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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约楚云裳见面的地点,不是别的地方,正是东山港。
楚云裳不知道周先生见自己是要干什么,因为她和他并没有什么交集,也不知道这位军师是不是奉了羽离素的命令才来邀请自己。思索一番,没带着楚喻去,也没带着花雉去,只带了三个丫鬟里最为稳重的蓝月,这便坐上周先生遣来的马车,去了东山港。
这时候船队入港,三千“海鬼”将士也是稍作休息,只待后日启程回京。入港欢迎仪式已经举行完毕,码头上人还是很多,摩肩接踵,都是趁着海盗被清缴了,想要立即出海去进行贸易的商人,不过比起船队刚归来的时候那般人山人海,此时的码头已经是散了不少人,行走还是挺方便的。
楚云裳下了马车后,才看了一眼那边秋家已然是卸货完毕的货船,还没去打听一下夜里花雉做的手脚效果如何,就在几个“海鬼”士兵的引领下,携了蓝月上船。
上的船自然是战船,经了接连两场海战,这一艘战船看起来仍旧是坚不可摧,战火都未能在其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在日光里凛凛生威,教人望而生畏。避开了大多商人的视线,士兵们领着楚云裳到了被船舱给遮挡着的一处甲板,这才拱了拱手:“楚老板稍等,先生马上就来。”
“辛苦你们了。”
楚云裳点点头,士兵们这便离开了。
因要休整两日,后日才回京,“海鬼”的将士大都上岸去放松玩乐了,现在战船上并没什么人,连羽离素好像也是不在的。楚云裳站在甲板上,看了一圈周围,安安静静的没什么人,她扶了围栏,举目眺望,今日天气不错,曜日当空,万里无云,看来短期内是不会再下雨了。
左右无人,蓝月低声道:“小姐,这周先生喊您来干什么?小姐在京城的时候,也没和这人打过什么交道吧。”
楚云裳微微眯眼看向那一轮金日,闻言答道:“谁知道呢。周先生深谋远虑,才华出众,应是发现了什么和我有关的,这才要见我吧,不然这青天白日,他一个尚未婚配的单身军师来见我这个单身母亲,他也不怕传出什么风声来,落人把柄,自毁前程。”然后道,“我说的是不是,周先生?”
音落,主仆两人后方传来拊掌声,果然是周先生来了。
周先生一边拊掌,一边走近:“楚七小姐不愧是楚七小姐。以前鄙人便觉得,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能熬常人所不能熬,楚七小姐定不是一般人。如今再见,果然如此。”
楚云裳神色不变:“周先生过奖了。你我都是明白人,有话请讲,也不必拐弯抹角。”
说着,挥了挥手,示意蓝月下去。
蓝月迟疑着看了眼周先生,咬咬唇没说话,行了一礼便退开,也没敢离得近,只能去了甲板另一头呆着。
如此,这被船舱给挡着的临海的甲板,便只剩楚云裳和周先生两人了。
最后一个闲杂人士离开,周先生甚是放松地笑了笑:“那楚七小姐先猜猜,鄙人要说的,会是什么?”
楚云裳沉默一瞬:“你要说的是九方?还是,慕玖越?再不然,就只能是羽离素了。”
除了这三人外,既和她有关,又和周先生有关的,便没别的什么人了。
正如蓝月所说,以往在懿都里的时候,楚云裳和周先生此人也没什么交集的,先前随同“海鬼”出海,也不过是为着被海盗扣押的货船才说上了那么几句话,怎么看都是怎么交集不深的。
可周先生却是才一回来,就单独要见楚云裳,若是没什么和她相关的理由,楚云裳还当真不会相信,这人无缘无故就要见她。
而她所想,确是事实。
听她半点思考都无的便直接说出三个人的名字来,周先生笑容却是微微敛了敛。而后才道:“这三位,楚七小姐最想将哪位放在前头?”
楚云裳道:“这和周先生要与我说的,有什么关系吗?”
“自是有关系。”周先生道,“听了楚七小姐对这三人的排位后,鄙人也才好将鄙人要说的话给整理一番,再与七小姐彻谈。”
于是楚云裳再度沉默了一瞬,方才郑重的,几乎是一字一句道:“最前头的,羽、离、素。”
周先生听了又笑了,笑容隐有深意:“不出鄙人所料,果真排在最前的,是南阳王。”而后不待楚云裳继续说下去,他便兀自将后两个的排位给接了下去,“其次是越王殿下,最后才是九方少主,不知鄙人说得可对?”
