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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六十六章坑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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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翡翠岭的坑道深处,几个人影鬼鬼祟祟的匍匐在黑暗中,

    “马修,你觉得诺克萨斯人真的会放水淹了翡翠岭么?”

    其中的一个人影出声问道。

    “什么,你是认真的吗?”

    马修回答。

    “真让人吃惊!”

    他双眼在黑暗中怀疑的盯着自己的同伴提姆。

    “放水淹了矿洞?”

    “开什么玩笑?你真当诺克萨斯人都是傻的么?”

    “你看看吧!这里的矿洞地下都连通着地下河,有无数条,他只要洪水敢放进来,我们分分钟打开地下河的开口,给他泄洪,看他有多少的魔力能源源不断的施展洪水法术,开玩笑!”

    “放心!诺克萨斯人虽然很蠢,但是却还没那么蠢,这样的流言肯定只是编造出来吓吓那些普通人的。只有那些终日被困在矿洞里,不见天日,什么没见过世面的傻子奴隶矿工们才会信以为真,你就别掺和了。”

    小队长马修不屑道。

    这话一说,提姆立刻觉得自己也挺傻的。

    是啊!他从小就生活在矿洞里,天天在这里经过,再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这些坑道的环境,他竟然也会信这种谣言,的确是挺傻的。

    不过,这话若是问那些整日被拘束在坑道的深处,一辈子都没机会四处转转的奴隶矿工们可就两样了。

    那些人真可怜,

    他们恐怕会因为他们整日生活的那一截短短的坑道就是整个世界吧!

    很多奴隶矿工都是这样。

    提姆永远忘不了他小时候曾经看见过的一幕,那天某一群奴隶矿工被几个凶神恶煞般的人押着走出矿洞的洞口的那一幕,那一群矿工走出洞口的第一眼看到天空的太阳时发出的尖叫声,那声音令人难以置信的恐怖,提姆时隔多年依然想起时会忍不住脊背上发冷,就好像看到了真正的魔鬼一样,那是人类身体里所能发出的最深沉的恐惧,在此以前,他不知道人类竟然能发出如此恐怖的叫声。

    那些可怜的家伙们,他们的皮肤惨白的像纸一样,双眼几乎失去了功能,尤其是其中的小孩,他们的眼睛甚至都已经不能适应阳光的照射,有几个,当场就失去了视力。

    而更多的,给他的感觉却是麻木,麻木的让人很难分清楚他们是不是还活着。

    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感觉心里面有一个什么地方被击破了,有些东西没了,丢失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填补不上,他确信,这世上肯定有什么东西是需要改变的。

    没有人天生的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

    他抱着这种信念,前去投奔自己的偶像,炼金大师维克托组织的反抗军,成为其中的一员,但是最终他发现,维克托大师并不是他想要见的那个人。

    反抗军的背后支撑反抗军的,依然是那些令人可恶的炼金男爵。

    炼金男爵,炼金男爵,炼金男爵……在这片土地上,仿佛你不管做什么都逃不开他们的影响。

    有时候他痛苦的甚至会想到投奔对面的诺克萨斯人!

    也许对面的诺克萨斯人能给出他一个答案。

    但是,长久以来,诺克萨斯人在祖安人印象里的嗜血和残暴阻止了他做出这种蠢事。

    直到现在,他听到了一个名叫亚瑟的名字。

    他握住手中的枪。

    这个老伙计!

    他曾经用它干掉过好几个凶狠的诺克萨斯人。

    这种武器给与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反抗那些职业者们的勇气。反抗军中的战士很多都是原本的普通人,现在他们能够手持着这种武器和那些凶狠的诺克萨斯入侵者们战斗。

    听说这武器就是亚瑟制造出来的。

    这种武器帮助普通人建立起了战斗的自信。

    它能让贫弱的祖安用来抵抗可怕的诺克萨斯帝国的大军。

    那么现在,它也就能用来对抗那些可恶的炼金男爵。

    提姆敢肯定,肯定有人这么想过。

    而今后,那个亚瑟还会给祖安带来什么改变?

    提姆这样想着。

    这时候,咕咚咕咚!

    远处的黑暗中传来有人一深一浅的踩在地上的声音。

    几个人马上反应过来,这是个外人?

    只有从外面来的新人才会不适应洞穴里的光线和土地,走路时发出这样的脚步声。

    是诺克萨斯人,还是自己人?

    大家迅速的做出判断。

    注意隐蔽!

    他们看着小队长马修在黑暗中比划出的手势,悄悄的将自己的身形向岩壁上的岩缝里更加缩紧。

    “该死的祖安人!”

    “简直就是一群老鼠!”

    食人魔战团的大统领辛格碎石者狠狠的对着地上吐了一口,大脚狠狠的踩在了坑道的地面上,他扬起脑袋使劲儿的吐了口长气,好像要把肺部里吸进去的这坑道里肮脏的臭味全部的吐出来。但是很显然这不可能,所以辛格碎石者那娇嫩的嗅觉还是要被长期的浸泡在这肮脏的空气内。

    这里的空气在这里沉淀了多少年,五年,十年?一想到这个坑道的历史竟然在一百年以上,辛格的腹部就剧烈的反胃,好像要把自己的内脏都吐出来。

    世上的人都以为食人魔肮脏,他们却不知道,食人魔的嗅觉却是所有的种族中最为灵敏的,这里的环境对他们简直就是个灾难。

    辛格碎石者身穿白骨和金属结合镶嵌的骨甲,头上戴着精铁的牛角头盔,单手狠狠的挥动着一根粗大的骨棒,那是辛格在战场上曾经遇到过的最强大的敌人,一个混血巨人身上的战利品,那是一位值得尊重的对手,他在战斗中亲手杀死了他,并将对方的大腿骨拆下来打造成自己最心爱的武器,他用这种方式来给与敌人以尊重。

    食人魔一族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汲取对方残留的力量,继承对方的战魂和意志,与自己合二为一,成为手中最强大的武器。

    但是现在他要面临的是:他们食人魔战团从北疆来到祖安,却没想到第一战却是要钻地洞,这真的让人情何以堪。

    将军到底是怎么想的,他难道以为食人魔平均两米八的身高很容易钻洞吗?

    他带着他的战士,从洞口一路前进下来,一直走了好几天,一路来,见洞开洞,行路架桥,一路上将原本洞中一条条的狭窄的坑道硬生生的扩宽成六米宽,四米高的大道通衢,简直成了大军的前驱的工程兵。

    谁能想得到他们食人魔还能这样用?

    连辛格自己也为之瞠目结舌,暗自惊讶于自己族群的潜力。

    这么说来,他们食人魔身上也有矮人的天赋?

    但是直到现在,他带着族人一起进到洞中足有十天了,开出了长达几十里的地下通道,但这一路上却从未见到过人,敌人到底在哪里?为什么还不出来?

    这场仗究竟打到哪里才是个头儿?

    他可不想带着自己的手下,这样继续下去,这样下去他的族人都快要变成穿山甲了,要知道那可是食人魔遇到的最不喜欢吃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