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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百合听他说得简单直接,忍不住逗他:“你娶?你拿什么娶我呢?”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想要什么自己拿。”张洪义这话脱口而出,心里又渐渐安定了:“那什么叶世子,叶家,也不是生来就是候爷的,我还年轻,你咋知哪一天我也不让你穿上绫罗绸缎了?”他说完这等话,渐渐的又恢复了之前的自信,嘻皮笑脸的:“到时银子给你花,买几个小丫头侍候着你,什么也不干,光守着我了!”
“买几个小丫头侍候我,还是侍候你的?”百合问了他一句,他就像是被戳中了逆鳞的鱼似的,一扑腾跳了起来:“当然侍候你的!你又想冤枉我,随便给我头上扣盆子了。”
“那不是你自己说的么?什么也不干,光守着你了,你有什么好守的?”他这样的反应很好玩儿,像逗猫似的,张洪义早没了之前失魂落魄的模样,大声道:
“守着我,当然是怕我被你打跑了,除了我,还有谁能扛得住你这么打法?早给打死了。”
“以后买几个丫环,再也不要你煮饭了,她们侍候你,你就侍候我……哎哟哎哟,媳妇儿别揪耳朵。”伴随着惨叫声中,两人影子月光下越拉越远,张洪义走得快了许多:
“……轻点儿轻点儿,我侍候你,我侍候你祖宗。”
“穿粉红色的缎子,红色的配你,紫色的也好看……以后一样买一堆,天天衣裳不重样儿的,让那狗东西掌柜狗眼看人低,不给我碰丝绸缎子。我媳妇儿什么不配穿?天上织女织的布都能穿得!”
“让你穿漂亮的绣花鞋,鞋面儿上有绢花的,串了珠子,走起来一晃一晃……”
他嘴里说着憧憬以后的话,仿佛身上充满了干劲儿似的,这一条路也不见远了,百合听他说着以后。又听他讲着要给自己买这个买那个。被他这样一摇一晃的,睡意倒是涌上来了。
张洪义身材结实,体力又好。百合趴在他身上,他背得稳稳当当的,他说的话虽然是幻想,可却带着一种感染人心的力量。他将自己托得很牢,趴在他温暖结实的背上。很容易让人感到安心,百合在他一摇一晃之中,缓缓睡着了。张洪义昨日想着今天要出门儿,吵得她半晌没睡着。今天起得又早,出来还走了半天,这会儿一睡去。均匀的呼吸洒在张洪义脖子间,他感觉到了。心里慢慢的就软了下来,仿佛刷了一层蜂蜜,又软又甜的。
以前她是不是什么叶世子的未婚妻,又有什么重要的?重要的是她现在在自己背上了,他现在不如别人又怎么了?英雄不问出身来路,叶世子的祖辈英雄,人家能白手起家,不代表自己不行了,他有的是力气,只要想干,也不一定以后就比叶世子差了,说不定以后他的儿孙,也是世子呢。
张洪义下意识的放轻了脚步,他不想将背上睡着的姑娘吵醒,挑了安静而又平整的路走,可是那心里软软的,却又总想要说些什么,哪怕她睡着了听不到了。
“最重要的,是要办婚礼,请媒人重新来过礼的,穿大红喜袍,头上戴盖头……”别人有的,她也要有,人家没有的,他也要给她!总有一天,他要让这些看不起她的人,认为她嫁给自己便像是罪该万死的人,清楚的看到,她嫁给自己,并没有嫁错。
百合醒来时,睁开眼睛已经在家中了,屋里静悄悄的,没听到张洪义的声音,她睡得沉,张洪义什么时候回来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他给自己洗过了脸和脚,连头发都拆了,衣裳也脱了她却不知道。就着月光,她看到对面床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人影,张洪义不在屋里,这夜半三更的,倒是稀奇了。
刚刚睡了一会儿,此时也不太困,百合披了衣裳翻身起来,外头厅堂大门没锁,油灯也没点,她摸索着出门,就听到院门外有男声哆哆嗦嗦的道:
“……大哥,机会可只有这一回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刚刚也跟你说过了,你那小娘子出身富贵,前一个未婚夫又非池中物,大哥你想要她心甘情愿跟你,没半点儿本事怎么成的?你若没有地位,她始终不会心甘情愿跟你的,邓大知州招人呢,你若想好了,回头兄弟几个将名报上了。”
张洪义没出声,百合刚刚离得有些远,这两人说话又细声细气的,听不太清楚,等她走近了,只听到张洪义沉声回:
“容我思索,明日给你答复。”
那头听他这话,知道他嘴上虽然不说,但恐怕心里应该是应允了,不由长舒了一口气,连连就道:
“正该如此的,大哥,那么这样我便告辞了,你快些。”
“嗯。”这会儿的张洪义语气里没有平时的嘻皮笑脸了,反倒说不出来的严重,百合听得心头有些不对劲儿,唤了一句:
“张洪义。”
“哎,来了!”他听到百合的声音,慌忙探了头进来,那外面的人唤了句‘嫂子’,一溜烟儿的便跑了。
张洪义缩头缩脑的从外面进来,身上披着袄子,看百合出来,他皱了皱眉:“怎么睡得好好的,起来了?我说话扰着你了?”