心思完全被人说破,楚云裳也不恼,只微微抬了抬眼:“那么,周先生要和我说的,是什么?”
周先生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道:“南阳王心悦于你。你待南阳王如何?”
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么个让人难以启齿的问题,楚云裳瞬间愕然。
这种问题,和周先生特意见她要说的事,有关吗?
……
七月初二。
后世被誉为“鬼军师”的周先生,在海鬼大军凯旋入港这日,同楚云裳深切密谋了一番。
这两人具体谈论了些什么,争论了些什么,确定了些什么,决定了些什么,当时在场的并无其余人,无人得知此番谈话内容。只知道周先生最后命人送楚七小姐回去的时候,后者方当着人面,对着周先生感慨道:“若日后真如先生所言,今日之事,必不敢忘。”
周先生只微微一笑,羽扇纶巾,那雪白羽扇在他手中轻轻摇了摇,海风迎面而来,他一袭青袍缓缓拂动。他微笑道:“楚七小姐心中有数便好。”
于是楚云裳便走了,满腹心事的走了。
蓝月看她心事重重,身为丫鬟本不该多嘴的,却还是没能忍住,道:“小姐?”
楚云裳摇了摇头,领着蓝月下船上岸。
目送楚七小姐离开,此时已然是初具日后鬼军师雏形的青袍人转过头来,看了看那已经快要爬到中天的一轮曜日。
须臾,不知是想起了什么,他再摇了摇手中羽扇,自言自语般的道:“北方达喇,南方诸国。若论狼子野心,还当达喇为先。达喇,达喇……”
他默念了几句,继而又是一叹:“但愿越王仍能驻守巫阳关,达喇此国,周某倒还真想要见识一番了。”
于是后日,海军启程北上,至北方港口,离船登岸,走陆路回京,宏元帝命东宫太子携文武百官于城门外接风。
接风入宫,得闻海战大胜,海盗尽伏诛,天子大悦,嘉奖完毕,不及设宴,三道紧急圣旨召刚自某地归来便懒得上朝的越王进宫觐见,而后当众宣旨,封越王为镇北大将军,率越军三十万,与周先生一同北上驻守巫阳关;封南阳王为镇南大将军,太子东宫为左副将,宣王为右副将,领兵三十万,南下驻守边疆。
如此,同为三十万,一个镇北,一个镇南,这朝廷里向来都是针锋相对的两个刺头,外带上当真是快要被逼得狗急跳墙的东宫,在同一场誓师大会后,一方往北,一方往南。
朝廷里里外外,皆是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京城,没了这三人,要安分一段时间了。
……
风晚城距离懿都挺远,便是八百里加急,一来一回,也得十天左右的时间。
是以等到镇北大将军和镇南大将军各自率军离开懿都的消息时,七月,已经堪堪过去一半了。
消息传来,明明不论是北方的巫阳关,还是南方的边疆,那都是离风晚城隔着几千里远的,可整个风晚城,还是为此消息,震动了好几日。
说的也无非就是万一真的打起仗来,老百姓们该怎么怎么办,会不会又要民不聊生居无定所;商人们则是谈论,这仗要是打起来,是往北边去能赚多一点的钱,还是往西南去能大赚。
谈来谈去,零零总总,多也都是杞人忧天。
宏元帝下令,只是要两拨大军镇守边关而已,据说连要吩咐休养生息准备作战都没吩咐,摆明是要先观望一段时间,看看周边国家地区的反应,再做详细打算也不迟。所以风晚城里聪明点的人,都还是按捺着不动,没跟风;不那么聪明的人,则是已经要举家出城,或往北或往西南,准备去跟风大发战争财了。
但平民百姓们则还是该干吗就干吗,反正就算真打仗了,那战火也烧不到风晚城来。连最麻烦的海盗都已经被朝廷解决了,他们该出海就出海,该养家就养家,吃饱了撑的才跑去前线发财,是以风晚城还是和以往一样,安宁祥和,并没有像边疆某些城市那样产生动乱。
整个城市都是祥和的,那自然风晚城里许多人的生活也还是很祥和。
祥和到没事的时候,去趟茶楼里,点一壶茶,再点一盘花生米,听说书先生在那里说段子,听着听着,一下午的时间,也就过去了,平平淡淡,无风无浪。
