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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东景吃得讲究,穿得讲究,用的女人也讲究,除此之外,最讲究的就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永远是最舒服、最豪华、设备最齐全的。
苏阳带着丁喜和小马砸了归东景的家之后,当然没有忘记把他的马车也顺手抢过来。
“我们去调查镖局线路泄密的事,当然不能走着去。”苏阳说的很理所当然。
“你们最好莫要忘了,时间一到,如果没有结果,你们身上的毒就会发作。”归东景只能忍住气,冷冷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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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坐在车里,忽然笑了起来,打开了车座下的暗门,拿出了一坛酒。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拍开了泥封,就有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丁喜立刻道:“这是泸洲的大曲。”
小马却惊道:“你们还敢喝他的酒?”
苏阳和丁喜对望了一眼,丁喜忽然问小马:“你知不知道,苏阳为什么说归东景不是真正的酒鬼?”
“因为他不知道酒鬼喝多了酒会撒酒疯。”小马摸着拳头笑的很开心,昨天砸归东景的家属他最起劲。
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自己身上已经中了毒,他本就是个只晓得过好今天,而不会为明天发愁的人。
在这个江湖里,每一天都随时会发生要你命的事,又何必为了半年之后才会发作的毒而担心呢?
“还有呢?”丁喜问。
“还有?”小马奇道。
苏阳笑道:“当着自己老婆的面夸别的女人漂亮,和就酒鬼的酒里下毒。差不多可以算是世上最蠢的事了。”
丁喜也在笑,显然他也是个酒鬼。
“难道你们喝出来酒里有毒?”小马瞪大了眼睛,更奇怪了。摇头道:“我怎么没有喝出来。”
小马当然也是酒鬼,苏阳和丁喜喝出来酒里有毒,他没有理由喝不出来。
苏阳问:“你真的没喝出来?”
小马的嘴长得比驴子嘴巴还要大,傻乎乎的摇了摇头。
“你呢?”苏阳问丁喜。
丁喜居然也摇了摇头,不过却没有什么吃惊的样子。
“我其实也没有喝出来。”苏阳笑了。
小马恍然大悟,道:“难道酒里并没有毒,他是吓唬我们的?”
苏阳和丁喜同时点头:“酒鬼能喝出酒里有毒。当然也能喝出来酒里没毒。”
“酒里没毒,难道解药里有毒?”苏阳挠挠头,笑嘻嘻的说。
“谁知道呢?”丁喜无所谓的摇摇头。揭开了马车的帘子,朝前方望过去,说道:“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的酒和解药。都一定没有毒。你们去不去?”
“去,傻子才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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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只不过有人是感怀春风秋雨,有人是希望别人断魂,而有的人却只是酒瘾犯了。
无论哪一种人都不少。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近山脚下,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虽然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随处都可以看到,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看见了也会吓走。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小马一点吃惊的样子也没有,好像早就习惯了这奇怪的一幕,苏阳就更不会奇怪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力,无论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多么大,外表和身份多么悬殊,甚至只要相爱,完全可以找一个畸形的小瞎子。
你可以不认同别人的选择,但绝不应该去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力。
更何况这个老鸟显然不是丁喜的女人,苏阳笑道:“这位一定就是这里的老板娘了。”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看起来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苏阳说。
红杏花居然朝苏阳眨了眨眼睛,笑道:“他若是比你大的太多,还怎么当我的孙子?”
苏阳当然知道红杏花并不是丁喜真正的祖母,但是丁喜和红杏花之间的亲情,却比绝大多数有血缘关系的祖孙还要亲近。
“你怎么想起来来看我了?”红杏花笑道:“你以前很少来,只有受了很重的伤之后才会到这里来。”
一个忙碌的男人也许很少回家,但是他受到搓着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却一定是家。
丁喜也道:“这次我没有受伤,但是中了毒,所以我要帮别人办一件事。”
“帮谁?”红杏花问。
“五犬开花里的人。”丁喜说。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而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反手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居然栽在他们的手里。”
“幸好我的祖母不在。”苏阳笑嘻嘻的说:“要不您老慢慢打着。我先进去喝点?”
红杏花居然一仰头:“不行,你们三个一起滚。”
苏阳道:“我又不是你孙子,难道来照顾你生意的客人你都朝外赶?”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就应为你是我孙子的朋友,所以我才叫你们滚,你们最好赶快滚。”
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但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大堂里面已经做了十七八个江湖人,但最中央的地方却是空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丁喜抚摸着枪身,摇头晃脑的说。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哼的意思就是是。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苏阳却自己倒了一杯酒,悠悠的道:“无论它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们也不必羡慕,它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瞪了丁喜和苏阳一眼,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我警告过你们,叫你不要进来的。”
“难道王万武会来?”丁喜问道。
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他的坏脾气,和他的霸王枪一样天下闻名。
“就算王万武来了也关系。”苏阳道:“据说你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当然不错。”丁喜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往事,笑道:“他以前常骂我小兔崽子。他既然要来,只怕我们今天要喝死在这里了。”
苏阳也笑了,小兔崽子这四个字有时候只有很亲近的人才会去骂,譬如自己也经常会骂赵小龙小兔崽子。
“不过来的人,却一定不是王万武。”苏阳摇头道。
“为什么?”
“你见过一个脾气很大,很暴躁固执的老爷子,会把他的兵器放在鲜艳的花丛中吗?”苏阳指着桌上的鲜花,摇头道:“只有娘们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难道来的是个娘们?”丁喜道。
“据说王万武有个女儿,长得不错,枪法也不错,脾气却不小。”苏阳道:“可是脾气再大的娘们也是娘们。”
话音未落,门帘被人掀起,果然有娘们从外面走进来。
还不止一个。
ps:感谢‘哪里吹’、‘影子的独舞’的打赏支持~~话说最近状态不太对啊,脑子一直晕乎乎的,没什么创意,这一卷尽快结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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