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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啤酒瓶,我当然是仅限于吓唬吓唬孟仲影而已,勉强也是朋友,我肯定不会下那狠手,似乎她也知道这点,所以对于我的恐吓根本无所畏惧。
来到办公室后,我将孟仲影放倒在了沙发上。
放的过程中手指在那条包裹在肉色丝袜内的光滑大腿上掠过,手感相当的棒,这让我差点没起来反应。尤其是看到她那张美艳的面庞以及胸前高耸的坚挺后,那种感觉就愈发地强烈了。
为免尴尬,我连忙坐到了办公桌的后面躲着,连水都没有给她倒。
“不是外人,想喝水自己倒,我就不伺候你了。”
边说着,我边掏出一支烟来点上。
“我才不喝你这王八蛋的水,我怕毒死。”
我瞪了孟仲影一眼,“你再骂,再骂我就关上门把你强歼了,救你呢你还不知好歹,难道非得当人面打你几耳光给人出出气,你这心里才乐意啊!”
孟仲影却是理直气壮,“我当然知道你是在救我,但谁让你打我、打我那里的……”
本来挺理直气壮的,但随着回忆起刚才我第二巴掌所扇的地方,就让孟仲影顿时感觉到了娇羞。
我这才明白她到底在骂什么呢,于是颇有些尴尬的解释道:“其实也是个意外,本没想动手打你那里,谁知道你一挣扎,位置就偏了。不过打了打了吧,打了也好,打了就会肿,肿了里面就会紧,越紧越舒服,你男朋友会喜欢的……”
我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而且是相当有道理,哪成想,我话都还没说完的,沙发上的一个座垫就被她抓在手上直接丢砸过来。
得亏我手脚灵活眼疾手快,不然非得被这个包着皮的其内为海绵的座垫给砸死不可。
经受了几下没什么威胁力的攻击后,我就把她给劝住手了。
“老老实实的话,整天动手动脚的,也不知道你男朋友怎么受得了。”
孟仲影恨恨地说道:“我没有男朋友!”
我微愣,漂亮如孟仲影,竟然会没有男朋友,这就像是一朵鲜花周围没有蜜蜂蝴蝶的来采蜜似的,这着实是有些稀奇。
不过想到她一合不合即动口动手的作风后,没男朋友也就不奇怪了。
“做你的男朋友,不被你打死就得把你打死,你没有男朋友倒也正常,难怪那么喜欢酒瓶子,这是有特殊的亲切感啊!”
孟仲影脸色大羞,红的几乎要滴血似的。
“陈锋,你这个破烂臭蛋王八蛋,你再胡说八道,我撕烂了你的嘴!”
一只小金鱼嘛,说点这个算什么,况且还不是很直接的那种,竟然反应这么大,真是稀奇啊!
随即,我就转移了个话题,跑敲侧击的转着圈套她的故事,最终在耗费半个小时后,成功的把她身后故事给套了出来。
孟仲影是个在校的大学生,母亲早逝,跟父亲和弟弟一起生活。
父亲一直身体就不好,最近又住了院,而弟弟还在念高中,所以她就办了休学,白天在医院照顾父亲,晚上来这里上班。
我一直都认为孟仲影是个挺活泼的丫头,没想到她背后竟然还有这种故事。
想想现在也没事,干脆我直接招呼她离开了兰明月夜。
“去哪啊?”
“去医院看看你家老爷子。”
听到孟仲影的故事,不自觉的,我就想到了去年我入行那会儿,大概比现在这个时间还稍晚些,不过也是即将一年了。在感叹时间流逝之快的同时,也有些对孟仲影遭遇的感同身受。当然,其内也不乏我怀疑把是否编排自己身世的原因。
毕竟这个场合不是外面的世界,没人会承认自己因为好吃懒做爱慕虚荣而进入这个行当,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却又是最多的原因。
孟仲影起初有些拒绝,但在我的坚持之下,最终还是同意了。不过她提出了要求,希望能先陪她回趟家,她刚好要给父亲给衣服。
这当然不是问题。
驾车来到孟仲影家楼下后,我没有陪她上楼去取衣服,在楼下等待着。
在抽烟之余我打量着这栋楼,从楼身发黄的墙体不难看出,这个住宅小区确实有些个年纪了,甚至有的户还是木框玻璃窗户,就完全可以想象至少也是近二十年前的产物。而孟仲影的家中,也还真是不怎么富裕。因为我注意到,随着孟仲影上楼,原本一个木框玻璃窗户的人家,灯亮了。
很明显,那应该就是孟仲影的家,
大约十分钟后,那户人家的灯关闭,然后不多会儿的工夫孟仲影就从楼道内走出。
我接过东西帮她放到了后座上,然后陪孟仲影去了医院。
回家取衣服可以不上去,但是看望病人还是要的。
我从医院超市内买了些东西,陪孟仲影一同上去探视她的父亲,这让孟仲影有些不太好意思,直言让我破费了。
离开医院后的途中,孟仲影再次向我表示感谢。
我却表示这并没有什么,同事之间的互相帮助都是应当应份的。
“如果你实在要对我表示感谢的话,那我今晚恰好没地方去,一个人住单间又怕黑,那今晚和你凑和凑合吧,你就当是学雷锋献爱心了,陪伴我这个孤单而又寂寞的灵魂。”
孟仲影红着脸想了想,随即说道:“我听说有个宾馆是大通铺的,你去那住吧,那样你就不害怕了。”
这一刻,我想到了张天恒的非著名口头禅——我襙屎!
驾车来到孟仲影楼下后,我没有下车,而孟仲影也没有邀请他上去坐坐。
倒也可以理解,毕竟是个晚上,而且家里又只有孟仲影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上去也不合适。
“拜拜!”
跟孟仲影打过招呼后,我就缓缓驾车离开。
而就在他离开有几十米后,突然,后方隐隐约约有呼救声响起。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从后视镜内看了眼后,竟然发现有个男人拎着女式包跑了出来,而随后孟仲影也从楼道里追出,模糊的可听清楚她在喊‘有人夺包’。
我停下了车子,当那人跑到近前时,他猛地一开车门,直把那夺包贼给撞翻在地。随即跳下车,与夺包贼扭打在了一起。
人在走投无路时,所爆发出来的破坏力是巨大的。
我直感觉被他压在身下厮打的男人就像是一头蛮牛,当真力大无比,渐渐都要有压制不住的架势。
然而就在这时,孟仲影赶了上来,用她高跟鞋尖锐的鞋尖冲着夺包贼一通猛踢。
女士的高跟鞋可不一般,我甚至都听苏白起说起过,他在外面做事的时候,曾经靠着一只高跟鞋杀过两个人,一个是用尖锐的鞋尖直接打透了对方的太阳穴,而另一个则是将十厘米的鞋跟直接通过对方的眼睛给贯穿进去。
这时候孟仲影虽然下手没有那么狠,但从夺包贼痛苦的尖叫声中也不难想象,那种通过尖头传递而出的力量到底是有多么的强悍。
下一刻,彻底被逼入死境的夺包贼怒了,也做出了最后的疯狂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