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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帅,已进入川西了。”赵岩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显得十分兴奋。他此次跟着司马妧回京后便不肯回家,死活要跟着她一道去征南诏,最终得了一个校尉职,目前负责前哨工作,这么一丁点的小任务居然也令他兴奋不已。
而且天下兵马大元帅诶!这么酷炫的职位,大长公主说要来就要来了,他对她简直不能更崇拜!每天赵岩都一口一个“大元帅”,叫得无比欢实。
比起他的兴奋,司马妧的表情十分沉静,她点了点头,策马回头望了望身后跟着的队伍。
云南多山,她用不上自己最擅长的骑兵,故而此次带的全是步兵。这些兵士都是人高马大的强壮大汉此刻,却是个个气喘吁吁,显然蜀西的险恶地形和崇山峻岭让他们很是吃不消,有的还把棉衣脱下来拧了拧,居然拧出了水。
天气不好啊。司马妧在心下叹了口气:“传令下去,全军原地歇息,注意警戒。”
命令一下,几乎所有人脸上都表现出轻松来,显然几十里背负厚重装备的强行军让这些大汉也快要受不了。
对此,司马妧也很无奈,寒冬腊月根本不适合打仗,除非是你死我活的决胜之战,不然一般都是休战期。通常发动战事都在春秋两季,天气适宜,装备不多,适合行军。
好在云南四季气候差别不大,冬季也并不算太冷,算是幸事。
大家陆陆续续坐下来,而队伍中最显眼的一辆小骡车的车夫也拉了缰绳,跳下来歇息。
即便是歇息,骡车周围的卫兵也没有放松警戒,更不会让骡车里的人下来。
此次司马妧带的人并不多,只八千步卒,以及这辆骡车中的那个人。由于军情紧急,必须早日抵达南诏,此次行军强度太大,即便这些人是她要求调来的西北边兵,个个看起来都是能打的。但是其中她的旧部只占三成,剩下七成的战力,她心里没底。
司马诚防着她呢。
也不知道哥舒那其训练步兵的能力强不强,司马妧望着这些在原地说说笑笑的汉子,眼中露出一抹深思。
她低头,掂了掂手中的短剑“藏锋”,忽而喊了一声:“赵岩。”
“在!”赵岩喘口气后精神许多,特别想在大长公主面前表现的他,连回答声都格外响亮。
“接着,”司马妧将藏锋往他手上一扔,纤指在靠坐路边歇息的步卒中点了点,“他们,随便找一个,邀战。”
*
西北的风干燥凉爽,比起镐京,这里的风有些过于凌厉,但是哥舒那其却很喜欢。
他们哥舒部的人,已融入汉人生活之中几十年,可是骨子里的彪悍骁勇绝不会因此丢弃。河西走廊的高山、草原、戈壁……都是哥舒部人向往驰骋之地。
他很感激司马诚慧眼识人,将如此重任交托于他,并且他也为此献上了自己数十年的忠诚。
不过此时此刻,这个有着草原血脉的骁勇汉子却面临着最艰难的抉择。
因为他的怀中揣着两份军令,一份来自司马妧,另一份则来自他的主上,司马诚。
司马诚的军令,言简意赅,便是命他全力抵抗雅隆部的侵扰,务必将他们封死在祁连山以西,不得踏入大靖领土半步。至于其他,比如来自司马妧的命令,一概不理。
可是司马妧的军令却……很有吸引力。
因为她列给他的是一个引蛇出洞的完美计划。
司马妧的命令中说得很清楚,由于剑南道的大部分府兵都被韦恺带去征南诏,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回援,如今是勉力支撑,目前还未被敌人看出。
故而,需要趁在雅隆部还不明白大靖兵力分布强弱的时候,让哥舒那其故意造成西北将领指挥混乱、防务空虚的假象,把大靖西边领土一线的雅隆部人全部吸引到河西走廊去。
一旦雅隆部人从古道入了张掖,便关闭嘉峪关和峡口关,将雅隆部人封死在狭长的河西走廊北段,以骑兵冲杀之。
虽然已精兵简员,可是西北骑兵尤其是轻骑兵的实力,司马妧相当有信心,绝不会比高原之上的雅隆部差,只会更强。
而为了引蛇出洞、瓮中捉鳖,哥舒那其便不得不暂时违抗皇帝陛下的命令,让军队在雅隆部手里吃几次败仗、落荒而逃——不让这群狡诈的异族多吃两次甜头,他们哪里会那么轻易上当?
