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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你倒是讲啊,我也懒得跟你废话,当初我对你也不薄,你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我还特意来香港照顾你,可以说,我也把你当成亲妹妹了,但是当年你做的事,着实让我失望。”
安岑性子最是火爆,但九九知道,她是个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心眼并不坏,若换了她本人是安岑,可能也会恨那个抛下自己弟弟的萧九九吧,这么好的男人,对她死心塌地的,她有什么可嫌弃的。
后院的遮阳伞下,九九和安岑对立而坐,安岑穿着皮衣皮裤,媚眼如丝。
九九身上裹着大衣,十二月的天气真是冷啊,索性有阳光。她呵出一口白气,抿了抿手中的热茶,想起了当年在法国的事情。
刚到法国的时候,每天除了上课就是打工,两点一线,她封闭了自己世界,每天活得浑浑噩噩。
有时候她也会到街上散散步,十二月的天气,白雪皑皑,落在塞纳河面上,彷如将整个世界都砌成了白色,教堂伫立在岸旁,远处,近处,前方,都轰隆隆地发着沉闷的马达声。
这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浪漫国度,九九裹着孔雀蓝大衣,走在冰雪封天的马路上,只为了去买个蛋糕。
平时她是不出门的,但今天,是他的生日呢。
兰花儿的生日。
见不到他,也应该买个蛋糕为他庆祝一下吧,想到这,她的心情微微好了起来。
蛋糕店内。
她的脸印在玻璃柜上面,头发有点长了,笑容苍白。
眨了眨眼睛,将眼中的酸涩眨掉,挑选了一块芒果口味的蛋糕,想了下,又多买了一块草莓口味的。
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些奢侈的糕点了,打工来的钱,是节省了又节省才勉强够交学费的,但今天不一样,今天是兰仲文的生日。
就算明天会饿死,她也一定要买这一块蛋糕。
店员包好了蛋糕,她低头拿钱,整个钱包翻遍了,还差1法郎,她有些苦恼,习惯性地冲旁边伸出手,“兰花儿,我钱不够了,给我点。”
手边空荡荡的,没有他的声音飘来。
九九扭过头,神情有点恍惚,从前,她迷糊的性子都是他惯着她的,令她无论去哪里,都丢三落四的。
她讪讪收回手,手指有些僵硬。
又这样了。
她怔怔站在那里,地上除了自己的影子,其他事物全都淡化在阴影里。
她想,她想他了。
雪花飘舞的夜晚,她看电视看入迷了,冲着客厅大喊,“兰花儿,给我拿瓶果汁来。”
等了很久,等不到果汁,她恼怒冲出房间,几个室友坐在沙发上打牌聊天,困惑地看着她。
一瞬间,她失去所有生动的表情,僵硬地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她不止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连回忆跟现实都有点分不清了。
太过依赖他了。
她想,她太想他了。
室友觉得她很奇怪,经常躲在房间里,有时候对着花草自言自语,都不太爱接近她。
她的室友都是亚洲人,在国外,有专门中国人集聚的地方,自成一片天地,在那片地方,就算不会说英语也没事。
这一群室友中,有性格好的也有性格差的,这时代出国留学的人寥寥无几,家庭多是非富即贵,所以性格相对也比较极端骄纵。
而且出了国的孩子,远离家乡,就算在亚洲多么有地位富贵,到了这边,一样被白人看不起,所有的特权一下子都失去了,对于骄纵的孩子们,内心多少会感到寂寞。
