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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王子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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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医院还没有搬迁,在老城的大缸山脚下,他住的那个小楼在医院的最后边,我经常和小伙伴们去那山上玩,每一次我都能准确地找到他住的那个窗户,对着那个窗户喊几声话,他从来都没有出过声,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没有我陪着他是不是还那样睡着;

    虽然他嫌我吵,后来我还是找了一个借口厚着脸皮溜进去看他,可他的病房已经换人了;

    我觉得好人总会有好报的,想想男生十七八岁的年纪,以现在的常识来推算,那恢复能力应该是很强的,他的家庭条件又很好,一定是转到了更高级的医院治疗,他估计现在生活得很好。”

    桑红说着,努力地回忆着,可是,那张对她来说一直都半捂在氧气罩里的面孔,实在没有温暖的回忆,因为他没有任何生动的表情和眼神嵌入她的记忆,不过,那棱角分明的五官白净文雅,有着都市少年特有的气质。

    宋书煜抬手摸摸她的小脸,心道缘分这东西真的好奇妙啊,连他们这样天南海北、年龄相差这样远的两个人,竟然能遇到、分开、再遇,他感激地喟叹:

    “红红,你是我的小天使。”

    桑红以为他在夸她善良,不由不好意思地摇摇头,道:

    “我觉得那个男孩才是天使,他的落难救助我们家脱离难关,而且给了我一条活命和上进的途径,真不知道如果不遇到他,我现在会不会混迹在赌场里,帮人坐场赚钱;

    命运真的很奇妙,谁都不知道自己会被推向哪里;

    就好像我,在遇到秦洛水的时候,我连人生目标都没有,可是,遇到了他,他又介绍我认识了你,这人生竟然就豁然开朗了。”

    宋书煜瞧着她那困惑不已的面孔,不由多了很多的兴致,他随意地问:“你是怎么和秦洛水认识的?”

    桑红抿唇一笑,自然不会说实话:“说认识就认识了呗,怎么能想得起来?”

    “呵呵,说谎的丫头会怎么样,难道你忘记了教训?”宋书煜轻笑着提醒她说谎的后果。

    “额——我说忘记了,你信不信?”

    桑红笑嘻嘻地问。

    “只要你是女人,遇到秦洛水那厮不可能会忘了是怎么认识他的,那男人在女人圈里老少通吃,无往不利。”

    宋书煜笑得一副对秦洛水了解甚深的模样。

    “你这话说得太对了,我确实不会忘记怎么遇到秦洛水的,你可以想象,一个被关在学校的铁栅栏后,每天为了妈妈的病忧心忡忡的女孩子,面临高考,丝毫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某一天双手扒着学校后围墙的栅栏双眼望天的时候;

    漫天灿烂的晚霞之下,一个精致得好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一样的成熟俊男出现在视线里,会在怎么样的一副惊艳,而且,那厮的脸,无论谁第一次看到,估计都会惊艳吧?”

    桑红说着带着抹朦朦胧胧的浅笑。

    宋书煜笑道:“他向你搭讪来着?”

    “你怎么知道?”桑红惊奇道。

    宋书煜白了她一眼,以一副对小傻瓜说话的口吻说:“那厮从来只主动和自己看对眼的女人说话,呵呵,这个人的性格竟然能和少年时期一模一样啊。”

    “他出言应该是冒犯了我吧,被我给反击了回去。”桑红想起当日的事情,不由轻笑,那估计是她第一次被男生当做女孩子轻薄对待吧。

    “他怎么说,还能想起来了吗?”宋书煜循循善诱,做出不甚在意的模样,他的目光落在一边的相册上。

    看到上边的照片,随着她逐渐长大,那头发越来越短,俨然一副男孩子的打扮,眼神里边的桀骜不驯越往后边翻着看,就十分明显。

    而且即便是生日照,她的小脸越来越难以看到一丝笑影,那眼神里的无奈焦躁或者茫然,照得很传神。

    宋书煜沉思着,秦洛水那厮面对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能有出言调戏的冲动,果然眼睛不是一般的毒啊,竟然能看出伪装成顽石的珍珠来。

    如果不是他,自己这辈子估计再也不可能遇上她了。

    “呵呵,我记得很清楚,他嘲笑我的唇色太白来着,说可惜了,不然我就也是一个美人;我回了他一句,说他不说话的时候倒是美人一个,说了话也就是一个痞子了。”

