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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奔逃

作者:哥是出来打酱油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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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的蒲甘与大理之间,大致上是以潞水为界,这条江在流至蒲甘境内时,被叫做萨尔温江。

    在大理亡于蒙古人之后,如今的潞水对岸,已经成为了元人新设的云南行中书省,而原本的各府、寨,也被改为了路、州,纳入了统一的行政之中,尽管它离着大都城,有着差不多上万里路。

    位于潞水一侧的芒甸是个人口不过千人的小寨子,经过改制之后,原来的头人成为了元人治下的管民千户,寨子成为了县,它的上面是镇康路,再上去则是金齿宣慰司,直到最顶端的云南省。

    按道理说,这里是边境之所,理应重兵把守,堡垒云集,可是看上去,它和别的寨子没有什么区别,河边的石阶上,女人们顶着大木盆,将一盆盆的衣物浸入水中,拿起木杵敲打着,时不时地发出一阵调笑声,弯弯曲曲的沿河小路上,各种驼马、行人往来纷纷,赶得急的目不斜视,悠闲的则时不时地左右看上一眼,遇上相熟的还会高声叫上一句,然后在众人的轰笑声中继续前行。

    当这片土地还被称为大理的时候,因为双方都笃信佛教,两国之间便没有大的纷争,现在这里成为了元人的土地,他们的强大更是让这些边民心安,因为百姓们都会认为,应该紧张的是对面,即使......两次从这里出去的招降使者,都被顽固的蒲甘人所杀。

    “嗷!”一声浑厚的叫喊突然响彻潞水两岸,在河边洗衣的女人们都好奇地朝对面望去。

    江对面是一片密不透风的参天密林,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多少人类的活动,几千年的繁衍下来,树木便越长越盛,树林为动植物的生长提供了充足的空间,里面是猛兽的天堂,这种叫声,就敢属于其中的姣姣者,食物链顶端之一的大象所有。

    潞水是两岸附近所有生物的饮水来源,隔着一条大江,经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野兽来到江边汲水,因此就算是象群突然间出现,也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女人们依旧在捶打着手里的衣物,抬起头用好奇的眼光等待着。

    从密林里奔出来的,是一只小象,虽然它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寨子里最高的人,在女人们的眼里,依然只是一个刚刚来到世间的小生命,摇摇晃晃的迈着腿,用不安的眼神打量了一下四周,特别是对面的人类之后,才慢悠悠地踱到了水边,伸出长长的鼻子放到水里,憨态可鞠的模样让女人们都停下了动作,就连行人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因为他们都知道,象是群居动物,绝不会只有一只出现,而且还是只小象。

    果然,不多时,林子里传出来更大的动静,那些高大的树木,突然间变得颤动不止,树叶在风中抖落着,发出了‘‘哗哗’’的声响,紧接着,一声又一声的长啸声响了起来,大地开始微微地震动,就连江水都不安地泛起了涟漪,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一支庞大象群的出现。

    “轰!”地一声,一棵粗大的树木被一只鼻子卷着拔了起来,横腰扯成了两截,就在人们的目瞪口呆中,那只鼻子卷着半截树身冲出了树林,巨大的躯体足有两个成人那么高,通体雪白,长长的獠牙就像两把锋利的弯刀,它一路不停地冲到了水边,却没有像小象一样去汲水,而是猛地一甩鼻子,将那个树身扔了出去,在空中飞行了一会儿之后,“啪”地一声打在水面上,溅起了一阵水花。

    “嗷!~”

    巨象的仰天长啸就象号角吹响,霎时间,整个丛林里都沸腾了起来,没等啸声停歇,对岸的那些女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她们离得最近,看得也最为清楚,这只奔出来的头象并不是什么野兽,它的浑身上下闪着金光,而身上则驼着一个座驾,座驾的前端坐着一个浑身黝黑的象奴,后面是个带着穹顶的小屋子,里面的人身披锦帛,头戴金冠,手拿一根金色短杖,正用一种近似怜悯的眼光看着她们。

    “天哪,是蒲甘人!快跑啊。“

    反应快的女人大喊一声,扔下衣物连盆子都不要了,掉头就朝岸上奔去,还有些懵懂的被人一拉,也没命般地跟在后头,不一会儿,就连同路上的行人一块儿,汇成了一股四散奔逃的洪流,向乡野间蔓延开去。

    “大理,就在我们的脚下,蒲甘的勇士们,进攻!”巨象座驾上的锦袍男子很满意这种效果,大笑着举起手杖,高喊道。

    “呜!~”

    这一回,真正的号角声被吹响了,成千上万的大象从密林中奔出,踏着江水冲向了对岸,首当其冲的就是位于潞水一侧的芒甸县城。

    “这可比马强多了!”

