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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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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姐已经显现书纹,若是不去那里读书是否也说的过去?”侍药笑着说。

    “那小姐要去哪,不是太太早就决定好的?”红袖反问。

    “是早就决定好了,不过现在不是还没去吗。”侍药促狭道。

    红袖这时也反应过来了,“真真是当局者迷,小姐本就不耐烦学那劳什子针织女红,琴棋书画也并不热衷,反倒是对那武学很早就感兴趣。”

    “而我们府里本就是以兵事起家,三少爷如今就在华山派武院读书,我们的老爷也曾是那里的学生。”侍药补充道。

    “若是小姐非闹着去那武院上学也并不是不可能,说不定还会被老公爵赞一声颇有乃祖之风。”红袖俏皮道,“回头就去告诉小姐,一般武院里面虽也分男女两院,却不像书院一样,被分在两个地方。若是想见识一下各种风情不同的帅哥还是有很多机会的。”

    “那样,芳华苑的春天应该会很快过去。比起有可能见到的真人,抱着画发痴这种事简直弱爆了,真是一点看不出会是咱们小姐干出的事。”侍药面无表情的总结。

    “所以到目前为止,才没有一个人发现咱们小姐的异常。”红袖吐槽。

    话说那日红袖回去,将与侍药一起想的主意说与小姐听后,小姐之前各种奇怪的行为神奇般的不药而愈。之后便一直在找一个合适的借口,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好将此事与太太提起。

    直到最近京城里发生了一出闹剧。多半月前,有人看见惨被劫杀的御使千金突然现身燕京城,回家仅待了几个时辰,便留下一封书信说明被劫原委,并言说今后若留在京城,必会累及父母遭人诟病,女儿不孝,不能尽孝膝下云云,便再次在京城消失不见。

    此消息一经传出,宫里、民间引来无数猜测,更为扯淡的是京城梨园里甚至排了一出新戏,把这御使家的家事经过一番脑补改编后,居然迅速蹿红整个京城,成为一部具有现实与教育意义的红剧,剧名为《姻缘仇》。

    传闻御使千金曾经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其父曾是御使大人的同窗好友,是歃血结拜的异姓兄弟。早年间御使还不是御使的时候,曾与好友把酒言欢,酒桌上便把自己与好友结成了儿女亲家,那时候御使还没有夫人,好友也还未结婚,踌躇满志的两人还是纯纯的兄弟关系。

    万恶的科举制度生生的将这对好兄弟分出了等级,一个金科题名,入了朝堂,一个只能黯然回乡,等待下次科举。怎奈御使好友命运多舛,接连几年,是死爹又死妈,科举考试便在一次次的守孝中无奈错过。御使好友最终息了那考试的心事,便将全部希望都放在儿子身上。

    御使好友见儿子一天天长大出息,便终于想到他曾经还与兄弟为儿子缔结过一段姻缘,当时还有信物交换作为佐证。

    好友虽在朝为官,朝堂上虽也有官家之女必得参加选秀之说,但只要肯花些银子走走关系,一般官员的女儿必是能落选的,好友又是个正直清廉的性子,必不会做出拿女儿换仕途的行径。于是天真的男人便领着儿子,带着信物,上京寻友要求兑换当初诺言。

    此时的御使大人,经过了朝堂的洗礼,政治的熏陶,早已不再是当年的那个胸怀天下的至诚兄弟。御使大人想要翻脸不认,自己女儿可是被钦天监批过命的,将来必是做皇妃的命,怎可与那乡野小子结为夫妻。

    御使大人恐被纠缠,有怕留下把柄,便大打感情牌,诉说自己的苦衷,以及所谓的批命之说,皇上对此事的看重,他自己也是无可奈何云云,连哄带骗的稳住了那父子两。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暂住在御使家的两父子,儿子不知怎地就和御使小姐玩到了一起。虽因当时年幼也无人在意,那却父亲对此事上了心。

    便直接对兄弟言说,今日之事虽情有可原,但不代表当年之事便可这样轻轻揭过,只希望兄弟能够看在当年情谊的份上,拉自己儿子一把,推荐其进燕京书院读书,并在此期间对他的儿子多加照拂。

