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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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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几分钟,两人闻到一阵浓郁的花香,随即毒龙蜂巢里面出现了骚动。

    “嗡……”

    毒龙蜂瞬间倾巢而出,数千毒龙蜂如同乌云一般,掠过树冠,向鲜花所在之处飞去。

    秦武见毒龙蜂远离,稳妥起见,还是先往树冠上的蜂巢扔出了一块石头,石头落在蜂巢上好一会还是没有动静,两人开始快速行动。

    秦武施展着灵活的身法,脚踏树干借力上到蜂巢近前,用紫月剑将支撑蜂巢的树枝通通削掉,蜂巢顿时失去支撑,从树上坠下。

    底下的沈志高高跃起,控制纳戒想要直接收走蜂巢。

    可纳戒似乎排斥蜂巢,怎么也收不进去,巨大的蜂巢砸中沈志,连带他一起砸向地面。

    还好秦武先蜂巢一步落地,眼疾手快,出手托了一下蜂巢,但沈志还是避免不了被砸进地面的命运。

    沈志推开蜂巢,吐了一口泥土,黑着脸问道:“怎么回事?”

    秦武干笑一声,尴尬道:“我忘记了一个小细节,蜂蛹是活物。”

    “不过问题不大,我有办法。”

    秦武说完用长剑快速削掉蜂巢外层的泥土和树枝,蜂巢瞬速瘦了一圈,不过直径依然还超过两米。

    “快跑,毒龙蜂回来了!”

    这时沈志大喊一声,迅速往毒龙蜂离开的反方向跑去。

    不用沈志说,秦武也听到了毒龙蜂群暴怒飞行而来的声音,这声音隔着数百米都能听到。

    他看了一眼跑在前头的沈志,一咬牙,将紫月剑插入背后剑鞘,双手举起蜂巢,快速追了上去。

    蜂巢估摸过吨,但在秦武手里如同玩具一般,若不是体积过大,根本对他的速度造成不了影响。

    不过就算秦武托着蜂巢,速度也不比沈志慢多少,紧跟在沈志身后。

    沈志和秦武施展身法的速度都很快,但毒龙蜂拼命飞行的速度也不慢,而且秦武头顶的蜂巢如大海中的灯塔一般显眼,就算拉开了一段距离,毒龙蜂很快又会跟上,根本甩不掉。

    “扔了吧!”

    一个小时后,沈志率先支撑不住,灵气快要见底,看到旁边的秦武像没事人一样,劝了一句。

    放弃?怎么可能?

    秦武瞥了沈志一眼,鄙视道:“行不行啊!细狗!”

    “我焯!”

    沈志小宇宙瞬间爆发,一下子跑到秦武面前,掏出一瓶凝气液,开始嗑药。

    可两人再勇猛,也勇猛不过被偷了家的毒龙蜂群,而且它们飞行就像进食一样平常,耐力极好。

    又过了半个小时,秦武和沈志速度逐渐下降,很快便被飞得快的毒龙蜂追上。

    秦武跑在前面,后面两团肉被蛰了一下,疼痛之下,抽出一只手把毒龙蜂拍死,再次加快速度。

    至于后面的沈志怎么样他不知道,但听脚步声,一直都跟在他身后。

    跑了一阵,秦武气海灵气还有,但腿部肌肉已经开始酸痛,身法施展起来不利索,速度慢了许多。

    沈志就更不用说,已经开始不断嗑药,若不是秦武用语言刺激,他早已经不行。

    这时秦武和沈志前面出现了一条河流,两人对视一眼,也顾不得河里面有没有异兽,加速冲了过去。

    “扑通!”

    “扑通!”

    先后响起两声入水的声音,平静的河面泛起一大一小两朵浪花,然后又迅速恢复平静。

    毒龙蜂群快速汇聚在河面,着急地震动翅膀,在河面扇起了波纹无数。

    秦武和沈志落入水中后,立即拽住蜂巢顺着河流快速潜去,想要借此摆脱毒龙蜂群。

    以他们的实力,在水中待一两个小时都没问题,不过若是在水中碰到了强大的异兽可不好玩,他们可不敢久待。

    可是他们透过水流,看到毒龙蜂群一直在河面上跟着他们,哪怕他们潜深一些也无济于事。

    而秦武拽着的蜂巢入水后一直冒着泡泡,在入水两三分钟后,更是冒出了一串拳头大的气泡。

    在两人的注视下,一个巴掌大的毒龙蜂冒出头来,脱离蜂巢后迅速浮出水面。

    额头肿了一个大包的沈志静静地望着秦武,眼神满是幽怨之色。

    秦武脸色尴尬,他所说万无一失的妙计又漏掉了一个细节,忘记了蜂后的存在,才导致他们一直甩不动毒龙蜂群。

    随着蜂后的离去,秦武猜测蜂巢里面的蜂蛹可能已经被淹死,示意沈志将蜂巢收起,不过没有成功。

    又过了两分钟,蜂巢不再冒泡,沈志再次尝试,终于把蜂巢收起。

    而上面的毒龙蜂群也彻底失去了目标,秦武和沈志又潜游了数百米,确定毒龙蜂没跟上后,迅速从河里钻了出来。

    沈志观察了一下周边环境,问道:“这是哪里?”

    秦武抬起左手,看了一眼作战手表里的卫星定位,苦笑道:“我们已经快进入核心区域,看来今晚是回不去了。”

    这时已是傍晚,他们被毒龙蜂追赶,到处乱窜,早已迷失了方向,现在离五湖关有百余公里。

    此时离天黑已不到两个小时,五湖荒野区地形复杂,到处都是异兽,加上他们灵力消耗严重,想要天黑前赶回去不现实。

    两人也不敢再乱跑,在附近找了一个视野较为开阔的地方,生火烤干衣服。

    秦武蹲在地上休息了一阵,从沈志手上的纳戒里拿出一条两米长的大腿,又拿出一根两米余长的铁棍将它串起,架在火堆上烤。

    这是一条药羚羊的大腿,药羚羊是白银级异兽,主食还是草,但喜欢吃药材,所以它的肉质细嫩,具有独特的香味,且营养价值极高,深得吃货武者的喜爱。

    不过药羚羊并不常见,皮肤拥有变色龙的特性,善于藏匿,脚步极轻且速度极快,很难捕杀。

    秦武和沈志是在寻找药材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一头老药羚羊在吃娇嫩的草药,愣是追了九座山才把它捕获。

    这条大腿是那头药羚羊最后的肉,若不是受了大刺激,秦武都舍不得拿出来吃。

    随着那条大腿烤得金黄,一股特殊的香味飘散开来,刺激着秦武和沈志的味蕾,一时间,两人忘记了身上肿胀带来的疼痛。

    秦武用小刀在药羚羊大腿上的划出纹络,洒上秘制烧烤粉,翻了几圈,用小刀割下一块肉,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

    沈志也快速掏出一把小刀开始割肉,和秦武一样,撅着腚,大快朵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