今个儿茶楼里人很多,连说书先生也借着要打仗的风,说起了前段时间的东洋海战,说起了几年之前的巫阳关之战。
不过因海战是前两个月里才发生的,风晚城里人人都清楚,就连三岁稚儿也晓得海上的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坏蛋都被大将军们给打跑了,茶楼里许多人都是去过码头看战船的。是以说书先生说了段东洋海战后,便是惊堂木一拍,手势一起,说起了距今已然有八年之久的巫阳关之战。
“却说现如今的朝中大将,能与南阳王相提并论的,也无非就是一个越王。越王其人,冰雪琉璃,半方银面,着实是名不虚传。这几年来,越王虽已不再驻守巫阳关,连出征平定动乱都无,但巫阳关北边的达喇,却还是记着,八年前,那一场打了整整三年的战争,是多么的让达喇人心生畏惧,不堪回首……”
说起巫阳关之战,那不少人其实还都是知道的。
八年之前的冬天,越王少年领军出征,北往巫阳关,巧过黑水河,以破釜沉舟之态,在达喇的大草原上杀了个痛快,这才退回巫阳关,镇守大周北方疆土,未曾让达喇占据一城半池。
此后,再进达喇,再杀痛快,整整三个春秋,越王之名,委实是被达喇人的无尽鲜血给染红,便连那一条黑水河,据说那三年时间里,也一直都是呈现着赤红的颜色,尽是被血染遍,不曾褪色。
只等此番战事过后,两次杀进大草原,两次都是功成身退,达喇终于是被打怕了,越王觉得也巫阳关这里再用不着他来亲自驻守,这便班师回朝,从此远离巫阳关,开始在京城里当个人眼中闲散慵懒的殿下,而那一条黑水河,也终是在他离开了后,慢慢恢复了以往正常的颜色。
“……越王到得巫阳关那日,正是北方最冷的时候。朔风凛冽,风如刀割,五十万大军行走在巫阳关的街道上,竟是只能闻得马蹄声,别的其余声响,都是听不见!而那越王,少年大才,冰肌玉骨,如此寒冷之天,他却是只着一件单薄白衣,骑乘宝马从中走过,那一身卓越风采,真真是教人看上一眼,从此便是再也忘不掉了。”
巫阳关之战结束距今也已有五个年头,如今一听说书先生重新说起,那抑扬顿挫,那慷慨激昂,间或惊堂木一拍,言语骤然急转,百转千回,端的是让人听着如临其境,心生向往。
茶楼里的人都在认真听着说书先生的话,整个楼都是十分安静,除了说书先生的声音外,便连脚步声都是极轻。每个人都是在认认真真的听,听过的听第二遍,还是觉得越王巫阳关之战打得真好;没听过的第一次听,也觉得这一战果真精彩。
二楼包厢里,待听到说书先生讲到越王进了巫阳关,开城门,扎军营,与黑水河北岸的达喇四十万骑兵遥遥相望时,楚云裳终是道:“那个时候的慕玖越,年纪轻轻,真有这般和达喇相抗的能耐?”
坐在她对面的慕与归闻言,轻啜一口茶水,方道:“当然有。唔,以前你不还是很看好他,怎的如今又怀疑起来了?”
楚云裳道:“因为他那个时候实在是太小了。那时候他才多大,满打满算也不过十二岁。十二岁,皇子们都是还在上学的年龄,他怎的就得了陛下青眼,将巫阳关之战这么一个重要的战役,交到他手上?”
慕与归思索着道:“十二岁的确是年纪小,但放在皇家里,你也知道,皇家人个个都是满腹心机,十二岁并不算什么,比寻常的成年人都要老谋深算许多。况且他出征之前,他在军营里已经摸爬滚打两年时间,对军事实在是熟悉——你是不是又要说,十岁的孩子居然能当兵,这才是最不可能的?”
楚云裳刚想点头,但转念一想,十岁,慕玖越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去当兵了,她自己十岁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这样想一想,换位思考一下,慕玖越十岁当兵,十二岁打仗,似乎也算不得什么了。
于是楚云裳摇摇头,轻叹一声:“总有那么一些人,生来便是天才,旁人怎样羡慕,也都是羡慕不来的。”
慕与归闻言笑了:“行了,还说他呢,你自己不也是天才。”他甚至是掰了手指头,如数家珍般,“楚大才女,楚小神医,楚大老板……你不是天才,谁是天才?”
