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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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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派我去暗杀掉他。”这是她第一次得到任务,去杀掉欧家的一个远方亲戚,她的手足。这也是她被欧净琛狠狠的教训了之后首次质疑他的决定,因为她根本不敢相信她的要杀的人竟然会是她的亲戚,这该是多么丧心病狂的人才能做出来啊!

    见她一直像个木桩一样定在那个店上一动不动,欧净琛也很难得的解释道:“因为他背叛了这个家族。”

    “可他只是改掉了姓氏,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啊?”旭笙完全不理解欧净琛的逻辑,生而为人难道这一点点的权利都没有吗!

    欧净琛高坐在虎皮毯内,将视线从手中的卷宗拿到旭笙的脸上,难得有兴致和她解释道:“首先,身为欧家人,他犯了欧家大忌,除非主人剥夺了他的姓氏,他一辈子都不可以改姓;第二,你可知道他为什么要改姓潜逃?”

    “难道是因为一个女人?”

    “哟,很聪明吗!你可知道成为杀手,这就是一条不归路,至此以后,除了和同类之间相互依偎取暖,你再也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爱。他犯了同行之间的大忌,竟然为了些男女私情背叛整个家族,所以他该死。”

    “为什么成为杀手就不配得到任何的爱?他只是娶了一介平民,我不觉得他是背叛,他只是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已。”

    旭笙就是这样的倔强,她太年轻,身上的人性也太多了。

    “因为若是你爱上一个人之后,不仅是你,那个人也会承受不了你给他带来的灾祸,死神也随时会降临,所以为了你,也为了他好,最好趁早斩断情根,这东西要不得。”他双手交叉两臂撑在桌上,将俊美的脸庞架在上面,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你和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旭笙的内心警铃大作,她应该早就想到的,欧净琛从来不会没有目地的去做任何事的。

    “意思是,你只能和我在一起,只能爱我。”

    他一说这话,旭笙直接就苦笑道:“你再次向我证明这一点干什么?难道是为让再我长见识!”她停顿了一下,原本小麦色的脸上变得一片死灰,过了片刻却又诡异的笑了出来,“你其实早已就赢了一切!你剥夺了我的自由、我的家园、我的人性……在你对我做了这一切之后,你觉得让我再爱上你?呵呵,你自己觉得可能吗?”

    “那就看看吧,我早已预言,你只有和我在一起,除此之外,你绝对不会得到幸福的。因为,这个世间任何一个凡夫俗物都无福消受你的。”

    欧净琛极为罕见的墨绿色眼瞳渐渐变深,像是要把人的魂魄径直吸出来一样。

    “世间太险恶,你可以爱任何人,做任何事,一开始觉得美的事瞬间就会变得丑恶,我们懂得生活的真相,没有人能逃出升天,谁都逃不掉。”

    “啊啊啊~”

    “小姐,你怎么了?”欢心就站在门外,听到旭笙的惊叫,立马进来看看情况。

    “哦,没事,我做噩梦了,欢心,把那件披肩拿过来吧,我想出去走走。”

    漆黑的夜里,旭笙被吓的冷汗直冒,这难道真的一个诅咒,我难道真的不配得到幸福吗?。她不信,老天不会这么对待她的!表面上旭笙是在抱怨老天的不公,可在她心里,她又何尝不明白,这本来就是她的宿命,像她们这种杀手级别的剑客,最终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提起这个就不由的让她想起第一次杀人的那个时候。

    她要杀的那个人很是特别,当年的他曾经在江湖上名噪一时,是杀手榜上前五的人,每年欧家仅靠他就能发一大笔横财。可他是他也有自己的弱点,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无法攀上杀手榜顶峰的原因。

    旭笙曾经无数的看到他从山下喝的烂醉的上山来,听仆人们说他又是好几天几夜在山下疯狂的赌博、酗酒、烂醉之后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去了。这曾经让欧净琛好生苦恼,但每当有任务的时候,他又会再一个人跑到山里面,躺在流水旁的青石上,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将自已冷静下来,彻彻底底的冷静下来,然后好去杀人。杀一个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的人,反正这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他的任务只是服从命令。然后在完成任务之后,在继续这样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中轮回,直到有下一次任务的时候。

