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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群英买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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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云生最终还是被赶出了大理寺。

    狱卒拿他没办法,毕竟他一个差役,不敢得罪正儿八经的侯爷。

    但是孙伏伽却不怕他。

    孙大人很忙,进了大牢二话不说命人将罗云生架上。

    然后扔出大理寺大门外。

    踉跄转过身,罗云生想指着大理寺的大门骂街。

    身后却传来动静,罗云生回头,却见一群人站在门外起哄。

    罗云生叹了口气,躲来躲去还是躲不了,人家在门外等着自己呢。

    这群人里大部分是熟人。

    程家的,秦家的,房家的,长孙家的,还有几位衣着华贵,微笑而不失傲气的年轻男子,总之,全是一群纨绔子弟。

    秦怀玉第一个冲上前,拍着罗云生的肩膀大笑:“我秦怀玉的好兄弟果真与众不同,刚才我们都听说了,贤弟赖在牢里不出来,说什么要在大理寺大牢里多住小半年,这是个什么说法?”

    说完身后一群纨绔子弟哄然大笑起来。

    罗云生干笑:“念旧嘛,任何地方住久了都有感情的……”

    程处默点头:“倒也说得过去,古往今来自请在牢里多住半年的,恩师也是第一人了。”

    罗云生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你小子是来看笑话的?”

    程处默腼腆一笑,还没说话,身后忽然窜出一个年轻男子。

    “云生兄,一别经年,可让我想死你了。”

    台词很熟悉,罗云生有种置身春晚的错觉,愕然望去,却见一个英俊得活该被泼硫酸的家伙冒了出来。

    面白无须,长着一双招灾惹祸的桃花眼,顾盼间竟比女人更具风情。

    “我是恪啊,吴王恪,云生兄不认识我了?”李恪很热情地抓住他的手腕。

    罗云生叹气,其实……长得比自己帅的家伙他一个都不想认识,认识了也会很快忘记。

    哪怕是曾经携手并肩也不行。

    “啊,原来是吴王殿下,罗云生拜见……”

    “拜啥拜,你我情同手足,何必来这套虚礼,孤近日刚被父皇召回长安,刚想去罗家庄拜会兄弟,却听说兄弟入了大理寺,等到今日才与你相见……”

    接下来一干纨绔子弟蜂拥而上,争着与罗云生见礼,一个个热情得像沙漠,令罗云生很不适应。

    而且很困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县侯,这些人不是皇子王爷就是各国公家的嫡子,按说实在也没必要对一个小小县侯如此热情。

    一个个纨绔子弟走马观灯似的闪过,罗云生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个人身上。

    房家老二房遗爱。

    罗云生与房遗爱认识很久了,前几年在长安时也偶尔与这些纨绔子弟一起出来聚会。

    但他对房遗爱的印象不深,在他的记忆里,房遗爱一直是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个子不高,穿着打扮也很低调,在一众纨绔子弟里不显山不露水,属于很容易被人遗忘的那一类。

    上次因为得知高阳公主被许配给房遗爱,而且据说房家被这位刁蛮公主弄得鸡飞狗跳之后,罗云生今日才特意注意到他。

    房遗爱似乎感觉到了罗云生的目光,站在人群里显得有些不自在,身子扭了一下,抬头朝罗云生笑了笑,很温和很友善。

    罗云生也朝他笑,心中暗暗叹息。

    眉清目秀的少年郎,说来也是器宇轩昂的好男儿。

    名相之后,怎么就被高阳吃得死死的呢?罗云生也没觉得高阳有多难对付啊,跟高阳相处倒是经常把她气得飞起。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不少,开国功臣老将们不但打仗厉害,繁殖能力也很强大,生儿子都是一窝一窝的生。

    包括高祖皇帝李渊,自从玄武门之变后,李渊被李世民软禁于大安宫内,每日举宴痛饮浇愁,李世民给大安宫送去无数美女,此举到底是为了排解李渊的寂寞,还是盼望老娘早点精尽人亡,真正的心思已不可考。

    总之,李渊被软禁那几年闲着也是闲着,宠幸了无数美女,也给李世民生下了许多弟弟妹妹,光是男丁就足足有近二十个,实可谓射向人间都是爱,精华一点都没浪费。

    长安城的纨绔也不少,各家权贵一家比一家能生,与那些千年门阀世家不同的是,他们都是新兴权贵,是因为跟着罗家父子打江山而博得的爵位官职,底蕴算不得深厚,爵位也只有一个,按礼只能传给嫡长子,其余的儿子们,则不痛不痒封个“散骑常侍”“云尉将军”之类的闲散虚衔,由着他们满长安横行霸道,相对而言,争气的反而是各家的长子。

    罗云生眼前的这群人明显属于不争气的那一类,除了程处默以外,其余的都是家里的老二老三甚至老五老六,这群人脾气火爆,放浪形骸,没事上青楼或是带着狗腿子出城游猎,虽不至于人见人憎,也着实是影响长安城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房家老二,长孙家老三,再加上一个因为母妃身份,所以地位有点不尴不尬的吴王李恪,一群人站在大理寺门口,便组成了一股祸害长安城的邪恶势力。

