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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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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元钦是个汉子,还是个赶尸匠,天天跟尸体打交道,他的性子可是十分的好,气运也是挺不错的。

    抛开元钦赶尸人的身份,他也就是个普通的小老头,他也会想逗逗鸟养养龟,打打游戏划划水。

    招呼元钦坐下,林朗给元钦讲了昨晚发生的事,包括空知三秋的名字,刺杀的经过,裘程的用计,魏清欢的千里寻踪。

    然后说咱们今天先吃了早餐,吃饱了,然后再根据魏清欢的千里寻踪图纸去找出空知三秋的老巢。

    不管她是回了自己的住处,还是去找了交给自己任务的上级,亦或是直接去了吕家的宅邸里,他们都要找到她。

    一定要找出叫她过来刺杀林朗的幕后人,这是他们的目的。

    有可能就是吕氏家族的人干的呢?林朗才来了这里一个晚上,就被盯上了,思来想去,也只有吕氏家族才会对自己这么做了。

    林朗可不记得自己在这边还有什么其他认识或者可能认识的人。

    一行人下了楼,到外面的餐馆吃了一顿饱饱的早餐。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对吧。

    他们五个人吃的不是一般的多,林朗、和裘程的话还好,元钦和韩古胥吃的是真的多,而魏清欢就比较神奇了,他只吃了一点儿,就说自己吃饱了,食量差不多相当于元钦或韩古胥的八分之一,是真真正正的小鸟胃。

    林朗就搞不懂,魏清欢看起来那么高的一个人,居然可以只吃那么少,这是什么操作。

    林朗也是有一米八几的人了,而魏清欢看上去比林朗还高上几厘米,整个人都很清瘦。

    不过林朗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并没有发现魏清欢身上有任何的疾病,甚至连将来可能会有的疾病的征兆都没有。

    看来魏清欢是真的原本吃得就不多,而非疾病,林朗也不必瞎担心他了。

    裘程和林朗自己一样,饭量都差不多,属于中等水平。可跟元钦和韩古胥两个人比起来,那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反正在林朗看来,他们两个人就是一直在吃吃吃,林朗唯一担心的就是他们的胃部能不能承受的住。

    要是承受不住,那可就麻烦大发了。胃痛不是小事情,疼起来是真的要人命。林朗作为一名医生,十分了解胃痛的危害和疼痛程度。

    “你们两个,先停一下。”林朗把元钦和韩古胥叫停,而此刻他们正吃的不亦乐乎。

    看起来他们似乎很奇怪为什么林朗要叫停他们,他们正吃的开心呢。

    不过他们也还是勉强住了口,擦擦嘴巴,问林朗怎么了。

    “没什么事,就是问一下你们会不会吃太饱了,胃痛就不好了。”

    两人相视哈哈一笑,表示不可能的。“林朗,你是不知道,我在山上修炼的时候吃的比这还多多了。”韩古胥解释道。

    “对,大餐尽管来,我们不会吃不下的,就怕吃不够。”

    在山上修炼的时候,韩古胥天天一个人砍柴,劈柴,烧火,淘米,煮饭,炒菜,这点跟林朗有点相似。林朗也是天天一个人的,除了吃饭睡觉什么的,他的剩余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有时候是韩古胥自己一个人吃饭,有时候他的师傅会过来,那他就得下两人份的米。

    因为修炼强度大,所以练完一场几乎汗都直接流淌到地上去了,消耗的能量多,从饮食上面补回来的能量也要越多。

    常常汗都从粗布衣裳里流了出来,在衣服上留下印记,他还不能吃饭,只能先喝一口水,等到饭点自行加饭。

    韩古胥一个人就能吃掉一锅米饭,还可以配着菜和汤吃。

    所以显而易见的是,他的饭量极大,而且他的胃也大,倒是不用担心胃痛的问题。

    今天的早餐的话韩古胥并没有吃很多东西,就常规吃饭,之后,他和元钦几乎是同时吃饱了。

    林朗结了账,带着他们几个走了出去,他永远无法忘记那个收银员的表情,仿佛受到了惊吓,愣了几秒然后才拿着手上账单,将账单录入电脑里。

    吃饱喝足,该干正事了。

    魏清欢从口袋里掏出了那种画有空知三秋行踪的黄纸。林朗在其身后然后仔细查看,在脑海中大概过了一遍她的行走路线。

    林朗又将一个罗盘从背包里拿了出来,递给魏清欢。

    这个罗盘是林朗在古玩街淘到的宝贝,估计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而且还是经过上等灵气浸养的。

    他接了过去,然后魏清欢口中轻轻念诵着什么咒语,黄纸就顺着风飘然而起。

    它在空中慢慢地绕了几圈,就飘了下来,迅速地贴到罗盘上,焕发出一片亮黄色的光芒。

    然后罗盘上就浮现出一副地图的模样,这是根据空知三秋经过的地方的气息,所描绘出的模拟地图,它还可以在接近被追踪人的时候显现出被追踪人此刻的环境,以及被追踪人的模样。

    可以说是十分方便了。

    罗盘上浮现出模拟地图的虚影后,便有一道光芒缓缓浮了起来。它是用来指路的。

    这一道光芒会在他们前方替他们指明道路,以免他们迷失道路或者误入“歧途”。

    魏清欢将这道光芒称为“光眼”,将启用这道光芒称为“开光眼”。

    光眼就在距地面三米高的地方,距他们约莫有五米远。林朗去找人租了一辆跑车,五个人堪堪坐了上去。

    然后魏清欢手势一下,光眼开始往前面飞去,完全按照空知三秋的行走踪迹而飞。

    裘程坐在驾驶座上开车,魏清欢则坐在副驾驶座上,眼睛紧紧地盯着光眼。

    林朗一行人跟着匀速飞行的光眼,往空知三秋所在的地区慢慢靠近。

    习惯了这个速度后,裘程开起来得心应手。他车技极好,曾经在大学校园里还是个赛车手呢。这点就超过林朗太多了,林朗在大学只管好好学习。

    然后裘程慢慢提速,林朗示意魏清欢可以加快一下光眼的飞行速度。魏清欢点点头,右手食指与中指并拢,口中念道:“疾!”

    口令一下,光眼的飞行速度立马就提升了。“嗖”地一下,光眼疾行,又往前超出他们所在的车子五米开外。

    提速之后,裘程觉得心里畅快多了。就是要超过一个速度开起来才爽啊。

    光眼在其前蜿蜒而行,裘程则开着车追随光眼的行踪。

    空知三秋走得真远。

    这是林朗一行人最直观的感受,跑车就这样开了半天,似乎依旧未抵达空知三秋最后的落脚点。

    要知道空知三秋可是刚被林朗夺走了认主的长鞭,硬生生地割下了空知三秋心头的一块血肉,怎么可能不痛呢。

    她居然忍着痛,逃了这么远,不禁令林朗心下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