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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皇陵”朱佑樘脸色煞白,但神情反而异常的镇定,他低声下令,宋毅链这一刻觉得,这个少年太子并不像他表面上那样柔弱。
他们下城,立即骑马赶往皇陵,宋毅链没忘留下几个亲兵,让他们向各城门守卫军官下令,进入戒备状态,四门戒严,任何人不能擅自出入。
“公子”王守仁忽然快马赶到,来到朱佑樘身边,“小的也去”
朱佑樘点点头,催马急行。
皇陵离城十三四里,他们一路疾驰,到那里天色也已灰蒙蒙的了,离着约有一里多地,他们就感到烟焰弥漫,热浪灼人,张纪赶紧拦着不让太子再靠近,让宋毅链找几个亲卫去找先一步前来的梅纯。
亲兵很快就找到梅纯了,说他率领飞鹰卫和英武卫的军士正在忙着扑灭大火,而凤阳知府苟日新带着衙役民壮正跟定远县那些盗伐皇陵巨木的刁民对峙。
定远县刁民盗伐皇陵巨木?
苟日新率领衙役民壮在跟刁民对峙?
朱佑樘惊诧万分,宋毅链心里却顿时大喜:这个苟日新,还真是会办事,这事要是办成了,太子对他可就没办法赶尽杀绝了,好你个狗日的,会办事哈哈哈——
朱佑樘当即前往双方的对峙现场,他们往西一里多地,就到了,现场气氛非常紧张,这边是数十个衙役和二百多民壮,都拿着刀枪,有不少人手里还张弓搭箭,呈半圆形拱卫着几个人,其中那个身材高大、白白胖胖的中年人一身皂色箭袖衫,在旁边四个儒衫文人的陪衬下,显得很是精神。
宋毅链告诉太子,那个高大中年人就是凤阳知府苟日新,朱佑樘暗自有些惊疑,想不到这个处处与元器琛为难的凤阳知府,居然是个看着相当英武的汉子。
对面,离着有三百多步,是数百个身穿重孝的百姓,有几个手里拿着斧子,还有二十多人拿着扁担之类,其他人则都是徒手,他们排成长长的一行,看着这边,眼神中都是悲愤之色,当然,也有一些还混合着畏缩与担忧。
苟日新在大声喊话:“放下凶器,本府就饶恕你们对本府的不敬之罪,只是,你们擅闯皇陵,盗伐巨木,事露之后还纵火毁林,这可是死罪,本府绝不能轻饶”
朱佑樘心里那点看见苟日新之后的迟疑,在这凤阳知府说完这话之后,就荡然无存了,有的,只是无边的愤怒,这个苟日新,如此说话,分明是将这些百姓往绝路上逼,一旦他们铤而走险,那岂非要酿成泼天巨祸?所谓逼上梁山,就是苟日新这种昏庸官员这么逼出来的吧
却听对面一个拿着斧子的黑脸汉子大吼:“咱们元知县活活饿死,定远百姓只想为他做副上等棺木,好好安葬,这里巨木这么多,少一棵又会怎样?你们为什么要往死路上逼咱们?那火明明是你们烤野味引起的,怎么成了我们纵火毁林?这凤阳地面上,还有没有王法了?”
他话音未落,身后那些百姓大多举着拳头,愤怒的喊着:“要王法,要王法”
苟日新冷冷笑着看着这一切,等对面的人安静下来,他才长笑一声,说:“你们要王法,好,本府告诉你们,本府就是王法”
他一挥右臂,喝一声:“来呀,放箭”
那张弓搭箭的百余人立即将弓拉满,对准了那些百姓,宋毅链赶紧喊一声:“且慢”他原本想让太子看看苟日新处事的果决手段,可听苟日新那狂妄之言,他心里一哆嗦,赶紧阻止,再搞下去,非出大事不可
苟日新听有人敢阻止,心头大怒,转头一看竟然是宋毅链,这才没敢发作,赶紧过来行礼,说:“宋留守,想不到您亲自来了,留守不必担心,下官已经控制局面了”
宋毅链心里一抽抽,心说,你这叫控制局面?你这是给我老宋添乱,你这个狗东西,怎么没事会跑来这里打猎呢?