    罗云生很客气,对谁都客气。跟谁都笑得很甜,而且很会说话。

    看着房家老二时,罗云生笑谈房相上次中秋游园时喝得微醺。

    诗兴大发作了一首好诗,听得房遗爱目露异彩,对罗云生的态度更热情了几分。

    看着长孙家老三长孙濬时,罗云生又笑说长孙伯伯太讲诚信。合作的买卖上季刚过便将红利送来,不像别的合伙人,不按时分红就算了,还倒扣钱,欺负小孩子打不过他……

    看着程处默时……罗云生没好气地重重一哼。

    还有脸笑,你爹那么流氓,你就没有一点点小小的愧疚么?羞耻心呢?

    总的来说,与这群人在一起,罗云生的接人待物完美到无可挑剔,一句话。一个笑容,甚至一记友善的眼神,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谁都不觉得被冷落,谁都觉得自己被对方重视,于是,罗云生瞬间成了这群纨绔子弟的核心人物,润物无声间,无可取代。

    自然,大方,不矫情,人与人之间真正的交情。

    看的不是本事,不是功劳。

    不是身份地位高低,而是情商。

    一个恰好的时机,说一句恰到好处的暖心话,玩笑话,交情便生成了。

    一番寒暄过后,程处默便提议去酒楼买醉,有姑娘陪酒的那种酒楼。

    提议自然得到了所有纨绔们的轰然响应,喝酒,搂姑娘,这些项目一直是纨绔们的日常,都不是吃素的。

    罗云生却有点排斥,他一直不太喜欢那种太狂放的场合,因为他见识过纨绔们喝醉后是什么德行,正可谓肚兜与犊裤齐飞,尖叫共娇.喘一色,混乱得实在看不下去。

    “诸兄自去,愚弟我便不与诸兄共襄盛举了……”罗云生摆出柔弱不堪的造型:“大家都知道,愚弟刚蹲了十天大狱,元气大伤……”

    话没说完,秦怀玉忽然将他的脖子一勾,罗云生不自觉地踉跄着身子被带走。

    “说什么屁话,你明明在大牢里过得比我爹还滋润,还伤元气,你元气多得快喷出来了……”

    酒楼不幸,迎来了一大波祸害,店伙计刚迎上前,便被程处默一脚踹飞,一帮子祸害不是王爷就是小公爷,最次的也是位侯爷,不是区区一个小伙计有资格迎的,于是掌柜陪着笑亲自出迎,将众人引到阁子里,二话不说先上酒上菜,酒过三巡,大家将将有几分微醺,宴席气氛也慢慢爬升到一个恰好的高度时,姑娘们粉墨登场,顿时引来纨绔们的一阵狼嚎。

    接下来,这顿酒宴就开始乱套了,反正罗云生已没什么兴趣再看,一群纨绔忙着给妹纸们检查身体,姑娘们咯咯笑着敞开胸怀让客人们检查,各种颜色质地的薄衫肚兜漫天飞舞,阁子里如同下了一场粉色的雨。

    罗云生身边也坐了一位姑娘,没怎么注意看长相身段,有洁癖的人一般不喜欢这种烟花之地,于是把身边的姑娘扔给了程处默,自己独自一人喝着酒,倒也自得其乐。

    酒宴过半,阁子内的欢乐气氛终于被硬生生打断。看书溂

    一道很不和谐的声音从阁子外传进来。

    “诸家兄弟倒清闲,尔等饮宴却没叫上本王,看来本王果真惹大家厌烦呢……”

    声音不大,语气也很平淡,夹杂着一丝跋扈张扬的味道,罗云生立马皱眉。

    其实这种跋扈的声音罗云生经常听到,比如阁子里这些纨绔们结伴出行时,无论任何场合和地点,大致是有礼貌的,但或多或少都夹杂着一丝跋扈张扬味道,官二代爵二代嘛,有礼貌是家教好,但权贵的天生优越感总难免会漏出一丝来,面对平民百姓时,哪怕彬彬有礼的笑着,心里终归也是自觉高人一等。

    听多了这种跋扈的声音,罗云生渐渐也就适应,如今连他自己都不知不觉带了几分高人一等的味道,只是刚才这道声音,虽然同样也是跋扈张扬,罗云生却听得浑身不舒服,就像身体里忽然钻进去了一条蠕动的蛆虫,不仅恶心,而且浑身寒毛直竖。

    阁子里的纨绔们表情也很精彩,所有放浪形骸的动作顿时停滞,仿佛被猴子使了定身法似的保持不动,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幻,然后,大家以极快的速度面面相觑之后,吴王李恪首先挤出了笑脸,几乎同一时间,所有纨绔们纷纷也挤出了笑脸。

