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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诤,我觉得去那里面谈事对我不公平。”舒旻看着他说,“你首先就在气势上压倒我了,万一我喝了你的血燕什么的,你再跟我谈我办不到的事情,我连生气买单自己走的余地都没有。”
林越诤有些失笑:“血燕?你想多了。”
舒旻有些不好意思:“如果你诚心要和我谈事情,又确实想一边吃一边谈,前面就有一家很好的江南私房菜馆,物美价廉,我们去那儿吧。”
见林越诤还在犹疑,她连忙补充:“你放心,他们家很干净,没有地沟油。”
两人在江南私房菜馆的雅间里坐定,服务员小姐很体贴地上了两杯暖暖的柠檬水。林越诤看了下菜单,点了一道招牌菜清蒸鲥鱼,又点一道鲜菌佛跳墙便把菜单递给舒旻。
舒旻接过菜单,暗想:他真饿吗?怎么点的都是后半夜才上得了的菜?”
舒旻显然不是养身派的,点了一道干锅和几个开胃的小菜,考虑到林越诤肚子饿,她还给他点了盘点心让他好先垫垫肚子。
点完菜,服务员抱着菜单笑吟吟地问:“请问二位有什么忌口的吗?”
林越诤放下水杯,下意识地说:“她不吃香菜。”
与此同时,舒旻也脱口而出:“不要香菜。”
话音刚落,舒旻一愣,望着林越诤,一头雾水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不吃香菜?”
林越诤云淡风轻的眼里有了丝慌乱,只一瞬,那丝慌乱便被一如既往的笃定所取代:“我有位女友素来不喜欢吃香菜,刚才听问起,习惯性地脱口而出了。没想到这么巧,你也忌口。”
舒旻“哦”了一声,一个埋在心里的问题几度欲问——我们是不是之前就认识?
舒旻的直觉一向都很准,她父亲过世的那晚,堂哥半夜打电话到学校,她一听见堂哥异常的声音就厉声哭问“是不是我爸爸死了”,很多事情,她仿佛都能提前预料得到,大约,搞艺术的人天生比旁人要敏感些吧。她直觉早在涿城初遇前,她和林越诤就打过交道,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交道,换句话说,他们之间可能有更深的渊源,只是她不知道。
这个问题几次到了嘴边,舒旻都没有问出来,她知道,除非林越诤自己想说,否则,她绝对不可能从这个人嘴里听到一句真话。对面这个人,深得就像一口无波古井,隔远看,叫人觉得深不可测,望而生畏,可是凑近了看,却又有一股吸引人往下跳的邪恶引力。
林越诤似乎感觉到她心里有什么在澎湃,于是率先开口,掐灭了她的好奇心:“过段时间,我们公司有一场商务派对,宴请的是国外的一些年轻创意团队,所以我想在派对的乐队上做一些创意,找一些年轻的、有才华的、有北京味的轻摇滚或者爵士乐队作主打。”
舒旻凝神听着,表现出对此很有兴趣的样子。在这种双方对等的情境下,她的一双眼睛里,所有的戒备与不安全都散去,眼睛里渐渐浮出一片孩子式的安宁和属于艺术工作者的柔软。正兀自说着话的林越诤语声一滞,看着她的眼睛有片刻失神。
“嗯,然后呢?”舒旻坦荡地盯着他的眼睛问。
林越诤垂下头,端起水杯轻抿了一口:“这件事情一直由EVA找公关公司负责,但是那家公关公司的策划案并不是我所预想的那样。前些时候,我也曾亲自去一些特色酒吧寻找乐队,可惜并没有头绪。”
舒旻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想把这次的活动交给一个懂这块的年轻人负责,刚才在街上看到你,觉得实在是种巧合,所以很冒昧地请你上车。”
林越诤忽然都有些佩服自己,再怎么一时冲动做的荒唐事,事后他都能圆得天衣无缝。连他自己都不敢承认,车掉头的电光石火间,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那里。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可以胜任这个工作?”舒旻目光如炬地看着他,露出了较真的眼神,“你不要告诉我,你直觉相信我可以。”
见林越诤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她又说:“你在后海见过我,那天送我回寝室的人是你,对不对?”
舒旻现在可以确定,她与林越诤的初遇是在后海。
一个月前,关锦华在王府井的星巴克里将一个信封推到她面前。她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对面那个款款而笑的女人,因为她已经从她的笑容里判断出信封里有可能是什么了。她单纯地觉得这一幕很像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她关锦华不愧是搞传媒公司的。
当时,关锦华姿势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将一只涂得血滴滴的食指压在白信封上说:“陆城南是我的了。”
饶是有心理准备,但当她看见那一沓床照,看见陆城南在镜头下兴奋至空洞的脸时,整个大脑还是轰的一声炸开了。她的耳朵在瞬间变成了真空的,嚣沸的人声全都被抽离,只余下嗡嗡的鸣叫声以及一个居高临下的、诅咒似的低缓女声:“他再爱你,你再爱他都没用,就算以后你们能回头,当你和他亲热时,你就会想起他在我身上的表情。你信不信你会恶心?”
