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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地精一前一后,一高兴一沮丧,慢慢的从树林中走出来。科玛扛着袋子走在前头,突然听到树林外突然传出一阵呼喝的声音。身背巨款的野地精首领停住了脚步,惊疑不定的试图分辨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勾勾没精打采的跟了上来,它也同样听到声音,看了科玛一眼,然后悄悄的走出去。
树林外的空地上,一个少年正在奋力的挺刺长枪,作为目标的一颗树干上已经满是伤痕。
“喔哦…,是赛斯.卡尔。”勾勾放下心来,它认识这小孩,在唐泰斯庄园里时常能见着,看样子赛斯.卡尔正在锻炼,它主动打招呼喊道:“嘿,赛斯,你在这干嘛?”
少年这时已经是满头大汗,听到有人喊他却吓了一跳,再看清是两个地精从树林里走了出来,却不屑的哼了一声,收起长枪转身就要走。
“喂!你一点礼貌都没有吗?就这样对待朋友的?”勾勾喊道。
“我可不跟地精做朋友,你们只会当小偷。只有瞎了眼的人才会跟地精交往。”赛斯.卡尔回头嘲讽了一句。
“难道连唐泰斯老爷都瞎了眼?他可是帮你父亲洗清了冤屈,你就这样诋毁他?”要论斗嘴,十个赛斯也不是勾勾的对手。
赛斯.卡尔当即涨红了脸,爱德蒙.唐泰斯骑士已经成了他的偶像,正直,善良,智慧,而且有个好名声,林森要是知道自己被人评价如此之高,只怕都要笑死。
“你们这两只卑劣的地精,不许侮辱唐泰斯骑士。”
“明明是你说的。”
“我没有说!”
“科玛都听见了,你问科玛。”
被激怒的小屁孩将手中的长矛端了起来,矛头直指两只地精,这下两只地精立马掉头就逃回树林。
赛斯.卡尔也懒得去追,收回长矛又要走。可勾勾却躲在树林中问道:“你在这里练习长矛做什么?”
赛斯.卡尔手中的长矛竖起后,比他人都高一截,可这小孩却昂首挺胸的喊道:“我要加入二十三中队,像唐泰斯骑士那样自己赚一份家业回来。”
“就你?你太瘦了!”勾勾大笑的一指赛斯的身材,带着科玛也笑个不停。
“你们地精懂什么?你们只会在烂泥里打滚,莫名其妙的活着,最后又莫名其妙的死了。而我是人类,我决定以后信仰战神坦帕斯,我的努力和虔诚一定会有收获的,而且唐泰斯骑士对士兵都不错,在他手底下当兵肯定能成功。”赛斯.卡尔说完这句,昂首挺胸的大步离开了。
两只地精面面相觑,老半天后科玛问道:“人类的小孩都这样吗?”
“没有,人类的孩子可顽皮了,而且跟我一样贪吃。不过赛斯.卡尔有些不同,我决定原谅他的无理,毕竟他刚刚失去了父亲,我不能去打击他生活的梦想和希望。”勾勾早就习惯被人看不起,颇有些自我安慰的意思。
“就跟你想要去寻找神灵一样?”
“嗯,差不多吧。不过我要承认,他达成目标的可能性更高,而我找到神灵的可能性则很低。”勾勾这点上倒是很老实。
“原来人类的世界也这样。”科玛的语气瞬间低沉下来,“我还以为离开山脉会有所不同。”
“你什么意思?”勾勾很奇怪科玛的情绪变化。
“我跟随唐泰斯老爷从山脉出来,完全是被逼的。有天唐泰斯老爷跟另外一个凶悍的女人突袭了我们的族群,杀了我们的同伴,压着我们当他的奴隶,还指挥一群侏儒掠夺了我们所有的粮食。最后还让我们当炮灰去进攻一个蜥蜴人巢穴,让我们死伤惨重。”科玛将林森在洛林山脉中干的好事大致说了出来。
勾勾还是第一次听这些事情,它惊讶的问道:“那你们干嘛还跟着他离开山脉?”
“快要到冬天了,没有粮食,大家都要死。我必须带着剩下的同伴活下去。而且我已经厌烦再呆在山脉里被各种其他族群欺负了,我想要到山脉外面来看看,也许能活下来也说不定。
至于仇恨什么的,我们都被欺负惯了。
虽然在庄园里我们还是被农夫们欺负,不过现在的生活比起在山脉里的好多了,至少我们不需要专门去找食物,只需要完成唐泰斯老爷安排的任务就好了。”
听完科玛的话,勾勾也点了点头说道:“唐泰斯老爷确实是个好人,他是所有贵族中唯一一个愿意接触我们地精的。除他以外,不管是那些官吏还是骑士,看到我们地精就赶。”
科玛又跟着感叹几句后问道:“勾勾,你真的想要去找寻地精的神灵吗?”
