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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邵锦绫,乃京城一个小户人家的女儿,六岁的时候爹娘要出门做生意,把我寄养在了姨娘家,却没成想这一别就是永远。
姨娘家很富有,偌大的宅子里天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据说是因为姨娘嫁的相公有个妹妹,在王爷府里做妾,很是受宠爱。
下人们称我为表小姐。我很开心,原来我终也是个小姐了。
可下人们经常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姨娘在的时候,她们恭恭敬敬地叫我表小姐,姨娘不在的时候,她们讽刺我是乡野家出来的孩子。
这个时候会站出来护我的人,是我的表姐,张锦绣。尽管我们姐妹二人姓氏不同,但是我们的名字很像,锦绣,锦绫,一听就是姐妹俩,这让我很开心。
锦绣和我不同,她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她每日都会穿着洁白的纱裙,在看书、写字,兴致上来的时候,还会对花吟诗。而且她长得很美,纤尘不染的样子,人又温婉沉静,与我佻脱的性子恰好相反,便如一朵圣洁不可轻浮的莲花。姨夫总说她这种容貌和品性,将来找王爷说和说和,能嫁给王孙公子也犹未可知。
说起来那位王爷是真的很疼锦绣的姑姑,甚至为了她将她的爹娘安葬在了都城的西佛寺。姨丈却说这样做有违祖制,超越了张家的身份。可是眼看许王就是准太子,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谁又会去挑他的不是呢?
我在张家住了两年,日子过得轻松又惬意,可惜幸福的时光总是逝去的很快。醇化三年的秋天,许王赵元僖死于非命,官府说下毒之人竟然是锦绣的姑姑!这不啻为一声晴天霹雳,圣上大怒,将张氏缢死,挖了其父母的坟墓,鞭尸以泄恨。没过多久一道圣旨就传到了张家,处其三族内亲属全部流放边疆苦寒之地,十四岁以下女子没入妓籍,永世不得脱去贱籍。
我的爹娘当时还没有从南方回来,若是老天开眼我真希望他们能逃过此劫,以后永远在南方漂泊也好过流放边疆。更好过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亲生女儿落入风尘,就好比我的表姐和姨丈姨娘,他们分离的场面,真的是见者落泪闻者伤心。我姨娘终于还是经受不住分别之苦,或者害怕流放到边远之地痛不欲生,干脆地一头撞上旁边押送士兵的尖刀,从此尘归尘,土归土。
锦绣在那一天似乎是要流尽了她一生的眼泪,可她也清楚那天只是一切苦痛的开始。可我再没能见证她的不幸,分担她的哀伤,我们被卖往不同的青楼,从此天各一方,彼年我八岁,她九岁。
我十四岁在万花春满楼挂牌,当时的鸨母还不是春十四娘。当鸨母问我花名时,我毫不犹豫就报上了芙蓉这个名字,因为芙蓉这两个字,代表了我心中那朵最纯洁的莲花,我爱的锦绣,也同时意味着我年少的纯贞,和最珍贵的快乐时光。
咸平六年的时候,春十四娘的到来,使万花春满楼变得生气勃勃,此地因她的着手整顿而宾客盈门,尽管她当时还不到三十岁。她带过来的“曲艺三绝”,春华、迎春和春晓当时还都只是十六岁的少女,样貌又都是上佳的,一流的歌舞加上精心的编曲,很快她们的名声便响遍杭州城,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艺妓。
可最让我对春十四娘感恩戴德的,是她同时带来了一个美貌又清冷的女子,正是长大后的锦绣,她那时已经叫昙韵儿。再见时,已身在勾栏中,我十九岁,她二十岁,可我仍旧感激上天,能让我们重新相逢。
春十四娘说,她之所以买下昙韵儿,是感动于她的倔强。她身上无数细小的伤口,是被之前的鸨母用针刺所致,可她依然不愿穿着暴露的衣服,在那些男人的面前大跳艳舞。春十四娘把她带到万花春满楼之后,特别准许她可以穿着正常薄厚的白色衣裙,也可以读书写字,只不过客还是要接的。
我不得不佩服春十四娘的手段,就因为昙韵儿的与众不同,和那股子书卷气息,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点她的花名,万花春满楼因此进项更多,规模也逐步扩大。可我多次看见她被灌的烂醉如泥,抱着桶呕到心都要跟着吐了出来的狼狈样子。她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还有鞭痕和被蜡油烫伤的水泡。大抵在龌龊的男人心里,越是纯洁的东西越能激发他们的兽欲,让他们忍不住想玷污和施虐。