楚云裳听着,满面正色的摇头:“我要是天才的话,就不会坐在这里跟你听说书杀时间了。”
到底是不是天才,楚云裳自己清楚得很。
慕玖越十岁的时候,已经是在军营里从小的一个兵开始当起了。她当年十岁的时候,好似也是在组织里头接受着各种各样的训练,尚未出师。
那个时候的她,尚且还只有一个10007的代号,并没有名字,也没有家庭,更没有什么户口身份证那些东西,就只是10007而已。那时候的10007,还是一个日复一日接受训练的特工接班人,若非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又肯吃苦隐忍,也努力上进,怕是并没有什么天分的她,根本是不可能被选进组织里的。
不过日后她还是成为了组织里公认的地位颇高的一个金牌特工,她拥有着连老一辈退休了的特工都是要啧啧称赞的高超身手完美成绩,组织里所有的特工见到她都是要客客气气的同她打招呼,万不敢给她不好的脸色看。
这一切的荣耀,皆是因为她吃了许多人都吃不了苦,她熬了许多人都熬不了的痛,别的人每天打三个小时的枪靶,她将这个时间乘以二,打六个小时;别的人每天进行两小时的极限测试,她将这个时间也还是乘以二,练四个小时。
别人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白天训练,晚上休息;她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则几乎是要硬生生掰成四十八个小时,别人在训练,她也在训练,别人在睡觉,她还是在训练。
而组织里与她同一批加入训练的,她记得很清楚,那一批总共有着七十八个人,是从全国各地专门搜罗来的孩子,大部分和她一样,都是被抛弃了的,无父无母。可能被选入组织里,接受培训特工的专属训练,七十八个人,最后出师留下来的,只她一个人而已。
七十八个人,只她一个人成功出师,正式加入组织,成为一名国家特工。
其他的人,要么死在了训练里,要么死在了出师任务里,要么——
死在了她的枪下,死在了她的手里。
当初10007的出师任务,除了判断某个同组织的前辈是否通敌卖国,避免国家机密被泄露出去之外,她出师任务真正的后续,便是在回组织的路上,接受当时还活着的整整二十个同伴的狙杀。
同样时间同样程度的训练,二十个人奉命狙杀她一个人。
且还不是普通的狙杀:上头下令,10007有叛变组织的嫌疑,命从训练里活下来的二十个学员,对10007特工进行狙杀,谁能一枪爆了10007的脑袋,谁就能最先出师,成为真正的特工。
于是10007在探查完前辈回组织的道路上,经历了一场真正惨无人道的狙杀。
那一场狙杀,在她的记忆里,尽管已经隔了二三十的时间,但她还是记得很清楚,简直仿佛是昨日刚刚经历过一样的清楚。
其实那场狙杀,说来是二十个人狙杀她一个人,光是看这个人数比例,就知道存活率是有多低了,更不用提那条道路上,被二十个人以各种各样的办法,设下了许许多多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致命陷阱。
手枪,步枪,机关枪,狙击枪……
子弹,烟雾弹,毒气弹,手榴弹……
麻醉剂,晕眩剂,致命毒,X病毒……
各种各样的手段,各种各样的陷阱。
二十个人用他们此前所学习过的所有杀人方法,都用在了10007必经的这条道路之上,然后埋伏起来,等待着10007的到来。
可事实证明,那场骇人听闻的狙杀,不过只进行了五分钟。
五分钟后,二十个学员没有一个存活的,10007拖着中了五颗子弹、三支针剂、两把飞刀,外加差点要炸没了半边头颅、差点要炸断的一条手臂一条腿,冰里来火里去甚至连毒气电流都通过了她四肢百骸的破损身体离开那条道路,回了组织,等待着她的,是负责她这批学员的所有教练的恭贺。
教练们告诉她,她出师了,从此他们就再不是教练和学员的关系,而是同事与同事的关系,整个七十八人的同一批学员,只她一个人活着出师,她是这一批学员里,唯一一个最优秀的学员。
她当时就笑了。
笑过后,她就倒下了,满身的伤痕累累,满身的鲜血淋淋。
她的成功,以同伴们的生命铸就。
而那七十八个人里,除去她,七十七个人,据教练说,其实里面至少有着二十个,都是有着特殊能力的,诸如天生力大无穷,诸如天生神枪手,诸如天生异能者。教练说,他们这一批学员,拥有特殊能力的很多,上头很看重,其实他们这些年来接受的训练,比起别批的学员,都是要加强了许多的。
原本上头是说,七十八个人,最后能出师的,少说也有一半。但到了最后,不知是出于什么缘故,上头又变了命令,说七十八个人,只留一个就行。
其他不行的,让那一个解决了就成。
所以七十八个人,在10007进行出师任务之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总共二十一个人;等10007出师任务结束之后,二十一个人,就只剩下了10007自己一个。