    桑红笑着,如今再揣摩这句话,她都敬佩自己的口才和机敏反应了。

    “说得好,哈哈,他有没有气到抓狂?”宋书煜一看桑红第一次见到秦洛水就能触到他的雷区,不由觉得畅快不已。

    “没有,后来他请我吃冰激凌来着,我就翻墙去了。”桑红心底有些小紧张地贴着宋书煜,不时观察他的表情。

    “你倒是大胆,都不怕他把你拐跑了?”宋书煜手指惩罚似地捏捏她的小鼻头。

    “我说实话你不要生气,其实,我无数次地幻想着有个人能把我带离那种无望的生活,幻想过无数次,呵呵,不过,你说奇怪不,我幻想的那个能带我离开的人,仔细想来,竟然好像是我小时候在医院陪护过的男生的脸;

    估计啊,他可能是我所有认知的男生里,除了爸爸,和我相处时间最长的人了,也可能朦朦胧胧中觉得,他属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桑红说着忽然就岔开了话题。

    宋书煜微微挑起眉头,眸子间一派润泽的暖意,他嘿然笑出声来:“你这念头——真可爱,我很喜欢你这个想法。”

    “当我真的跟着他去吃东西之后,我才明白,其实我要的可能就是这么多,我哪里有离开的勇气,只要想到妈妈的病,我就觉得这辈子我可能都要被她困在身边了;

    我羡慕过别人健健康康的妈妈,可是,我依然明白,这是我的亲人,我无法割舍得下;

    那时候,妈妈面临着做大手术的关键时期,爸爸为了钱焦头烂额,我面临着高考,却无心去学;和秦洛水一起吃东西之后,我就跑回家给妈妈煮饭了;

    然后,爸爸说开赌场的王金花说,让我帮她一个忙,然后就把妈妈的手术费借给他,爸爸以为她垂涎我的打牌技术,就爽快地答应了;

    我去找了王金花,在哪里遇到了下午才认识的秦洛水,他可能把我当成了小混混一样的女孩子,一起打了一会儿牌,我借口白天上学就回了;

    第二天,王金花就给我说了那件事,我让她对爸爸保密,就答应了,后来,他专门请了一些礼仪教导员给我们培训,所以,那晚上遇到你,我是把你当做救命的稻草一样抓着的。”

    桑红概括地说了这个过程。

    两个人目光复杂地相互凝视。

    “红红,对不起,我没有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让你孤孤单单地挣扎了这么多年,以后把所有的担心和疑虑都交给我,你就安心地依靠我好了,这辈子我都不会负了你。”

    宋书煜看着桑红的眼睛,说着诚挚的誓言。

    “你已经对我很好了,太宠着我,我会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桑红软软地笑。

    “一定要宠着的,我遇到你都是命运之神的眷顾,这么多偶然的环节,任何一个细节出错,到最后我们只会是迎面走来都不会认识的陌生人。”

    这句陌生人似乎将桑红的心情都勾到低落。

    是啊,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每一幕的安排都像是按照剧本进行。可一旦哪个演员临时改戏,那么他们所有人的命运都会变得不同。

    桑红甚至不敢想象自己和宋书煜只是陌生人的样子,他带着妻子、孩子和自己对面走来不相识,光是想象她都觉得心痛欲裂。

    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是当遇到合适的那个人时,除了珍惜之外我们也不得不感谢上天的厚爱,在千万人中偏偏让你遇到他。

    “每个人都有过去,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的我们,所以,我只想要我们俩的未来。”桑红倚在宋书煜的胸口,试图用轻快地语气赶走这无法言说的伤感。

    “是,过去的无法改变,我们都翻过不提,我许你未来,我们俩一起这样过下去的未来。”宋书煜侧身,和她面对着面,双手十指交缠。

    两个人静静地额头抵着额头,甜蜜地微笑着躺在桑红的床铺上,那浓浓的情意渐渐弥漫在温暖的小屋里。

    这天晚上,宋书煜睡得很不安慰,那曾经遗落的支零破碎的记忆时时闪现他的脑海,让他分不清是梦境还是幻境。

    他那疼痛过的早就结痂的伤口,血淋淋地被他扯开,他冷静地看着沉睡中的自己,告诉自己,青春少年时期的遭遇,就像是一场摧毁他身体和意志的热病,谁都有过,没有那份伤和痛,他就没有遇到怀里的这个让他心疼的小丫头的机会。

    他时不时从睡梦中惊醒,紧紧双臂,确定那个让他喜欢的小人儿正乖乖地睡在他的怀里,可是,梦境里,他总是那个绝望地伫立在伦敦晨雾里的少年,寒冷,孤独。

    原来,在他痛苦地追寻的时候,她也在满眼迷茫地寻找着他。

    放下吧,好好地爱值得珍爱的小丫头!