如今她已经不愿意回想起当时的情绪了,在那场人生灾难前,她忽然变得格外强大,她没有当场痛哭,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愤怒咆哮,就静静地坐着,放在桌子下的手臂阵痛似的痉挛,血管突突地跳着,一股无处可泄的力量在她四肢百骸里急速猛蹿。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控制住那股力量,她唯红着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她,盯得踌躇满志的关锦华脸色发白。
离开星巴克后,她一径走到自己和陆城南长驻的回声酒吧。彼时华灯初上,台上的黑莓乐队还在懒洋洋地弹些暖场的东西,她不管不顾地走上台去,脑充血地抢过鼓手小诺手上的槌杆疯狂地敲起黑莓镇场子《boom!boom!power!》,主唱、吉他手傻了十几秒才跟上她的节奏,各就各位地把场子给救了回来。
那一晚上,整个回声就成了舒旻的架子鼓专场,她始终绷着脸,抿着嘴,像一头被激怒的幼兽,一副要把地球敲爆的至High架势,把底下一群型男索女都引爆了。回声的老板赵勇一直就偏爱舒旻,不但不阻止她,反倒在下边叼着烟大叫起哄,由着她闹。
直到最后手臂敲脱了力,她才虚晃着脚步下了场,坐在一边一瓶接一瓶地灌酒。酒吧里本就没好人,赵勇看见她这么喝不说阻止,反倒凑上去挑着性烈的给她灌。再往后的事情她全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喝到最后跑出去吐得昏天黑地,再醒来就是第二天下午了。
她是在自己寝室的床上醒来的,醒来时眼前一片刺眼的白光,脑仁子疼得像有什么在里面钻。过了好久,她的身体才从极度的虚弱和麻痹中复苏,她原以为自己醒来的地方会是酒吧的厕所或是谁谁谁的床上——那个晚上她是准备豁出去了的,她的世界随着陆城南的背叛而摧毁,她的一切也应该随着她的世界一起被摧毁。
直到室友黎雨枫下课回来才告诉她,昨晚有个陌生男人用她的手机打寝室电话,一路问到学校,把她给送回来了。舒旻恍然问是谁,黎雨枫说车里的男人始终没有露面,只是打开了车门让她和尹冬妮把人抬下来,便一言不发地开车离开了。
说完这些,黎雨枫嫌弃地瞟了她一眼,很隐晦地提醒她最好去检查下身体。舒旻知道她的意思,但是她很清楚,送她回来的人没有碰她。
次日她再去回声打听,个个都不敢掠美,老板赵勇无比遗憾地说:“舒旻,你这么怀疑我是对我的侮辱啊,我像是会送女人回家的男人吗?我还上幼儿园吧?那天我差点就上手了,结果一转眼你就不见了。哎呀,送一个喝醉的女人回学校,不是去如家、汉庭,哥哥我得说那人是雷锋呢还是雷锋呢?”
还有人用很猥琐下流的语气说估计送舒旻回去的人得是一性无能,这一论点又被众人推翻,说性无能才坏呢,最变态的就是这伙人,指不定就把姑娘绑回去做宠物了。
最后还是小诺说他晃到了一眼,看见一个穿黑色衬衣的男人把舒旻抱上了辆宝马,看到的时候,他没往舒旻身上想,只觉得眼熟,如今提起来,才确定是舒旻。
一屋子的男人登时心领神会地“哦”了一声:“开宝马的性无能。”
问清楚情况,舒旻撇嘴笑了下就离开了。她笑自己天真,笑自己还有幻想,幻想陆城南会在哪个角落里看着她,等她撒完气,任完性就送她回去,然后像过去那样抱着她说,他知错了,他再也不离开她了。
女人总是有那么多矫情天真的幻想,以为自己足够呼天抢地,足够声嘶力竭就能换得一些转圜余地,抑或一眼悲悯同情,然后不惜以作践自己的方式去验证这些可笑的幻想,最后一错再错,粉身碎骨。她舒旻是运气好,不然白被作践了,还不落一点同情。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她满心的怨怼、不甘、愤怒、绝望仿佛忽然被抽空了一般,徒剩下一种清醒的锐痛在她心底长长久久地砺着,一直砺到现在。
包厢门打开了,服务员端来火锅,又端来清蒸好的鲥鱼,桌面上立时腾起袅袅的白雾。
舒旻隔着雾气,不依不饶地问:“林越诤,是不是你?”