这样的一个,唯一的一个,真正是优秀之中的优秀,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样的优秀,是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得到的。
七十八个人里,她不是天才,她没有异能,她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而已,比她厉害的,比她优秀的,不知是要多出多少来。但最终,那些所谓的天才,所谓的异能者,却全都死在她的前面,她踏着他们的尸体和鲜血,一步步走向属于一个普通人的巅峰之路。
不是天才,却能硬抗天才;不是天才,却能比天才做得更好。
都说笨鸟先飞,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她付出那些天才未曾付出过的代价,她忍了那些天才未曾经历过的煎熬。
她成功如此,她比天才还要天才,可她依然不是天才。
不是天才,就注定永远要比天才会付出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不天才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尚且能够在教练前辈的带领下,完成上头发布的任务,潜伏、入侵、伪装、暗杀,谁能想象一个十岁的孩子扛着一把重型狙击枪出入各种黑帮各种边境各种战场?可偏生她做到了,她十岁的时候便已能够完成很多老一辈特工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即便那是在教练和前辈们的带领下,但不可否认,她还是做到了。
她不是天才,都能尚且如此,更何况本就是天才的人呢?
真正聪明的天才,那是明知自己是个天才,却也还要像普通人一样,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艰苦的历练,方才保持天才之名不朽。
天才是天生的不错,但天才并非永恒,也并非绝对。
这世界上有多少个天才,有多少个神童?但等到长大后,还是能被人誉为天才神童的,又有多少?
“所以说可怕的不是天才,而是这个天才本身就很聪明,知道吃苦耐劳,这才是天才最可怕的地方。”
从遥远的记忆之中回过神来,底下大堂里的说书先生还在手口并用的说着八年前的巫阳关之战,楚云裳微微感叹了一句,便不再多言,继续倾听说书。
听那故事里的天才少年,寒冬腊月,冰天雪地,区区少年郎,以别的同龄人正该是享受着父疼母爱的年纪,三年春秋未曾归家,硬是成为了那北方大草原里最嗜血的一道雪色——
楚云裳恍惚觉得,她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羽离素一直将慕玖越视为心头大患。
少年时期便已懂得吃苦耐劳,懂得亲身实践,是个实打实的天才。
那三年边境战火生涯,更是让得这个实打实的天才,变得更加水火不侵,刀剑难对,从而少年弱冠,长发佩冠,成为一个更加耀眼而灼目的青年。
如此人物,怎能不被羽离素重视,怎能不被羽离素忌惮?
且知就算是羽离素的战绩,也终究没有慕玖越的战绩来得响亮。
所谓相提并论,也只是能相提并论而已。若羽离素当真能与慕玖越比肩,为何不称其为翻版慕玖越?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羽离素再怎样强悍能耐,也只是羽离素而已,根本不能与慕玖越相比,否则,就以羽离素的自矜,岂能对慕玖越这般看重?
正如她之前同慕与归所说,大周未来的帝皇,定会是慕玖越……
“……那达喇的将领一眼瞥见,当时气得啊,那叫个怒发冲冠!那将领本就已是被越王之前的骂战给骂得头脑充血,更何况此时又亲眼见着了这般?换做谁,怕都是要当场被越王给气歪了鼻子!
当是时,那将领怒喝一声,刀身一竖,胯下骏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然后背负着将领,转身就冲向了越王。
骏马速度奇快,去势如风,它背上的将领,也是把那长刀一摆,杀机四射,登时如入无人之境般,将领指哪杀哪,五十万越军里头,竟无一人是那将领对手。
于是很快,那将领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踏着众多越军的尸体,来到了越王的面前,然后对着同样是坐在了马背上的越王,二话不说,一扬长刀,一刀便是对准了越王的头颅,直劈下来。
那时,越王身边还活着的越军,看到这一幕,都是大惊失色,纷纷大叫着让越王快下马躲开,然后就都朝越王扑了过去。可扑得再快,也都没那将领一刀落下的速度快。
越军们,便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将领一刀直落下来,将将要砍中,越王的头颅!
