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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翦自然不会忘记,在华阴的时候,秦王曾派李敢行刺过孙传庭,险些将他刺死,可时间没过多久,他自己竟然被孙传庭的女儿救了性命,可说是造化弄人。
再向下问,更吃惊了,孙梦蝶这次是从山西老家赶去安塞,投奔父亲孙传庭,因为孙传庭在安塞训练新军,用以平灭流贼。
王翦心里拿不定主意了,如果不和孙梦蝶走,秦王这么重的伤,自己一个人肯定照顾不了,万一再遇上危险,不是玩笑,可是跟着孙梦蝶走的话,就要见到孙传庭,虽然孙传庭没见过秦王与自己,但是此人心机深沉,足智多谋,一旦怀疑上秦王,那可真是自投罗网了。
更要命的是,秦王一直昏迷不醒,没法将此事告诉他,眼下只好等到秦王的伤好一点,再做计较。
一行人马慢慢地走着,孙梦蝶不愧是将门虎女,有些韬略,一路上派出手下家仆作为斥候,向前打探,以防遇到大股流贼。
幸好这一带经过官军扫荡,已经没有大股的流贼人马,只是些饥民,看到孙梦蝶等人拿刀提枪,龙精虎猛的,也不敢动手。因此一路行来,也算平安。
直走到洛川境内,进了洛川城,才找到药铺与大夫,为秦王治伤上药,幸好此时的天气已开始转凉,伤口没有腐烂,也算幸事。借着在药铺治伤的机会,王翦向秦王说起孙梦蝶的身世,秦王也有些担心,但眼下自己伤重,不能行走,也骑不得马,只得先依附在孙梦蝶身边,再图脱身之计,至于见到孙传庭,因为孙传庭不认识他们,只要准备得当,蒙混过关也不太难。
打定了主意,王翦安心照顾秦王。
一行人在洛川住了两天,补充了干粮食水,又带了些伤药,以备秦王路上用,然后继续向安塞行进,秦王的身子好得很快,一来他服了仙药,二来又是壮年体魄,因此伤口日渐痊愈起来,有时可以下车走几步,但仍是不敢骑马。
每当秦王下车行走的时候,孙梦蝶总要过来说几句话,陪着他谈笑一会儿,让他开开心,以忘记伤痛。如此看来,孙梦蝶很是细心。
可是王翦渐渐瞧出些端倪来,他发现,走在路上时,孙梦蝶总跟在秦王的马车边上,不时地向车里瞧。而每当和秦王说话时,她的眼神很不寻常。秦王不是个多话的人,但是帝王风范着实不同凡响,每句话说出来时,那股气势,那种感觉,总让人感觉到一股压力。
其实秦王已经极力地保持平和了,他尽量让自己的话听来像个读书的儒生。
孙梦蝶也感觉到了秦王的不寻常,可她没有多想,因为自己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别看孙传庭的官还不大,可那股顾盼生雄的姿态,睥睨天下的风采,傲视同僚的气势,令孙梦蝶深深敬服。她一直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眼前这位赵公子,在很多方面,与自己父亲竟然十分相像。
那个时候,还没有恋父情节这个词,孙梦蝶在这个人身上,看到了与父亲相仿佛的气质,因此,她被秦王深深地吸引了。
王翦当然看得出来,可是秦王好像对此并没有感觉。
那是因为,秦王这一辈子,都没有对女人产生过真正的爱慕之情,在他眼睛里,女人只是用来生产的工具。他对自己的母亲都没有多少尊敬之情,何况其他女人。
在秦王看来,世上的所有女人,都应该对他服服贴贴,唯命是丛。所有的女人都应该对他表示忠爱之心,而他自己,则完全凌架于她们之上。他感觉不到什么是爱,在秦王看来,这些女人只是在臣服于自己的权威而已。
这种想法,他绝不会改变,虽然已经过了一千八百年。
王翦开始有点奇怪了,秦王这样的男人,对女人十分不尊重,说话时总带着命令的口气,然而此时的他已经不是天下的王了,按理说,这种口气会遭到女人的厌恶,她们会讨厌秦王,不愿意与他说话,甚至远离他。
可是孙梦蝶却不同。
无论秦王说什么,她都不恼怒,还总是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真是怪事。
不光他奇怪,孙梦蝶手下的那些人,也是摸不着头脑。按着孙小姐平的的性子,如果有人敢这么讲话,她早急了,非拿鞭子抽那人不可,可这位儒生却不同,孙小姐好像特别听他的,二人谈话的时间越来越长,而且那位赵公子的话并不多,总是听到孙小姐唧唧喳喳地说个没完,这些家仆自打随了小姐,也没见她这么开心过。
所有人心里都雪亮,孙小姐是看上这位公子了。
这天晚上在野外宿营,王翦与秦王在一个帐篷里睡下,王翦等所有人都休息了,在秦王耳边说道:“大王,那姑娘喜欢你了。”秦王一愣:“真的么?”王翦道:“这可有点麻烦啊。”
秦王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她会更加接近我。”
王翦道:“我们还跟不跟她走啊,跟她走的话,过不了几天,就见到孙传庭了。”秦王想了想:“见就见吧,此时若走,更惹人怀疑。我想这位小姐对我产生爱慕之情,也是好事,至少她可以在孙传庭面前,替我们说好话。能否瞒过孙传庭,也许她还是个重要人物。”
王翦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心中有些不安。
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安塞,家仆早已事先进城,去报与孙传庭。孙梦蝶刚动身的时候,就已经快马送信到了安塞,因此孙传庭知道女儿要来,此时见了家仆,孙传庭十分高兴,派手下的偏将来接女儿。
等到进了城,孙梦蝶来到军营中见父亲。二人一见面,十分亲热。孙梦蝶带来了母亲的书信,和一大堆家乡特产,令孙传庭十分感动。
父女见面之后,孙梦蝶这才向父亲说起赵公子的事,她极力在父亲面前赞扬这位公子,要不是他舍身相救,自己就要死在饥民手下了。
孙传庭连连点头:“你做得对,虽然你救人家在先,可是赵公子能舍身救你,实在不易,他在哪里,伤好了么?我要见见他。”孙梦蝶道:“他伤还没好,我先把他安排住下了,父亲要见,我带你去吧。”
孙传庭一想也对,人家有伤在身,还是自己去看人家才对。于是就跟着女儿,来见秦王。
等来到秦王养伤的屋子,秦王起身与孙传庭相见。孙传庭见了秦王,有些动容,他觉得这个人不同寻常,说话行动之间,十分沉稳且有风度,当下就细细问起。秦王早已打好了腹稿,只说自己是咸阳的世家公子,祖上几代都是读书人,虽然没有做过官,但是恪守圣人之训,家风正统淳厚。
孙传庭听着,连连点头,一边的孙小姐却是喜上眉梢。
自从秦王舍身相救之后,孙梦蝶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孙家虽然世代书香,可是到了孙传庭这一代,有点弃文从武的苗头,孙梦蝶更是喜欢武事。在她生活中,除了自己久不见面的父亲有点文人气之外,在老家与她相处的人,都是武夫。
安塞也是边城,这里习武之风,远大于文人之气。
孙小姐的身边,就围了一群纠纠武夫,因此再厉害的武将,在她眼里也是平常,但是秦王这样的人,她就见得非常少了。
因此,感激变成了兴趣,兴趣变成了亲密,而对于女人来说,亲密,往往就意味着爱情。
孙小姐不可抑制地爱上了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