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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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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宅。

    临时夯下去的一根柱子上,拴着一匹与这个院子的气质绝不相衬的七花马。

    陌生的环境,在一旁犬视眈眈的大黄狗,都让这匹奢华的宝马有些不安,不时地转圈,打着响鼻,似乎是在警告着什么。

    陆洵背着手,认真地打量它。

    严骏站在他左边,陆老爹陆老娘和陆温站在他右边。

    个子稍矮一些,看它的时候甚至需要仰着头。

    陆氏父子两个都是愁眉紧锁。

    古代也有奢侈品,也有超跑,这就是。

    西唐之长安,大宋之汴梁,有的是数不清的豪门世家,专爱这样的高头大马,而且要求纯种,最好是从西域进口的。

    顶级好马,还要装扮它,分九花、七花、五花、三花共四等。

    寻常贵家,能得一五花马,已经视若珍宝。

    其价值、其牌面,绝对是超过现代社会的一辆法拉利的。

    骑着那等大马出去,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为此,权贵之家不惜千金求购,丝毫不夸张的说,一匹五花马已经可以在寸土寸金的开封城买个小院子了。

    一辆跑车换一套房,这一点都不夸张。

    至于面前的这种七花马,市价就更是夸张!

    可以说,尽管在这个世界,是有仙人,而仙人们又是有各种各样的御空法门的,单论速度,那些仙家坐骑的速度,早已秒掉了这等大马,但是却丝毫都没有影响到凡俗世界对它的追逐。

    直升机售价几何,影响不到法拉利的。

    它的属性已经不是交通工具,是奢侈品。

    看了许久,陆洵苦恼地扭头看向陆老爹,说:“奈何?”

    陆老爹也愁眉紧锁,“又能如何?”

    陆洵是无论如何都不曾想到,郭家兄弟俩居然会拿这东西作为回礼送给自己——东西当然是顶级的好东西,而陆洵最近也的确是想要弄个代步工具,然而,这东西太扎眼了,骑出去基本上就别想安生不说,关键是郭家为了养它,是单独有一个大大的马厩的,而且有三个人就负责日夜照顾它。

    陆家哪来的那个条件!

    别说照顾它了,陆洵要早起去蔡家习武,都没人给做早饭,要出去到路边摊随便对付两口——买三个仆役专门照顾它?可能吗?

    也没那么大的院子给它建马厩啊!

    所以,现在我有法拉利了,但是还缺一个车库,缺三个替我每天给它加油、把它擦亮的服务人员。

    很扯淡的感觉。

    但这是「初读」的回礼,又是无论如何都不好回绝的。

    而且也不可能卖——把人家的回礼给卖掉,很不礼貌。

    陆洵隐隐怀疑,这大约是郭芬那家伙给自己出的一个小小难题?

    下一步估计他正好要送一套院子了?

    后面光是他知道的,就还有一首三星之诗《小松》,和一篇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的「初读」呢!

    到时候主动把院子一送,既显得知情知趣,又显得文雅。

    多好!

    如意算盘。

    陆洵很欢迎他们兄弟拉拢自己、拍自己马屁,送礼物更是越多越好,但这一次,他觉得郭家兄弟俩的小心思有点多了。

    不过也无所谓。

    陆洵想了一阵子,扭头:“娘,家里的剪子在哪里?”

    陆老娘倒是一时没想明白,陆老爹可是第一时间就吓了一跳,“你要作甚?你这夯货,你知道这一匹马价值几何?”

    陆洵愣了一下,明白自己老爹弄错了意思,赶紧解释道:“我把它鬃上的七朵花给它剪了去!省得太扎眼!”

    既然送我了,那我就当五菱宏光开呗!

    车库是没有了,服务人员也是没有的。

    陆老爹愣了一下,还是有些心疼,但是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最终却是点了点头,示意陆老娘去拿剪子,却犹自道:“马身如此高壮,便是剪去了那花,也依然是绝世宝马!”

    这就无所谓了。

    反正现在估计全城都认识我了。

    让那帮世家公子们吵嚷了一路,谁还不认识邺城第一美男子兼大诗人的我呀!