加之接触到了国外的开放文化,无论到哪里,都是成双成对的,一个人形影单只久了,就会开始渴望感情,但同时,又会泛滥感情,简称为泡面式速食爱情。
很多情侣从相识到同居只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所以九九的室友换了又换,男女都有。
一个住房间月租是那么多,两个人住一个房间月租还是那么多,这里就像是一个酒店,每个人有单独的公寓式房间,客厅和厨房共用。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是一定会寂寞的,就跟天天住酒店一样,室友夜夜笙歌,狂欢,派对,纸醉金迷。
九九就像一抹不合群的孤魂,在他们狂欢的时候,安静打开房门去厨房倒水。
客厅里热情的白人男孩冲她招呼,他们皆是金发碧眼,帅气朝气。她没搭理,犹自打开冰箱,拿出贴着萧九九名字的冰水,倒上一杯,便回房间去了。
这群白人男孩里面,有一个叫桑德拉的男孩,经常盯着她的房门发呆,桑德拉是室友周雅雅的男朋友,外国人的思想跟国人不同,他们喜欢刺激,喜欢挑战,基本都是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有次在开派对,九九照常去厨房倒水,桑德拉靠了过来,突然抱住了她的腰,九九吓了一跳,条件反射下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这巴掌的力度不小,‘啪’一声引来所有人的目光。
基本在场的,都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些白人男孩,都一脸看好戏地看着桑德拉,等待萧九九下一个动作,果然她没有让所有男孩失望,一脚踢在觉森小腿上,狠狠的。
桑德拉吃痛,缩起腿。
九九看都不看他,转身回了房间。
这个黄人女孩,跟这房子中的其他女孩都不太一样,她从不社交,不与人交谈,也不谈恋爱,但正因为这样,她反而变得神秘,那双如海洋一般沉静的眼眸,透出魅惑人心的光芒。
半夜,周雅雅跟桑德拉闹了起来,客厅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着周雅雅的怒吼,她用英文说,“去你妈的杂种,滚!”
然后屋外传来汽车远去的声音,桑德拉走了。
周雅雅闹完了,又来踢九九的房间,“你给我开门!贱女人!开门!”
九九没理她,在床上翻了个身,暗黑的夜里,她的眼珠异常明亮,望着窗外的星空,习惯性地想起他。
当失去所有保护伞以后,九九反而变得坚强了,因为她知道,这里没有人会让着她,迁就她。
而她,也不需要去怜悯任何人,自尊是自己给的,不要自尊的人,不必同情。
但九九远远小看的周雅雅的破坏力,第二天她上完课回来的时候,发现她房间的门被人撬掉了。
她走进去,房间一片狼藉,挂在墙上的相框已经被人砸碎了,破碎的相框中,一对男女勾肩搭背,女孩清瘦高挑,穿着棉衣绣花鞋,眼睛亮得蛰疼人的眼睛,少年眉眼濯濯,蜷着丝慵懒的暧昧,卧蚕不笑自拢,风度翩翩中又勾魂摄魄。
身后是万里山河,两人靠在斑驳的长城上,头发被风吹得缭乱。
九九眼睛一刺,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拖着一把巨大的锤子跑到周雅雅房间,用锤子砸碎了她的门,那一刻,九九好像没有意识,双眼通红,把周雅雅整个房门都砸烂了,跑进她房间里,将能砸的东西全部用锤子砸烂了。
周雅雅刚好回来,她喝了酒,情绪暴怒,两人就扭打了起来,九九扯着她的头发,把她扯到洗手间里,头按在洗手池里。
