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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发现敌踪

作者:我是吃素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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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你有没有玩过女人呀!按说你现在的身份,早就应该有女人主动送上门了。要是没有的话,等回到中原以后我带你去开开眼界。你是不知道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呀!越是丰满的女人,越能激起你的兴趣。他们的馒头向山峰一样又大又圆,一捏一揉,馒头上面的那个紫葡萄立马就硬了,含在嘴里,哎呀呀!那叫个爽。”

    说这话的是,是斥候营的一个伙长,因为他**如命,三句话离不开女人,见了女人之后就像八爪章鱼一样黏在上面不愿意下来,所以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章鱼,至于他的本名恐怕连他自己都已经不知道了。他尤其喜欢女人的那对大馒头,所以大家有时也叫他章馒头,一路行军无聊,他便兴致勃勃地给大家讲自己从前的**历史。他旁边一个年纪大约十七八岁的,长的很是面嫩的一个年轻人叫做淳于封的,此时听着章鱼的话,弄了个大红脸,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再听下去了,便骂了他一句,“章鱼,你个混蛋,你不说女人是不是会死呀?”

    章鱼哈哈一笑,“男人聊天自然只能说女人,说别的咱又不懂,再说了大家都喜欢听呀!再说了,将军的年纪比你还小,他都没不好意思,你着什么急呀!你不会是还没开过荤吧!”

    “你个死章鱼,闭上你的臭嘴,小心老子撕烂你的嘴。”淳于封气急败坏的大骂道,虽然嘴上说的很凶,但是却没有付诸于行动,而且随着章鱼的话,淳于封脸再一次被红色占满了。

    章鱼并没有将淳于封的威胁放在心上,显然他已经很习惯了。他咂咂嘴,又津津有味说了起来,“我至少摸过超过五十个女人的大馒头,有碗状、有木瓜型的,还有西瓜那么大的,当然也有小扁豆,你们知道长安的百妙楼吗?就是长安最豪华的那家**,里面的花锦玉是我的相好,她的葡萄是粉红色的,我昨晚做梦都见到她了。”

    章鱼闭眼陶醉在回忆之中,旁边另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叫做的唐元恩的嘿嘿一笑,“花锦玉是你的想好,人家可是白妙楼的头牌,追逐她的王公贵戚多的能从长安东城排到西城去,人家会看上你。恐怕连你是谁她都不知道吧!至于你说人家的葡萄是粉红色的,这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胯下的那个兄弟昨天晚上是紫红色的,因为你昨晚搂着它睡觉来着?”

    众人轰然大笑,章鱼脸胀成猪肝色,恼羞成怒,举鞭便抽去,唐元恩早跑远了,章鱼指着他大骂:“你他娘的王八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你以前干的那些龌蹉事,要不要我替你给讲讲。”

    唐元恩懒洋洋道:“你尽管说,如果你不怕晚上老子扭断你脖子的话。”

    “将军,这个混蛋威胁我。你也不管管。”章鱼显然是害怕唐元恩的威胁,向林子轩求救。

    林子轩笑了笑:“这属于你们个人的私人恩怨,我管不着。再说了人家只是嘴上说说,不是还没有付诸行动的吗?”

    “哈哈。”听完林子轩的话后,众人大笑起来。

    他们这些人之所以这么放肆就是因为他们的头儿赵勇,过了河之后就让林子轩打发回去了。美其名曰通知宇文成都,在后面接应。林子轩平时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是一个很亲和的人,经常打打闹闹的,所以在赵勇走了之后,这帮人面对林子轩的时候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规矩。要是赵勇还在这儿的话,这帮人借他们几个胆子都不敢这么放肆。

    ………

    他们经过五天的艰苦跋涉,越过了阴山,走过茫茫大草原,终于到达于都斤山支脉。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林子轩已经多少知道一点唐元恩的底细,他原是两百人长。开皇十九年,朝廷要攻打突厥的时候当了逃兵,章鱼原先也是他手下是个百人长,但因在出发前奸辱民女而被军法处置,直接贬为小兵,因为不满军中的处罚也跟着唐元恩当了逃兵,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又重新混进军队。

    他们一路跋涉,此时已经深入草原七百余里,靠近于都斤山脉,开始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再向东走百余里,就到于都斤山旧镇。

    林子轩看了看天色,已经到中午,便对众人道:“找个地方吃午饭休息!”

    众人精神振奋,一起加速向前方一段山峦疾驰而去。

    ........

    顺着高耸起伏的山峦奔行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一条潺潺小溪前,这里是于都斤山一条支脉的末端,山峦下覆盖着莽莽森林,虽然此时只是夏天,但这里却仍然像身处于春天那样凉爽。雪山的雪化作河水流经这里,河水清清,喝上一口有些甜丝丝味道,小溪两侧长满了绿绿的小草,柳枝发芽,树木和草地都仿佛披上了一件淡绿色的新装,森林内鸟鸣兽走,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们刚到小溪边,一群黄羊便从森林内仓惶奔出,斥候们大喜,纷纷取弓搭箭,林子轩早已一箭射去,箭矢强劲,一箭便射倒了一头肥壮的黄羊,野外打猎,这是他的拿手本领。

    五十几名属下纷纷吆喝射箭,片刻便射倒了十几只黄羊,其余黄羊都惊恐万分地奔回森林,不见了踪影。

    意外的收获使他们喜出望外,章鱼扛过一只黄羊便在小溪边开膛破肚,淳于封却反应过来,眉头一皱道:“不准用火,怎么烤野味?”