    罗云生饶有兴致地看着大伙儿的表情,嗯,很有意思,人生像一本书,在整个人生的阶段里,随时能在这本书里面看到学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经验,知识,教训,还有喜怒百态。

    阁子外那道声音落地没多久,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年轻男子。

    男子大约十七八岁年纪,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的时光,而且面前这位也确实没有辜负少年意气,风发得不能再发了,一身紫色圆领长衫,胸前用金线绣了一只展翅击空的大鹏,腰带用各种颜色的宝石镶嵌而成,稍有一丝光线反射便闪瞎旁人的狗眼,头顶的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连一根乱发都看不到,头发油光水滑,金黄色的髻冠将发髻罩在冠中,一根金簪横插而过,整个人看起来锋芒毕露。

    此人进了阁子,先是顾盼一圈,然后朝李恪瞥了一眼,笑道:“原来三皇兄也在,皇弟来迟了。”

    李恪点头,淡淡笑道:“皇弟也来了。”

    众纨绔这时表情已颇为自然了,纷纷迎上前与此人见礼,口称“齐王殿下”,罗云生顿时恍然,原来这位便是齐王李佑。

    别的历史人物往往难分功过是非,好与坏都有,评价起来洋洋洒洒一大篇,但是这一位的评价却非常简单,简单到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一个坏人”。

    这就够了,难怪刚才听声音都觉得浑身不舒服,坏人的出场总是与众不同的。

    李佑对众纨绔还算客气,只是这人说话很不招人待见,不管什么话到了他嘴里说出来,总带了几分阴阳怪气的味道,罗云生分明注意到,众纨绔与他见礼的几句话功夫里,因为李佑阴阳怪气的腔调,至少冷场了三次。

    众人见礼过后,李佑慢慢走进阁子中央,罗云生只好迎上前躬身。

    “蓝田县侯罗云生,拜见齐王殿下。”

    李佑眼睛一亮,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然后上前扶住罗云生的双臂,笑道:“原来足下便是罗县侯,本王可是久仰了,年纪轻轻便爵封县侯,他年为我大唐再立几个旷世大功,裂土封王亦非难事,罗县侯不必多礼,来,与本王把盏尽欢!”

    罗云生笑应。

    气氛再次热烈起来,每个人仍旧推杯换盏,与姑娘们嬉闹玩乐,似乎与刚才毫无差别,只是随着齐王的到来,罗云生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欢声笑语的背后,好像多了一丝僵冷。

    罗云生嘴角露出了笑容。

    嗯,看来齐王进阁子前的第一句话说得非常客观,显然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这家伙果然惹人厌烦,只是大家都是权贵子弟,大家努力维持着良好的教养和耐心。

    人与人交往要看缘分,所谓“一见如故”,又所谓“白发如新”,看对眼了,初识便成知交,看不对眼,认识一辈子也只是泛泛。

    然而,如果一个人活到周围所有人都不待见,那就不是缘分的问题了,而是这个人有问题。

    很显然,这位齐王殿下在长安城的人缘并不算太好,差不多到了人憎狗嫌的境界了。

    因为李佑的乱入,这顿酒宴立马变得有些寡然无味,只是李佑自己似乎并未察觉,反而频频与众纨绔端杯敬酒,其中与罗云生喝酒的次数最多,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这位齐王对罗云生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情,热情得有点过分,时而劝酒,时而勾肩,时而握着他的手,深情地摩挲,摩挲……

    如果说刚才听到李佑的声音相当于身体里钻进了一只蠕动的蛆虫,那么此刻罗云生的心情就如同几千只蛆虫在身体里爬啊爬……

    今日有太多的不解,一众纨绔对他热情得过分,现在来了个齐王也对他热情得过分,好像罗云生突然间变成了香饽饽,每个人都争着想来咬他一口似的。

    “罗县侯的事迹,本王很早便听说过了,说实话,佑对罗县侯委实仰慕不已,县侯当初血战西域,以五千残卒力抗吐谷浑虎狼之师,而保城池不失,是条硬朗的好汉。”

    罗云生笑道:“传言大多夸张不实,罗某只是浪得虚名之辈,倒教齐王殿下谬赞了。”

    李佑摇头,笑道:“是与非,本王也分得清楚的,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能博出个县侯,也是本朝的异数了,本王还听说县侯家境颇丰,而且擅理财,往后本王还得多向县侯请教,还望罗县侯不吝赐教。”

    罗云生连道不敢。

    不尴不尬。不咸不淡,二人就这么东一句西一句的扯着闲篇。待到酒宴将散时,罗云生竟有些微醺了。

    与一众纨绔告别,齐王李佑最后一个走到罗云生面前,笑容颇有深意。

    “罗县侯,我们定有再见之日,本王盼与县侯再谋一醉。”

    看着齐王颇具深意的笑容,罗云生一怔。很快回神,笑着客套了几句,于是众人告别。

    直到坐进回家的马车,罗云生的后背仍一阵阵的发毛。

    刚才齐王那记笑容,那种被贼惦记上的感觉是肿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