    冲在右侧的一队大象,同别处的蒲甘人不一样,每头大象上的坐架上都装着两到三名宋人军士,为首的一个拿着一架双目圆筒,扫视着下面的情形,有如小山一般高大的身躯为他提供了足够的视野,远处的目标一览无余。

    也难怪他心生感触,一人多深的潞水,在这些大象脚下就如同小水沟一般,轻轻松松地就踏了过来,那些粗木和竹子搭成的屋子,不过是些最简单的障碍物,连让大象们伸伸腿的功夫都没有,直接一脚就踏成了碎片。

    庞大的象群像蝗虫一样扫荡而过,不紧不慢地赶着奔逃的百姓,将恐惧向元人统治的深处推进。

    “你这厮,瞎张望什么?莫要忘了鞑子的骑兵。”

    “记得咧,他们吓都吓跑了,哪敢靠近?”

    虽然嘴里说得轻松,毕竟这是元人的地盘,军士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千里镜的视野里,在那些奔逃的人流当中,几乎全都是普通的百姓,爨人、乌蛮、摆夷各种装束都有,唯独没有他们所期待的蒙古骑兵。

    这是很不寻常的,根据情报显示,元人至少在云南留下了五个蒙古骑兵千人队,芒甸作为边境重镇,怎么也应该配属一个才对,然而直到踏平了被充作县城的那个大寨子,都没有发现骑兵的踪影。

    “咦,那是什么?”军士的镜头里突然出现了一股烟尘,就在大队人流的前方,他诧异地嘀咕了一下,就发现那股烟尘并没有阻挡人流的去路,而是分成了两部,绕过了人流,直逼后面的象群而来。

    “鞑子的骑兵来了,准备。”随着一杆旗帜的出现,军士马上就知道,他们的主要对手来了,人数看起来不算多,估计是得到消息后匆匆赶来的。

    这头大象身上载了三个宋人军士,除了一个了望者,还有两个弓弩手,他们从背上解下一柄乌黑的弩机,将尾部放到脚下踩住,然后用力一蹬,把扳机扳开,露出了深深的弦洞,两人分别从坐架上的箭囊里抽出一支弩箭,“啪”一声摁到了弦洞里,提起弩机,用力将它放到架子的栏杆上,眯起眼睛,等待着鞑子骑兵进入射程的那一刻。

    同他们一样,右侧的这几十头大象上,宋人军士都已经做好了准备,无数支闪着精光的箭头,对准了鞑子骑兵驰过来的方向。

    “二百步。”

    “一百五十步。”

    “一百步”

    “九十。”

    ......

    “自行发射。”

    随着了望者的一声令下,大象背上响起了一片“咔嚓”的声音,弩机被执着它的手松开,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机件传递,将被紧压在弦洞里的无羽弩箭“嗖”地推了出去,接近八十步的距离上,几乎呈一条直线般飞向了目标。

    “神......臂......弓!”

    冲得最快的一个鞑子百户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胸口上,乌黑的弩箭只露出了一小截在外头,曾经久在国内参与过征宋之役的他,一眼就认出了这种名闻暇尔的大杀器,因为在这个距离上,能够如此精确又有巨大杀伤力的,只能是它,可惜这也是他生前最后的记忆。

    “梯诃都王子,您的部下真是英勇善战。”那只巨大白象上,一个宋人模样的男子,用很生疏的蒲甘话恭维了一句。

    “你们宋人的事物,同样犀利无比。”

    “彼此彼此。”

    看到曾经战无不胜的蒙古人骑兵在密集的箭雨下,像割麦子一样地倒下去,他们的许多人当中还拿着点燃的火把,不过连冲到象群面前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战果让锦衣男子和那个宋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是哈哈大笑。

    “勇士们,让我们一路前进,踏平大理城!”

    “踏平大理城!”

    “踏平大理城!”

    ......

    这一天,士气如虹的蒲甘军队在他们的大王子梯诃都的率领下,突然发动了袭击,攻入了元人云南行省辖下的金齿宣尉司,一路势如破竹。烽火这种原始的传递方式,被情急之下的当地守官开启,一直传送到统治的核心区域,也就是梯诃都王子口里所说的“大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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