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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不如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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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盛有点不认识顾如念了,但依然很愿意跟她接触。眼睛从发现看到现在,视力已经好了不少。繁锦的外祖父是个可爱的老人,他们在他家吃了一顿很开心的晚餐。

    回来时,阿胜经过大人的提醒,和自己的一点点印象,终于找回了妈妈的记忆。

    顾如念陪着他睡着,给他讲故事,他懵懂得问:“妈妈还会走吗?”

    “不会。”她摸着他的头,柔声说:“妈妈跟你呆在一起。”

    “爸爸说你生病了。是不是眼睛?”他用小手指着眼睛,说:“妈妈和我一样,要把眼睛眯起来看东西。”

    “嗯。”她笑着回答:“不过你的眼睛会好起来的,妈妈的也会。”

    他乖巧得点了点头,钻进了她怀里,说:“有妈妈真好。”

    “妈妈也觉得有你真好。”

    顾如念完全能预见到,自己的人生并没有因为这次结婚而变得美好。会更糟的,就像有了阿盛没有变好……从她见到他的那一刻,就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变好了。

    女伴也是有身份的人,这种事被放了鸽子,自然告到了繁锦的父亲那里。

    父亲发了他记事以来的第一次大怒,但他丝毫不后悔。二弟三弟添油加醋得说他们怀疑她的身份,引得父亲险些派人给她送刀子。

    但这依然不影响繁锦近日来的好心情。虽然他一直都是听话的,他知道自己要娶什么样的女人,他们家传统,要求门当户对,要求身家清白……很多很多要求,谁都没有要求过感情。因为有感情,就什么都无法再要求。

    这是他第一次做出属于自己的决定,不论它是对是错,他都有了挣脱牢笼的快感。所以即使压力倍增,也无法消减他每天回到家,看到妻子和儿子坐在一起给小狗洗澡梳毛,给他读书,喂他吃饭。

    她很广播,能回答阿盛所有的疑惑;又很聪明,能巧妙得解释阿盛所有奇奇怪怪的问题;还耐心,她不会对孩子发脾气,虽然也会批评。她是个好母亲,把孩子教得聪明伶俐,亦非常客观,没有让他有丝毫的骄纵。阿盛懂事又温和,虽然胆子小了点,但看到凶猛的大狗还是会站到妈妈前面,张开颤抖的手臂保护她。

    这是他一生中最开心的两年。

    因为从前往后,他再也没有同时拥有过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两样——温馨的家,和生杀予夺的权力。

    阿盛四岁生日这天,因为眼睛终究无法彻底治愈,繁锦亲自去选了一副漂亮的眼镜,送给了他。

    他还没有戴过眼镜,觉得很酷,戴上之后,兴奋得就要出门,因为他能看清远处的东西了。

    虽然逛街是不安全的,平时繁锦和顾如念都不会逛街。但孩子已经不好骗了,所以虽然担心,还是拗不过他的要求,带着他去了。

    商场的衣服不算好,就是热闹得让人欢喜。阿盛走在中间,分别牵着他们两个人的手,看到不同肤色的同龄小孩会“啊”一声——家里以华人为主,这是他第一次发现外面其实白人要比华人更多。

    商店里有人在试亲子装,带着两个双胞胎。

    阿盛不想走了,他教养很好,喜欢什么不会撒泼,只会用期待的目光看着繁锦,因为跟爸爸要成功率会高一些。

    他们买了出来,亲子装是双胞胎专供,而且是给六到八岁小孩准备的。

    阿盛还不能穿,且搞错了重点,“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弟弟和妹妹才不能穿?”

    顾如念正要开口,繁锦说:“是啊,所以你要等一等,跟弟弟妹妹一起穿。”

    阿盛兴奋得不行,睡觉前依然在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有弟弟妹妹啊?”

    “你想要吗?”

    “是啊。”他期待得说:“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穿新衣服了。”

    她搂着他,第一次不知道如何作答。

    一个已经不幸,再增添一个,只会加重这样的不幸。

    是啊,她并没有像繁锦一样觉得幸福。因为她知道他们家这两年都没有丝毫松口的意义。她知道他热爱权力,就像爱她们一样,或许爱到胜过她。

    她知道这种局面迟早会崩溃的,但没有想过来得这么快。

    起因是繁锦想尽办法要孩子,阿盛又整天嘀咕,他知道小孩会先到她的肚子里,每天都摸摸她。

    她大概本就不是个心意坚决的人,竟慢慢得松动了,动了再要一个小孩的念头。

    一旦结束避孕,再后悔就来不及。她再次怀孕,三个月就知道了性别。是繁锦期待的女孩子,他更开心了,甚至有些得意忘形。之前他的心腹死了,云帆表现得可圈可点,此前也一直都跟着他做。云帆有勇有谋,心狠手辣,又站队清楚,在他身边这三年多,从未有过失误。