每当我试图去关怀受伤的昙韵儿时,她总是不肯跟我讲一句话,冷傲孤僻之色比对待旁人更甚,就如同根本不认识锦绫这个表妹一般。我知她是故意装成这样,因为她心里最不希望看见她此时狼狈样子的人,就是我。只因我曾经见证过真正纯洁高贵的她,而不是这个只用冷傲的外表伪装清高,却不得不一次次出卖尊严又出卖身体的昙韵儿。
可那又怎样呢?我的境况并不比她高雅,又何以会看不起她。这些都不是她的过错,那些意图染指圣洁白莲的臭男人简直罪无可恕。自负诗书,满腹才华如她,实在是不该被这些臭男人玷污。于是我开始修习房中秘术,荒淫无耻地与所有男人**,甚至愿意自降身价,努力把她的客人都抢了过来。最终我如愿以偿成为了花魁,而她门前清冷,鲜少问津。只要能保护她,让她得以在空闲时读上一会儿书,一天接二十个客人我也甘之如饴。
万花春满楼的众人皆发现她对我神色格外冷淡,而我则多次抢她的客人,是以误会我们势如水火,关系并不融洽。可她们皆不知,我们二人心系彼此,我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能见到的亲人,而她则是我最爱的人。她为我做的每一件衣服,我都有好好穿着,尤其是那件她亲手绣制的藕色鸳鸯肚兜,我每每贴身穿着的时候,都好似能闻到她身上的气息,日子过得便不那么难熬了。
年方十五岁的杏琳跳窗逃跑被抓回来之后,正是她向春十四娘求的情,这才饶过了杏琳。一向冷漠的她,在青楼里除了我对谁都漠不关心,难得为了救杏琳而开口劝阻。我猜她可能是从倔强的杏琳身上,看见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景德二年的时候,中书舍人付昕回乡省亲,来万花春满楼逛窑子。除了我和昙韵儿,还要邀‘曲艺三绝’来欣赏歌舞。恰巧‘曲艺三绝’那日已有邀约,于是付昕便定下了他三日后再来。他走后,昙韵儿咬牙切齿地说出,正是他当年为了官运亨通,向先皇诬告张氏下毒害死恭孝太子的。我们便合计,要不计一切代价,杀了付昕,为张氏满门报仇雪恨。
于是我们找到‘曲艺三绝’,跪下以泪相求,向她们全盘托出我们的打算,顾虑不上她们是否会出卖我们。春晓素来与我交好,她当场便同意了。迎春说道:“那日我跳舞时被客人调戏,一怒之下用茶杯砸了人,是你替我挡过去的,我迎春一向是有恩必报,此事我愿助你一臂之力。”春华向来都是个乖巧听话的,我本想就让她那日称病,不掺和我们这个事儿便罢,谁知她竟道,“自古风尘出侠女,我不帮你们,便枉结交这一场。”加上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杏琳,我们六个人便在三日后的晚上,策划了一起谋杀。
初步拟定计划之后,我和昙韵儿为了谁留在房间里等待官府问询而争论不休。我们都知道留在房间里的人,会被当成最大的嫌疑犯,经受官府的拷打,甚至有顶罪的可能。我见说服不了她,便与她打了个生死之赌,谁能让付昕指名留下来过夜,谁便留在房间里。昙韵儿同意了,当晚我们分别施出浑身解数勾引付昕,到底是我技高一筹,赢得了他的青睐。
我呷了一口酒,喂在他的嘴里,见他食髓知味,便过去,悄声细语道:“我要杀了你。”说罢咯咯而笑,付昕只当我是在调笑,并没当回事,直到他发觉自己全身麻痹,动弹不得。因为酒里已经被我下了迷情的药,他可以听见,并且看见我说话,可他不能动,也无法叫喊出声。
为了不引起门外侍卫的注意,春华的歌声和春晓的琵琶声一直都没有停,只不过她们二人闭紧了双眼,免得受了我们的干扰。我和昙韵儿将付昕搬上床安置好,我跨坐在他的身体上,笑着问他,“付大人,还记得京城的张氏吗?那个和恭孝皇太子有关系的张氏。”他瞪大了双眼看着我,俨如看着鬼魂。“本来是想直接雇佣杀手了结你的性命,可我们姐妹二人不甘心,想亲自动手以慰藉我们的家人。这个迷药让你不能动,但你可以亲眼看见,我是如何割开你的喉咙,再看看你自己的血到底是不是黑的。”迎春将她之前打碎的瓷片递给我,是春晓用琵琶带进来的。我伸手摸向付昕的裤裆,他祈求的双眼里甚至有泪水涌上。“付大人之前还想用这个玩意儿上我们姐妹,可惜过了今晚,它就要跟你一起去了,爽是不爽?”我不给他涕泪齐流的机会,拿着瓷片,缓慢又有力地割开了他的咽喉,他的血溅的很高,温热的触觉让我手里的瓷片有了温度,也让我的血液沸腾了起来。大仇得报的瞬间,我满脸兴奋地看向昙韵儿,而她却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甚至眼神中有些恐惧地看着我,仿佛我才是那个吃人的鬼怪。但她很快就恢复了淡定,指出我的红纱衣染上了血,甚至衣服的一角被付昕紧紧地拽住了。我掰不开他的手,只好将衣服扯开,红色的布片便被他牢牢地握住。