    陆老娘很快就拿来了剪子,陆洵接过来,要上前去,那马却似乎是第一时间就感知到了危险的讯息,当即一侧身,做出一个随时可能会踢过来的架势。

    而家中大黄狗则是第一时间嗅出了它的意图,当即起身,伏在地上“呜呜”做声,表达着严重的威胁。

    却在这时,陆洵也吓了一跳,忙跳开一步的工夫,忽然又传来敲门声。

    只听门外人大声道:“邺城公羊氏公羊汴,今有拜帖在此,希求一见。”

    好吧,又来了。

    上午的时候陆洵不在家,陆老爹已经接了三份拜帖了。

    等陆洵在郭家那边结束了「初读」会回来,拜帖是四份,刚才又来了一份。

    这都是昨天在路上同自己“偶遇”过的人,开始走第二步了——人家送上拜帖,按规矩,你得回个拜帖,派人送到人家门上去,这就是关系又近了一步了。

    这里的拜帖,仅仅只是问候之意,送拜帖的人,是并不会登门的。

    但有了这一步,你接了人家的拜帖,那下一回人家再来送上拜帖,就很有可能是约定时间要来拜访了——不送拜帖就直接登门,是很跌份的事情,那就不速之客,是“恶客”,要招人讨厌的。

    陆洵无奈地收起剪子,跟严骏交换了个眼神儿,自己转头快步就奔东厢房自己的房间去了,而严骏则直奔门口。

    他之所以留在陆家,就是陆洵委托他来做这个差事的。

    待会儿还要请他代笔,写了拜帖,明天再挨家的送回去——不胜繁琐。

    远不如现代社会逢年过节了,在微信上发个问候语,人家回不回都无所谓,多爽利。然而在这个年代,这个世界,人们无比看重这些礼节。

    陆洵躲起来,严骏代为收了拜帖道了谢,虽无茶可奉,对方也不计较,客气地告辞离去——算算,还差一家。

    这次他们几家应该是吸取教训,分好时间段了。

    却好,裴易很快就回来了,还带来了路宁。

    陆洵如蒙大赦,当即也顾不得给马剪花了,拉上裴易与路宁,便赶紧出门,而且是走的另外一边坊门的方向。

    就怕跟最后一家撞上。

    路上就随口谈起事情——其实很简单,陆洵决定拿两个名额出来销售。

    一首三星之诗《小松》的「初读」与闻。

    至于卖给谁,能卖出什么价钱来,陆洵决定完全不管,全部丢给路宁去处理,也算是考验一下他作为职业经理人、职业中介的水平。

    反正十一提成就是。

    经由这匹奢华的七花马的事情,陆洵已经清楚地厘清了自己当下的重点事情:找一门更好一点的修行功法,以及,弄点钱。

    陆家原本平静的生活,蛮好的,结果自己这么一出名,只要自己还继续住在这里,那么这栋宅子就几乎是永远都别想安生了。

    所以,要买一套自己的宅子。

    而且不能再要郭家给的了。

    陆洵并不想寄生于任何人。更不愿意向郭家兄弟传递一种“我很穷,没见过世面,所以你给的礼物我都很喜欢、很重视”的感觉。

    这是一种“斗心”,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警告。

    所以,自己想办法弄钱就是了。

    不依靠任何人。

    把事情说清楚,且清楚地告诉给路宁,这两个名额只会从他的手上被卖出去,绝不会再授权给别人,路宁激动地连连拱手,告辞离开了。

    陆洵这才松了口气,一路跟裴易吐着槽,一路直奔东市而去。

    他要去买一些草料和豆料。

    硬件配置上固然没那么好的条件,但饭总是要给吃饱的。

    堂堂七花马来着,那么贵。

    一行来到东市,两人在市坊门口就问明了专卖这些东西的店铺位置,便直奔过去,转了两家,买好了所需的东西,留下地址,这便回返。

    然而刚拐上一条街,两人正随口说笑,忽然一个梳了双丫髻的女孩子,迎着两人就跑了过来,到了面前,忽然跪下,吓了两人一跳。

    “陆相公,求求你,救救我家娘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