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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一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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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座坐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却是少见的俊朗。他穿着素雅的白衬衫,乌黑的短发微微有些卷曲, 肤色雪白,一双眼睛黑得发亮。

    “谢谢杜叔叔,还特意为了我绕道。”

    司机脸上浮现出难以察觉的笑意:“你最喜欢这条林荫道,难得回来一次,当然要带你来看看。再说了, 走哪儿不是走呢, 也绕不多远。”

    “呆会儿过了这路, 我就下车。这牌照太显眼,去闹市区不太好。”

    “丁副市长规矩就是严。”司机赞叹道, “我杜松涛真是运气好,碰到你爸这样的领导, 真是比其他领导的司机省了不事。”

    车, 是副市长丁佐民的车。后座坐的, 是丁佐民的儿子丁砚。

    丁砚在名牌大学就读,刚放暑假回来,今天顺道坐他的车去书店。

    杜松涛之所以赞叹,是因为绝大多数的领导司机, 都还要兼职“家务”,从接送家人到干杂活, 堪称鞍前马后。只有副市长丁佐民不这样。他公是公、私是私, 分得极为清楚。

    “我爸说过, 不管别人怎么做,在他那儿就要公私分明。”说起自己的父亲来,丁砚也是骄傲的。

    突然,车子的速度慢了下来。杜松涛轻呼:“咦,什么情况?”

    丁砚不由问:“怎么了?”

    “前面的车好像撞人了。”

    丁砚探过身子一看,只见远远的有一辆吉普车,正在紧急调头驶离,而路边躺着一个人,情况不明。

    “什么呀,撞了人还跑!”丁砚叫着,却见那吉普车调头后一个拐弯,隐入了一个小弄堂,“快记下车牌!”

    杜松涛突然脸色极为尴尬:“我……我没看清……”

    “不管了,快停车救人!”

    不待车子停稳,丁砚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被撞的竟然是个女学生,书包已经飞了出去,现场没有血流成河,但人已经晕了过去。

    “同学!同学!”

    丁砚喊着,正要扶她起来,杜松涛已经下车。

    “不能晃她!”杜松涛是有急救经验的,过去快速察看了一下,“还活着,不知道哪里受伤了。”

    “上车,送她去医院!”丁砚斩钉截铁。

    弄堂里,吉普车停在阴暗处。

    向丽娜脸色苍白,捂住胸口好一会儿,才道:“她没死吧。”

    司机刘东平紧紧咬着牙关,半晌才道:“没死,但是……应该已经撞晕了。”

    “好……好……”向丽娜点点头,“我下车,自己坐车去考场。你……你去看看她,把她送医院去。”

    说着,伸手去开车门,却发现浑身虚脱,根本连开车门的力气都已经没有了。

    刘东平无奈,下来给她开车门,顺势向弄堂口探头一看,突然脸色大变,仓皇道:“不好!”

    “怎么了?”向丽娜被他吓了一跳,不满地望着他。

    “是……是丁副市长的车子……”刘东平声音颤抖,再也不敢往前走一步。

    “什么?”向丽娜虽然还是个学生,却知道副市长的份量,顿时嘴唇也哆嗦了,“他……他怎么会在这儿?刚刚……明明路上没有人,我前后看了的……”

    “不知道,我不知道。”刘东平定了定神,又向林荫道那边望去,“好像丁副市长不在车上……”

    向丽娜已经回过神来,下了车,走到刘东平身边,远远地只见黑色轿车上下来两个人,将何小曼检查一番,然后搬上了车。

    “算了,既然已经有人送她去医院,她应该不会有事了。你还是送我去考场吧。”

    她看看手表,经过这一番折腾,原本宽裕的时间已经不那么宽裕了。

    不过,她还足够来得及赶到考场。至于何小曼……她闭上眼睛,轻轻地呼了口气。

    我并不想伤害你。我只是不想让你参加考试。

    杜松涛开着车,一路向医院奔袭。好在这个年头马路上并不太挤,黑色轿车开得飞快,与时间争分夺秒。

    轿车的后座空间并不很大,不足以让何小曼一人平躺,为了避免途中颠簸让何小曼再次遭受伤害,丁砚让她躺在自己大腿上,双手紧紧地箍住她。

    “杜叔叔,她……她会不会有事?”丁砚望着何小曼毫无血色的小脸,内心十分担忧。

    “看起来没有生命危险。不过……希望没有内伤吧。”杜松涛说话还是留了些余地。

    丁砚很生气:“没想到撞了人居然还逃跑,简直丧心病狂!别让我再看到那车子,我认得!”

    虽然没来得及记住车号,但这年头的汽车并不普及,吉普车更是比较特殊的车型,而且,丁砚记得那辆吉普车的围杠是黑色,应该是重新喷过漆的。

    杜松涛从内视镜看了看丁砚,欲言又止。

    此时的何小曼,正在昏迷与苏醒间挣扎。有时候模模糊糊地不知身在何处,有时候却又坠入深深的黑暗毫无知觉。

    挣扎间,总有个声音在提醒她:“你要考试,何小曼,你今天要考试……”

    何小曼努力地睁开眼睛,想要坐起,却被一双手温柔地按下。

    “让我起来!我今天中考!我要去考试!你让我去考试啊!”何小曼绝望地大叫,却发现自己怎么都起不来。

    而她自以为无比剧烈的挣扎,在丁砚看来,是昏昏沉沉的呢喃。

    他怀中的这个女生,身子在微微颤抖,嘴唇一张一阖,发出极为细弱的声音。

    “你说什么?”丁砚俯下身子,将耳朵凑到何小曼的嘴唇前。

    “中考……考试……考试……”这声音断断续续,细不可闻,可丁砚却辨认了出来。

    “杜叔叔,这是个考生!”他惊呼。

    杜松涛暗暗叹了口气,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她这样子,还能考试吗?而且,时间也来不及了。”

    丁砚重重地点头:“对,救命要紧,还是去医院!”

    这句话,其实何小曼听见了。“不,我不要去医院,送我去考场!请你送我去考场!”

    只可惜,她内心的呐喊只有自己知道,丁砚望着她颤抖的嘴唇,完全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何小曼绝望了,她迷迷糊糊地望见一张极为好看的男生的脸,可这个男生,一点都听不懂自己的话。

    眼泪夺眶而出,从她的眼角流到太阳穴,一颗又一颗,像是在为自己的命运哀悼。

    丁砚被震惊了。

    这个女生纵然在昏迷中,也能叫人看出一脸的绝望与无助,而那连绵不断滚落的泪水……丁砚伸手替她轻轻擦去。

    真的很烫。

    路灯将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这夜晚春风沉醉,弄堂里却是人间烟火,儿语犬吠。

    如果在后世,抄作业这种事哪用上门,手机拍个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学霸,各种APP比学霸还牛。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发,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00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发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00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