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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不可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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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好的,呵呵……洁姨,你说的话,吩咐的事,我什么时候不尽心办过!”

    说话的是一个帅气的男人,看到这个男人,很多华夏人,会第一印象的,想起一个人。

    连续剧,上海滩里的主人公之一——丁力。

    那帅气的小胡子,梳得发亮的大奔头。

    在嘴上,还有一只金丝楠香木的烟斗。

    放下电话,他摇了摇铃,从外,走进一个男子,这个男子,脸上,是一张花脸的面具。

    “大姐又去了华夏,这事,你知道?”

    “是。”

    “是什么事要去华夏?又是去看那个老女婿?”

    说到老女婿,这个男子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他想到了自己的那个便宜妹妹。虽然是便宜妹妹,可是,在施楠小时候,他是真心的疼爱,没错,他就是李洁亡夫,施文礼的大儿子,施庆功。施明华施文礼临死的时候,把帮会的力量,交给了李洁,但把自己的产业,交给了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施庆功。

    他的安排是不错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在施明华死后,李洁和这个大儿子,相处的还是不错的。

    施庆功对李洁,可以说是言听计从,李洁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帮助李洁,很是尽心。

    李洁的女儿,他当成自己的亲妹妹,要什么,给什么,疼爱的不知道有多好。

    但是……

    没有想到,一次回华夏,他那个漂亮的,可爱的,开心果也似的妹妹,却是留在华夏嫁人了。如果说嫁一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也就算了,却是嫁给了一个老头子,还是一个臭道士!

    在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后,施庆功跑到了屋外,在自己的游泳池边,仰天长啸。

    “小妹啊!”

    “你难道这么缺乏父爱吗!!??”

    不过……想想也是的,小妹生下来,还没有怎么懂事,老爹就故去了。

    如果,是要老爹,这不好说,但老道,唐人街缺什么,还能少得了道士吗?

    ……

    可是,他无力阻拦,因为这件事,那个女人同意了。那个女人,就是李洁李芳香。

    在最初听到李洁的名字时,他觉得,这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女人。

    这个女人,被他的母亲称为——狐狸精。

    施庆功完全可以了解,也可以理解,自己母亲对李洁的怨恨。

    因为她,施明华和她离了,分了。

    对此,施庆功也是很气的,他不止一次的拿出一把小刀,想要把那个传说中的狐狸精杀了。可是,他永远也忘不了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那是他老爹要挂的时候,当时,施明华要死了,是出了车祸,这种事,每年都发生,遇到了这种事,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怪不了天地政府。

    那一次,他在病房的门口,看到了李洁,那个女人行色匆匆的过来。

    她对施庆功,只是看了一眼,仅仅只是一眼,那是怎样的一眼啊。

    无心的,随意的,漠不关心的,等闲而视之的……

    就是那么一眼,让施庆功的心都紧了起来。

    他的心紧巴巴的,好似给那双眼睛的一眼化成的手紧紧的揪住,抓住,捏住,他无法呼吸。他感觉到,他在那个女人的面前,心脏是砰砰的跳动的,好似,随时要跳出来似的,这种情况,一直到他第一次拥有了女人,才解除,可是,解除之后,是无穷的心病。

    他发现,他已经不想要,再在那个女人的身上捅上一刀了。

    他把平常拜祭的老爹的照片给撤了。

    对老爹,他是深深的忌恨,他更明白,老爹是为了什么不要他的老娘。

    换了我也会这么做!!!

    他这样想。

    他在不知不觉间,对李洁有了一种病态的渴望,他知道这是不对的,只是,当你已经深陷其中,又如何去避免的?他也努力过,他结婚,他生子,外表上看,他家庭和美,幸福满堂,有儿有女,而且,这都是让他幸福的。

    可是,他知道,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可以得到那个女人……

    他现在的一切,他都可以不要!!!

    “她去华夏,莫名其妙的去华夏,然后,给我电话,向我要大量的花旗参!!!”

    施庆功道:“明鬼,你去,把花旗参带给大姐,顺便,也让我知道一下,那边的事情。”

    明鬼,也叫李明鬼,他原是华兴帮的双花红棍。在一个帮会里,首先,是杂鱼,在杂鱼里,是小头目,小头目,有机会,成为小大哥的马仔。这种小大哥,才是一个帮助的基础武力。小大哥,一般,是由帮会里的红棍子担任。

    李明鬼,就是从,小大哥身边的马仔,升到了小大哥,拿到了红棍子,再拿单花红棍,现在,是双花红棍子,他被指派,听从施庆功的命令。

    “是!”李明鬼下去了……

    他知道,从很久以前,施庆功就着迷于李洁的一切。

    他甚至买通了李洁的女仆,把李洁用过的一些近身物品,悄然的给他。

    在施庆功的房里,有一个秘室,里面,放的就是李洁用过的胸衣、丝袜、内裤等。

    也不知道,这样的孽缘,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

    ……

    “放心。”