他倒还真有些委屈苟日新了,苟日新之前得到宋毅链提点,让他最近不要出府衙瞎逛,苟日新早几天还真就躲在府衙没出来,连他最喜爱的“醉眠楼”小桃红那里都忍着没去,今天一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带着这些衙役、民壮假称巡查灾情,却跑到野外来打猎了,出城的时候,他遇上了宋家的二管家宋宝,知道今晚宋留守要设宴款待一位贵客,他还想着打几味特别的野味给宋留守送去待客。
他们这么多人在野外乱窜,有飞禽走兽也都逃到皇陵里了,他们不敢明着跑到皇陵胡闹,暗地里找了几个箭术不错的溜进去,猎了不少山鸡野兔之类,弄出皇陵之后,他们就在皇陵边上生火烤着吃,谁料吃得正欢的时候,从皇陵里跑出来二十多个穿着重孝的百姓,后面有一队皇陵守卫追赶,苟日新当即让衙役民壮们拦住了去路,那些百姓大多被包围了,但也有几个跑了。
苟日新一审之下,这才知道这些是定远县的百姓,元器琛已经死了,这些百姓想找最好的木材给他做棺材,就铤而走险,跑到这皇陵里来了。
苟日新当时大喜,这个元器琛,活着就是个不识时务的东西,死了也是个祸害——不是祸害本府,而是祸害定远百姓啊,这事要是利用好了,那本府升迁指日可待啊
他当即向守陵士兵要求将这些刁民交给他处理,守陵的自然没意见,他们可不想惹这些麻烦事,要知道,这些刁民闯进皇陵,要是让上面知道,他们也是吃不了兜着走,苟日新答应他们说是在皇陵边上抓住这些刁民的,说他们意图闯进皇陵偷伐巨木,那样就不会牵扯上守陵的了。
苟日新正要押这些刁民回城,那几个逃掉的刁民却纠集了数百人突然来到,将那些刁民抢走,双方在争抢过程中,将那些火堆给踢倒了,这秋天原本就是风干物燥,火一下子就蔓延开了,扑也扑不及,而后,他们双方一边躲避大火,一边对峙,就退到这地方了。
“苟知府,这些人擅闯皇陵,盗取巨木,你将他们拘押、交由朝廷律法处置即可,不宜横生事端”宋毅链一副公事公办的神气,说话的声音也异常沉稳——嗯,很有大将风度
只是,苟日新对这位大将有点嗤之以鼻,装什么装,今天这事要换成你,恐怕抢功比我还狠,装什么大尾巴鹰,他祖母的
苟日新这个凤阳知府敢这么腹诽中都留守宋毅链,实在是因为宋毅链时不时还得巴结他这个下属,没别的原因,只因为他苟日新是当朝阁老刘吉的大舅子——他最小的妹子是刘吉的第四房姨太太。
刘吉就是民间说的“纸糊三阁老”之一,目前是户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太子少保兼太傅,刘吉此人很聪明,善于附会自饰,擅长营私舞弊,经常遭到朝中言官御史攻讦,但却始终屹立不倒,被人称为“刘棉花”——棉花者,不怕弹也。
苟日新其实还是相当有能力的,他成化十七年中了进士,在京中候了将近两年的缺,却始终轮不到机会,他最终一狠心,仗着跟刘吉是北直隶博野同乡,厚着脸皮登门拜访,还将自己年仅十五岁的最小的妹子送到了年将六十的刘吉怀里,才算获得了凤阳知府的职位,上任之后,发现中都留守宋毅链祖上也是博望人,于是引为同乡,而宋毅链正愁朝中没有帮他说话的人,能够通过苟日新跟刘阁老搭上关系,自然求之不得。
于是,在这凤阳地面上,苟日新成了非常专横跋扈的主儿,对所辖各县横征暴敛不说,上级衙门调拨的赈灾钱粮更成了他交结权幸的资本,宋毅链那里他没少孝敬,其他官员也都分到过好处,包括副留守梅纯,大家对他的所作所为自然不敢深究,像元器琛那种敢于跟他对着干的,他自然不会放过,事事刁难,处处压制。
