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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台湾破除了30多年的戒严禁令,开放大陆探亲,很多人回到大陆,哭得一塌糊涂。
这时期的台湾多是圆拱门灰瓦尖顶房,楼身上全是玻璃窗,每一层至少有8个窗户,上下各两行,看起来颇为洋气。
大街宽敞,一眼望去,全是竖向广告牌,挂得非常显眼。
88年,四大经济特区正在试验起飞,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立起来,庞大的市场被拉动,能力惊人。
四大特区被小平爷爷一点,经济比国内其他城市要富裕得多,早早废除统一工资,人均工资达到了500元以上,而依靠金融和外贸拉动的港澳台正在腾飞,整体比大陆卓越风光。
九九和兰仲文背着包坐在计程车里,此次飞行80分钟,九九在飞机上看书看累了,现在没有精神,靠在兰仲文肩上睡觉。
兰仲文看着车外不断倒退的风景,没什么表情。
就快要见到自己的外公了,兰仲文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只觉自己的心像一艘被洞穿一个大窟窿的船,不断往里灌着水,他想去忽视的,却掩饰不了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
当年父亲来台湾谈火车业务,他跟着一起来,中途他天真的跑出来找妈妈,他还记得,那时台湾戒严禁令,街上都是官兵巡逻。
经过一处拐角,兰仲文的手不觉抚上心脏处,平静的容颜下,隐着一丝微不可见的恐惧。
他的手指微微蜷着,很是拘谨,睡梦中的九九感到自己的手被人紧紧握着,她的睫毛抖了抖,睁开眼,就见兰仲文表情一片惘然。
九九吓了一跳,小手叠放在他抚着心脏的手上,“兰花儿,你怎么了?怎么捂着心脏?是不是心脏疼吗?”
兰仲文轻轻摇头,“没有,只是想起那年的事情,心里有些难受。”
是了,满怀期待的他以为可以见到母亲,却在母亲的无情拒绝后,胸膛被子弹洞穿,要不是子弹偏离了心脏一点点,或许就没有今日的兰仲文了。
九九靠在他怀里,抚着他的伤口轮廓,心疼道:“不难受了,我在你身边呢,我陪着你。”
兰仲文轻轻点头,笑容苍白。
九九心里担忧,双手拢紧,环抱住他,“你母亲葬礼是什么时候?我可以参加么?”
“可以的,就在明天。”兰仲文伸手回抱住她,语气毫无起伏,“我们就是去参加一下形式吧,其他都用不上我们的。”
身为亲生儿子,到了最后也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以及遗体,只能出席葬礼,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啊?
但是讽刺归讽刺,有些事情还是要去面对的,兰仲文之所以会来参加葬礼,就是为了打开心里的结,至少他要知道,母亲为什么要抛弃他。
叶老爷子住在美丽岛高雄,面临海峡,环境静谧优美,很适合养老,计程车司机把九九和兰仲文送到目的地,阳光有些大,九九伸手挡住照得她眼前发黑的毒辣阳光。
远处,叶宅隐在十几颗参天棕榈树后面,颇像缅甸的宫殿,圆顶白瓦,门前竖着四根大柱子,雕龙刻凤,巍峨壮观。
九九第一次见到这种白色宫殿型建筑,觉得新奇,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左右瞧着,兰仲文叫她在遮阴的树下等着,自己走上去对门口的兵讲了几句什么,那个兵就进去通报了。
“真漂亮。”九九见兰仲文回来,不禁感慨广阔的天地,蓝的天,绿的树,红的花,白的瓦,还能从静谧的空气中,闻到海浪的涌动声,这里离海应该很近。
兰仲文莞尔,“我也是第一次来,不过确实挺漂亮的,前面是海,到时候我带你去玩玩不?”