    旭笙本来以为这只是男人们的生理需要,可这样的次数多了,她也渐渐起疑了。在他当师傅,带着他们这帮小徒弟去实战的时候,旭笙无意撞破他躲在屋角呕吐的样子,而且她注意到每次他杀了人后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都会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这是一个讯号,说明他并不真正的享受这个杀人的过程,一如她自己一样,永远无法成为一个顶尖的、灭绝人性的杀人机器。他选择用喧嚣来排解自己杀人之后的痛苦,然后在杀人前重新又回到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那个他。

    旭笙也是一样,她要去杀人她并不喜欢杀人。她只是非杀人不可。要是不杀人的话,她就得死!每当她的剑锋刺入别人的胸膛,鲜血沿着血槽流下来的时候。她其实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她只觉得痛苦,但无论多强烈的痛苦她都得忍受。因为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不过这也是后话了,当年的她还很年轻,虽然百般无奈,一个万个的不愿意,但面临欧净琛的逼迫,她还得是硬着头皮上。只是这对手的实力是这般的强大,即便他已是隐退多年,她依然是不可掉以轻心,所以当她得知他有这个这个弱点时,别提有多兴奋了!就像是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丝毫没有想过这背后都代表着什么!

    这个亲戚现在住在上京的一处闹市区里,改名叫区一钱,不过他的街坊邻居都普遍叫他区老板,因为他的生意做得真的很大,,名下产业也有很多,当然这规矩也自然就更多了。例如他虽然是个生意人,可他却培养了若干的死士,一如欧净琛在欧家的那样,他用自己的金钱为自己堆砌出一个金刚不坏的堡垒出来,选取江湖上武功都可说是上流的人来,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的保护他。而他自己身上也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让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旭笙知道,这都是为了防备欧家的报复还有那些仇人们所准备的,这些年来他为欧家杀了不少人,所以想当然的,他的仇人估计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上京是个很大的城市,旭笙本来以为要找到一个隐退江湖好久的人会花费不少时间,可到了这才知道,区老板的威名早已传遍了这里,提起来的话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那时她就曾在心里讥讽暗暗的他,哪有人打着隐居的旗号,干着这么高调的事啊!不够后来她也想明白了,也许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如果真的像是旭笙以为的那样,躲在一个深山老林里,难道他要是这样的做的话,那些仇家、欧家亲自派出来的杀手就不会杀他了吗?不,他们依然会!而且他们会更加没有阻碍,而他也会更加被动。

    但他要是用他多年累积出来的银子,为自己盖一座堡垒的话,那会是怎么样呢?没有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来。就他目前所配备的人员来看,都是最为顶级的。要是这人真的要杀的他的话,就必须先要突破区府的层层关卡,然后再打败这些个打手,最后再戳破他这一声坚硬无比的铠甲……

    想想这一切就会觉得真要是去杀他的话就未免太傻了,放在这世上任何一个顶级的杀手身上都是不可能的做到的。但恰恰有一个人做到了,而那人恰好就是他的“徒弟”,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女徒弟,杀了他!而且用的还是他交的一招,以速代力,为女子战斗之道!

    那个时候的旭笙还很瘦小,周渝生给她的定位是十分犀利的杀人技法,这和她的纤弱的外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她一直掌握的有点吃力。但这位实战经验超级丰富师傅给了她重新的定位,为她的战斗方式树立了全新的坐标。那就是既以速度代替力量,用女性特有的轻灵来弥补力量上的不足,这正恰好诠释出了女性武者的战斗精髓,她并不像男性剑客那样骁勇好战,但女性所特有的轻灵飘逸,却令她成为最出色的剑客。

    她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师傅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她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区府,以自己身为女性又极其柔弱的体貌特征成功赢得了区夫人的好感,做她的贴身丫鬟随时侍奉。

    话说区夫人这人吧,生的并不是太美貌,但看久了之后,你就会觉得她越发的美丽,十分耐看,而且她的气质温婉,浑身洋溢着的是一种属于家的温暖,她不知道区老板是怎么想的,但要是她是个男的,娶妻子就应该娶这样的女人,温暖而又幸福,而这样东西恰好是他们这种冷血动物可望而不可即的,她们就像是初夏,而他们则像是严寒,这两种时节是说什么也不可能交汇在一起的。