“睡醒就起来了,刚刚外头的是谁?”
百合打了个哈欠,问了一句,张洪义停了好一会儿才答:“叶二,来给我道歉的,夜里风大,回屋吧。”他顺手拴了房门,拉了百合就要朝屋里走,嘴中念念叨叨的说她下床冻了脚,仿佛之前的严重认真好像是百合错觉似的。
第二天他几个结义兄弟来了一趟,几人一块儿约着出了门,百合问了他去哪儿,他死也不说,只是从这一天之后,张洪义仿佛就有些变化了,他平时盯着百合傻看的时间多了,有时被他缠得烦了百合伸手打他时,他也不敢躲,还理直气壮的:“自己媳妇儿,凭啥不能看的?”
大年三十很快到了,以往张洪义一个人冷冷清清过年,今年家中有人了,百合早早就准备了菜,一来是替他祭祖宗,二来两人也是要热闹热闹的,提前几日百合甚至就将花生、杏仁儿、蚕豆等零嘴儿准备好了,花了不少钱,可张洪义却像是很高兴似的,当初买的那匹青色的布,百合也做好了袄子,大年三十拿出来时,张洪义整个人都愣了:
“给我的?”
他有些不敢置信,这辈子还没穿过新衣裳呢,当初父母在世时,一般父亲穿旧的给母亲,母亲穿旧的再给他,轮到他时,哪怕就是一件旧衣,也很有一种激动感的。可是自从父母过世,这种激动感已经很少有了。
兄弟们对他也不差,可毕竟大男人,很难注意到他衣裳合不合体,头发乱不乱了,也不会顾他冷不冷饿不饿,最多大家只会相约喝酒,有麻烦了一块儿上,有问题了一块儿忙。百合递给他的新衣裳,是张洪义有生以来收到过的第一件新衣,那种意义是不同的。
明明她可以自己先给她自个儿做,可她偏偏先给自己做了,还之前躲着不说。张洪义这两天心中装了事儿,也没注意到她的变化,直到此时才发现了,他整个人都有些傻了眼,衣裳贵不贵重倒是在其次的,关键是那种被人记挂在心里的感觉,却让他心里说不出的百般滋味儿浮在心头。
“试试看,大小合不合。”百合要让他脱了外套穿上,他整个人都傻了,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傻愣愣的盯着她看。百合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拉他腰间汗巾,他才像是反应过来一般,本能的抓住衣裳,那眼珠抖啊抖的:“媳妇儿……”
平时百合打他骂他,可是关键时刻心里有没有他,一看就知道了,她嘴上不说,却又比那些能哄会道的更让人动容,张洪义嘴唇哆嗦着,一句完整的话说不出来,嘴里来来回回的只喊‘媳妇儿’,喊得百合烦了拿手抽他,他像是被打傻了,也不像平时那样‘哎哟’的惨叫,反倒‘嘿嘿’的咧嘴笑。
衣裳穿上身倒是合适,百合早估摸到他身段高,特地将袄子做大了,一大卷布,他一个人便用了大半。百合替他穿上了,腰身有些松,可是拿汗巾捆住便也不显了,倒是腋下有些紧,她比划了一下,将尺寸记在心头。
张洪义有些稀罕的摸着衣裳,那密密实实匀称的针脚看得他心中软得似是在滴出水来,袄子她缝得十分仔细,一点儿漏针的地方都没有,当初他得一件修改过的衣裳便已经激动得好几天睡不着,此时得了这样一件新衣裳,张洪义摸了又摸,伸手就想脱:
“搁着吧,现在穿可惜了,等下回咱俩成亲时再穿。”他有些舍不得穿上了,这件衣裳是百合第一次给他做的,他要好好存放着,以后传给子子孙孙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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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是拦路抢劫。<!--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