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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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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季连轩梧带着他的“十九骑士”和五千兵士开拔。季连修跟他爹磨了一晚上,终于是勉强得到同意,兴高采烈地跟在季连轩梧身边。

    季连微雨才刚刚跟心上人见得一面,就面临分离,不觉黯然神伤。她其实已经早早起床,却没有和别人一样,站在城门送别。

    她在头天晚上见面的时候说:“我会在家里等你打了胜仗凯旋归来。”

    季连轩梧沉默了一会儿,从怀里拿出一个金丝镶嵌的红色荷包:“我一直带在身上。”这是当初他离开季连家,到集帕尔牧场来的时候,微雨送给他的。

    他带罪之身,此刻没有任何资格谈更多的东西,哪怕一句缠绵的誓言也是他给不起的。

    所以,他只是淡淡描述了一个事实,她送的东西,他一直带在身上。

    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话,即使眼神的碰撞,也不敢。她不敢,他也不敢。

    燕唯儿站在城门,目送大队人马远去。看不到微雨来送,心有些酸,她提着裙摆,来不及跟季连别诺交待更多,便急急去找微雨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熟门熟路,反正在集帕尔牧场,去过一次的,甚至没去过的地方,她都觉得无比熟悉,仿佛曾经在这里,经历过许多事。

    她一身红衣,发饰简洁,不笑的时候,像朵清丽的小荷,笑起来,灿烂如阳光普照。

    燕唯儿一路小跑,全不像一个大家族未来的当家主母,只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带着阿努,风一阵雨一阵。

    但是所有的人,都熟悉她。集帕尔一役,她早就成了牧场的女英雄,无论男女,都喜欢她。

    那一夜,是季连漠北夫妇与家中辈份稍长的人谈话,除了说起毒酒之事,自然还说了复林大师的预言。

    得此女,得天下。三皇子风楚阳正是因为这个预言,才会搅风搅雨,与季连为敌。

    季连漠南最先表态,燕唯儿是季连别诺即将成亲的妻子,理应是季连家的人,季连人人有责任保护少主夫人的安全。

    这是季连的尊严,也是季连的责任。

    其余人自然也纷纷赞同,无人有异议。这应该是季连漠南当初基础打得好,早早宣扬了集帕尔一役,燕唯儿英勇又出色的表现。

    别之洛又用无限宠溺的语气,将巴巴古斯的毒酒绘声绘色给族人描绘了一番,甚至带着某种神化色彩,将燕唯儿勾勒得光辉闪闪。

    的确是带着某种神化色彩,谈话间,季连漠南又说起当初燕唯儿是靠算卦,算出集帕尔牧场有危险,季连别诺这才连夜行军赶到。

    那样一个善良又有着玲珑心的女子,谁会不喜欢?她绝不是一个不祥的女人,而是吉祥的无价之宝。

    季连漠北放下心来,这件事最近一直压在他心间,无法释怀。作为季连尊长,他有绝对的权利。但如果儿子的一场婚姻,引起家族纠纷,众人若是认为红颜祸水,就算勉强成亲,也会导致家族各人不和。

    却没料到,燕唯儿的根基这么深。这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短短几个月,她似乎已经将众位族人甚至连兵士都收服了。

    燕唯儿奔进微雨房中,见她正独自站在窗前发愣,背影孤单而落寞。

    她走上前去,搂住微雨的肩:“他会回来的。”很肯定的语气。

    微雨转过脸来,看见她眼眸亮晶晶的:“唯儿,是什么事让你不一样了?”

    她满头满脸的光辉,仿佛有用不完的劲儿。那种美丽,是衣饰无法装点的,仿佛她说话时的每个字,都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再不是昨日在马车里,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娇弱而嫩气。甚至,还问出那样怯怯的问题:“我是不是不该嫁给你哥哥?”

    一夜之间,不,是从昨日黄昏,下了马车之后就有的情怀。

    “微雨,你哥哥也需要我。”燕唯儿说话的时候,眉眼都荡漾着笑。

    微雨不明白这是什么话,哥哥已经说过几百几千次喜欢她,需要她,必须娶她,何至于她昨日黄昏才知道吗?