    顾如念的身体毕竟不是太好,情绪也有些低落。他怕第二个孩子再受影响,多数时间都回来陪她。然而她是个条子,这是他心里的刺,所以他没有把任何公务带回家,通通交给了云帆。

    结果就出了事,幸好二弟发现及时,损失不大。

    但繁锦被抓了把柄,父亲以惩戒为借口要撤他的职。

    原本繁锦的地位就造几个弟弟嫉恨,而他也自恃能力强过所有人太多,觉得及时自己选了父亲不喜欢的结婚对象,也终究会过去。没想到父亲下定了决心,让他要么离婚,要么就出去。

    这年他才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风光无限的时候。他知道家里压力很大,但他骄傲得选了后者。

    这个决定不仅当时他不知是对是错,直到死前,他亦不知。

    繁锦的财产跟家里共享,当天就被扣了身上所有值钱的物品,穿着一身衣服出了祖宅。

    回私宅时家已经被清了,外面下着大雪。顾如念领着繁盛站在门口,另一只手拎着一只小小袋子,她把外套裹在阿盛肩上,自己冻得脸色发青。

    阿盛抱着小泰迪,还有他努力抢下来的小狐狸玩偶。一见到他就立刻扑进他怀里,告状,“爸爸,他们把我的眼镜弄坏了!”

    “爸爸过几天就给你买新的。”繁锦知道他们两个肯定受了苦,愧疚得接过阿盛手里的东西,摸了摸他的脸,领着他来到顾如念的面前,脱了大衣披在她的肩上。她握住衣领,看着他,眼里泪光滢然,许久,低下了头,轻轻地抿了抿嘴,说:“跟我走吧。”

    家里现金不多,她机灵得在阿盛的身上藏了五千多块欧元,这至少保证今晚还能拦个出租车。

    车开了很久很久。

    久到阿盛都睡着了,打着小呼噜。

    来到了一栋偏僻的,脏兮兮的小房子里。

    房子里家徒四壁,墙上地上有着许多水,她解释,“是我爸爸留下的,我被安排进监狱之前住在这,后来不住了,就用来放东西。遭了几次小偷,门啊,房顶啊都坏了。等明天雪停了就修。”

    繁锦点了点头,“我应该能修理。”

    有房子就是万幸了。

    他们先用衣服在没有漏水的客厅一角打了个地铺,把阿盛暂时安置好。

    繁锦把自己的大衣留给她,让她裹着,她怀孕六个月了,却要跟他受这种苦。他觉得很愧疚,“云帆背着我跟二弟一起做了,我爸爸通过这件事觉得我也没那么可靠,所以这段时间就……”

    “你等等。”她拉开他的手,扶着他的膝盖,站起了身,“我马上就回来。”

    他跟着站起了身,“你要做什么?”

    “两分钟就回来了。”她转过头,笑着说:“你看一下阿盛。”

    现在还不确定是否有危险,他不能让儿子离开他们的视线,只好看着她挺着肚子,小心翼翼地趟过了地上的水。在这一刻,他真的体会到了“心酸”二字究竟有多么心酸。

    顾如念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和一只铁盆。繁锦扶着她,她重新坐了下来。

    她把文件袋拿了出来,里面是一沓资料,警官证在最上面。

    她把它们递到了他手里,说:“我知道你把工作都交给云帆,是因为你不敢带进家里,这是我的错。”

    繁锦接过手里的东西,仔细地看着,听着她继续说:“我没有警服,上司也死了,新的上司我到现在还没跟他见过。我在警局的档案是绝密的,正常渠道查不到资料。这些是我手里唯一能证明我是警察的东西。”

    他抬起头,看着她的脸。

    她从未用如此诚恳的目光看过他,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她忽然笑了,说:“阿锦,你不要觉得你们家很好斗。如果今天这样,是因为他们不让你选我,你现在就回去,我不会怪你。”

    “如念。”他握住了她的手,“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

    “你不用骗我,你什么都骗不过我。”她用另一只手摸着他的脸,说:“如果你真的想清楚了,我就把这些全烧了。我不做警察了。”

    他真的认真地思考了。

    真的,真的,很认真。

    明知前路茫茫,明知可能会有追杀,明知贫贱夫妻百事哀,他还是做了这个选择,“烧了吧。”为了这些来得太迟的坦白、信任和诚恳。

    还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