    李洁拍着刘郁的头,这个小道士样的男孩,实是不得不让她去喜欢。

    看到这个孩子,她觉得,她好似看到了李云的小时候,那老实天才的孩子。

    在他的骨子里,似乎,还有李天的影子。

    李洁不喜欢李天,但她也承认李天的天才。

    似刘郁这样,表外是李云,但骨子里,又有李天的天才,真是让她满意。她也明白,李云为什么要尽心全力,放下自尊来见自己,只是为了这个孩子的心态。

    “虽然,这世道,人参会变得很贵,再如过去那样,搞那些老山参,是很困难的事,不过,在美帝斯,那些花旗参却是很多。东北老山参不足,就用花旗参来补,质量不行,就用数量吧!”

    在李洁的许诺下,刘郁炼气的补药,丰足起来了。

    “喂!!!”

    远处一声呼唤。

    霍青君看去,一个身穿白衫衣,腰身细得让她都嫉妒的女子,穿条美型的牛仔裤,那是一个大姑娘,漂亮的大姑娘,她跑过来:“小师父,开饭了!”

    “你女朋友?”李洁好似在笑。

    “不是……是徒弟!她是我的学生……”

    “哦!学生?美帝斯也流行师生恋的……”

    刘郁在面红耳赤中败下阵来。

    刘郁给张宁拉走了。

    李洁抬起头,看向了霍青君。

    “啊?看到我了?”

    “下来,你这个爱偷窥的小鬼,以为自己是女孩子,就可以随便的偷窥吗?”

    李洁在下面说。

    听李洁这样说,霍青君气得不打一处来,她可是千金大小姐,怕得谁来,从上面,蹭蹭蹭下来,道:“老女人,你说谁?”刚刚说了这些,就被那个老女人一把伸过来,抓住了她的脖子:“你妈妈没告诉你,说话的时候,要当心的吗?”

    李洁别看六十多岁大妈,可是,一身的武功,却没有丢下。

    “你……”

    “挺可爱的小姑娘,却偏偏一点也不学好!”

    “……”

    霍青君脖子给捏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啊呀,啊呀……生气了……可是,你太老了,还说我老,看看你,虽然是一个女孩子,可是,骨架却不小,看这腰,居然这么粗……”

    霍青君流泪了,她绝对是标准身材,她的腰也没有赘肉!被人这样说,她真是难受死了。

    “可能你不信!但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李洁放开了手,霍青君咳嗽。在她的喇嘛声中,李洁道:“我在俄罗西,看到很多小姑娘,漂亮,可爱,迷人,小身板,别提多好了,可是,她们的骨架太粗,一结婚,一生娃,这身体,就水桶也似的鼓起来了。年青时,我去法西兰的红磨坊,在那里看女人们跳舞,那儿的女孩们,可都是金发碧眼,一个个漂亮到家,身上,血统,体型,任何一个部位不标准,都无法成为那里面的女人。”

    本来,霍青君是生气的,不过,李洁说的很有趣,她不自觉的听了起来。

    “那里面啊,有一个女人,在里面,很容易,就赚到了足够的钱,也找到了一个愿意和她结婚的男人,你知道,女人,无论怎样的风光,怎样的漂亮,但到底,身边,还是有一个男人比较好,那个女人,就是这样,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结婚了……”

    “那后来怎样了?”

    霍青君问。

    “后来?”李洁想了想,笑道:“后来我不确定那个女孩是不是那个人,因为,我无法把一个体重两百公斤的女人和一个体重一百斤不到的女人,联想到一块儿来。”

    两百公斤的女人……

    一百斤不到的女人……

    这两个女人……就算是一个人,同一个人,但如果,一下子,有了这样的差别,也会让人认不出的。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那仅仅只是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发福二三十斤,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一年的时间,人,是有可能,发福到两百公斤的。或许你觉得奇怪,但,人可以让猪这样长,也可以让人这样长!”

    “你吓我!我才不会那样呢!”

    “是呀……但,你的骨架的确是大!下次不要再偷听了!”李洁说完走了。

    霍青君呀了一声,跑到了办公室。

    里面齐云柱正和霍文信两人对着一份文件,你争我夺。

    女孩冲进来,大叫一声:“哥!”

    扑上来就抱。

    “那个……我是不是你哥,那个是……”

    齐云柱尴尬无比,一个成熟的女人还好,这么一个小萝莉,算怎么回事。

    “吓,讨厌!”霍青君又往哥哥身上钻,她吓得脸上还有鼻涕呢,霍青华怎肯让她沾身?看这桌上,连个纸巾也欠奉,不由暗骂一声,只得不舍的掏出手绢,替小妹擦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