如今,元器琛一命呜呼了,他终于去除了这个眼中钉、肉中刺,看以后这凤阳地面上还有谁敢给他脸色看,这皇家的中都,可真是块好地方呀,过往官员任你再大的官职,也不敢在这里多做逗留,更不敢耀武扬威,要是自己这次真的可以再上一层楼,那还真是会非常想念这个地方的。
想着,苟日新觉得自己都有些飘飘然了,他现在根本没心思管宋毅链的奇怪之处,一心只想着赶紧了结眼前这事,他赶着回去向那个比自己年长二十多岁的妹夫写家书呢
“放箭”苟日新大踏步走回“两军”阵前,威风凛凛的一挥右臂,就像打猎时果断地命人射杀猛兽一样。
“嗖嗖嗖——”,箭矢破空声传来,朱佑樘心弦急颤,眼睁睁看着对面那些身穿重孝的百姓立即惨呼着倒下了数十个,那些民壮箭术好的没多少,但眼前那么多人,就算闭着眼睛都能射到,只是力道差些,大多只是射伤胳膊腿之类,有的只射伤了脚背,惨一点的一人中了几箭,只有两个被射中了腹部,看来有性命之忧,但即便如此,那么多人身上迸射出鲜血,跟身上那孝服的白色相对比,显得格外刺眼,朱佑樘生平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受伤,第一次看到那么多刺眼的鲜血,加上方才第一次所见的那么壮观的大火,一时之间,瞳仁急剧收缩,眼眸一扫那个满脸得色的凤阳知府苟日新,口中不由低喝一声:“该死的东西”
就在同一时刻,原本端坐马上的王守仁忽然厉喝一声:“住手”身形从马上一跃而起,居然非常稳的落到地上,拨开身前那些人,大步冲向苟日新,“住手,住手”他冲那些民壮大力摆动双臂,想阻止他们射出第二箭。
苟日新看一眼这个肤色有些黑的少年,冷冷一笑,再次抬起了右胳膊,王守仁心知他这胳膊一落很可能就是更多的人命失去,想到被自己救回城中的那个少年秦震所说的,就是这个凤阳知府克扣赈灾钱粮,整个凤阳府饿死了不知道多少人,很多人靠着吃死人的肉才多活了一阵,最后却还是免不了饿死,秦震原本一家五口人,爷爷和爹娘将能吃的都给了他兄妹俩,他们三人先后饿死,秦震看实在没有什么吃的了,眼看妹妹秦雪也快不行了,这才想到要割自己的肉给妹妹充饥,想到秦雪听她哥哥述说这一切时那眼泪就一直没停过,王守仁只觉一股血气直冲脑门,根本没时间多想,一个转身,劈手从一个衙役手中夺过那把闪着寒光的朴刀,双手紧握那一尺多长的刀把,运足全身力气,大喝一声:“杀”朴刀直削苟日新的右胳膊。
苟日新一向喜欢打猎,也学过几年拳脚,身后有情况,他立刻感觉到了,非常机警的收胳膊向左闪,同时往下微微一哈腰,但他却不知道,王守仁这一刀是由右上角向左下方劈下来,他这一闪一哈腰,正好就把自己的后脖颈留给了王守仁,王守仁用尽全力的那一刀根本收不住——
那柄朴刀的主人叫刘三,他们一家世代是衙役,这柄朴刀到他手里已经是第五代了,原本就相当锋利,今早刘三还特意磨了磨,原本是想在知府大人跟前好好显显身手,希望知府能见识见识他刘三的本事,可惜鞍前马后奔波了几个时辰,也没见上用得着这朴刀的猛兽,这会儿,却见自己家那朴刀闪着异样的寒光,斜斜的向知府的脖子砍去,一瞬间,他觉得那刀好像非常陌生——
“噗——”,朴刀过处,人头落地,随后是满腔鲜血喷涌而出,王守仁用尽全身之力,此刻根本来不及闪躲,那腔鲜血大半扑面而来,顿时将他喷了个满头满脸,一瞬间,这个才刚十五岁的少年就成了一个满脸是血的杀神模样,刺鼻的血腥味刺激着他的鼻子,但很奇怪,他竟然丝毫不觉得难闻,胸腹之间反而满是难以言说的畅快,脑海中居然闪过一种异样的快感:为什么第一次杀人会如此的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