这一刀,若是砍中,那么越王他,不死也难!”
说书先生此时正说到越王率军过了黑水河,正同达喇骑兵进行正面抵抗的时候。说到达喇的将领一刀就要劈上越王头颅这里,说书先生陡然又是一拍惊堂木,整个茶楼里的人立时心头一跳,明白这是好戏要上场了。
而果然的,“啪”的一下惊堂木响声大作,茶楼里万籁俱寂,只能听得那说书先生朗朗道:“越王一看,嗬,好家伙,本想将你逼退,先好心仁慈一些,放你一马,你却不识抬举,居然想要对本王来一出擒贼先擒王?那可巧了,本王正待以这巫阳关之战来打响本王名声,你这一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那将领自投罗网,一刀斩来,越王岂能当真束手就擒,被斩马上?
于是,说时迟那时快,那将领一刀落下,越王胯下汗血宝马,竟是突地一动,前蹄抬起,带动背上越王也是一动,就那么恰恰好的,避开了将领的一刀!
将领那长刀就此落入越王和立起来的马背之间,将领一看,自己这一刀居然没砍中,正发愣呢,心道这匹马怎么这么有灵性,居然还能带主人避开危险了,冷不防就见越王单手朝前一捉。
越王这一手,真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那五指,简直比女儿家的手指还要纤细还要美,结果啊,就只那么一扣,将领的那把长刀,便是再动不了分毫。
长刀被捉,将领想要把刀收回来,毕竟那是贴身着上了不知多少次战场的战刀,将领对那刀感情极深。可他想收刀,越王不从,那五指就那样扣着刀锋,任凭将领怎样用力,都是无法收回长刀。
眼看着将领脸都憋红了,却还是没法收刀,越王玩也玩够了,索性另一只手也是往前一捉,十指共同捉住刀锋,然后往怀里一收,嗬!好家伙,那一把被达喇将领给牢牢握着的刀,竟直接就被越王给抢了过去!
将领一看,连贴身的战刀都被对方给抢了,啊呀呀,那可真真是气人!当下便想将刀给抢回来的,却不料,那刀在越王手里转了个圈,然后越王只那么轻轻一划,就好像画师拿着画笔,在纸上用笔尖轻轻那么一勾一样,将领的脑袋,一下子就从脖子上掉下去了,扑通一声,砸到地上,被越王的坐骑,给一蹄子踩了个稀巴烂。”
这一段说书,横竖慕与归也是听过的,毕竟是宣王的嫡长子,便是以往再不如何注重朝廷之事,但八年前慕玖越北上去达喇打这一仗的时候,慕玖越那边打得如何响亮,传回懿都里的消息便也多么响亮,慕与归自也是跟着一起听的,并且听的比这位说书先生说的还要更加细致。
慕与归生性淡泊,然而身为男儿,何尝不曾有过要上阵杀敌建功立业的心思?慕玖越在打仗的时候不过十二岁,他慕与归当年也不过十三四岁,一面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汝阳侯府里与嫡七小姐楚云裳搭在一起,一面又正是年少意气风发的年岁,自己生平所愿虽不是要去前线打仗挣军功扬名立万,但听一听自己堂弟的战绩,倒也觉得别有意思,是以他这辈子明明对军事从不感兴趣的,却偏生因着自己的堂弟,对那巫阳关之战,知之甚深。
如今回想起当时光景,竟也觉得,这一转眼,八年过去了,真真是时光如流水,物是人非,人变化都大。
犹记幼时记事之后,第一次见慕玖越的时候,他自己才是个刚刚开蒙,正在先生的教导下学着三百千的小孩儿,慕玖越也不过是个还正天真烂漫的小小孩童,漱皇贵妃对这个儿子疼得紧,成日里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娇贵得不行。
只是,有谁能想到,那看起来精致又漂亮的小孩儿长大了,竟会是成为日后这般模样?
八年前越王之名,狠辣暴戾,谁敢拭其锋芒?
就算是那身居东宫的堂兄,也是断比不得上这个九弟。
当下,听着说书先生还在就当时越军过黑水河一战继续讲,慕与归不由道:“这人说得夸大了,当时哪有那么玄乎。”
“哦?这样说来,你知道内幕?”