    清晨,当宋书煜疲倦地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时,桑红睁开惺忪的睡眼,一时间不明白身在何处。

    “红红,睡醒了?”他哑声问,慵懒中带着丝惑人的性感。

    “嗯,你昨晚可能是担心床小压到我吧,睡得很不安慰,乖哦,你安心地再睡一会儿,我起床帮妈妈做饭。”

    桑红小声地哄他。

    宋书煜挣扎了一下:“你确定我不用起早做饭讨好丈母娘,这样躺着合适吗?”

    “合适,睡啦!”桑红小声地说着,立即强迫他在被窝里休息。

    宋书煜不由分说把她紧紧地抱进怀里,耍赖地不让她起。

    桑红只好一动不动地陪着他躺着,看着他逐渐平稳地呼吸,这才抬手解开他纠缠的手脚,蹑手蹑脚地下床穿好衣服,走出房间。

    进到厨房看见爸爸正在煲粥,妈妈正往糖罐里盛放白糖,两人抬头看到桑红一脸困倦的模样,不由相视苦笑。

    “红红,你们有什么话说不完,竟然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夜,瞧瞧你那精神劲儿!”林青燃不由数落她。

    桑大伟倒是探头看看厨房外边,没有宋书煜的身影,他这才笑眯眯地说:“果然是大人物啊,第一次在丈母娘家过夜,就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

    “爸——”桑红拉长声音撒娇。

    桑大伟呵呵一笑:“瞧吧,都是你最爱吃的菜,有没有想流口水?”

    “有,现在肚子就开始咕咕地叫了。”桑红拍拍肚子,趁着妈妈不注意,抬手就捏了一根菜,仰头飞快地丢到了嘴里。

    “去去去,女孩子家家的,蓬头垢面像个什么样,趁着他没有醒,你赶紧把自己收拾一下能见人;

    以后要记得比他早起,不要让他看到你这个邋遢样,天长日久,就无法喜欢了。”

    林青燃笑着推推女儿。

    “管他喜不喜欢嘛,我就想在这里偷吃,从来都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一起站在厨房里,这样的感觉好温馨好幸福哦!”

    桑红又用另一只手偷捏着吃。

    夫妻俩相顾无语,这丫头怎么一副上不得台面的傻模样?她就凭着这幅嘴脸让婆婆家的人喜欢她的?虽然他们觉得傻人傻福,却依然觉得没脸见人了。

    她挨个品尝了一遍,这才悠然地咂咂嘴:“好好吃,我这就去洗脸,马上把他从床上挖起来开饭。”

    宋书煜多少又眯了一会儿,就恢复了精神,桑红去喊他吃饭的时候,一推门就看到他穿得整整齐齐的模样,就招呼他出来吃饭。

    洗漱完毕,坐到桌边,宋书煜看看丰盛的早餐,不由道谢:“爸妈辛苦了,早饭简单一些,不用这样麻烦的。”

    “不麻烦,不麻烦,你们俩一年能在家吃几顿早饭?吃好才有到家的感觉。”桑大伟大刺刺地笑。

    “今天要是没有什么安排的话,上午让红红带着你去老庙街转转看看,顺便给你干娘报个喜讯。”

    林青燃随意地说着,把一盘菜往宋书煜的跟前推了推:“我看昨晚你就这盘菜吃得喜欢些,今天特意让你爸给又炒了,趁热多吃点。”

    宋书煜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关心,当即笑着拿筷子夹起,吃得很香。

    “妈,她干娘住在哪?”宋书煜一边吃一边问。

    “什么干娘啊,也就是老庙街的千年古槐,桑红小时候妈妈身体不好,生下来身体极其柔弱,吃根面条都会发烧,吹吹风都要感冒,你都不知道有多折腾人,后来有人就说让她认个干娘,帮着冲冲灾;

    认干亲是要花钱的,那时候经济捉襟见肘,想过来想过去,最后就认到老庙街的古槐树名下了,真的没有什么东西供奉,炸点果子,蒸几个馒头,也就算尽兴了;

    这一认还真的认对了,她的身体一点点地好起来,后来竟然连感冒都很少害。”

    桑大伟说话很会渲染气氛,听得宋书煜的心一起一落的。

    “果然这样灵验,今天一定要去拜拜。”宋书煜看着桑红,无法想象她小时候的柔弱。

    桑红笑着说:“你别听爸爸胡说,他从来都是让我生日的时候去那老槐树下边左转三圈右转三圈,转完就带我走了,从来他都没有烧香祭拜的。”

    “你这丫头胡说什么,我当初和你妈妈商量之后,可是对着千年老槐树许下了心愿,只要你能长大成人、顺风顺水的,到了该结婚的时候,就要去还愿的,不能骗树神哦。”

