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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住武嗣和,盛康帝与外戚进行了一轮激烈的博弈,依旧是各有输赢,除非不顾江山社稷,拼一个你死我活,否则,“武氏江山,外戚拥一半”的形势会继续存在下去。
此事暂告一段落后,盛康帝便把死去的太子封了庆往,葬入皇陵。而其余皇子,盛康帝依旧没打算封王。
从庆王的丧礼上回到瑞华堂,周氏就坐到贵妃榻上一言不发,直到洛文儒晚上回来,夫妻二人用过晚膳,躺到床榻上准备歇息时,周氏才道:“你可知道在庆王的丧礼上,晋阳长公主和我说了什么话?”
不等洛文儒追问,周氏便迫不及待的和盘托出,语带嘲讽的道:“死了一个孙子,晋阳长公主竟还有闲情逸致跟我讲起了,说了一句‘识时务者,在乎俊杰。此间自有伏龙、凤雏。’,她把我叫过去狠狠夸奖了一回,我从没见过晋阳长公主那么平易近人的时候,可却把我恶心着了,我当时恨不能一巴掌抽她脸上去。
她以为我之前给阿瑶再寻夫君,是怕了他们,故此才要和武嗣和划清界限的?呵,这些年,那几家外戚的胃口真是被养的越来越大了,真以为大齐朝改姓虞、改姓李了吗?”
洛文儒安抚的拍了拍周氏,沉吟片刻,温声道:“我寻思着你之前在外头声势浩大的为阿瑶寻摸夫婿,算是歪打正着了。”
周氏一听来了精神,测过身子,盯着洛文儒的眼睛道:“怎么说?”
“卫小侯爷、虞小伯爷,这两个年少封爵,都是家里最受宠的,他们死了,卫国公府、平南侯府必然会为他们报仇,而陛下却先一步将二皇子送走保护了起来,他们找不到罪魁祸首,自然把矛头指向咱们,而你却在这个时候为阿瑶再寻夫婿,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你怕了,你怕了,你怕了就代表我怕了,鲁国公府怕了,山东周氏怕了,你在间接的向他们示弱,晋阳长公主是个顾全大局的人,她岂能不顺着你递出去的梯子爬上来,她不夸你又夸谁?”
周氏狠狠一拍自己的脑门,懊悔道:“为着阿瑶伤神,我这脑子都不好使了。”
洛文儒赶紧抓住她自虐的手,攥在手里揉搓,笑道:“你没动脑子都不费吹灰之力的安抚住了他们,这还不好?”
周氏一想便笑了:“可不正是歪打正着。如此,算是在那三府面前施了个障眼法。咱们虽不怕麻烦,可谁也不会希望有麻烦不是。”
洛文儒又道:“今儿个陛下召见我了,从陛下的话里我咂摸出了一点别的味道。陛下虽恼恨二皇子,却并没有完全厌弃,过上几年,事情淡了,兴许陛下还能把人召回来,到时阿瑶就能回到咱们身边来了。”
周氏叹气道:“阿瑶走了半个月了吧,一个丫头都不让带,对阿瑶,咱们一直是娇生惯养的,想想我都替她愁得慌,早上起来谁给打洗脸水,谁给做饭吃,谁给收拾衣裳,唉……”
周氏摸上洛文儒的脸,仰头看他道:“你真不知道武嗣和被送到哪里去了?”
洛文儒摇头,“真不知道。”
“我看人很少有走眼的时候,可就这个武嗣和我看不透,打从心眼里惧他,远离了我们,也不知他还会不会宠着阿瑶,老爷,我是真怕那个混账东西把阿瑶怎么了,洛诚的死状我时刻忘不了,闭上眼总是把洛诚换成阿瑶,每每吓的我半夜惊醒过来。”
“别担心,我倒是和你的看法不同,他待阿瑶和别人不一样。”洛文儒抿着自己的胡须道。
“哪里不一样,还不一样是见缝插针的利用。”周氏直接翻了个白眼。
洛文儒打了个哈欠,给周氏提了提被角,笑道:“说一句怕你恼的话,你之所以怕他厌他,是因为你打从心里知道,你比不上他的狠辣无情,你算计不过他。你一直把阿瑶护在羽翼下头,而突然有一天来了一头雄鹰叼走了你的崽子,你无力挽回更无力反击,自然害怕仇恨。”
周氏被戳中心病,脸一红,就给了洛文儒一拳头,洛文儒假作被打疼了,哎呦一声,周氏觉得好笑又好气,轻轻给他揉了几下,“行了,别装了。”
“很晚了,睡吧。”
周氏闭上了眼睛,却辗转反侧,最后还是把洛文儒推醒,悄声道:“老爷,我想秘密回一趟山东,去拜见父亲母亲。我、我实在忍不得阿瑶在边陲吃苦,她那身子,好好将养着还三病五灾的,边陲之地,那般艰苦,阿瑶受不住的。”
渐渐有啜泣声传来,周氏哽咽道:“她生下来猫崽子那般大,我费了多少精神才把她养大成人,我不想、不想经历一回,白发人送黑发人。”