    御使大人一听,看在此事自己心中有愧的份上便应承下来,将友人的儿子留在了家中,因要留下进学,也便从小住变成了常住,御使小姐与乡下小子私情的种子也在有意无意的推波助澜下悄悄萌芽。

    安排儿子的一切,那男人也就安然地回乡了,不想未等到儿子科举,几年之后便也一命呜呼而去,留下的稚子也只好一直寄居与御使府中。

    而御使千金外出礼佛遭遇匪徒之事便是当年的乡下小子冲冠为红颜,与外人勾结,为得美娇娘儿而一手策划的惨剧。怎知私奔路上,御使千金恨爱郎心狠无情,杀死了自小就跟随自己的仆从,便觉此人郎心似铁恐非良人,两人便因此生了嫌隙。

    再加上一路的风餐露宿,御使千金自小娇弱,哪受得如此苦楚,可怜弱质千金就这样病在途中。后又追兵,前途茫茫之际,心中良人终于弃她独自而去,临走之际还好心将这一切说明。

    原来一切都只是虚情假意,男人也只当她是那进阶的踏脚石。原本想着金榜题名后娶她为妻好为仕途铺路,奈何天不遂人愿,男人一直不得显现书纹,眼看科举无望,这时正好有人找上男人,一起策划了这起劫匪案。

    只要断了御使千金的青云之路,男人即可得一大笔财富,又可抱得美人在怀,到时是逃到他乡隐姓埋名,还是过得三五年后再回来,那勾结之人也没加约束,都随自己的意愿,因为男人压根就不知与其合作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怎奈追兵太猛,官道上到处是御使千金的画像,那男人终于不敢带她上路,便将其丢至路边,对其虐身虐心后,量她也不敢向世人说明此中真像,便也没再多加为难,独自携款潜逃而去。

    眼看玉质千金便要香消与无人荒野,幸遇到几位女侠相救,才保得性命,进京好与父母相见。现如今,只有悔不当初可以形容御使千金此刻的心情,现在自己已经不融于世俗,不可能留在京城让父母饱受诟病,便决定跟着救命的女侠,加入女侠所在的门派,以后也好有个容身之所。

    听小姐讲述完那戏文内容,瞠目结舌都不足以形容红袖此刻的心情。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粉红的桃色桥段显然比干巴巴的官方说法更具有吸引力,攀龙附贵的御使大人又一次因为自己的女儿在京城富贵圈里大大的火了一把。

    芳茵也是唏嘘感叹良久,又将那戏文内容重温了几把,找出了里面能用的段子,最后表示了自己对那倒霉御使千金的万分同情之后,便领着红袖等一干丫鬟去了太太院里。

    芳茵殷勤的给太太道安问好,得了允许才坐在下首的位子,见母亲心情正正好,便与母亲闲聊起来。

    红袖先起了个话头,“母亲,可曾听闻京里有出一部新戏?名字似乎叫做《姻缘仇》的。”

    顾氏脸上淡淡笑道,“连女儿这种深闺千金也听闻了,看来京里定是传的满城风雨了。”

    “母亲,您看这戏里说的有几分真假,那御使千金当真是自愿跟着走的吗”芳茵求证问,“我也是今天从芳华苑外出的仆妇嘴里刚刚听说的。”

    “此事无论真假,那御使小姐曾回来过却一定是真的。”顾氏笃定道,“且无论怎么样,那小姐不能在这京城立足也是一定的。”

    “母亲,若这都是真的,那御使小姐的眼光定是极差的,将一头白眼狼视作心上人这许多年,真真是蠢透了。”

    “也许不是那小姐蠢,而是男人太聪明罢了,能够隐藏本性多年不漏一丝痕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许那男人也是有情的,只不过,当这情碍着他的时候,便会被好不留情的舍去。”顾氏颇为感概道。

    “那男人有情?母亲,不是在说笑吧。如此无情无义抛弃爱人,自私自利之人,又哪有半点情字可言?”

    顾氏只笑骂女儿道,“就是养条狗,恁多年下来,也是会有感情的,又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呢?”

    “母亲。”芳茵拉长了音调,攥着顾氏的手撒娇道,“你看,我现觉得燕京城一点都不安全,我都好多天晚上睡不着觉了,你看我脸上的黑眼圈了。”说着还将脸转给母亲看,那其实只是侍药涂的药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