林越诤没有回答,拿起乌木筷子,稳稳地夹起一条白嫩的鲥鱼,熟练而细心地剔刺。他好像对舒旻的质问并不怎么上心,只一心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情,秀着自己那双修长干净的美手。
舒旻看得有些上火,但语气还是很慢条斯理:“你一没把我怎么样,二又没偷我钱包,为什么就不承认?”
林越诤抬起眼,将剔好刺的鱼递到她面前,不紧不慢地说:“是我。但我不觉得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有提起的必要。”
舒旻看着递到面前的鱼有片刻愣怔。
林越诤眼里有了丝暖意:“鲥鱼多刺。”
舒旻讪讪地接过,她觉得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些咄咄逼人,她望着盘子里悉心剔好的鱼,不好意思地说:“谢谢,我自己会吃……”
“我只是听说人倒霉喝冷水都会塞牙,你最近的状态让我担心晚些你会吃到鱼刺,所以,我也是在为自己规避麻烦。”林越诤语气里有丝揶揄。
舒旻假装没有听见,挑了点鱼肉放进嘴里:“那天晚上,我……”
林越诤呵呵一笑:“那天晚上你表现很好,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吐得满车都是,更加没有抓破我的脖子。”
这大概是打了这么多次交道以来,这个人头一次发笑,他笑得很浅淡,片刻便没了痕迹,但就是这么极浅淡的一笑,竟让人觉得暖如春至。
舒旻的神思都被那个笑打乱了,全然忘了分辨他话里的意思。眼前美食诱人,她便垂下头,认真吃了起来。
林越诤敛起难得一见的鲜活表情,微肃了面容,静静看着对面的舒旻。
那天晚上,他第一个考察的酒吧就是回声。他在角落里默默听了一阵,觉得台上的乐队并不如意,正准备起身离开,携着一股悲愤的舒旻就擦着他那张桌子闯了进来,二话不说地抢了鼓手的槌杆敲了起来。周围的年轻人很少见到女鼓手,纷纷起哄,而他便也继续坐定,不遑他瞬地看着台上忘我打鼓的舒旻。她那时的表情很专注,动作间有一种旁若无人的疯狂,仿佛将来自灵魂的喧嚣都融入到激烈的鼓点声中了。彼时,舞台中心的灯光全都汇聚在她身上,照得她整个人明亮得有些失真,她满头不加修饰的长发随着鼓乐的节奏肆意飞扬,仿佛也带着一股躁动的情绪。他一时间有些恍惚,眼前那个野性十足,近乎妖娆的人已然不是旧时模样……
舒旻吃了好一会儿,才体味出刚才林越诤说的其实是反话,她很有可能不但吐了他一车子,还挠伤了他的脖子。她觉得有必要探听清那天的详细经过,于是抬起头,有些谨慎地问:“林越诤,那天你是怎么把我捡回去的?我跟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舒旻之所以关心第一句话,完全是出于心虚,因为据周围人反映,她一喝酒就会降人品,脾气大得不像女人,喝醉了就喜欢缩在一角不搭理人,如果有人非要闹她,她一开口多半就是“去你大爷的”,所以她很想确认自己当天是否问候过林越诤的大爷。
林越诤的眸光一暗,缓缓开口,语气竟有一丝似是而非的伤感:“那天,你看着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才来?”
正挑着一根茶树菇低头欲吃的舒旻神情一滞,鼻尖乍然微红。这么平平淡淡的一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仿佛生生多了一种异样凄凉的况味,直抵她心里去了。
那天林越诤就坐在逆着性子喝闷酒的舒旻旁边,她先是喝嘉士伯,一瓶接一瓶,眼睛使劲地绷着,去了几趟厕所后,又接着喝不怀好意的男人们递来的杰克丹尼、龙舌兰,他在一旁看得皱眉,她却喝得来者不拒,一张苍白的脸被酒精烧得通红,眼睛却意外地没有混浊,反倒越加清亮,清亮得像荒漠里,月光映照下的泉。
他不难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酗酒,他只是在等,看她什么时候哭。他可以发誓,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要再遇到她,也从未想要和她,以及死在昨日的一切牵扯上任何关系。他林越诤一向都是个凉薄的人,那些过去太久的人和事,于他而言都像是死去一般,再遇见他便当是诈尸,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它”按回坟墓里。
然而这个姑娘一直没有哭,眼神甚至没有片刻的迷离,她就像一个纯粹的、执着的酒鬼,心无半分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