昙韵儿提出跟我互换服装,免得被官府发现我的衣服上染了血。等她穿上我的衣服略显肥大时,我才意识到她的衣服我穿并不合身,有可能反倒会被怀疑,便干脆不穿了,反正这里是青楼,赤身**的事儿很正常。迎春提出只有我不穿衣服会显得很奇怪,于是她跟我合力将付昕的衣服脱了下来。他肮脏的血彼时还没有停住流淌,正好又染红了他的胸膛,便好似他开始就没穿衣服般。
负责撬窗户的杏琳此时也打开了窗户,迎春便将衣服在铜盆里点燃了,不到片刻便烧的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痕迹。
见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春华和春晓便停下来,说着向大人告辞的体面话。作为凶器的瓷片被春晓又带了出去,她那把琵琶是红木的,暗红色的血若是不小心蹭上去的话也根本不起眼。除了我所有人都离开了,出门的时候我看见杏琳的手似乎在流血,也许是在撬窗户的时候被刮伤了。
把杏琳的刀抹上付昕的血后,我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得意地想此案一定无人能破。我和昙韵儿不和的假象,染了血但不是凶器的刀,六个人互相作证无辜的证词,这都使得一切天衣无缝。我天生就是个演戏高手,一会儿喊来人之后便假装害怕受冤枉就好,甚至打定主意从窗户跳出去,这样显得更有冤情,反正二楼不高,又不会死。
我的骗术甚至高到,连自己都骗,我骗自己讨厌昙韵儿,骗自己没有杀过人,骗自己真的有冤情可昭雪。
其实能说我没冤情吗?一家上百口的人被流放,过着朝不保夕的艰苦生活,全都是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更多的是怨恨,我和锦绣从大小姐变成人人唾弃的妓女,一条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何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
当我第一次见到林花开时,就觉得如果锦绣没有流落风尘,就应该是她这个样子,沉静又不失温暖,和现在的冷傲孤僻截然不同。是付昕毁了锦绣,也毁了锦绫,不杀他我该杀谁?
最终没想到,林花开居然真的揭开了事情的真相。我们到底是难逃刑罚,一想到昙韵儿要去牢狱之中度过她的青春,我便心如刀割,更悲痛的是连累了春华她们也一起被治罪。从那时起我开始痛恨林花开,她有着锦绣本该有的美好,却毫不犹豫地将锦绣推入了更大的深渊。
私心爱慕的莫钰良,毫不留情面地将我推倒在地,甚至让我胳膊脱臼,我咬牙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强忍着不哭出来,心里默默记下,这一切又都是因为林花开。
昙韵儿在第二天就上吊了,当我看见她垂挂在三尺白绫上时,我知她终是可以安息了,回到她最纯净的那片净土。而我在这世上再无亲人,也无爱人,终是要形单影只地去见阎王,只带着无尽的恨意。初见她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谁会想到最终我们会岑商永隔,此时我二十一岁,而她将永远停留在二十二岁。
狱中路过见到杏琳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何整个右手臂都肿了起来,正躺在地上哀声而泣,春华、迎春和春晓正在照顾安慰她。我住在死牢里,与她们相隔甚远,暗暗祈祷杏琳能否顺利活下去,可我知道很难,因为官府根本不会找大夫来给她看病。
夜半的时候,我在朦胧间看见一个黑衣人站在牢房的外面,长身玉立,似乎盯着我看了很久。我没有理他,继续倒头而睡,他嗤的一声笑了,说道:“有意思,你可是姓邵?叫邵锦绫?”
我听见名字后便激灵地坐起,朝着他点点头。他继续说道:“我来迟了一步,没能救得张锦绣,现在只能将你救走,你可愿意随我走,从此加入‘噬血盟?’”
我并不想知道‘噬血盟’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眼前的黑衣人能带我走,便点头答应了。
“那好,服下此丹药,你从此便是死人了。明日你再醒来,就只是噬血盟里的影子,该有个新名字才好。”
“血红绫。”用血染红的白绫,应该会很美,最起码比锦绣吊着的白绫要美。
他点头算是认可,便如鬼魅般悄无声息地离去了。
我过去是邵锦绫,曾经是芙蓉,现在是血红绫,噬血盟里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