“当然,我已经将这件事当成我毕生的事业。”
科玛犹豫了一会,最后坚定的说道:“那好吧,我决定支助你的事业。”
“啊!真的吗?”勾勾可谓是喜出望外,两只小眼睛就看向科玛背在肩膀上的口袋,那里面有一千多哗哗直响的金币呢。
但科玛却没有丝毫放下口袋的意思,他在自己腰间掏了掏,摸出不久前林森发的那一铜币薪水来,郑重的递给勾勾,“以后我每个月的薪水都用来资助你日后的冒险。”
看着科玛也大步离开,勾勾再看放在自己手里那可怜的铜板,气的破口大骂道:“你这头该死的地精!太小气啦!”
地精大发明家就是这么气鼓鼓的回到林森的庄园,走到路口就看到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矮人押送着大批的货物运了过来。
现在塞德城的人都知道,唐泰斯老爷已经是城里最大的矮人货物供应商,同时还负责帮矮人进行贸易采购,交易量现在是越来越大。
不过这次前来唐泰斯庄园的矮人却有些特殊,带队的洛伊恩.铁河可谓是林森的老朋友了,一见面就听他那大嗓门,“我的领主大人哦,听说你现在是塞德城里唯一的老爷了,哈哈哈…,这真是件非常好笑的事情。”
对于塞德城骑士团全灭的消息,矮人可不会有半点的同情,林森则轻描淡写的一揭而过,“这只是暂时的。我的老朋友,来吧,我们边喝酒边聊。”
能大口的喝麦酒,是矮人最大的享受,洛伊恩.铁河在灌了半桶进肚子后,打了个酒嗝说的:“好吧,我们来谈谈你之前的提议。”
当林森第二次从奥希兹女男爵手下逃脱后,他就开始反思自己之前武装私兵的构想是否合适?普通人类士兵在面对强力对手时,那种无力实在叫人绝望。
一个中队的士兵围剿一个黑骑士,还叫人杀了一半。这种交换比换其他人类指挥官来看也许都可以接受的,但林森却非常不满意。
但高级的战士不是说有就有的,从招募到训练,没有四五年的功夫绝无可能。为解决这个问题,林森决定高低搭配一下,在训练人类士兵的同时,也招募一些更加强力的矮人佣兵。
更重要的是,矮人有一定的魔法抗力,在对抗奥术时天生比较有优势。
为此他专门写信给沙岩村的凯尔姆长老,提出了自己的设想,这次洛伊恩.铁河就是专门来跟林森讨论这个事情的,“唐泰斯先生,你打算雇佣多少矮人?又打算付多少钱?”
矮人在佣兵市场上一向非常抢手,塞德城里做生意的商队就喜欢雇佣它们作为护卫,普通的矮人佣兵一月能拿到十五到二十金币的收入,这比普通人类工匠多三四倍了。
“三十金币一个月,我打算雇佣十人,不过我需要最好的战士。”林森最近从乔伊总督的遗产上刮了一笔,手中有些余钱,否则他压根不敢想能长期雇佣一帮矮人。
这个价钱不错,洛伊恩.铁河点头算是同意了,不过他接着问道:“你愿意雇佣混种兽人吗?”
洛林山脉中真是啥怪物都有,混种兽人也就比食人魔文明点,一样属于凶狠残暴的种族,战斗力那倒是真的没话说,天生就是格斗高手。
“你们那里有混种兽人?”林森表示很奇怪。
“唉,事情就是有些麻烦啊!”洛伊恩.铁河想起这事也觉着头疼,“你知道吗,临近冬天的时候,山脉里的各个种族就会开始储备过冬的食物,比如食人魔什么的就会整天的到处流荡,寻找猎物进行捕杀。
前段时间你杀了不少食人魔,让我们的日子好过不少。但最近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混种兽人,带着一根铁棍四处打劫。闹的我们村子也不得安宁。
有天他突然跑到我们村子外,说想给我们打临工赚点吃的。混种兽人力气倒是大,可他又不会锻造和冶炼,干活还笨手笨脚,偏偏一顿吃的相当于我们五名矮人,还只爱吃肉。
这样下去我们也受不了啊!”
说到这,洛伊恩.铁河居然可怜巴巴的看着林森,那意思就是:你不是要打手么,我们倒贴差旅费,快把那家伙领走吧,别让他来祸害我们了!
过了几天,一个巨人般的家伙从山脉中走了出来,浑身上下长满了毛,只有腰间一条破烂皮裙遮体,肩上扛着一根碗口粗的铁棍,大大咧咧的走到爱德蒙.唐泰斯骑士领。
他现身的那一刻,庄园里的农夫有转身就逃的,有吓晕的,没逃没晕的则犹如中了定身术一般,站在原地动也不敢动,抖如筛糠一个个尿了裤子。
林森这会还在吃早饭,听到庄园里混乱的喊叫声忙从餐厅里跑了出来,只见那巨人般的家伙已经走到他家门口,一张嘴露出满口白森森的牙齿,“我是库图佐夫,来混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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