“你以为你失个恋就了不起吗?你试过父母死在你生日那天吗?你试过被人软禁一个多月最后财产都被抢光了吗?你试过明明与相爱的人爱到入骨,却又得不分离吗?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声音沉怒,将周雅雅往水中深处用力按去。
周雅雅不断挣扎,奈何力气敌不过九九,清水不断灌入她口腔鼻腔耳腔,令她窒息。
渐渐的,周雅雅不在动作,她放弃挣扎了,反正她也不想活了。
“神经病!”九九怒骂一声,放开了她,“爱死去别地方死去,别在这里碍人眼。”
周雅雅瘫坐在地上,醉态横生,虚弱的脸浮出一抹笑容,也不说话,就哈哈大笑,笑得九九心惊胆寒。
有病。
九九低咒,转身离开。
懒得搭理这种人,失个恋就以为全世界都欠她的,到处乱惹事,这种人注定让人看不起。
由于这件事是周雅雅先动的手,就算报警,也是周雅雅理亏,所以屋主也就不说什么了,私下调节了下,让两人各自把房间门修好,警告以后若在犯这种暴力行为,就要赶她们走了。
九九只是房门被撬掉了,换个锁要不了多少钱,至于房间,收拾一下,在买个相框,将照片安上去,也就没事了。
而周雅雅也无所谓,她爸给她的卡,她都算不出是几个零,一点小钱,她还真不看在眼里,会来这个房子跟这几个不认识的亚洲人合租,完全是出于孤单。
这大小姐失个恋,就跟天塌下来一样,天天酗酒,九九夜里在公寓附近的酒吧打工,一边学着调酒,一边赚学费。
国外的酒吧虽乱,但是不会做强迫人的事,想邀你之前他们会先给暗示,若是你回拒,他们就离开。
周雅雅因为失恋的事,天天喝酒,这酒吧离公寓里近,所以她也常来。
那天她独自坐在吧台上喝得昏昏沉沉的,一群小混混围了过来,大概七八个人,向她递了杯酒,眼神暧昧,这就是暗示了。
周雅雅困惑抬头,看见对方向她递了杯酒,便接过饮尽了。
九九在吧台上调酒,眼角瞥到她喝了那杯酒,微微有些错愕,她傻吗?
这群混混七八个人,要是跟他们走了,她明天还有命回来?
而周雅雅,其实是个单纯的人,她出来外面都是跟着一群人来的,所以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她根本不知道那群混混是什么意思,没多久,她就喝得断片了,倒在吧台上,浑身绵软。
那群小混混吹了个口哨,扛起她。
恍惚中,听见周雅雅用英文怒骂,“你们干嘛什么?摸哪里呢?快放开我!我要回家了!”
那群混混亵笑道:“宝贝儿,我们几个今晚会让你很爽的。”
然后周雅雅就被那群混混抗走了。
九九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眼眸深处,流露出一丝担忧。
她将围裙取了下来,指着门口那群混混离开的方向,用英文对自己的同事ZTA说,“ZTA,你帮我报警一下,刚才离开的那个女孩是我的朋友,她叫周雅雅,你帮我告诉警察,那群混混往西边去了,是迷见案,还有,你的电话和摩托车借我一下,我先去救人。”
ZAT吓得脸色都白了,点点头,将电话和钥匙递给她,嘱咐她万事小心。
她点了点头,抄起ZTA的电话和钥匙跳上摩托车,带上头盔,她将车速加到最快,往西边而去,追赶那群混混。
那群混混坐在敞篷吉普车内,有的坐着,有的站着,在夜色里旋着手中的衣服,吹口哨,大声呼喊草泥马。
声音聒噪令路过的车辆都露出了鄙夷的神情。
九九悄悄跟上他们,保持着一段距离,她单手拿起电话报警,将地址和那群混混的的特征都报给警局,原来他们都有案底的了。
等报完地址,警方确定会在半个小时内赶来,让九九想办法先拖住他们。
九九放慢速度,凝眉想了下,遇见这种情况,如果是兰花儿在,他会怎么做?