“好啊。”虽然广州也有海,但是台湾的海是台湾的海,她还想见见这边的海是怎么样呢。
不一会,那个兵从门内跑出来,客气热情地对兰仲文说,“少爷您进去吧,老爷子在前院等着你。”
“好。”兰仲文这样说,面容高贵。
两人结伴走进叶宅,远处的亭子里,一位年约五十岁的男子坐在八仙椅上,他穿着中山服,光头,八字胡,坐姿四平八稳,双手交叠握在身前的拐杖上。
此人就是叶老爷子,他今年已经68岁了,但因为常年锻炼造就了一个好体魄,又因为注意仪表,剃光了头,染黑了胡子,看起来就像个50岁的健壮男子。
叶老爷子闭着眼,气度矍铄沉稳,听见由远至近的脚步声,他慢慢睁开眼,一股睥睨天下的官威油然而生。
九九楞了下,兰仲文长得不像妈妈,却长得像叶老爷子,一样的高大,雍容华贵,也许这就是人说的隔代遗传吧。
九九呆呆地看着叶老爷子,两人其神其形酷似,九九想,兰仲文老了后,是不是就长这个样?那还是挺有气质的啊。
“你就是雅雅的孩子?”叶老爷子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中气十足,就像一把钟锤,一敲,回荡出嗡的长鸣声,令人久久忘不去。
兰仲文站在原地不动,见到叶老爷子,他一眼就知道这个人是他外公,空气间流动着一股亲切的骨血相连气息,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此刻他应该走上去的,可是他的双脚却像被藤条束缚住了,寸步难行。
这不是原不原谅的问题,而是心与心的距离,兰仲文知道这人是他的外公,可常年的不来往,让心里的距离怎么拉也拉不近。
见兰仲文不动,叶老爷子冲他招手,“如果你是雅雅的孩子,你就过来,雅雅有几句话,要我告诉你。”
说到雅雅,叶老爷子的眼中有些闪烁,他就只有一个女儿,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个中滋味,只有夜深人静时,叶老爷子才会放下防备,低低哭泣。
兰仲文听出了叶老爷子声音中的颤抖,绕是他冷漠疏离,心也不禁一柔,快步走到叶老爷子面前。
叶老爷子冲他伸出满是老人斑的手,兰仲文的瞳孔变深,扶住他,他却没站起来,紧紧握住兰仲文的手,“孩子啊,不要恨雅雅,她不是不要你,而是有苦衷的。”
九九站在一旁,看见叶老爷子眼中闪着泪花,她不禁鼻子一酸,转过头抹掉眼泪。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要多坚强?才能忍着痛失骨血的刮心之痛坐在这里等待外孙归来?
九九不懂,毕竟她经历的事情太少,看着这重逢,她心里有酸楚,也有感动。
此生还能见到孙子,叶老爷子多少有点欣慰吧。
叶老爷子握着兰仲文的手,久久都说不出话,他低着头眨掉眼中的酸楚,才慢慢道:“怪只怪这30年的严禁啊,当年你打电话给雅雅,她并不在台湾的。”
兰仲文和九九俱是一楞,不是说她在台湾打拼吗?怎么又不在了?
“有些话我怕我不讲,以后就没机会了,当年是我接的电话,是我告诉你她不愿见你,让你回去的。”
世间的悲欢离合一件接着一件,还好这个孩子没事,不然今日的叶老,要如何面对自己死去的女儿,还有如何面对半条腿已经伸进棺材的自己?
叶老爷子表情哀恸,似回想起了过去艰难的日子,眼神有些飘忽,“我就雅雅这么一个女儿,被兰睿骗去,我不甘心呐,当年战乱,我身为将中之重叶将军,被逼进台湾,怕连累家人,不得已下,抛下雅雅,让她随部队长大,中途我托人联系上她,那时候她已经嫁给你父亲了,产下你后,雅雅的身子有问题,是……宫颈癌。”
叶老爷子说到这里,心痛地闭着眼睛,想尽量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一点,“你父亲以为雅雅私生活混乱,两人吵了起来,雅雅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当年有严禁,雅雅是回不了台湾的,我托人给雅雅送了点钱,她手术后,整个子宫都切除了,在无生育能力,那段时间,没人亲人在身边,台湾严禁,她又傲,不肯回兰家去,过得很压抑,后来,她告诉我,她要去云南山区做支教,那是多穷的地方啊,我极力反对,她不听我的,坚持去了山区,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恨兰睿,我离不开台湾,去不了大陆,阻止不住雅雅。”
“我恨你父亲,可是我又恨我自己,若是当年我带上她,今日的雅雅,不必死在泥石流里,孤苦无依。”
什么?!
