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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碗汤(九)
江同非拿了这么多奖,又这么红,想找他做代言人的牌子实在是太多了,但奇就奇在他从来不接任何广告代言,也因此当传出风声说某全球大企在物色形象代言人的时候,根本没人往江同非身上想。
但谁知道最后还就是他呢!不得不说江同非的运气令人惊叹艳羡,从一开始出道演了个谍战剧里的男二号一炮而红进入电影圈,此后一帆风顺,容貌有,实力又强,谁也想不到短短五年的时间,他就从一匹黑马变成了令人不敢小觑的金牌影帝。如今成为卫氏的代言人,无异于是将他的地位再次奠定,羡慕也羡慕不来。
而受尽瞩目的江大影帝,此刻正捧着手机眼巴巴的盯着,就盼着手机能赶紧响起来。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清欢完全没有再联系他的意思,他倒是想主动送上门,可是又担心惹她不开心。
所以只能等。为了等清欢,他连工作都推了,嘴上说是放个假,其实根本不想拍戏。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看他这样苦等都心疼,终于让清欢给他打了个电话。
就响了一声,清欢发誓自己电话刚通,嘟了一声那边就接起来了,明明又惊又喜又兴奋却还装作冷静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完全出卖了自己:“姐……”
他还是习惯性叫她姐,清欢这头一边打电话一边换衣服,顺便懒洋洋地问:“都什么时候了,还叫我姐,你是还拿我当替身么?”
现在江同非对替身这两个字过敏,他拨浪鼓般摇头,摇了半天想起来清欢看不见,又改用语言解释:“我没有那么想过,我就是叫习惯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而且我从来不叫江如纨姐,我就这么叫你。”
“想叫就叫吧。”清欢换好裙子拨了拨头发,“给我你的地址。”
“我还住在公寓里,你、你现在就要过来么?”江同非激动地站起来,脚趾头撞到茶几,疼得他龇牙咧嘴,可是又忍不住咧着嘴笑,表情顿时变得非常诡异,他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一个小时后到。”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经过客厅的时候被卫夫人叫住:“欢欢啊,我们跟你高伯父高伯母商量过了,你跟高原也谈五年了,该定下来了吧?”不仅高家父母急,他们两口子也急啊!这两个孩子都多大了,一直没有结婚的意思,这再等下去,他们当爹妈的半条腿都迈进棺材里去了!
清欢没有回答她,而是问:“江同非在这电影里演谁啊?”
卫夫人正看电视呢,刚好播的是江同非的电影,一听从不追星的女儿问起自己的偶像,卫夫人眼睛一亮开始给她解释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什么江同非在里面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巴拉巴拉……完全忘记了几分钟前自己信誓旦旦的决定女儿不答应结婚就不让她出门。结果清欢笑眯眯的听完离开后卫夫人才反应过来——好像又被女儿给涮了!
清欢知道这五年来江同非还住在那栋公寓里,虽然这五年看似她对江同非不闻不问,其实江同非的一举一动都被她掌握在手里。如果不是他足够努力足够真诚,她不会只晾他五年。
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出入盘查的也严,当年清欢就是看中这里的环境才在这里置办的公寓,江同非住在这里五年,从来没有记者或是粉丝知道。
她把车子停好,坐了电梯到了楼层,摁下门铃后等了大概有十秒钟,门被拉开,露出一张沁着汗水却无比英俊的面容来。青年一见到她黑眸便是一亮,连忙闪身让她进去,反手把门一锁,没等清欢开口就先把人抵在墙上,交换了一个汁水淋漓的吻。
他想她想的都要疯了。
可是吻完了江同非就清醒了,野狼又成了大狗,眼巴巴地跟着清欢四处走动。她把整个房子看了一遍,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很有家的感觉,叫人觉得很舒服。于是清欢伸手挠了挠江同非的下巴,夸奖道:“打扫的很干净。”
