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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不是过客,而是归人(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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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风确实早就帮他们一家人找好了房子。

    不过由于他突然和小辣椒闹翻脸了,所以新房子的各种装修以及防盗措施都没做好,搞得兴冲冲来搬家的陆霆朗,很是不爽。

    幸好新家离胡风目前住的地方并不远,他可以叫胡风家的佣人送点必需品过来。

    而且他及时叫了家政公司的人过来,一家人收拾了一中午,才将整个大房子布置的像个家了。

    两百多平的大户型公寓,虽然没有以前陆家的半山别墅豪华,但也够他们现在的舒适生活了。

    本来打算带着小家伙们去永城特色餐厅吃饭庆祝一下的,谁知道小胖子拽着他们夫妻的裤脚,喊着说:“陆叔叔你带小南他们去我家好啦!我家的厨子每个月都换,这个月是粤菜的大厨,做的凤凰奶糊可好吃了!小南喜欢吃甜的,肯定想吃对不对?”

    一想到应该还在家呼呼大睡的胡风,陆霆朗顿时没了心情。

    他拉着钟意,在她耳边小声商量道:“要不你先带着孩子简单解决一下温饱?我先去看看大风那边到底什么情况,晚上回来再庆祝好不好?”

    钟意知道胡风那边有大事要处理,便没计较这些,叮嘱他道:“好好劝劝他,我尽量瞒着胡乱,先不让他回家!还有,你答应过小北……”

    陆霆朗低头看了一眼在地上玩卡车的儿子,道:“放心吧,晚上我就叫人把钢琴送过来!”

    钟意其实并不担心陆霆朗会食言,只是小北最近越来越沉默寡言,让她不禁有些担心儿子和他的关系会越来越冷淡。

    将钢琴送来,也许是一个缓和父子关系的好契机,她希望陆霆朗能好好把握。

    陆霆朗也明白钟意的这番苦心,所以见到沈洲的时候,他第一句话就是:“帮我联系一位永城有名的钢琴教师,让他去挑一家好钢琴送到我家去。”

    看着沈洲一脸惊异的样子,他才干咳了一声,解释道:“我儿子被程一诺那小子带的想弹钢琴,我刚带着他们母子搬回来永城,所以着急把这事办了!”

    沈洲点了点头,示意他先上车,然后才道:“不是什么大事,一会儿我会吩咐我秘书去办的!胡风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陆霆朗揉了揉眉心,道:“他昨晚都跟你胡咧咧什么了?”

    沈洲道:“说的内容,比起跟你说的应该只多不少。”

    “离婚原因呢?他是怎么说的?”

    沈洲看到了红灯,便索性转了右边,道:“说他头上绿油油的,所以想换老婆。”

    陆霆朗怒了:“他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小辣椒怎么可能做对不起他的事?”

    沈洲笑了笑,道:“这种事在咱们的圈子里太常见了,没什么不可能的!而且苏婧这女人不是善茬,生了孩子也整天不着家,谁知道她每天在外面和谁鬼混!”

    陆霆朗冷笑道:“别人这么说苏婧也就算了,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她?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年大风追求苏婧的时候,你也喜欢过她吧?可是苏婧没搭理你,所以你现在就这么抹黑她?”

    沈洲对他摇了摇食指,道:“我还在开车,不想咱俩都出事的话,最好少说点这种容易让我激动的话!我当年追过的女人太多了,早就忘了有苏婧这么一号了!我刚才说的都是事实,圈子里怎么传苏婧这女人的,我比你清楚!”

    的确,他这几年一直待在猎鹰战队,全球四处跑,离沈洲和胡风所处的圈子确实越来越远了。

    他虽然和他们两个一起长大,但是从初中以后他就去了军校接受训练,再加上爷爷管教的也严格,所以其实严格来说,他从来就没进入过他们的圈子。

    所以胡风和沈洲都是桃花债一身的人,而他遇到钟意之前,说话最多的女人就是林清黎和……陈阿姨!

    转念一想,还真是为当年的钟意感到不值。要是他先遇到钟意的话,肯定不会让她傻乎乎去喜欢沈洲这种人好几年的!

    陆霆朗恨恨地想着,沈洲已经踩了刹车,稳稳地将车停在自己家门口了。

    他下了车,不禁问道:“你昨晚还真把大风弄来你家了?”

    沈洲锁了车,道:“我并不知道他儿子跟你们在一起的,当时考虑到胡风已经神志不清了,我怕他遇到小孩子会说点过分的话,所以就带来我家了!进来吧,管家说他刚醒来没多久!”

    沈洲家跟五年前没多大变化,依旧装饰的富丽堂皇,然而却是比五年前更加安静了。

    沈德已经去世了,陆霆朗一进门就看到沈洲对着客厅东边的遗像鞠了一躬。

    他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对着沈德鞠了躬,道:“沈爷爷,抱歉了,很久不来看您了!”

    沈洲笑道:“爷爷走的时候很满足,那时候我新办的公司刚上市,沈氏所有的股票都涨得厉害!”

    陆霆朗鄙视道:“我觉得沈爷爷就算走的时候很满足,也不光是因为你事业有成吧?沈爷爷是很注重家产没错,但他一直很在意你大哥和你,你那时候肯定找了个女人来冒充你老婆了吧?”

    即使这两个男人曾经闹翻过,曾经仇视过,曾经对立过,但是此时沈洲不得不感叹——陆霆朗果然比周围的酒肉朋友了解他!

    的确,当初他和叶思琪离婚,是瞒着沈德的。因为沈德很满意这门婚事。当初沈德走的时候,他花了三百万才请来叶思琪帮他演一场戏。

    十分钟,三百万,他当时签完支票,还冷笑说,她可以跟国际一流影星相媲美了。

    陆霆朗四下看了看,却没发现胡风的影子,便问道:“胡风呢?还在楼上?哪个房间?”

    他话音刚落,楼梯处就传来一道软萌的女声:“小叔叔,你回来啦!”

    陆霆朗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个背着花书包的小女孩走过来了。女孩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梳着高高的马尾,桃花眼细长悠然,和沈洲有些相像。沈洲笑着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米粒,刚放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