兰仲文的母亲死在泥石流里?
九九内心震惊。
叶老爷子捂住自己的心脏,轻轻摇头,“这就是报应吧,我抛弃雅雅的报应啊,雅雅这一走,就是二十几年,孩子啊。”
“是我对不起你,因为我恨兰睿,所以我才那么伤害你。”他老泪纵横,紧紧握着兰仲文的手,就像是抓住生命里最后一刻稻草,“你母亲没有抛弃你,她是没有能力带着你,当年生活有多么艰苦你应该是知道的,她为了救一个孩子,最后一刻将那个孩子推出了泥石流中,牺牲了自己。”
兰仲文呆呆站在老爷子身前,仿佛被风化。
他心里恨了这么多年的理由,突然一下子崩塌了,他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他的母亲,并不是抛弃他,而是无能力抚养他。
她不是为了去享福而抛弃他,她明明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富贵太太生活,却选择了去贫苦山区做支教。
父亲,虽然对不起她,但应该是很喜欢她的,如果她肯稍微低头,父亲一定会原谅她的,只是她太傲了,认为不是她的错,于是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要用一辈子的离开,换父亲的终身悔恨。
你来,我把自己全部交给你。
你走,我当你从来没出现过。
母亲便是这样一个倔强的女子。
这一刻,兰仲文心中的海潮翻滚,他发誓,他绝对不会步父亲后尘,他会一辈子对九九好,只爱她一个人,令她一辈子快乐无忧。
叶老爷子泪光闪烁,慢慢从怀中取出一个银镯和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女子盘着两条辫子,眉目弯弯,清瘦秀丽,皮肤因为常年日晒雨淋变得黝黑发亮,却不丑陋,她的眼睛亮如星辰,可以感受到,她在山中的日子是快乐的。
也许比她在兰宅的时候还要快乐百倍,兰宅那张照片里,她虽穿金戴银,却如失了灵魂般,典雅空茫。
而这张照片,看得出她的生活过得很艰苦,却简单快乐,眼珠深处的光亮可比日月星光,给贫苦孩子传授知识,她过得快乐,同样,为救孩童而死,她死如泰山。
“这是雅雅唯一留下来的东西了,我想她更愿意把这两样东西留给你。”叶老爷子把照片和银镯放到兰仲文手上,银镯只是一只普通的苗银镯子,却是他母亲最贵重的东西了,死时这只银镯带在她手上,还残留着些许红色泥土,苗银弯弯曲曲的,泥土钻了进去,就很难弄出来。
兰仲文仔细看着那只银镯,很小的一个,可想而知,她当时有多瘦,兰仲文心间发酸,惹红了眼眶。
自从得知这件事后,兰仲文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里几个小时了,九九担心他,不敢乱走,坐在他房门外守着他。
心病还须心药医,这个心结还是要靠兰仲文自己去打开,也好,总比永远恨着他母亲好,这么伟大的女人,不应该染上仇恨。
九九面朝院外坐着,叶老爷子去休息了,她无所事事,坐兰仲文房门外打瞌睡,夜间蚊子多了,一直叮着她的脚,九九不住拍着自己的脚,神情烦躁,蚊子太多了,怎么赶都没用。
她干脆开始抖腿,这样蚊子就不会咬她了,也能让她精神好一点,又坚持了一会,最终耐心耗光,她打开了兰仲文的房门跑进去,快速关门,隔断了房间外的蚊子。
房间内。
少年坐在梨木椅上,正低头看着那个银镯,不知道在想什么。
九九不敢打扰他,随便找了张凳子坐下,靠在桌上发呆。
“九九,你过来。”半响,兰仲文冲她招手。
九九抿了抿唇,努力绽开一个安抚他的笑容走过去,少年牵起她的手,将银镯在她手上比了比,“这个镯子你能带吗?”