她在记忆中搜索着他处事的办法,没一会,她眼睛一亮,铤而走险加速追上那群混混。
“靠边停下!查牌!”她大喝,清冷的声音划过夜空,就像是寒冷的朔风,猎猎自耳边吹过。
那群混混一愣,开始用英语嘲骂,大致内容如下。
“妈的,时运不佳,碰到个警察。”
“别跟她废话了,觉森,加速撞死她。”
这话一落,骂骂咧咧的混混都笑了起来,认为是好提议。
九九耳尖听到了,凛着声音大喊,“停下!在不靠边停车我呼叫总部了。”
说着拿出电话,装腔作势按了几个键,那群混混不过十*岁的模样,气焰嚣张却中气不足,很明显,他们还不够火候。
况且他们已经有案底了,驾车的觉森有点心虚,暗咒一声,把车停靠在路边。
“下车。”九九把摩托车停好,化身一身正气的警察。
国外十*岁的男孩已经长得很高了,大致都在一米八多以上,所以他们一下车,九九就感到了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这群男孩绝对不会想到九九是个冒充的警察,毕竟平常人不会吃饱撑了来做这种事,尤其是个女孩。
九九小小的心虚了下,抬起头,学着电视中那些警察拽二八五的样子,向觉森查牌。
觉森战战兢兢,拿不出驾照,九九一把掌拍在他头上,外加两脚踹在他屁股上,“没牌你开什么车,作死。”
觉森闪闪躲躲,即不敢还手,也不敢逃跑。
九九把他们一群人叫到路边捏着耳朵蹲着,她走到车边看了看,确定周雅雅躺在车里,意识混沌,很大的可能,她给下迷药了。
看完,九九拿着一个文件夹走到觉森面前,假装录口供,“车上那妞是谁?”
言辞里带着高高在上的气势。
觉森不敢说酒吧带来的,就指着其中一个伙伴,墨绿色的眼珠微微扩大,“她是艾达的女朋友,喝醉了,我们要送她回家。”
九九又一巴掌甩在他脸上,毫不客气,“还敢说谎,你的瞳孔不断扩大,这是说谎的行为。”
觉森捂着吃痛的脸,苦比的想,为什么只打他一个人啊?
“快说,那妞为什么醉成这样?你们下药了?”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觉森不敢在看带着头盔的九九了,移开视线赔笑,“sir,她真是喝醉的,刚才我们在酒吧认识她的,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她愿意跟我们走的。”
文件再一次不留情拍到觉森头上,九九虎着脸,“她那样子分明被下了药,你当我没见过世面么?”
觉森双手护着头,有种累觉不爱的感觉。
说完,九九往几人头上一顿拍,一副教育者的口气说:“有书不好好读,在这里当小混混,以后有你们后悔的。”
几人捏着耳朵,一脸愁苦。
很快,半小时过去了,警车从远处缓缓驶来,闪着红蓝色的光,九九指着他们几个,笑得张扬,“这下你们死定了。”
几个白人男孩脸都吓青了。
警察局里,周雅雅缓缓醒来,得知这件事的情况后,吓得哭了出来,九九坐在她身边,为了表达出睦邻友爱的精神,她只好拍了拍周雅雅的背,安慰她。
周雅雅哭着哭着,停止了抽噎,泪眼朦胧地对九九说,“谢谢你。”
九九嘴角的笑容有些淡,“若真要谢我,以后就爱惜着自己点吧,别在酗酒了,桑德拉是个混蛋,不值得你这样难过。”
周雅雅沉默了一会,点点头,“我答应你。”
“你不用答应我,你答应你自己就行了。”九九自己都活得不伦不类的,又什么资格去教育别人,但至少她不会做傻事,就像兰仲文说的,情绪化不能解决问题,只会恶化问题。
自从离开了他,九九就知道一切都要靠自己了,所以很多事情,她会直面去解决,用过去兰仲文教她的办法,坚强的活下去。
所谓好死不如赖着活。
这句话的意思是,活着总比死了好,因为不管死得如何痛快,这代表的是一切现实的结束,包括希望。
可是只要活着,虽然活得很痛苦,很绝望,但总是存在着希望,也许这个希望在遥远的未来才可能实现,可是再怎么说,这还是希望,但一死,就什么都不可能重来了。
很多时候,她也想死去,一了百了,但一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叫兰仲文,她就无论如何也放弃不了自己,也许,她在等,等着某天还可以见到他。
周雅雅年纪还小,没经历过风吹雨打,就像一朵温室里的花朵,活着就是凭自己的喜怒哀乐,从来不考虑生活烦恼。
但经过今天的教训,九九相信,她会成长的。
也是这时候,几个男孩才知道九九不是警察,她将头盔拿了下来,一双眼睛如深沉的海底一般,懒懒的,荡着波光粼粼的潋滟。
几个男孩瞪着她,尤其是觉森,刚才被她打了那么多下,心里没点怨气绝对说不过去,恶狠狠瞪着她,眼底深处的墨绿色彷如要冰冻她。
九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被收押之前,几个男孩都害怕极了,只有觉森一脸阴沉地看着九九,她微微一笑,对警察说,“这件事其实是个误会……”
几个男孩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跑到她跟前,求她嘴下留情。
九九冲觉森勾勾手指,意思让他过来。
为了能无罪释放,几个男孩子推搡着把觉森拉到九九面前,九九靠到他耳边,声音清脆,“你知道我刚才为什么只打你一个人吗?”