这个计划对哥舒那其太有吸引力了。
他很清楚,自己手里的兵都是大靖最彪悍的边军,让他们防守住西北一线绝无半点问题,可是……这样有什么意思呢?
为将为帅,便该沙场驰骋,斩敌于刀下!
司马妧的计划太有诱惑力,因为能让他痛痛快快杀一场。
是的,痛痛快快杀一场。
哥舒那器已经厌倦了换将裁兵、用各种权术增强对军队的控制和自己影响的日子。
他十分清楚,军队是最讲实力的地方,这些权术都是虚的。对士兵来说,只有带领他们畅快淋漓打一场胜仗,他才能真正树立起自己在西北军的权威。
当年司马妧能以一介女儿身统领十余万边军,靠的不也是她荡平北狄的功勋?
哥舒那其摸了摸怀中揣着的来自司马妧的那封军令,心动不已。他不想百年之后,史书上记载自己是一个只会听皇帝命令行事、毫无才能、玩弄权术的懦夫。
可是,这……算抗旨吗?
他知道自己的主子是何等多疑,若他不听命令,胆敢按照司马妧的计划行事,无论成不成功,他都会被皇帝陛下列入黑名单。
但是……
缩头缩脑,岂是大丈夫所为!
只要能击退雅隆部,树立威信,陛下又能奈他何?还有谁比他更适合统领西北边军?
哥舒那其的眼中划过一抹凶戾。
*
在城南最偏僻的康平坊,流浪汉、街头艺人、卖身女、小混混等种种最底层人物的聚居地,有一户年久失修的宅院中,住着一个全身长满脓疮的病人。大家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姓赵,所以每个人都叫他赵癞头。
这个人因为身上长疮,散发恶臭,听说还会传染,故而很少有人愿意接近他,个个避之不及。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除了乞讨的时候以外,其余时间都待在自己的院子里,深居简出,不与外人接触。
正因为赵癞头是个如此孤僻、没有朋友的人,所以即便他换了人,和原先的样貌、身形有所不同,也压根无人会在意。
如今,陈庭便住在赵癞头那破烂的小院中,而这屋本来的屋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再回来。
“叩叩。”
黄昏时分,斜阳西下,陈庭正在瘸了一只腿的案桌前奋笔疾书,却有人轻轻敲了敲他的门。
不会是这附近的人,他们绝不会主动来招惹赵癞头。
“陈先生。”
是顾乐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紧张,又有几分难掩的兴奋。
陈庭微微扬了扬下巴,觉得有些诧异。因为名字和顾乐个人职责的关系,作为吃喝玩乐中从来没有跟顾乐飞一块露过面的亲随,他本人是个极为寡言和沉稳的人——和他的名字恰恰相反。
故而,今日他着实有些反常。
陈庭顿了笔:“何事?”
“公子来了。”
公子?
哪个公子?
陈庭愣住,狼毫笔尖的墨汁滴落,在柔软洁白的宣纸上浸染出一片墨晕。
能被顾乐称呼“公子”的,还能是谁?可是他怎么敢回来?莫非没有收到自己的警告,明明自己还特意派顾玩在城外驿站守着,就怕他一无所知地回了京。
顾乐飞到底想干什么?
陈庭发怔的时间很短很短,就在这时候,“吱呀”一声,原屋主那斑驳破旧的雕花门被人从外推开,发出略有些刺耳的声响。
陈庭闻声抬头、红得带血的夕阳光在地上斜斜铺开,一个因为逆光而面目模糊的年轻人背对着残阳走了进来。他身形高挑挺拔,衣袍却出奇的宽大,被微风轻轻吹拂起来,随风摆动,竟有种仙人般的飘逸。
城府深沉如陈庭,居然也缓缓地睁大眼睛,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阁下,何人?”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