“要不要搬过来住?”江同非立刻问,“洗衣煮饭刷碗所有的家务我全包。”
清欢扬眉,“我家有佣人,而且不止一个。”
要是江同非有耳朵跟尾巴,那么它们现在应该都呈现下垂状态,没精打采可怜巴巴的。清欢揉了揉他的头,“就你一个人吗?江如纨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她老公一起。”江同非淡淡地说。他跟江如纨的感情到底不如小时候深,但也和缓了很多,不过姐弟俩住的比较远,所以也并不是经常见面。
清欢点了下头:“做饭了么?我有点饿了。”
江同非小鸡啄米般:“做了。”
一听到她要来他就开始做饭了,为了省钱他学会了做菜,而且手艺还很好。
两人吃完了饭,清欢就去洗澡,她来的时候只带了手机跟钱包,连充电器都没带,更别提是睡衣了。所以洗完澡她自然而然的穿了江同非的衬衫,白衬衫哪里遮得住曼妙春光,正是因为这样的若隐若现,才显得整个人更加娇媚诱人。
她现在简直就是个尤物,江同非想她想了五年,哪有看到还不扑上去的道理。
两人在床上耳鬓厮磨了好一会儿,清欢身上的衬衫一直没被脱下来,双腿却早已环绕在了江同非腰间,轻轻咬着他的耳朵说:“小非长大了。”
她终于叫他小非了,还说他长大了。江同非眼眶一酸差点要哭出来,但到底是忍住了。把脸埋进清欢肩窝,闷闷地说:“我好想你。”
真的真的,特别的想你。每个夜晚都睡不着的想,想自己怎么那么混蛋,又想着有朝一日,把你从别人身边带回来。
欢快淋漓的性|爱后,江同非搂着清欢,她趴在他胸口昏昏欲睡,于是他的手悄悄地摸到藏在枕头下面的绒布盒子。他很紧张,可听着清欢平稳的呼吸,最后又放了回去。
她不会答应的。
虽然她现在跟他很亲密,彼此的身体仍旧密不可分,但江同非仍然能够感觉到清欢的遥远,她还没有原谅他,就像是她说的,他们现在是包养跟被包养的关系,她不是五年前那个喜欢他喜欢的不行的清欢了。
但是没关系。五年都过来了,他不怕,他还有后半辈子可以陪着她慢慢熬,总有一天,她会回来。
清欢感觉到江同非把自己抱起来,轻手轻脚的换了干净床单又帮她把身体清理完,还找了件棉质t恤给她穿上,做的非常温柔体贴,和五年前那个只顾自己爽爽完裤子一提拔*无情的江同非简直判若两人。
所以你看,世界上哪有真正不温柔的人,只不过他没有遇到能让他变得温柔的对象。
但凡稍加引导,便是世上最完美的情人。
长得帅身材好又持久又有钱,忠诚贴心懂得尊重她,这才是清欢想要的江同非。既然他在最初不是她想要的,那么她就把他变成最想要的。
江同非搂着清欢睡着了,他长得可真好看,怎么看都好看,但他的实力从不会让人忽视,江同非是上苍的宠儿。清欢心想,就凭江同非这张脸高原就输了,长得好看就是有先天性优势啊。
不过她没打算这么快就跟江同非和好,他现在这么乖是因为中间有五年的空窗期,因为审视自身得到的结论是自己之前做的确实错了,所以他会守身如玉五年,又因为确定他喜欢的是她,所以没有别的念头。可清欢太了解他了,别瞧江同非现在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他们要是马上和好,用不了多久,他的霸道跟占有欲又都上来了。
所以她要牢牢地把他抓在手心,不让他凌驾于自己之上。但一味的想要温柔体贴的江同非也不行,偶尔,狂野的江同非也别有魅力。
她很贪心,想要的东西都要完完全全属于她一个人,谁都不能阻止。
江同非根本没有拒绝或是反抗的余地,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清欢的网里待了五年,一个女人能用这么长的时间慢条斯理的布下天罗地网,他老老实实的投降才是对的。想到这里,清欢笑起来,掐了掐江同非的胸肌,又摸了两把,少年时期还有些瘦弱,现在可是绝对的强壮,胸膛宽广厚实,别提多有安全感了。
这才是男人,能让女人心动的男人。
江同非睡得正熟,怀里的异动让他撑开一只眼皮,见清欢没有醒,就低头去亲了她一口,嘴里喃喃念叨着姐,然后就又闭上眼睛睡了,跟个孩子似的。
可不就是个孩子么,只有孩子会这样渴望爱,并且守护爱。
多么值得珍惜的东西,清欢怎么舍得放手。她想要这如火一般的爱情,只有江同非这样烈火一样的青年才能给予,才能让她感到温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