洛文儒深深长叹,搂着周氏道:“想让他们回来,卫国公府、平南侯府岂能善罢甘休。我们就只能孤注一掷和那些人对上了。也罢,这些年咱们府上和他们的摩擦也是不断,早已不可能和解了。你回一趟山东也好,我找一个机会和你大伯父深谈一下,陛下的身子日渐不好,咱们也该早作布置了。别哭,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呢,尽人事听天命吧。”
周氏“嗯”了一声,缩到洛文儒怀里,这才渐渐安睡。
入秋的夜,微微的冷。
起风了,窗棂上树影摇曳,张牙舞爪,屋内的夫妻二人抵足而眠,呼吸清浅一致。
夹在西夏和蒙古之间有一片大沙漠,沙漠之中有一片绿洲,绿洲之上有一座黑水城,黑水城既不属于大齐,也不属于西夏蒙古,这个城里面居住的都是狠人,亡命之徒是这里的常客,走私贩卖人口,杀人见血都是平常,这里没有道德约束,没有律法规则,这里信奉的是强者为尊。
黑水的土地是黑色的,这里还盛产一种黑皮铁树,城里的屋子就是用这种树建成的。
早上下了一场大雨,地面上到处都是黑水坑,人踩一脚便是一脚的泥。
当太阳高高的升起,炽烈的阳光照射大地,黑泥的地面渐渐干涸,街面上渐渐有了人。
妓院门口,迎客的女妓被猥琐的男人扒了衣裙,当场凌辱,周围叫好声一片。
写着一个潦草的“赌”字的布帘被人粗鲁的掀开,一个胖子骂咧咧的走了出来,断臂上还滴着血。
不远处,一个穿的人模狗样的男人站在台子上吆喝叫卖,他手里牵着一条绳子,绳子上拴着五六个女子,个个长的不错,有做妇人打扮的,有的还没有长开,还有一个只有三四岁大的女娃,女娃娃还不知何为害怕,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懵懂的看着渐渐围拢上来的男人女人,吃着手指,流着口水,咧着小嘴笑。
彻夜狂欢,酒馆里的酒鬼们也慢慢苏醒了。
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脏污的男人,手里拎着酒壶,晃晃悠悠的从酒馆里走了出来,仿佛昨夜还没有喝够,他边走边又仰脖喝了起来,阳光太烈,照的他把一双混沌的眼睛微微眯起。
就在此时,他当头撞上了一个人,顷刻,四周便是一静,所有的行人都屏住了呼吸,有些人是幸灾乐祸,有些人是惊惧,只有这酒鬼不在状态,一副宿醉未醒的赖样儿。
前头挡着人,他就往后退了一步,想换一个方向继续往前走,却不想,路又被人堵住了,他把醉醺醺的眼睛睁大,瞥一眼挡住他去路的独眼男人,挥挥手,“好狗不挡道。”
顿时抽气声一片。
有人道:“这酒鬼不想活了,撞了独眼不算,还敢骂独眼是狗。”
有知道这酒鬼厉害的就拍着巴掌哈哈的笑,“是酒鬼啊,咱们黑水城新来的第五霸。打,打起来好,也让咱们瞧瞧,哪个厉害。”
“啊?这就是这几天传的沸沸扬扬的那个酒鬼?杀人如麻的那个?”
“不是他还能是谁。第一天就把这条街血洗了一遍,谁见了他不躲着走。话说,来黑水城的就没一个好人,可像他这样随手杀一片的,也真是少见。”
有看热闹的一拍大腿,“这条街可不就是独眼的地盘吗,酒鬼硬生生撕了独眼一块肉下来,独眼这分明是来找回场子的啊。不知道这个酒鬼扛不扛得住。”
说时迟那时快,独眼挥起自己的兵器雷公锤,照着酒鬼的脑壳就重重砸了下来,看客们登时就热血上涌,擎等着看脑浆迸射的“美景”,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众人只见独眼僵在了原处,而酒鬼侧身越过独眼,晃悠悠的慢慢走远。
当雷公锤“嘭”的一声落地,众人再看独眼,就发现他的眉心出现了一个血窟窿,慢慢的,这个血窟窿慢慢扩大,直至整个脑袋的血肉融化,只剩下一个白骨骷髅。
“嗡”的一下子,但凡亲眼看过独眼死亡的人都觉得浑身发麻。
黑水有句谚语,流水的霸王,铁打的黑水城。
然而,黑水城里有三个人是例外,他们是黑水城真正的主宰者,长盛不衰。
“酒鬼,莫不是要成为黑水第四霸?”茶摊上的看客道。
“不见得,酒鬼来了也有一些日子了,除了霸占了这条街,就没见过他揽权招人,总是独来独往,醉醺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