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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六日。
春寒料峭。
紫国的京都,将有一场盛大的诗会,赢了,无须参加科举选拔,可直接进殿试,一旦被皇上选中,就能得到官职,为朝廷效力。读书人莫不向往,削尖了脑袋,拼命的往京都涌。
诗会前。
云琰坐在自家的酒楼内吃饭。
怡然自得。
忽的。
桌上的其他位置,坐了三个人,一个瘦的,骨骼凸起,一个病怏怏的,还有一个穿着绫罗绸缎。这三人,互不相识,不过是见酒楼客满,迫不得已,才来拼桌的。
瘦的那个,叫生财。
他并不点菜。
拘谨的拿出劣质的纸笔墨,纸质量极差,粗糙的很,且被虫子咬过,上面有些小洞。笔被老鼠啃过,笔杆上到处都是牙印,墨也奇奇怪怪的。
此人执笔沾墨,画了个大饼。
看着饼。
口水一下留到地上!
云琰,“…”
真有人画饼充饥。
太穷了吧。
病怏怏的叫荣门,听起来像一扇门,一个关卡,其实取自荣耀门楣,寄托着家族的希望,他看眼生财,“你这笔上的毛,好生别致啊。”
生财神情窘迫。
叹息。
哎。
解释道,“这毛笔是自己做的,毛是从自家猪身上拔的。”
荣门第一次听见这么滑稽的事情,“那这墨呢,也是自己弄的?”
生财家里穷,父母给起这名字,就是希望他能旺财运,结果生了他,更穷了,哪买得起墨。开口说明,“是捡的木炭,用石头碾碎,再兑点水。”
云琰,“…”
果真这趟没白出来。
长见识了!
身穿绫罗绸缎的那个叫马特,名字极其别扭,听起来很洋气,其实不过是因为他爹特别喜欢马,觉得特马不好听,就给他起名马特。他对生财不屑,“滚!”
言罢。
直接动手赶人。
生财不愿意走,他就剩几个铜板了,是参加完诗会,回家的盘缠。这酒楼有钱人那么多,肯定会有剩菜,他到时候捡着吃,也能顶饱。
马特见状。
忍!
随后,点了一大桌子的菜,端起一盘青椒炒肉,看着生财,“想吃么?想吃的话,跪下,给我舔鞋。这一整盘,都赏给你了。”
生财看了下周围。
没人注意他。
扑通一下,双膝着地,手伏在地上,头越来越低,眼看着快要挨到马特的鞋子,艰难的伸出舌头,真的,就那么一下一下的舔了起来。极尽卑微,颜面丧尽。
舔完后。
伸手去接青椒炒肉。
谁知。
马特直接把盘子摔倒地上,肉和青椒散了一地,“想吃?自己捡!”
生财屈身。
去捡。
快要碰到时,马特伸脚,将地上的菜,狠狠的踩了几下,指着一堆烂肉,“吃…”生财沉默着,用手抓起一块臭臭的、被蹂躏了千百遍的肉,吃了起来。
云琰离座,吩咐掌厨添了三个新菜。
全给生财。
伸出如玉的指尖,将生财拉起,“这三个菜都给你。”别再作贱自己了。
生财怔住。
眼前的少年,容颜如画,银光流于身侧,这样的人,本该傲立在云端之上,俯瞰苍生,却没有半分傲慢。没有热络,也没有冷僻。温度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