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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六十六 金枪不倒
(本章的正确序号是二百六十六,因为章节是外出时候手机码的,所以弄错了,上传时候没有仔细检查。而修改章节名称需要找编辑,先做一下说明)
夏夜闷热,树上的知了不厌其烦的聒噪着。
篝火架上的烤羊肉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饿了大半天的诸葛兄弟情不自禁的咋了咋嘴巴,把口水咽进了肚子里。
曹嵩自报姓名之后,诸葛兄弟心头不由得为之一震。
兄弟二人虽然年幼,但出生于官宦世家,自幼对官场里的事情耳濡目染,因此早就对曹嵩的大名有所耳闻。
曹嵩的名字虽然在后世不够显赫,但在这个年代却是鼎鼎大名。早在桓帝时期,曹嵩便官拜司隶校尉,大抵上相当于现代的京城公安局局长。及至到了灵帝时期,曹嵩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被拜为九卿之一的大鸿胪,又来又迁升为大司农。
到了灵帝后期,朝政腐败,国库空虚,灵帝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卖官鬻爵。而在任上没少捞了油水的曹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花了不菲的代价捐了一个太尉之职,成为三公之首,由此达到了仕途巅峰。
当然,曹嵩这个太尉有名无实,也没有多少大臣把他放在眼里,而灵帝也只是把他当做取款机而已。曹嵩中平四年十一月捐的太尉,到了次年四月便因为黄巾叛军连下汝南、颍川数郡,被灵帝罢官免职,由黄琬走马接任。
曹嵩也不难过,本来就是花钱过过三公的瘾,图个名声而已。被罢官之后立即乐呵呵的交出了印绶,收拾了家眷离开了洛阳,前往琅琊隐居避难。
正是因为这段故事,在后人的眼中,曹嵩便被打上了“买官”的标签,却忽视了曹嵩本来就是个大官的事实,他只是花钱捐了一个级别更高的官而已,并非从一介土财主一跃成为了朝廷重臣。
像曹嵩这种级别的大官在诸葛玄、诸葛珪(孔明父亲)等地方官吏的眼中,自然是高高在上,如雷贯耳,时不时的在家中提起,时间久了,诸葛瑾兄弟自然就会铭记在心。
“哎呀,原来是曹公,倒是小子兄弟失敬了!”诸葛瑾兄弟急忙作揖施礼,表现的毕恭毕敬。
对于诸葛兄弟的恭敬,曹嵩相当满意。一来看到了自己的名声仍然犹在,二来也乐意遇到青年才俊,为儿子招揽人才,壮大实力。这也是曹嵩主动自报姓名的初衷。
当下,曹嵩便邀请诸葛瑾一行到篝火旁边共坐,命下人奉上浊酒,把酒闲话。诸葛兄弟及两名侍卫被山贼狂追了半天,早就饿的前胸贴着后背,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
一杯酒下肚,曹嵩一边吃着烤羊腿,一边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询问:“不知令兄弟姓什名谁?欲往何处?”
诸葛瑾放下了手里的半块烤肉,自袖子里掏出手帕擦拭了下唇角,小心翼翼的道:“我兄弟复姓诸葛,荆州人士,此行乃是准备前往高密拜访儒学大师郑康成先生!”
“哦,原来是儒学弟子啊,不错、不错!”
曹嵩伸手抚摸了下花白的胡须,朗声道:“老夫平生亦是最为推崇儒学,我与卢植、蔡邕等诸位大人都算是薄有交情!我看令兄弟一表人才,举止不凡,在这乱世之中或许能有一番作为,不如随老夫去许昌如何?吾儿孟德官拜大将军、雒阳候、豫州牧并领司、并二州,麾下带甲十五万,武将如云,谋士如雨,将来必成王霸之业。有老夫向吾儿举荐令兄弟,必受重用!”
实事求是的讲,曹操现在的身份与名气的确很有吸引力,若不是之前诸葛瑾被刘辩亲自登门延揽,此刻一定会跟着曹嵩去许昌,寻求建功立业的机会。但有了天子的捷足先登,诸葛兄弟现在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去投奔其他诸侯,更何况黄月英现在还下落未卜,兄弟二人更加不可能改变初衷,半途易辙。
但吃人家的嘴软,更何况对方人多势众,万一拒绝了对方的好意惹来了杀身之祸更是得不偿失,所以诸葛兄弟对望了一眼,便彼此心领神会。
由诸葛瑾开口致谢道:“蒙曹公厚爱,我兄弟当真是受宠若惊!但此去拜访郑康成先生乃是奉了家父钧命前来送一封书信,并且亲自代家父问候故友。在完成父命之前,却是不敢乱跑,以免有违背孝道!”
这个年代讲究百善孝为先,更何况曹嵩自称推崇儒家,既然诸葛瑾这样说,曹嵩也不好再勉强。颔首赞许道:“父命的确不可违,既然令兄弟身背父命,老夫便不勉强!若是你兄弟将来有意出仕,可奔许昌来找老夫,有吾向孟德举荐,必受器重!”
诸葛兄弟一起作揖拜谢:“多谢曹公厚爱,待我兄弟履行了父命,必往许昌拜谒尊驾!”
