿,并没有太多感受,现在人清醒着被打到伤处,疼得他几乎想倒地求饶。他现在完全是靠着毅力忍着,才没有说出求饶的话。他不能让知道他身份的人,看到他更加狼狈的一面。

    他不能让别人太得意!

    他选择不再答话,如今敌强我弱,他说什么都是错,还不如保持沉默。

    猎户似乎知道他的想法,讽刺的看着他:“在你景王眼里,人命不过蝼蚁。别说我们这种贫民百姓,就是你的妻子孩子,你还不是一样下手害死了,我这条断腿又算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