    “他守护我,所以也需要我守护他。”她脆生生的语气,仿佛荒漠里开出一朵花来,五彩斑斓。

    那是一种领悟,不能用言语来表达的领悟,直到昨日她才明白。

    微雨还是愣愣的,爱情的事太高深,是自己还没体会到?只知道要默默等着轩悟凯旋而归,哪怕每天见一面,不谈别的,也是最好的结果。无比卑微的情怀,她忽然好生羡慕哥哥和唯儿,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人员陆续到齐,整个集帕尔牧场都洋溢着大婚的喜庆。别之洛私下还跟季连漠北抱怨:“你们家的人真偏心,当初我们大婚前祭祖,都没这么喜气洋洋过。就好像现在已经是大婚的时刻了。”却是带了骄傲的语气。

    的确是张灯结彩的,就连普通牧民家里的窗户上,都贴了大大的喜字,来庆贺他们的大婚。

    这天晚上,燕唯儿早早跟季连别诺告了假,说有重要约会,带了茉莉和阿努,去到一个叫阿玛云的女人家里。

    算起来,阿玛云是燕唯儿当时的战友,她们一起包扎伤员,建立了友好的情谊。阿玛云的丈夫,就是在那一战中牺牲,如今,她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度日。

    她们不像普通牧民那样住帐篷,在集帕尔牧场里,全部都是一排一排的房子,沿袭了中原人的习惯。房子当然比帐篷住起来要舒服得多,久而久之,所有牧民都习惯了在房子里居住。

    阿玛云很爽朗,似乎走出了丈夫去世的阴影。她烤了羊肉,香味扑鼻,又拿出自酿的醇酒与燕唯儿分享。

    那酒,甜而浓郁,不算太烈。

    阿玛云并不避讳,还当着孩子的面,说这是他丈夫生前最爱喝的酒。每次他们两夫妻吵架,只要她给他倒上一杯酒,或是威胁说,再也不酿酒给他喝,便立时能化解冷战。

    她笑盈盈的,说着往事。

    却听得燕唯儿和茉莉,心中酸酸的。心中咒骂了千百次的战争,脸上却堆满了笑容,与阿玛云和孩子们喝酒唱歌。连阿努也喝了一碗酒,吐着舌头,呼呼哈哈,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后来,季连别诺也来了。

    少主亲临,阿玛云忽然手足无措。冷情少主,大家都知道的。

    少主二十岁来的时候,阿玛云刚刚成亲不久,只觉这位少主少年老成,不苛言笑。又听传言是冷情少主,不好接近,更不敢抬头直视。

    却不料,这一晚,竟然出现在她的家里。

    他话不多,只是问了一下关于孩子的情况,又问了些生活上的事。阿玛云一一作答,在这一点上,场主已经给了妥善安排。

    他便不再说话了,只是偶尔阻止少主夫人喝酒。少主夫人果然是有些醉了,脸红彤彤的。她一时兴起,拿了几个铜板在手,似模似样算卦,逗几个小孩,说他们长大了会有一番好作为,一定要孝顺娘亲。

    后来她又哭了,歪倒在季连少主怀里,说为什么要打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忽然,她星眸微闭,轻轻地说:“我记起来了,我记起来了,城外全是尸体,一片一片的雪地,全部被鲜血染红。后来,狼来了,把尸体吃光了。它们也饿了,瞪着绿绿的眼睛,一闪一闪……整夜整夜的嚎叫……狗叫,狼声……此起彼伏……”她声音渐小,竟然睡着了。

    季连别诺道了谢,抱起燕唯儿,向阿玛云告辞。

    一阵风吹来,清凉透心。

    季连别诺不由得把燕唯儿更紧地抱在怀中,想要用身躯替她挡挡风,不让她受凉。

    却什么时候,燕唯儿醒了,睁着迷离的眼睛,眸色如水:“你什么时候来的?”她咯咯笑:“我还要喝酒。阿玛云姐姐自酿的酒真好喝,我去学来,酿给你喝好不好?”

    不等季连别诺回答,她又说:“诺,如果哪一天,我们吵架了,我就可以威胁说,我不酿给你喝了,你就不会和我吵架了。”

    季连别诺柔声道:“我喝不喝酒,都不会跟你吵架。”

    “你骗人,混蛋少主最爱骗人。”她嫣然勾上他的脖子:“你骗我吃饭,说菜里有毒,又骗我吃柿饼,对了,还骗我说白玉伤膏里也有毒,呜呜,骗子少主……”

    季连别诺冲口而出:“唯儿,你记起来了?你是不是都记起来了?”

    “记什么?”燕唯儿头脑显然不清楚,答非所问:“呜,少主笨死了,明明知道我的匕首刺来,却不躲,天下有这么笨的人吗?”她忽然一惊,不再迷糊,眼神也清亮许多:“诺,我刺了你吗?血,流了好多血,你为什么不躲?给我看看你的伤口……”

    季连别诺眼眶湿润,她果然恢复了记忆。月光洒在她清灵的面容上,曾经的丝丝点点,心酸与甜蜜,齐齐涌上心头。

    这一路,走得多么不易。

    但总算,她要成为他的新娘。自始自终,她都是他的女人,不可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