又边吃边聊了一个时辰,曹嵩倦意来袭,起身道:“老夫年长,身困力乏,就此休息去了!荒山野岭,时候不早,令兄弟也就不要再赶路了,且随我的队伍露宿一宿,明日再行赶路也不迟!”
这个年代的荒山野岭各种猛兽遍地走,若是与大队人马待在一起自然安全得多,诸葛兄弟再次作揖拜谢。曹嵩命次子曹德给四人安排了一顶帐篷,便带了妻妾径自入眠去了。
夜色阑珊,星辰寂寥。
距离曹氏宿营地三十里之遥的东方同样有一批临时营帐,百十座帐篷鳞次栉比的围拢成一团。此刻营帐前篝火熊熊,一帮亦匪亦兵的家伙正光着膀子开怀畅饮,大快朵颐。
在徐州憋了这么久,每天都要受到军纪的约束,不能做这不能干那,张闿早就受够了。这次终于有机会出来执行军务,自然要痛痛快快的玩乐一番,吃饱喝足放肆够了再回下邳。
因此到了半路便把队伍一分,命副将带领两千五百人回徐州复命,自己带着原先黄巾时期的嫡系人马分路扬镳,声称要在琅琊境内剿匪。
只是这一路走来,张闿一行非但没剿一个匪徒,匪事倒是干了一箩筐。遇见庄子便杀进去洗劫一番,牛羊杀掉大快朵颐,财产全部抢走一个铜钱不留,遇见年轻妇人更是没少逞了****,若是哪个男人敢反抗,一刀下去便夺人性命。
“哈哈……还是这样的日子痛快啊,真怀念当初跟随大贤良师的岁月!”
张闿光着膀子恣意的放声大笑,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裤子,手里拎着酒坛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旁边的心腹淫/邪的笑道:“渠帅别在这里抱怨了,这几天下来被你糟践的娘们不说有十个至少也有八个了吧?难道这两年来在下邳积攒的邪火还没有泄掉?”
“我呸!”
张闿拎起酒坛子把浊酒大口灌进肚子里,开始大吹大擂:“不是老子和你们吹牛,这些个乡下娘们净是些什么货色?一个个蓬头垢面的农妇而已,皮肤粗糙,要模样没模样,要身段没身段,老子肯上她们是她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抱着大半截烤熟的羊腿一阵猛嚼,弄得满嘴都是油腻,甚至斑斑点点的油花子流的满胸膛都是,依然毫不在意的吹嘘着当年的“英姿”。
“想当年,某随大贤良师攻破颍川,全城疯狂劫掠三天,城里的娘们啊那才叫女人!皮肤白的像葱,嫩的用手一掐就出水,干起来的时候那叫声真是让人销魂!”
听着头领在这里绘声绘色的描述,围了一圈的贼兵都直咽口水,只恨自己加入黄巾的时候太晚,没有遇到这样的好事。
“那渠帅你上了几个?说来让弟兄们饱饱耳福!”一个小头目讨好的给张闿换了一坛酒,坏笑着问道。
张闿打个酒嗝,得意洋洋的伸出了两根手指头:“老子不带半点吹牛的,三天三夜的时间,老子糟践了至少二十个小娘子,全都是十五六岁的妙龄少女!就凭这几天睡得这些个村妇,根本没法比,天壤之别!”
“这不叫糟践,这叫临幸!”又有一个小头目递上了烤好的牛鞭,“渠帅吃这个,吃多了雄风依旧,金枪不倒!”
旁边又有头目醉醺醺的感叹:“唉……可惜咱们兵少,只能劫掠一下村庄打打秋风,要是能够攻破琅琊,像渠帅这般逍遥一番,便是死了也值得!”
忽然张闿身后的帐篷一阵骚动,五六个贼兵连推带搡的把一个衣衫不整,头发凌乱,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推到了张闿面前,“报告渠帅,这女人掀开营帐想从后面溜走,恰好被我等捉住,不知该如何处置?”
张闿闻言大怒,把手里烤的滚烫的牛鞭狠狠的摔在了妇人脸上,咆哮道:“真是个贱胚!老子看你有点姿色,所以带在身边让你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你这贱妇竟然不识抬举!”
把手一挥,吩咐道:“这贱货坏了老子心情,不要了!弟兄们拉下去过瘾吧,这小娘们还没生过孩子,新婚燕尔,比其他村妇倒是强出许多,哈哈……”
得了张闿的吩咐,一帮贼兵齐声欢呼,就要上前撕扯妇人的衣衫。
却被妇人从营帐旁边抢了钢刀在脖子里一抹,凄惨的喊一声“天理循环,尔等不得好死!”
话音落下,鲜血从脖子里泉水般涌出,旋即毙命。
被妇人这么一闹,张闿扫兴不已,嘴里胡乱咒骂了几句,把酒坛子摔得粉碎。正要回营帐睡觉,忽然马蹄声起,两名斥候从西边快马而来。
“哈哈……渠帅、渠帅,有肥羊啊,发现了一只大肥羊!”
两名斥候还没下马,就眉飞色舞的大呼小叫起来,顿时把所有贼兵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