    斥候有明确规定,探查敌情时不准轻易点火,冒出的黑烟会被人发现,但这却难不倒这些经验丰富的斥候,唐元恩看了看山脉,对众人笑道:“我去看看周围情况,马上回来!”

    林子轩虽然经常烤野味吃,但是那毕竟是在深山里,而不是在草原上,在草原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样烧烤才不会弄出烟来。所以他自然是不知道唐元恩的用意,可是他手下这帮经验老道的斥候们却知道,其中一个叫张锦缎笑着给解释他道:“唐大哥是去找山洞,山洞点火烧烤野味,黑烟就不容易外泄,也不会被发现。”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这家伙还挺聪明的吗?”

    他也翻身下马,拎着一只黄羊,在小溪边洗剥,众人一起动手,片刻便将十几只黄羊洗剥得干干净净。

    这时,身后传来唐元恩的声音,“将军,你过来一下!”

    林子轩见他表情有异,便丢下黄羊走了过去,“出了什么事?”

    “你跟我来,发现了一点情况。”

    唐元恩领着林子轩快步向森林深处走去,这片森林是沿着山脉生长,并不宽,只有不到三百步,但很长,延绵百里,就像山峦的一条绿色腰带,很快,他们走到山岩前,山体是石灰岩,长年受冰雪和雨水侵蚀,使山体出现一条条巨大的岩缝,有的深数百丈,其中有一个山洞异常宽大,高约五丈,宽三丈,山洞内黑黝黝的,显得十分幽深。

    林子轩拿着弓箭,一点不敢大意,他知道草原上的山洞往往就是野狼和豹子的巢穴。

    “里面没有野狼,我查看过。”

    唐元恩的声音很低沉严肃,甚至有一点紧张,林子轩感觉到了他的不安,便瞥了他一眼,“你发现了什么?”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他领着林子轩走进山洞,山洞里更大,竟高达十几丈,各种钟乳怪石嶙峋,有的像石树,高大挺拔,有的如怪兽,面目狰狞,时间仿佛在它们身上凝固了几千万年。

    但林子轩一进去就发现这里曾经有人呆过,因为里面散发着一出一股烟火味道,而且就在离洞口不远的一根石笋下,有一堆马粪,林子轩虽然是个战场新手,但是他还是能够一眼便看出,马粪是新鲜的。

    “我仔细看过,这堆马粪最多不超过五个时辰。”

    唐元恩作为斥候的经验显然比林子轩更加丰富,他甚至能看出准确时间。

    五个时辰,那就是半夜三更时分,“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这里过夜?”

    、林子轩赫然转身,在四周寻找着什么,唐元恩知道他在找什么,摇摇头道:“不用再找,没有篝火的痕迹,我仔细找过一遍了。”

    “那会不会是野马?”林子轩用排除法,考虑每一种可能。

    “不可能,石笋上有缰绳的痕迹,地上石缝里还有奶渍,肯定有人在这里过夜。”

    林子轩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色,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和他们现在的身份一样,斥候军,而石缝里的奶渍告诉他,在这里呆着的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因为只有突厥人才喝马奶酒。显然唐元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唐元恩很自信地道。

    “你说的没错。”林子轩看着这些痕迹说道,“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大致看了一下,有二十条左右,据我所知突厥斥候全部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林子轩曾经看过很过很多关于突厥人的记录,知道他们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林子轩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虽然他们的人比对方的人多,但是如果对方偷袭的话,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我去把他们叫来!”

    唐元恩好像知道林子轩在担心什么?说完就拔足向森林外奔去。林子轩看唐元恩的行动,心中很是高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子轩已经与这帮人建立了足够的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

    林子轩转头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多年的军人直觉告诉他,有一种危险在迅速的向他靠近,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摁住了腰间的金鳞剑柄,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乳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乳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乳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林子轩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林子轩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林子轩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林子轩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林子轩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想起刚刚的情形仍然有种后怕,如果不是多年的军人生涯培养了自己的直觉,现在恐怕自己早就已经躺在这里了。

    林子轩蹲下身,仔细的看着这个死去的大胡子的突厥人。

    “这是你杀的!他什么时候藏在这里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元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的人,牵着马匹,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之色,他们都是老兵了,并不在意林子轩杀人,而是感到庆幸,洞中竟然藏着一名突厥斥候,如果没有发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唐元恩走上前,瞥了一眼林子轩,有些惭愧的说道:“将军对不起,我刚刚检查的不仔细?”

    林子轩道:“这不是你的错,他刚刚藏在上面了。”说完又仔细翻找这名突厥人的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但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很奇怪,这名突厥士兵身上除了一把刀,什么也没有。

    “他的东西应该都在马上,而马被同伴带走了,这个人应该是受伤而被留在洞中,将军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