“我看看。”九九拿着他的银镯在手上试了试,她骨头软,银镯一下就穿过她的手窜到手腕处了,“可以,带上了。”
她的晃了晃手中的银镯,给兰仲文看。
兰仲文看了那个银镯许久,见她要脱下来,才伸手拦住她,“不用拿下来了,九九,这个银镯送你了,我是男孩子,带不上。”
“啊?我怎么可以要这个,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遗物啊。”九九不要,快速取下,被兰仲文按住手。
他的声音闷闷地,靠在她肚子上,“没事的,九九,手镯我也用不上,就给媳妇带着吧。”
这时候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是怕她担心他吗?
这个体贴的少年啊,九九心中一软,从高处往下俯视着他,他的瞳孔颜色很深,像一个无底深渊,九九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庞,柔声道:“你终于肯说话了,今天一整天都沉着脸,吓死了我了。”
“没有呢,只是那些事情的信息量太大,我需要时间消化,想开了就没什么了,九九,你刚才哪去了?”他的声音轻轻的,恍如呢喃。
九九知道他的心情还没恢复过来,想逗他开心,于是故作轻松的打哈哈,“没有啊,我一直在外面等你,蚊子好多,咬死我啦。”
兰仲文忍俊不禁,目光向下,看着她正在挠的小腿,掀起她的白色长裙,果然,小腿处都是大叮包,一个个,红红鼓鼓的。
他眉头一皱,点了她的鼻头一下,“傻九九,外面是院子,你怎么可以坐在那等?蚊虫那么多,不叮你才怪呢。”
这个时刻,他还有心思关心自己?九九心里感动,紧紧抱着他。
“我怕你难过呀,所以在屋外等你,你要是一有事,我就可以冲进来找你了。”
“我能有什么事啊?我还有个媳妇要照顾,难道能还抛下你这个迷糊蛋自杀不成?”九九,就是他于世中,最后一点温暖了吧,因为她,再痛再苦的事,他都可以挺过去,因为他的九九还没长大,他还要带着九九徜徉在大千世界中,她才是他最放心不下的心病。
他的前18岁,都活在父母的苛刻和抛弃下,过得压抑仇恨,往后,他要为了自己而活,他要跟九九结婚,创建属于他们的家庭,继而延续小生命,让悲欢离合结束在他们的世界里,换来天伦之乐。
九九微窘,咬唇道:“我不是怕你自杀啊,我是怕你哭,那样我就可以进来安慰你了,可以把肩膀借给你,让你依靠。”
兰仲文眉眼温柔,“虽然我没有你想的那么脆弱,但是你想做的事,还真让我感动了。”
九九莞尔,“嗯,不难过就好了,我们都要好好的。”
他现在不恨母亲了,也不恨外公当初那样对他,毕竟他的女儿被人这么对待,若换了他,估计他会比外公还绝情。
今天下午,外公的一番话已洗去了他心中的怨念,相比之下,外公比他更可怜,外公可能有二十几年没见过自己的女儿了吧,虽然有电话联系,却一直见不到,想必是很想念的吧,他一定在等着见到自己女儿的那一天,岂料二十几年后,他只接过回了她毫无生气的遗体。
兰仲文的心底深处,似乎可以看到一个画面,外公一个花甲老人从台湾千里迢迢赶去云南山区接回母亲的遗体,那一刻,他一定是紧紧抱着母亲,眼含泪花,哽咽得不成声,“雅雅,爸爸带你回家。”
想到这,他的瞳孔变得很深很深,声音哽咽,“九九,我不恨她了,我原谅了她。”
这一刻,好像有人在九九心底深处哭泣,那么悲伤,连带着她的心也痛了起来。
这一刻,这个少年这样脆弱,九九把他紧紧抱在怀中,语气温柔得天地同色,“嗯,兰花儿,我们都不要难过了,开心点,我会永远陪着你。”
除了这句话,九九说不出任何其他安慰他的话,这个时刻,说什么都是苍白的,他是需要温暖,不需要什么安慰。
兰仲文蜷在自己怀里,就像一只受伤的小兽,贪恋着她的温暖。
九九心疼他,摸着他柔软的头发向他传递温暖的力量。
两人就这样相拥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九九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兰仲文从她臂弯间抬起头,眉目深深,却温柔,“你肚子饿了吗?”