    桑大伟说着对林青燃看了看,林青燃连连点头。

    “可是,当初你明明是让我喊东面的老槐树干娘的,那棵树早就不在了。”桑红有些无语。

    “西面那棵树也一样啊,它们是一家的。”桑大伟说得理所当然。

    “怎么回事?”宋书煜问,这槐树干娘听着好像不在了。

    桑红就大致地说了一下情况,说老庙街的千年古槐太出名了,市内新建的公园就专门移了一棵过去,那棵树移过去之后不久就死了,也就是东面的这棵,如今老庙街就剩下大庙西边的那棵千年古槐了。

    “对了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要紧的事情来。”桑红说着忽然抬手拍了一下头,吓得大家一跳,都看着她,想听听她为什么一惊一乍地吓人。

    “你伯父宋校长啊,他说了老庙街西边的老槐树是他的干亲,让我回老家时,要记得帮他烧柱香,告诉老槐树,他还惦记着哪,以后有空会回来看它的。”

    桑红说着得意地扬扬眉梢。

    “他也认了干娘?”桑大伟讶然,他不明白自己的女儿怎么和宋书煜的伯父好像很熟一样,连干娘的事情都能交流了。

    “嗯嗯,嘿嘿,你说你伯父给古槐树喊干娘,我也给古槐树喊干娘,这样类推着,额——咱们俩这辈分是不是有些乱了?”

    桑红觍着小脸故意去逗宋书煜。

    宋书煜波澜不惊地把碗里的粥喝完,脸上的表情深深浅浅地看不出情绪。

    桑红偷笑不已。

    林青燃却问:“你伯父是哪里的校长,怎么和红红这么熟稔?”

    桑红当即就应了声是自己学校的校长。

    额——b市xx军校的校长,这小子果然来历不凡!桑大伟紧张地放下筷子,不想自己的吃饭声音打扰了大家谈话的兴致。

    宋书煜不动声色地接口道:“我伯父的名字叫宋擎柱,家父名讳擎石,当初据爷爷起名的意思是分开了柱石二字,希望他们将来能够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桑红有些诧异,不明白宋书煜何以多嘴。

    只见林青燃蹙了眉心,良久不语。

    “妈,既然你和爸同意了我和红红的婚事,麻烦您就再通知一下亲戚们,就说我们要订婚了,请他们聚聚认识一下,毕竟这也是红红的终身大事,没有个交代别人问起来不太好。”

    宋书煜转开话题,话说得合情合理。

    桑大伟连连应声道:“是,书煜说得极是,我当初是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红红的外婆家人丁也很单薄,并不常来往,既然你说了,我们就请他们过来一趟,和街坊里比较亲近的邻居一起,摆几桌宴请一下,也感谢他们多年来对红红的照顾。”

    宋书煜一听神色一紧,他看着林青燃道:

    “妈,林这个姓在a市估计很稀少吧,外婆家远么?不远的话,不如今天上午我和红红一起去拜访一下她老人家,顺便约定时间,请舅舅姨姨们一起赴宴,毕竟拜见长辈是应有的礼数。”

    桑大伟哈哈笑道:“果然是大户人家出身啊,这礼节真是周全。”

    林青燃清清嗓子,看了他一眼,他顿时知趣地闭上了嘴巴,只听林青燃道:

    “她外婆家在大缸山的深处,交通不便,那里本地人都喊做破缸山,往年a市的大缸厂就是山下不远处,厂里的残次品都直接拉过去丢到那里,如今,虽然开发了,也修了一些路,不过,我常年卧病在床,很多年不往那边去了,不知道红红还能不能找到。”

    桑红一想到那冷冰冰的一家子亲戚,不由对着妈妈笑道:“妈,我小时候不过是去过几次而已,现在那路一修,我可不能保证还能找到。”

    宋书煜凝眉,这家人怎么提起这么近的亲戚,并不是多么亲热,莫非另有隐情?

    难道林青燃真的是本地人?小时候因为身弱多病而被家人嫌弃?

    可是,爷爷分明说她是林玄玉的小女儿,这事儿奇怪了。

    当即就说:“要不,把舅舅或者姨姨的名字说一下,我让派出所查了住址,派人送我们过去。”

    桑大伟当即就应了声:“这主意好,省得跑了大半天找不着人家,瞎忙活。”说完就说了桑红舅舅的名字。

    宋书煜听得惊喜异常,他沉声问:“爸,怎么妈妈姓林,舅舅却姓张?”

    林青燃叹口气道:“唉,怎么和你说哪,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什么亲人,当年张强的妈妈在我落难的时候,帮过我一把,后来因为我们两个人活得太过孤凄,就把她老人家喊做姨妈,红红的外婆家就是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