“嗯,那两年三天两头就寻了法子跑宫里去,央陛下将从巫阳关那边传来的详细战事给我看。陛下念我少年人心性,也不撵我,最后允我每三日进宫一趟,专门听越王打仗的。”
“那你给我讲讲,当时其实是个什么战况?我听着这人讲的,精彩是精彩,但真真不像是慕玖越的作风。”
尤其那个达喇的将领,想擒贼先擒王,却是一路如入无人之境的到了慕玖越面前,而慕玖越眼看着己方这么多的将士死在那将领手下,竟也无动于衷,任由那些将士死在自己面前?
怎么可能。
慕玖越领兵作战,那军规军纪向来极严,这人虽心狠手辣,却也真真是有着大将之风,该狠的时候便狠,绝不心慈手软,但该软的时候也软,绝不刚愎自用。
所以,那说书先生讲慕玖越对着己方将士的死无动于衷,铁定是假的。
倘若慕玖越当年真这样做,莫不是要寒了那五十万大军的心,岂能带出日后的越军?无非也就是世人对其又畏又惧,是以这才不知不觉的,将人本就暴戾凶残的名声,给渲染得更加让人不敢直视了。
便如此刻,听着说书先生的说书,茶楼里的人一边感慨越王当年小小年纪便如此有勇有谋,真不愧是少年大才,但一边也是忍不住暗暗心惊,那么小的年纪,就能视人命如草芥,真不知如今的越王,又是有多么的可怕了。
慕与归闻言笑了:“你对他倒是了解。”
楚云裳不甚在意道:“合该在他府上住过一段时间,或多或少也接触过一些,这才了解吧。”
初春的时候慕玖越为保楚云裳,右手差点废掉,宏元帝命楚云裳住去越王府里,专门给越王治疗手伤,这件事儿慕与归是知道的,当即也没多想什么,只开始给楚云裳讲起八年前那一战真正的战况了。
整个茶楼里还是很静,还都在听着那说书先生说书。然而二楼这间包厢里,慕与归却是放轻了声音,回忆着昔年自己曾听过的,开始慢慢给楚云裳讲了。
旁边绿萼跟慕与归的侍从也在候着,此时也是禁不住不听说书先生的,转而听慕与归讲的了。
“其实当时哪里是越王故意放那个将领一马?真正的情况,是这样的……”
慕与归慢慢说起来了,包厢里的人都听得认真。
末了,从慕与归口中得知当年真正战况,楚云裳亲自给他倒茶,还打趣道:“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
慕与归长篇大论的将那一段讲完了,此时正是口干舌燥的时候。楚云裳给他倒茶,他端过来便喝了,喝完半杯才道:“我以后若是说书了,你可会来捧场?”
楚云裳想也不想便拒绝:“我很忙,没空听你瞎掰掰。”
慕与归抽了抽嘴角:“什么叫瞎掰掰,我说的都是真的,别人那才叫瞎掰掰。”
楚云裳道:“哦,我懒得听说书,你干脆取个笔名,写本书,回头我要了原稿带回家去看了,还能少了茶水钱。”
懒散如此,抠门如此,慕与归终于无话可说。
不过事实如此,楚云裳鲜少会来茶楼听说书,往常这个时候,也不过是呆在宅子里头教楚喻读书,不若就自己看看话本看看医书,再不济就是午休了,纯粹打发时间,日子也过得和和乐乐,好似九方长渊的离开,并没有给她的生活带来什么太大的改变。
日前风晚城里没什么大事,手里头能用的人也不少,九方长渊安排的人手和楚天澈的人手都是能信得过的,就算出了什么事,也用不着她操太多心,她只消做最后的决断便成了,近来清闲得很。
且风晚城里最要紧的也不过是一个秋以笙,月初回港时候,她让花雉去办事,那一条被她斟酌再三方才决定要用的毒计,最后成功是成功了,但秋以笙那边口风紧,到得如今竟也是没听到什么消息,楚云裳也不急,着手先将离开两月之久堆积下来的事给处理完了,这便没事的时候就跟慕与归见见面,两人也不提往年旧事,身边又都有丫鬟奴才跟着,左右也不会闹出什么花边新闻来,她这才难得会来一趟茶楼,同慕与归一起听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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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贺,还没停电,继续更新。
然而不幸的是,昨天搬了一小半的家,以及撸新书大纲,我夜里十二点前没能写完……所以今天更晚了,抱头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