九九点头,面色微红,这个时候居然犯饿,真是打死自己的心都有了。
“几点了?”兰仲文望了眼窗外的夜色,拿出自己的怀表打开,“都五点五十分了,走,去吃饭。”
他从床上翻身而起,已没了先前的颓然,牵着九九的手去主宅,九九的手在他掌心里,温了她的身,暖了她的心。
这样就好了,死者已矣,生者当如斯。
兰仲文牵着九九走进住宅的时候,叶老爷子正坐在沙发上,还是下午见到他的那个模样,双手握在拐杖上,闭着眼睛。
但他的脸色明显苍白,显然还没从痛失爱女的阴影中走出来。
厨房里正在做饭,炊烟袅袅。
兰仲文拉着九九信步过去,弯腰,轻轻在老爷子耳边唤了一声,“外公。”
叶老爷子突然睁眼,听见这声外公,他混沌的眼珠微微湿润,拍着兰仲文的手,温声道:“乖。”
兰仲文心疼这个坚强老人,又把九九叫到叶老爷子跟前,对他说,“外公,这是你孙媳妇,我们年底要订婚了。”
九九走上去,小心翼翼道:“外公。”
叶老爷子的视线落在九九手腕上,那是雅雅的手镯,他眼含泪花,欣慰点头,“好好好,都乖。”
叶老爷子笑了,于是九九和兰仲文也笑了,他问了他们一些问题,成绩啦,家人啦,在哪里上学啦,住在哪里啦,兰仲文一一回答,谦逊有礼。
老爷子听完,十分赞赏,“好好好,雅雅有子如此,也算不枉此生一行,不愧是我的叶凌的孙子,有我当年的风范。”
九九被逗乐了,和兰仲文坐在一起,听老爷子年轻时南征北战的故事,面露敬佩。
末了,老爷子看着他们双手交握,不禁感慨,“年轻就是好啊,仲文,你有打算毕业后过来台湾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过吗?”
兰仲文摇头,初见面时的尴尬已经消散了,听完叶老爷子年轻时的事迹,兰仲文打从心底里佩服他,同时也充满了满腔热血,他笑着说,“我已经决定,将来会到香港发展了。”
“你不考虑来外公这边吗?我就你一个外孙,将来什么都可以留给你。”
“不用了外公,我要靠我自己,想做什么,我已经想好了,我想凭自己的实力去证明自己。”
叶老爷子思忖片刻,点头,“那好吧,如果你需要外公,就给外公打个电话,我会无条件支持你的。”
“好。”
九九坐在他身边,抬起头看他,他将来会来香港,来陪着她,可以说,他为自己付出太多了,无论做什么事情,他总是最早考虑她,然后才考虑自己。
九九心中温暖,千思万绪,化作在眼中。
她凝神看着他,爱意仿佛要汹涌而出,他给自己的感动,已不足以用词语形容,九九想,她要最虔诚的爱来报答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晚饭时分,三人和乐融融,已死去的人是不可能复生的,人总要活下去,放下悲伤,努力生活。
老爷子的雅雅去世了,却为他换回一个孙子一个孙媳妇,相信雅雅在天之灵,也会欣慰的。
孙子这般优秀,孙媳妇又这般清灵可爱,他还有什么可强求呢?都已经是一只脚伸进棺材里的人了,想在多雅雅也是回不来了,还是保持心态,过好每一天吧。
吃完饭,老爷子的咳嗽病犯了,便在佣人的搀扶下对兰仲文说,“仲文,外公身体不太舒服,就先去吃药了,你们晚上可以在院子里散散步,但是要早点休息,明早是雅雅的葬礼,你们要准时来参加。”
兰仲文和九九同时点头,目送老态龙钟的老爷子离开。
“九九,你想去海边吗?”
“现在去?”
兰仲文点头,“嗯,明天参加完葬礼就要回去了。”
“那就现在去吧。”
------题外话------
这章写得序序都哭了,叶老啊,好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