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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监听,她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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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那位余老太太的话起了作用,还是自己的心理作用,卓玲昨晚不到十一点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踏实。

    自从在西北回来以后,头一次睡得这么踏实。

    她不是恋床的人,但今儿早真是不想起来了。

    给林殊打电话的时候,就是穿着睡衣在床上打过去的,脸蛋通红。

    撂下手机她就后悔了,捂着滚烫的脸颊问自己在做什么。

    那位身材性感气质高贵的黛丝都说了要跟林殊谈一场小恋爱。可她这又算是怎么回事啊?

    抢男人这种事情卓玲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她大学的时候不是没有人追,但彼此三观不合,在一起太勉强了,毕业后,世界各地到处飞,也就没时间恋爱了。

    眼瞅着年龄渐长,曾经的大学同学已经不少都为人母了,她还是母胎单身。

    恋爱什么的她是佛系,不强求,随缘。

    碰到了就谈谈看,碰不到再说。

    一个人的生活也挺美的,只要不回老家就没事,父母催婚就是魔咒,每次过年回家都会被父母和亲戚们折磨的快要疯掉了。

    对林殊这个人,她观感是挺好,但远没有达到令她心动的地步,何况对方还是个大学生。她已经毕业四年了。年龄经历都不相当,就算她想发展一下关系,但三观能合适吗?

    酒店的房间里,卓玲倚靠在床头苦笑,自己真是疯了,早知道就不来海州了。

    佛学大师什么的太不靠谱了,恋爱和感情是很严肃的事情,哪儿能随随便便的张口就来。

    不过那个余老太太有个提议她觉得有必要听一下,暂时放下手头的事情,歇一阵子。工作不是全部,得让自己适当放松放松。

    女人必须懂得保养自己,绷得太紧,会影响肤色和质量。

    晚上跟林殊一起吃个饭,不谈别的,然后离开海州。

    全国各地的走走看看,进寺院拜佛祈福,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然后四月份的时候去滇南,那个时候能赶上傣族的泼水节。

    起床,洗漱。

    卓玲平时很少化妆,但今天她画了个淡妆。

    戴眼镜的姑娘,秀雅而美丽。

    ……

    小白猫对林殊买给她的那个拳头大的毛毛球明明不感兴趣,但架不住猫咪的本能,在沙发上扑来扑去,玩得不亦乐乎。

    乔一维以前做猫的时候,就能很好的克制住本能,比如对老鼠过敏,对腥味重的小鱼干不感兴趣,不吃猫粮,喜欢人类的甜点布丁等等。

    现在的小白猫跟乔一维做猫的时候比起来,大部分相似,比如喜好和饮食习惯,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她克制不住被人挑逗,如果谁拿个线头或者毛毛球逗她,就会忍不住伸爪子。

    没人逗她的时候就会很安静。

    要么团在能被阳光照到的地方眯着眼睛咕噜地晒太阳,要么坐在电脑前浏览网页。

    毛色还是那么干净,纯白如雪。

    金色的眼睛也是愈发的清澈透亮了。总有种被清水洗过还没干透的感觉,润泽剔透,水汪汪。

    让人见到就想忍不住地给她擦擦,林殊就曾有过多次这种冲动。

    乔一维对林殊送她什么礼物不关心,只要送了就好,嘴头当然还得品评贬低一番。其实心里还是很欢喜的。

    午饭的餐桌上很丰盛,满足了小吃货们的口腹之欲。

    过节嘛,当然得吃点好的。

    林殊现在的习惯就是看着她们两个吃,自己总是吃得很少,倒不是放不开。

    他有钥匙,出入这里随便,就跟自己家似的。

    但他现在就是有一种但厨子的通病。喜欢看别人吃他做的饭菜,吃的越多,他越有成就感,话说,他现在的厨艺真是精进了好多,跟在出租屋那会儿,几乎是判若两人了。

    “林殊,你晚上说不回来吃饭是什么意思啊,今天我和猫儿过节诶,中饭做了,那晚上呢,男人做事不都应该有始有终的吗?”

    乔一维喝了口酸辣汤,嘴里衔着汤匙问林殊,表情不愉。

    “晚上约了一个朋友,大老远从京城过来的,请她吃个饭,至于家里的晚饭,我提前给你们准备好,到时候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

    “京城来的呀……”

    “嗯,怎么了?”

    “没什么,有朋自远方来嘛,不亦乐乎对吧,晚上你忙你的,我和猫儿自己捯饬晚饭就行了。”

    饭后,林殊离开了,他得回海大一趟,换身衣服,见外地来的朋友,穿的体面一些,也是社交礼仪的一种,显得尊重和不怠慢。

    林殊刚一离开,乔一维就眼睛眨眨地看着猫儿,道:“我猜他提到那个朋友肯定是……”

    “卓玲。”

    “不愧是我,跟我一样聪明。”

    “你不觉得这话有语病吗?”

    “没毛病,别人听着会觉得有问题,但咱俩之间这么说话一点毛病没有。”

    “……好吧,那你打算怎么做,手机定位吗?”

    “当然,我们两个偷偷跟踪,如果正常吃饭,那就不出面,可如果要是出现危险苗头就提前扼杀在摇篮里,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林殊好,不想让他变成渣男。出发点是为了友情和正义。”

    “友情没感觉到,正义有偏差,我看你好像是在吃醋。”

    “怎么可能,我们两个是战友,你想多了,猫儿。”乔一维急匆匆的跑开了,脸色有点红。

    小白猫摇摇头,趴在软乎乎的床上,下巴搁在两只小爪子上,自己骗自己都做不到,这个乔一维距离真正长大还早啊。

    ……

    陶家鱼头馆,林殊请卓玲喝鱼汤。

    这家店的味道很正宗,鱼汤像牛奶,特别鲜美。

    生鱼片在汤锅涮两下就能吃,嫩滑爽口。

    雅间里面很安静,周围的隔板墙上挂着少数民族风格的重彩画。

    卓玲穿着淡青色的小领衫,身形窈窕。短发好像精心处理过,整个人显得很时尚。白净手腕上的那串手链很符合她身上的艺术气质。

    林殊身上穿着月白色的卫衣,年轻而富有朝气。

    卓玲不喝酒,就用橙汁代替。

    林殊要了两瓶百威。

    再次见面,丝毫没有陌生感,就像是好久不见的老朋友,言谈轻松随意。

    距离陶家鱼头馆不远处,停着一辆悍马。

    后座的乔一维肩膀上趴着小白猫,并在一起的双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有一道道波纹滑过。像是声谱。

    耳机里面传出林殊和卓玲的谈话声。

    乔一维眼睛亮晶晶,嘴角微翘,这种间谍特工的手段,她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