觉森不解,困惑地看着九九。
“觉森,我知道你是谁。”九九这样说,唇色凝成妖娆的艳色,“我见过你,你是我们屋主的孩子,如果你敢报复我,我就将这件事告诉你父母。”
九九就是冲着这点,才毫不犹豫揍觉森的,反正他有把柄在她手上,没驾照开车,跟一群小混混出来逗弄女孩,这些事情,叛逆孩子干可能很正常,但家里人一般不知道,觉森这种孩子,在家里就一副沉默的样子,出来外面,完全变了个性格。
觉森父亲有暴力倾向,也许是因为这点,导致觉森内心扭曲,无心学业,乖张叛逆。
觉森绿眸危险,“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晚上我会救你,但是我要你记得,这个世界上不是人人都像我那么好说话的,如果你以后在惹到不该惹的人,你的下场就是进监狱。”九九微沉着眼色,“我没有在跟你说笑,这些话,我是看在你是屋主的孩子,才跟你说的,不要以为你到处惹事骗女孩就是本事了,你这样只会让人看不起你。”
觉森微怔,九九已经对警察说,“其实这件事是个误会,我朋友喝醉了,但是他们以为她是同意与他们相邀,于是才将她带走的,这群小孩子也没有恶意,都闹着玩的呢。”
这本来就是事实,周雅雅喝多了,脑袋不清醒,见他们过来递酒,也没有拒绝,是她答应在先的。
而且觉森等人一开始并没有逼她,是她同意了,他们才扛着她走的,就算她后面不同意,酒喝了,也不能赖掉。
所以这件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几个男孩性格直来直往的,虽然九九前面揍过他们,但后面又救了他们一次,也就不计较了。
事情过后,周雅雅和觉森反而跟九九亲近起来了,他们觉得九九有安全感,人正直,喜欢跟她呆在一块。
九九对着两个像小孩子一样的家伙,头疼得很。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活成了另一个兰仲文,当她模仿着兰仲文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她就完全变成了他,可以独当一面,可以照顾别人,可以变成一个强者。
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离开之后,我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然后,她终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靠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得到的朋友,周雅雅从失恋中走了出来,人变得又有朝气又可爱。
觉森告别了自己小混混的生活,重回校园,同时,他给九九和周雅雅充当导游,带着她们满法国游玩,九九也开始融入他们的世界,跟他们一起野餐,聚会,玩我爱你对不起的游戏。
但她始终没有谈恋爱,觉森问她是不是百合,九九笑着眼睛都看不到了,怎么会这么搞笑啊,居然怀疑她是同性恋。
但周雅雅却敏感地猜到,当初她砸掉的照片上的那个男孩,是九九的恋人,周雅雅羡慕地说,“他是你的男朋友吗?长得真帅。”
是吗?
她在心里问自己,他还是她的男朋友吗?
九九也不知道,于是她只能笑,眼睛在阳光下蜷成月牙的弧度,那么温柔,又那么哀伤。
当问题答不上来时,适当保持笑容,可以化解尴尬的场面。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变成兰仲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